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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命 通 会-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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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神经》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无和气,
不利六亲。生旺稍可,死绝尤甚。驿马并,放荡他乡;空亡并
幼小无倚;丧吊并,父母相继而亡。一生多逢重丧叠祸,骨肉
伶仃,单寒不利。入贵格,赘婿妇家;入贱格,移流未免。”
《鬼谷遗文》云:“连属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
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虽犯孤寡,不以孤寡论。”《广录》云
:“井栏斜冲,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栏倒食。
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
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煞,主不令终。《珞??录子》云: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
于寡宿。”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
宿为重。
○论天罗地网
罗网之说,其义甚明。然何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
盖天倾西北,戌亥者,六阴之终也;地陷东南,辰巳者,六阳
之终也。阴阳终极,则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罗网,此春义也。
《壶中子》云:“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
嫌于亥字。”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
蛇混杂。男命则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
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
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女命则
不妨,惟男命则滞龃龉龆,妨祖克妻。戌人得亥,轻;亥人得
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
:“龙蛇混杂,常防妇女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
是男怕天罗,女怕地网。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
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煞相
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行运至此,亦如之。假如戌年戎月
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
生时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时戌日,交互
见之,谓之重犯。则灾不能歇。地网如上说。若天罗地网重并,
为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
安。”如甲辰命见甲戌,申戌命见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
罗网中言之也。
○论十恶大败
十恶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恶重罪,在所不赦,大败者,
譬兵法中与敌交战,大败无一生还,喻极凶也。六甲旬中十个
日值禄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为禄,乙以卯为禄,甲
辰旬以寅卯为空亡。壬申者,壬以亥为禄,甲子旬以亥为空亡。
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当以日上见之为是,其余不论。况犯者未必皆凶,
若内有吉神相扶,贵气相辅,当为吉论。
《元白经》曰:“十恶都来十个辰,逐年有煞用区分。”
如庚戌年见甲辰日,辛亥年见乙巳日,壬寅年见丙申日,癸巳
年见丁亥日,甲辰年见戊戌日,乙未年见乙丑日,甲戌年见庚
辰日,乙亥年见辛巳日,丙寅年见壬申日,丁巳年见癸亥日,
盖以年支干冲日支干,无禄为忌,余悉无妨。
○总论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说穿凿支离,造化恐不如是。除
羊刃、空亡、劫煞、灾煞、大煞、元辰、勾绞、咸池、破碎、
罗网、冲击、天空悬针、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备论于
前矣,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复备叙于左。
自缢煞。此煞取五行反系处,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
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
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
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带咸池、金刃、羊刃。
盖丙子纳音水,又子为水旺之地,未为井宿之居,丑为三河之
分,更纳音克身,决不可免。古歌云:“动煞克身名颠坠,金
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缢最凶神,戌巳辰亥并寅未。子酉一例
为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须避。
丙子癸未并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来克身,一死悬
梁一溺水。”
挂剑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或重带巳酉丑亦
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类,五行刑克本命者,主
凶暴杀人,或反为人所杀。诗曰:“巳酉丑申金气全,从革局
多名挂剑。元亡金虎并克身,纵不杀人身岂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
是,有水则非。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当防火灾。诗曰:“寅
午戌全号天火,不见丙丁犹自可;五位都无一水神,生旺临年
灾厄火。”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运,戊癸化火,甲
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灾。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时,午日子时外,自余丑曰日亥时,
亥日丑时,寅日戌时,戌日寅时,卯日酉时,酉日卯时,辰日
申时,申日辰时,巳日未时,未日巳时,依次逐两位数之。君
子犯者,主异疾,肠风脚气;小人折损肢体。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时,寅人庚时,卯辰人辛时,巳
人壬时,午未人癸时,甲人丙时,酉戌人丁时,亥人戊时,取
时刑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当;五十一申六
二戌,必主雷轰虎咬亡。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
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伤,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
