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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命 通 会-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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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夭无依。金为母曜,适当其时,子母相生,文章清贵。土来
同处,化祸为祥,木若联行,亦行贵显。
八、九月之水,遇令星则福寿难量。金火同,则功名炬赫。
见木终被疏泄,不免先成后败。火若同垣,恩金失力,虽有治
民服众之德,未免痰疾刑伤。见土虽凶不凶,盖秋令金最能化
难为福,徐、扬、豫人干支土多者,亦困滞终身。运利西北,
东南失宜。
冬月司令之水,寒气严凝之时也,雨则冰凝,晴则冻释,
故冬三月俱喜火以温之,则富贵无虞矣。见金子母相生,徐、
扬人金紫玉堂之贵,冀、雍人水冷金寒,虽相生而反贫薄,得
火同行为吉。逢土金,骨肉参商,冀、雍人赖以堤防而无泛滥
之患也。遇木,水寒木冻,俱无生意,贫夭无疑,徐、扬人干
支火多者,富寿。木土同垣,制煞反吉。丑月生者,贵显,运
喜南方,东方次之。
卷五
○论古人立印食官财名义
徐子平论格局,独以印、食、官、财四者为纲。其立名之
义云何?盖造化流行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阴阳五行,
交相为用,不过生克制化而已。今指甲乙为例,以日干论甲乙,
在五行属木,甲阳而乙阴也。如人命得甲乙,生谓之日主属我,
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丁火,克我者庚辛金,我克者戊己土,
而十干尽之矣。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印,荫也。
绶,受也。譬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朝廷设官
分职,畀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人无父母,
何所怙恃?其理通一无二,故曰印绶。我生者,有子孙之义,
故立名食神。食者,如虫之食物,盖伤之也。虫得食物则饱,
人得食则益,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致养,即人子致养父母
之道也。故曰食神。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煞。
官者,官也。煞者,害也。朝廷以官与人,以身属之公家,任
其驱使,赴汤蹈火,不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后已,是官害之也。
凡人梦棺而得官,亦是此义,故曰官煞。我克者,是人受制于
我之义,故立名妻财,如人成家立产,须得妻室内助,故曰妻
财。是四者,术家立名之大义。然生近乎身,克隔乎位,造化
喜生恶煞,乃自然之理也。中间阴阳从类,阴阳配合,各有至
理存焉。生我,我生,如壬生甲、癸生乙,甲食丙、乙食丁,
是阴生阴,阳生阳,阴食阴,阳食阳,为阴阳各从其类,故甲
喜壬生死,木滋死水中则多年不坏;不喜癸生死,木被雨水淋
漓不逾所则朽。甲喜食丙,以丙能制庚煞,而甲始得安其身;
不喜食丁,以丁能伤官,而甲不得成其材。以其义也。克我、
我克,如辛克甲,庚克乙,甲克己,乙克戊,是阴克阳,阳克
阴,阴匹阳,阳匹阴,乃阴阳配合之理。故甲见辛为正官,见
庚为偏官。官喜正,不喜偏,掌印佐贰,职有不同。甲见己为
正妻,见戊为偏妻。妻贵正,不贵偏,敌体侍立,分则有别,
此其理也。至若官怕伤,被伤则祸,财怕劫,被劫则分;印怕
财,贪财则坏;食怕枭,逢枭则夺。其理与人事无二,学者明
于人事,斯可以言造化矣。夫五行展转生克,皆子为父母复仇
之义。故甲乙生丙丁为子,甲乙畏庚辛,赖丙丁克制之。丙丁
生戊己为子,丙定畏壬癸,赖戊己克制之。戊己生庚辛为子,
戊己畏甲乙,赖庚辛克制之。庚辛生壬癸为子,庚辛畏丙丁,
赖壬癸克制之。壬癸生甲乙为子,壬癸畏戊己,赖甲乙克制之。
地支十二,其理亦同,虽动静不同,方圆有异,而生克一
也。试言之:北方亥子水,生东方寅卯木,东方寅卯木,生南
方巳午火,土寄旺于火,生西方申酉金,西方申酉金,生北方
亥子水。然亥子间丑一位而后接寅卯,寅卯间辰一位而后接巳
午,巳午间未一位而后接申酉,申酉间戌一位而后接亥子。土
立四维,五行均赖。故巳酉合丑为金局,申子合辰为水局,亥
卯合未为木局,寅午合戌为火局。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
