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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们都在爱着 作者:陈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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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桩婚事就这么定了。

但是今天,我想,人们最喜欢采用的是那种“先吻后问”式的求婚。这也许是因为它毕竟最能焕发出青春的光彩。因为它避免了令人生厌的过多的考虑方式或方法;用不着想到那可能出来反对的家长和亲友,只要有姑娘本人——或是小伙子本人——再借舞会或是网球场的一角,事情便成功了。至于以后的事,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但我想决不会比一桩经过权衡得失、精心筹算以后结成的婚姻所能带来的后果更糟。

最流行的一种求婚,特别是在某些超级现代派人士当中,就是那种“倘若”式的求婚。这也偶为那些结不起婚的青年一用,但更为经常的是被那些并不想要结婚的人所用。对于后者,其好处在于实际上这样的求婚者既可以取乐而又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他可以告诉姑娘他是多么希望她成为自己的新娘——“倘若”他结得起婚的话。时常,他还会抬出一位严厉的父亲或是不讲情理的叔父来增强他的这种“不可能性”。



还有一种不同寻常的求婚,也就是肖伯纳在其一生中经常遇到的那种——我指的是被女方“逼上梁山”式的求婚。大多数人很少注意这类事,而且如果是女人的话,却喜欢倒过来看,以为“招架不住”的是女方。因为当被追逐的恋人最终屈服了的时候,他通常是半心半意的,甚至他会在第二天告诉以心相许的新娘,自己夜里又将这个问题重新考虑了一遍,得出的结论是自己还配不上她——搬出这最后的、孤注一掷的借口,以求重获自由。

另一种令人不太愉快的求婚是那种“恩赐”式的求婚。这也许是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向一个对他倾心多年的女子求婚;或者是一个富豪向一个分文不名的穷姑娘求爱;或者是一个被母亲宠坏了的宝贝儿向一位美丽而又快乐的女孩求婚——其实他连为她系鞋带都不配呢。这类求婚是很少会有幸福结局的。碰到这种求婚的人最好说“不行”而痛苦一阵子;这比说“行”而痛苦一辈子,直到离婚或死亡要好。

“诗一般的求婚”是一种最不为人所知的求婚。但如果求婚者真是一位诗人,而诗人又确实用与众不同的方式求婚,那也许他的话就像春天里山鸟的歌声一样动听。也许他所爱的姑娘会觉得自己仿佛站在四月的树林里,地上铺满了含苞欲放的报春花,一下子都神奇而又轻盈地开放了——且是那样静悄悄地,显得十分自然。但这只是猜测而已。

写信求婚,不管信上的词句有多么炽热,都是一件凄惨的事。没有人能够宣称世界执意要求男子乞灵文房四宝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除非是那些从来就不曾试用过其他方法的人。因为,如果他的求爱被接受了,那他就错过了最美妙的一刻,从她脸上看出答案这一刻,这是地球上任何力量也无法弥补的。而倘若他被拒绝了,那不过是避免了尴尬的一刻罢了。



反复求婚虽非常事,但也确是有的。我不认为那些求婚被拒绝以后每隔半年就要再一次求婚的恋人是最狂热的恋人,但他们是忠实的,而且最后每每把姑娘弄到手了。然而,有时候,他们也激怒了爱慕对象,叫她们难以忍受。我就听说过,有一位年轻小姐被这种不受欢迎的忠诚惹火了,终于有一回,她把那位年轻绅士的丝织礼帽扔出窗外,并奉劝他最好也跟帽子一起出去。

我相信,那种没有说出口的求婚是最为常见的;但奇怪的是许多人直到别人问起时,尚未意识到此法自己已用过。于是他们回顾起自身的恋爱史,发现自己竟未求婚,在这决定命运的问题提出来或尚未答复之前,这婚事就早已确定了。

找别人代为求婚是最没趣的了,理由很简单,那些找姑妈、朋友或是姐妹来帮忙的人,尽管可以成为一个好丈夫,却很难算是一个罗曼蒂克的恋人。他要么是缺乏自信,要么就是对那种局外人可以做得更为得体的劝婚过于信赖。不管怎么说,这样经人转手是毫无趣味的。

总而言之,在地球上有一条适用于每一种求婚的金科玉律,凡是到了女大当嫁年龄的姑娘都应铭记在心——那就是,如果一个女人鼓励她的恋人向她求爱却又拒绝他,并且事后到处乱说的话,正如吻了姑娘而又告诉别人的男子一样,是极其卑鄙也颇为不公的。
第二章 童心与母爱