起,子顺行六阳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禄,贵;吉星临压,
则吉,好行阴骘,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
辈。如遇羊刃、的煞、飞廉等会,命限必凶,主堕于天真雷伤、
虎啖、天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猪犬羊逢虎必伤,猴蛇相会树头亡。犬逢鸡子遭
徒配,兔赶蛇歌走远乡。鼠见犬来须恶互,马牛遇虎定相戕。
兔猴逢犬难回避,龙来龙上水中殃。凡人若值临时日,三合为
灾仔细详。《原注:以年支为主》
官符煞。取太岁前五辰,是日时遇之。平生多官灾,更并
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诞不实,名妄语煞。
病符煞。取太岁后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对冲,是月时日犯之,无贵神解救,凶恶
短折。
丧吊煞。一名横关煞。取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
客,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运限,必主祸。古诗云:“五官六
死十二病,三丧十一吊来临。”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不惟
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来佐,凶煞临时,则横关也。
古歌云:“横关恶煞少人知,月禄凶神又及时;纵有吉星重叠
至,不遭刑戮也顷危。”
宅墓煞。命前五辰为灾,命后五辰为墓,怕宅墓受岁劫等
煞来破本命之灾。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数甲子,本日干住。阳干顺数,阴干
逆数。若在命宫,主极刑;三合,主徒配;对宫,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顺数至本年住。若在命宫、三合、
对宫、主痈疽,庶人徒配,妇人产厄。
剑锋煞。甲子旬剑辰锋戌,甲午旬剑戌锋辰,甲寅旬剑午
锋申,甲申旬剑子锋寅,甲辰旬剑申锋午,甲戌旬剑寅锋子。
随在各宫断,如第五宫露,损子;第四宫露,损田宅。
戟锋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
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
月巳,逐月旺干加临,日时带两重者,凶;更与悬针相见,主
决配伤残。
浮沉煞。从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却从年宫数,看
在何宫。只在财帛宫,名串钱,主富蓄。余皆凶。甲乙己庚壬
人犯之,稍轻;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
煞多主水厄。仍各随宫分论灾,如在田宅,则主破祖。余宫类
推。
破煞。此煞,卯与午,丑与辰,子与酉,未与戌,皆相破。
惟寅申巳亥原破,却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灾滞,财产耗
散,兼有折伤之灾。
返本煞。五行无贵气,下克上为返。歌曰:“五行死绝并
来时,有格如闲福不随;更忌日时克年主,定无官贵切须知。”
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犯者定主孤立,
或富或贵,一旺便克,伤父母尊长。
阴阳煞。女属阴而喜阳,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男属阳而
喜阴,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是阴阳和畅,故男得丙子,平生
多得美妇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
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宫,不论男女,皆淫。如男
得戊午,多妇人相爱;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诱。更看有无贵贱
消息。
淫欲妨害煞。《壶中子》云“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
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逢九丑。”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
九丑为妨害之辰。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
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
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
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妇人犯者,主产
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孤鸾寡鹊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
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乃乙巳、丁巳、辛
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克妻,女克夫。
阴阳差错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
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
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与
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论男女,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极重
;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纵有妻财,亦成虚花,
久后仍与妻家为仇,不相往来。
临官遇劫名桃花煞。主好酒色。
返吟遇枭名短寿煞。主伤妻子。
桃花红艳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
子辰在酉,为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
庚戌、辛酉、壬巳、癸申,为红艳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诸煞,凡言克身,谓凶煞,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
音临身,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太岁纳音为身,若身
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
克,灾重,被临则轻。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如人命已入贵格,
紧要处带煞,有福神助之,则名为权柄;无福神助之,又煞气
乘旺,递互往还,或刑克本主,下贱恶死。又云,一切福神所
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则欲死
绝,死绝则善终。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
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又云,相冲相破,三合六合,
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祸中生福,福中生祸。如死
绝复生,空亡受破,相克相成,则祸中生福,反此,则福中生
祸。《命书》云:“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博徒,亦
有三奇夹贵。”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阳刃;小人命
内,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观之,吉凶神煞,不可拘定;轻重
较量,要在通变。大抵凶煞所居,于神不宜带真鬼;克伤本身,
虽见官星,尚变为鬼,况是真鬼。其为灾祸,明矣!