火生土,土生金,相生而无间也。丑为金库,生亥子而克寅卯
;辰为水库,生寅卯而克巳午;未为木库,生巳午而受金克;
戌为火库,克申酉而受水制。东南主生,西北主杀,此天地之
大机也。且辰戌丑未,奠安四维,金木水火,咸赖之以生藏。
《易》曰:“成言乎艮,终言乎坤。”此土之功用在五行为尤
大也。
舍干支而总言之,甲生亥死午,乙生午死亥,就禄于寅卯,
是甲乙、寅卯同也。丙生寅死酉,丁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
是丙丁、巳午同也。庚生巳死子,辛生子死巳,就禄于申酉,
是庚辛、申酉同也。壬生申死卯,癸生卯死申,就禄于亥子,
是壬癸、亥子同也。戊生寅死酉,己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
与火同位,子随母旺之义,而辰戌丑未,乃其正位也。由是天
干地支,相合配偶,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其名为印、为枭、
为食、为伤、为官、为煞、为财、为劫,刑冲破害,虚邀暗合,
而变化无穷矣。徐子平识破此理,故只论财、官、印、食,分
为六格,而人命之富贵、贫贱、寿夭,穷通举不外是其余格局,
不过自此而推之耳。
○论正官
正官者,乃甲见辛、乙见庚之例。阴阳配合,相制有用,
成其道也。故正官为六格之首,止许一位,多则不宜。正官先
看月令,然后方看其余。以五行之气,惟月令当时为最,况四
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时管五十后,失之太迟。
故只此月令为正,余格例此。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
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
癸生辰巳戌月,皆为正气。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见辛酉,乙
见庚申之例,谓之支藏干透,余位不宜再见,又须日主健旺,
得财印两扶,柱中不见伤煞,行运引至官乡,大富大贵命也。
大忌刑冲破害、伤官七煞、贪合忘官、劫财分福,为破格。如
甲生酉月,见卯为冲、酉为刑、午为破、戌为害、丙为合、乙
为劫、丁为伤克、庚为混杂、须是官星纯一,五行和粹,方以
正官论。若见前忌柱中,虽有物去之,亦不纯粹,若官星结局,
又有财资扶,非行身旺地不发。官止一二,无财有印,身弱无
妨,若四柱皆归背禄,宜推岁运向背财官旺地。何如?若财官
满目,日主衰弱,不能负荷,徒劳无用,运至财煞旺乡,多染
痨瘵,但有七煞行运复遇,便是徒流之命。又曰甲生酉月,辛
金正禄,若见丁伤,支中无局,时引归衰败死绝之地,或有制
合去之衰绝之火,岂能伤其旺禄。若时引官星临衰败死绝之位,
反引丁火归生旺之乡或临煞地,降官失职,祸生无疑。时为归
息之地,吉凶全在时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时以节制之;日
主用神渐衰,宜时以补助之。柱中虽有凶神,时能节制,亦不
能为祸。此看命之要法也。又曰甲生丑月,内有辛金,又值酉
时,己是重犯,若天干复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胜任,变官
为鬼,旺处必倾,多致灾夭,须有合制方吉。若自身乘旺,如
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虽多亦不为害。甲生戌月,
虽坐火库,若不成局,无党不能为害。又曰取官星不必专泥月
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时支干,只一处有,不曾损伤,皆可
取用。故经云: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中取。若明干无
气,引归地支,或有助托,运行得地,亦不减月内官星之福。
又曰凡论官星,略见一位食神坐实,便能损局,惟月令隐禄,
见食却为三奇之贵。大要看官食虚实何如,若官星坐实,合神
略虚,随官助贵;合神坐实,官星渐弱,官随合神,谓之贪合
忘官。又曰正官格,要行印乡,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随,
官因轻重,日干强弱,以观所以之运,身弱印轻,要补其印,
身旺官轻,要补其官,行伤官运即是背禄,行身旺运即是逐马。
《三命铃》云:凡禄命身三等官,各禀五行,率以其性推之,
如以金为官,职位清峻,多掌刑狱钱谷之任,决断明敏,遇行
年太岁在丑为官库。若以木为官主,品秩清高,和俗守慎,遇
行年太岁在未为官库。以火为官主,官序炎赫,为性猛烈,用
刑惨酷,亦主发歇不常,遇行年太岁在戌为官库。以水为官主,