在我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和妈妈伴着几个比我小的孩子在一个海滨度假。

一天早晨,我们在海滨散步时遇见一位美貌的母亲。她身边带着两个孩子,一个是十岁的纳德,另一个是稍小一点的东尼。纳德正在听他妈妈给他读书。他是个文静的孩子,看上去像刚刚生过一场病,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东尼生得一双蓝色的眼睛,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卷发,像是一头小狮子,既活泼,又斯文。他能跑善跳,逗人喜欢,生人碰到他总要停下来跟他逗一逗,有的人还送他一些玩具。

一天,游客们正坐在海滨的沙滩上,我弟弟突然对大家说,东尼是个被收养的孩子。大家一听这话,都惊讶地互相看了看。但我发现,东尼那张晒黑了的小脸上却流露出一种愉快的表情。

“这是真的,是吗,妈妈,”东尼大声说道。“妈妈和爸爸想再要一个孩子,所以,他们走进一个有许多孩子的大屋子里,他们看了那些孩子后说,‘把那个孩子给我们吧。’那个孩子就是我!”

“我们去过许多那样的大屋子,”韦伯斯特夫人说,“最后我们看上了一个我们怎么也不能拒绝的孩子。”

“但是,那天他们没有把那个孩子给你们。”东尼说。他显然是在重述一个他已熟知的故事。“你们在回家的路上不停地说,‘我希望我们能得到他……我希望我们能得到他。’”

“是的,几个星期以后,我们就得到了。”韦伯斯特夫人说。

东尼伸出手,拉着纳德,“来,我们再到水里去。”孩子们像海鸥似地冲到海边的浪花里。

“我真想不通”,我妈妈说,“谁舍得抛弃这样一个可爱的孩子呢。”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明明知道他是被人收养的,但他却丝毫不感到惊讶。”

“相反,”韦伯斯特夫人答道,“东尼感到极大的快乐。似乎觉得这样他的地位更荣耀。”

“你们确实很难把这事情告诉他。”我妈妈说。

“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告诉过他,”韦伯斯特夫人回答说,“我丈夫是个军队里的工程师,所以我们很少定居在什么地方,谁都以为东尼和纳德都是我们的儿子。但是,六个月前,在我丈夫死后,我和孩子们碰上了我一位多年不见的朋友。她盯着那个小的,然后问我,‘哪个是收养的呀,玛丽?’”

“我用脚尖踩着她的脚,她立刻明白了过来,换了个话题,但孩子们都听见了。她刚一走开,两个孩子就拥到我的跟前,望着我,所以,我不得不告诉他。于是,我就尽我的想象力,编了个收养东尼的故事……你们猜结果怎样?”

我说:“什么也不会使东尼失去勇气。”

“对极了,”他妈妈微笑着应道,“东尼这孩子虽然比纳德小一些,但他很刚强。”



在韦伯斯特夫人和她的孩子们将要回家的前一天,我和我妈妈在海滨的沙滩上又碰见那位母亲。这次她没有把两个孩子带来,我妈妈夸奖了她的孩子,还特别提到了小纳德,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孩子对他的母亲有这样深的爱,文静的小纳德竟对他母亲如此地依赖和崇拜。

不料夫人说道:“你也是一位能体谅人的母亲,我很愿意把事实告诉你:实际上东尼是我亲生的儿子,而纳德才真是我的养子。”

我和妈妈屏住了呼吸。

“如果告诉他,他是我收养的,小纳德是受不了的。”韦伯斯特夫人说,“对于纳德来说,母亲意味着他的生命,意味着自尊心和一种强大的人生安全感。他和东尼不同,东尼这孩子很刚强,是一个能够自持的孩子,还从来没有什么事情使他沮丧过。”



去年夏天,我在旧金山一家旅馆的餐厅里吃午饭,临近我的餐桌旁坐着一位高个子男人,身着灰色的海军机长的制服。我仔细观察了那张英俊的脸宠和那双闪烁着智慧的眼睛,然后走到他跟前。我问:“你是东尼·韦伯斯特先生吗?”

原来他就是。他回忆起童年时我们一起在海滨度过的那些夏日,我把他介绍给我丈夫,然后,他把纳德的情况简单地告诉了我们。纳德大学毕业后,成了一位卓有成就的化学家,但他只活到二十八岁就死了。

“母亲和实验室就是纳德那个世界里的一切,”东尼说,“妈妈曾把他带到新墨西哥去,让他疗养身体,但他又立即回到他的实验室里去了。他在临死之前半小时,还忙着观察他的那些试管。死的时候,妈妈把他紧紧搂在怀里。”

“你妈妈什么时候告诉你的,东尼?”