卷四
○论十干坐支兼得月时及行运吉凶
△甲乙
甲木属阳,乃栋梁之材。喜生秋冬,遇申子月为吉。柱见
庚辛,譬斧凿之论,主名利。运行申酉辰戌丑未乡,大能发越,
见辛官尤妙。忌寅午戌合局及透丁火伤官,乃辛苦劳力、作事
无成之命,运逢亦不顺。若合局丁透,有辰戌丑未,干上露戊
己,再行财运,伤官生财,却发大福。
乙木属阴,为生气之木,遇春生而花叶茂盛,亦喜生于小
春之令。逢亥卯未甲子辰二局更行北运,虽透丙丁庚辛,亦不
妨。所忌寅午戌火,巳酉丑多,多伤残,再行南运,主夭无疑。
甲乙贵乎木得宜,要知金水旺为奇。
春从南往秋归北,冬夏西行发福基。
甲乙日生人,身坐已酉丑申戌金乡,运行宜土金分野。若
生寅卯辰不结木局,宜时引归土金分野,大贵。行运亦然。则
官长远。若生巳酉丑申月,时引归亥卯未寅,取贵非此时者,
乃过与不及,却要运行水木局分野,否则贫儒。柱中原有财星,怕比劫分夺;原无财星,不畏。如木得金而成器,仁者有勇;
金得木而成材,勇者必仁,是乃刚柔相济,阴阳相停。运行却
喜财官,若有木无金,则庚辛亏而义寡;有金无火,即勇而无
礼,则乱金太盛。而无水则枯木太多,而无金则繁,是金木各
不一也。偏阴偏阳,难名之命,纵遇财官,亦不发达。
六甲日用辛为正官,庚为偏官,戊巳为财。如年月时中透
出戊巳辛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财官有用。如不透出三字,
只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亦作财官论。见甲乙夺财,丙丁伤官,
名利艰难。若生春夏及火木局,财官无气,虽得滋助,名利亦
轻。喜行西方四季金土分野向官临财之运,不喜东南木火伤官
败财之地。若四柱庚辛俱见,谓之官煞混杂,无去留制伏,反
主贫贱。如主贫贱。如只有庚,不见制伏,当作鬼论,分身鬼
强弱定其吉凶寿夭。若制伏得中,作偏官论;太过反不为福。
更看日干于所生月内有力无力有助无助,分节气浅深轻重言之。
喜行身旺鬼衰运,忌身衰鬼旺运。
六乙日用戊为正财,巳偏财,庚为正官,辛偏官,若年月
时上透出戊巳庚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财官有用。如不
透此三字,生三秋四季及金土局,亦作财官论。见甲乙夺财,
丙伤官,名利艰难,若生春夏及火木局,纵有财官,无气;虽
得滋助,亦轻。喜行西方四季金土分野向官临财,忌行火木之
地,伤官败财。怕官煞混杂,有煞无制,鬼论;制太过不及也,
皆不为福。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轻重言之。运喜
忌同上。
△丙丁
丙火属阴,乃太阳之正气,能生万物。喜生春夏月间,自
然成就精神百倍。更遇天月二德,行东方运,大妙。虽见壬癸
水,不妨。惟忌戊土透露,减其分数。大运,岁君相犯,官府
刑狱,破财丧服。生于秋冬,更遇夜时,地支,再合水局,非
仆即从,一生离别孤独,贫夭残疾。
丁火属阴,为凡火,可制万物。金银铜铁,不得丁制,不
能成器,喜生夜闻,巳酉丑月令为妙。正月逢寅,乃天德印元,
更得卯字最好。忌壬癸水。如日生,多克妻子。遇南方运,剥
官退职;行西北方运,贵。
丙丁日主火为根,金水二星是福源,
行运若临西与北,纵然富贵不周全。
丙丁日,自坐申子辰亥水位,又引归金时。如生寅午巳月,
为水火既济,大贵。夏五月,忌三合火局,火炎水干。冬子月,
忘三合水局,水盛火灭。水火相停,斯成既济。大运宜金水分
野,却忌过与不及,偏阴偏阳,苗而不秀。若生申子辰亥月,
须要寅午戌巳时取贵。非此时者,行木运方好,否则虚名不贵。
六丙日用庚辛为财,癸正官,壬偏官。若年月时中透出庚
辛癸字,生秋冬金水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秋冬
金水局中,亦作财官论。见丙丁夺财,已为伤官,名利艰难。
若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纵有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
喜行西北金水分野,向官临财之运。若柱中壬癸俱见,官煞混
杂,无制反贱。如有壬无癸,不见制,当作鬼论。要分身鬼强
弱,定其吉凶寿夭。制伏得中,作偏官用;太过,反不为福。
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力无力,有救无救,分节气轻重言之。
喜行身旺鬼衰之运,忌行身衰鬼旺之乡。
六丁日用庚辛为财,壬为正官,癸为偏官。若年月时中透
出庚辛壬字,生秋冬金水局中,财官有用。如不透此三字,生
秋冬金水局,亦作财官论。见丙丁夺财,戊伤官,名利艰辛。
若生九夏四季火土局中,纵有财官,无气;虽得滋助,亦轻,
喜行西北及金水分野,忌伤官败财运。怕官煞混杂,有煞无制,
鬼论;制太过,贫。更详日干于所生月内有无力助,分轻重言
之。运喜忌同上。
△戊己
戊土如属阳,乃堤岸城墙之土,止能拒水,不能种养万物。
凡城堤不有刑冲破害,人民得安,喜甲乙木,以煞化印之地。
忌行西方运,纵发而当破当忧。要火生扶,嫌水克制。戊己重
犯,名利两失;辛庚叠逢,作事进退。
己土属阴,为田地山园之土,可以种养万物,要刑冲破害,
即耕凿之论。喜生春夏辰巳之乡,乃官印之地。更不值伤官损
印。发福,主为人好置造田丰盈。行东北方运,尤妙。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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