“你好像也知道?”

“是的,她早就告诉过我和我妈妈,但我们都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

东尼眼睛里闪烁着晶莹的泪花,沉默了好大一会儿。

“我很难想象,在我的一生中,我还能献给母亲比我已经献出的更加深切的受。”他说,“现在我自己也有了一个孩子。我开始思索,在这二十多年里,母亲为了不去伤害养子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而把亲生儿子的位置让给他,她自己心里会是怎样一种滋味呢?”
第二章 受宠的孩子
每个母亲都有她最宠爱的孩子。她实在是没法儿。人性就是如此。我也有个我觉得特别亲近的孩子,我们彼此间的那种友爱是别人所无法了解的。

我最宠爱的孩子是那个在他的生日会中因为过于病弱不能吃冰淇淋的;在圣诞节出麻疹的;因为脚尖朝内弯,上床睡觉时腿要上夹板的。也可能是在午夜发高烧,气喘病突发的女儿;或是在急诊病房躺在我怀里的那个孩子。

我最宠爱的孩子离家在外,独自过年;球赛结束后汽油告罄,中途抛锚;遗失了他准备买班级戒指钱的那一个。

我最宠爱的孩子是在钢琴独奏会中出丑,在拼字比赛中拼错字,在橄榄球赛中跑错方向,因为粗心大意而脚踏车被窃的那一个。

我最宠爱的孩子是因为说谎被我处罚,因为不体贴别人的感情被我禁足,和被我骂为全家最令人头痛的那个孩子。

我最宠爱的孩子懊丧时砰然关上房门;以为我没有看到她的得意表演而放声大哭;或者说他没有心情跟我讲话的那一个。

我最宠爱的孩子总是需要剪发;头发怎么都梳不成;星期六晚上找不到约会对象;或是打破了我新买花瓶的那一个。

我最宠爱的孩子自私、不成熟、脾气坏、以我为中心。他脆弱、寂寞、不能确定自己是在做什么——可是越看越可爱。

所有的母亲都有她们最宠爱的孩子。而且永远是同样的那一个。永远是不管为了什么理由当时最需要你的那一个——牵着你不放,对着你大吼大叫,伤你的心,拥抱你,奉承你,又咬你一口,拿你当出气筒——不过多半只是为了要在你旁边。
第二章 爱的痛苦
稚嫩的爱情是一束火焰,漂亮、炽热、强烈,但又是柔弱的,闪烁的;成熟和冷静的心灵里产生出来的爱就像是煤,通体蕴藏着经久不息的灼热。

恋爱是一种病,有它那一套独特的魂牵梦萦的思绪。瞧瞧那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儿吧:一会儿躺在沙发上,除了偶尔从绝望的深渊中长叹一声外,几乎连呼吸都停了;一会儿又快步激动地走来走去,面色一阵苍白,一阵通红。他给刺扎了吗?是什么倒刺或小昆虫把他螫得这么厉害?

中午,他挥手叫人把没动的饭菜拿走。一失恋,他恨自己的身体,一点儿营养都不要。到十二点半,他收到一封信。她爱他!于是他马上大吃大嚼。朋友跟他打招呼,他也没有怎么搭理,只是左顾右望,想不起那个跟他打招呼的人是谁。他心烦意乱,拿起一份杂志,却站在那里发呆,不知道自己手里拿的究竟是什么。

啊,爱神,你这淘气孩子,你把人捉弄得多么惨!

你看,那个忧愁的人倚着墙壁,因为晕眩一只手遮着眼睛,另一只手捂住胸口来压抑急剧的心跳。只要一想起情人的一点倩影——哪怕是个脚趾,或是一块围巾——就立刻眉飞色舞,痴迷若狂。可是,且慢!他忽然想起了对方轻微的藐视,马上又满面愁容,胀得通红,现出一条条皱纹。见此种种就是爱情的乐趣。但愿我们不为这种幸福所苦。

每一种病都有它的领域。疯狂发生于脑,腰痛来自椎骨,爱情的痛苦则源出名为自主神经系统、由结和纤维构成的网。原来情欲的根本奥秘,竟隐藏在这看不见的网状组织里,真是意想不到。恶作剧的造物主早作安排,使人类男女两性各有相反的内分泌素;现在又为这种原始的仪式覆上一层魔幕,就是自主神经系统的困难之网。这系统要是有故障或缺陷就产生爱情的痛苦。

从头盖骨的底部到尾骨的尖端,在每一节脊椎骨的前边,都有一对小结链向左右分出,每根小结链都和脊髓连接,而且互相通连。一束束的神经从那些小结伸展出去,在布满全身各处的大量中继站集合而成为神经节。各神经节是经由一个电路式的系统彼此保持组织上的接触,这系统复杂而多变,使所有的电脑都为之失色。

这里全是化学物质的冲击和波浪式的波动,将恐惧、自尊和嫉妒转到肉体上。这里藏着渴慕和热情,爱情就是这样形成的。兴奋波由极细微的小神经传送到达身体各毛细管、毛囊和汗腺。肠子的平滑肌、泪腺、膀胱和生殖器,都受到这神经结和纤维构成不断振动的自主神经系统的轰击。它所发出的命令不可胜数,一切都是那样忙碌而兴奋。

我们必须指出,自主神经系统不会为智力或意志力所削弱。直觉在这里主宰一切,完全信赖于肉体,因为它把我们生命中所有的爱憎都老老实实地表达出来。

你期待明天的爱情?或回忆昨天的爱情?这念头马上就被自主神经系统捕捉到了。它发挥点金术一般的作用,把愿望和梦想化为十足的现实。脸上的亿万毛细管都张大,充满了血液,你脸红了,更娇艳了。如果爱情遭受拒绝了呢?又是一阵波浪式的波动,毛细管内部收缩,把血液从表面挤到更集中于一处。现在你面色苍白,像死人一般,毫无血色,手指尖冰凉。

假定你正处于单恋的苦境中。你和情人正同坐饭馆的餐桌旁。你伸手拿盐时,她伸手拿胡椒。你们的手无意中相碰。自主神经系统突然立即发挥作用,你的手像被火烧灼而缩了回来。现在你面颊上的毛细管奉令张大,都充满了血。你皮肤的血色可以看得见,你的脸从微红变得赤红。“唷,你脸红了。”她残酷地微笑着说。

甚至在她说话时,你的汗腺便已经大大张开,汗出如沈,全身湿透。她看见了,扬了一扬眉。现在你听得很清楚自己的肠子在咕噜作响。你用手捂着肚子使它不发声。但是她听见了!邻桌的人也听见了。她站起身来,忽然间,到她该走的时候了。倒楣的情人,你是受自己的自主神经系统的摆布,由于它泄漏了你的底细,使你狼狈不堪。

尽管爱情是不治之症,但还是有希望。如果受害人能熬过几个剧烈的阶段,他就可以期望爱情害人的力量大减,终于自消自灭。这不失为一件好事。一个人如果长期受海枯石烂般的不渝爱情狂热所折磨,最后灯干油尽,必然早死。

不过我们还是梦想能找出治疗方法。如果有人发明这种方法,赠以一千个诺贝尔奖也不算多。因此我作了一个初步的假定(可称之为预感),认为在身体的某处——也许在膝盖骨的下面,或在第四个脚趾和第五个脚趾之间,总之有这么一处……有个一直还没被注意到的主控腺体,如果把它切除,就可使人对爱情具有免疫力。我每天动外科手术,时时留意寻觅这个“爱情腺”,翻开一些薄膜,或用手伸入人体一些黑暗的腔膛里面探索,想找出点蛛丝马迹,指点迷津。

我也许在有生之年找不到这个爱情腺。但我要继续努力,永不罢休,而且还嘱咐那些追随我的人继续从事这项探索。在没有发现之前,我同意我叔叔的办法,他建议冲一次冷水淋浴,然后绕着街区跑三圈,可以马上解除爱情的痛苦。
第二章 爱的痛苦
稚嫩的爱情是一束火焰,漂亮、炽热、强烈,但又是柔弱的,闪烁的;成熟和冷静的心灵里产生出来的爱就像是煤,通体蕴藏着经久不息的灼热。

恋爱是一种病,有它那一套独特的魂牵梦萦的思绪。瞧瞧那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儿吧:一会儿躺在沙发上,除了偶尔从绝望的深渊中长叹一声外,几乎连呼吸都停了;一会儿又快步激动地走来走去,面色一阵苍白,一阵通红。他给刺扎了吗?是什么倒刺或小昆虫把他螫得这么厉害?

中午,他挥手叫人把没动的饭菜拿走。一失恋,他恨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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