职卑位下,级升序进,谦和得众,矜恤孤寡,亦有道性,遇行
年太岁在辰为官库。以土为官主,官序稳当,难侵犯,厚重质
直,法令分明,遇行年太岁在辰为官库。凡五行之官,各随其
性则吉,若失其性,则主为官不久。西蜀知命者云:凡人年月
日时,四干迭相,官印足者,主贵。历观大命,遇两印者颇多,
如吕吉甫学士,壬申、己酉、丁巳、庚子,壬与己,庚与丁为
官,壬与庚、己与丁为印。又云:看官星,有天官乡,取月干
制岁干,如六甲年正月建丙寅,五月庚午,六月辛未,庚辛金
能制甲木,戊癸即相带而行,甲癸人在午未,乙丙人在辰巳,
丁戊人在寅卯,己庚人在戌亥,辛壬人在申酉,若人遇之,当
食天禄,贵处朝伦。有地官乡,取月建制岁干,如岁干是甲乙,
属木,七八月见申,属金,金能制木,甲乙人在申酉,丙丁人
亥子,戊己人在寅卯,庚辛人在巳午,壬癸人在辰戌丑未,若
人遇之,主早承休荫,官序易升。有真官乡,取命前三辰月干
与命干合,如丙子人二月生,为命前三辰是辛卯,丙与辛合,
故丙子二月生人为真官,中生之类,君子遇之,职居近侍,小
人遇之,亦主富豪。如刘行素御史,丙子、辛卯、丙子、辛卯,
正合此说。又云:术者以甲见辛为官,不知真五行克纳音为真
官,此最紧福坤。干头自见官而得合者为上,有诸神来朝者最
佳。如甲寅生,纳音水,得己亥,甲己为真土,是纳音见真五
行克也。若不见太岁本干克,但于日月时上见乙庚亦是。若止
见庚,谓之偏官,比之全者减力,又不见乙庚,止见乙巳、乙
丑、乙酉,余位中多见申,不见申止得三五分力,余仿此。又
如己酉、己卯见丁壬,壬子、壬午见乙庚,虽纳音见真五行克
为官,奈本干同受克,故不作真官,而作真鬼断之,大小运流
年逢之,灾尤重。此亦看官星者所当知。《喜忌篇》云:“五
行正官,忌冲刑克破之官。”《五言》云:“有官要有印,无
刑足可夸,不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秘诀》云:“官星
重见,只作煞推,再至官乡,灾非难免,若是太多,制之为福。
”古歌云:“正气官星用月支,喜逢财印到年时,破害冲空俱
不犯,富贵双全报尔知。”又:“官星不可被刑冲,官煞同来
吉变凶,化煞为官方是吉,化官为煞祸重重。”又“官星大抵
要身强,身弱须求气旺方,印绶兼行财旺地,无冲伤破是荣昌。
”又:“生月官星坐禄乡,日辰生旺福无疆,有财有印无伤破,
年少成名坐玉堂。”又:“月逢正禄号真官,不犯刑伤禄最宽,
日主兴隆名利显,运逢财印步金銮。”又:“印多官多为贵命,
官旺身衰反为病,官多身旺化为财,财旺身衰贫病并。”又:
“正官大抵要纯和,四柱无伤掇显科,时上喜逢财健旺,柱中
欣见印生多。提纲独遇为真贵,年位重逄乃太多,别处若有煞
来混,反为辛苦受奔波。”合诸说,观正官喜忌见矣。
○天福贵人
谓官星坐处,见禄如人,有官有禄,莫非天福。甲生人以
辛为官,辛禄在酉,是以甲人见酉,乙人见申之例。甲用辛官,
柱有辛酉,更得福神助之,生旺有气为佳。一名禄干福神,遇
者主科名巍峨,官职尊崇,多掌丝纶文翰之美。
○天元作禄
经云:金若遇火,有重权,防御刺史臣(如庚午、庚寅、
庚戌、辛巳、辛未等日)。水若遇土,入官局,可沾侍郎禄(
如壬午、壬戌、癸巳、癸丑、癸未等日)。木若遇金,主伤衰
化煞,为权势若雷(如甲申、甲戌、乙巳、乙酉、乙丑等日)。
火若遇水,主兵权,为将镇三边(如丙申、丙子、丙辰、丁亥、
丁丑等日)。土若遇木,为正禄八座三台福(如戊寅、戊辰、
己卯、己未、己亥等日)。此即白虎持世等格要,日主与官贵
相亭,偏枯则不成造化,大忌刑冲破害,伤损贵气,不成格矣。
如庚午日,坐丁官,喜见甲乙财生官,戊己印生身;忌丙煞杂
官,癸水伤官,子冲破午。余干例推。又曰:日主自作官星,
不大忌冲,譬执物在手,无可夺之理,主为人伶俐好色,机变
有谋,若只日下一位,行财官运方发,若生月带禄,支坐财官,
生时得地,方为真贵。壬午日是禄、马同乡,更逢庚戌时为妙。
壬自坐禄,有庚辛制甲乙,使壬得己土,为官贵。如戊辰日,
辰中乙木为戊之官,春生贵重,秋生虚誉,无禄。古歌曰:座
下官星最是奇,多因祖荫见根基,若还行往印乡去,脱去青衣
换紫衣。
○岁德正官
取年上干支官为岁德,喜忌与月令正官同论。遇此必生宦
族,或荫袭祖父之职,若月居财官分野,运向财官旺地,日主
健旺,贵无疑矣。凡年干遇官,福气最重,发达必早。如癸酉、
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会官局,归禄日下,丙克
申酉金为财官双美,二丙身旺,十七八运行戊午,虽午冲子,
申子会局,冲不能动,日主并旺,及第早发。古歌云:年中正
禄是根芽,必主生身富贵家,运气喜逢身旺地,财生印助福无
涯。又:年上官星为岁德,喜逢财印旺身宫,不逢七煞偏官位,
富贵荣华莫与京。
○时上正官
如甲日酉辛时,乙日申庚时例。时上官星与月亦同,但力
轻微,发福多在晚年,或生贤子,要有印助。古歌云:正官有
用不须多,多则伤身少则和,日旺再逢生印绶,定须平步擢高
科。
○官印禄库
经云:官中见禄库逢财,金玉自天来。如甲乙逢乙丑,丙
丁逢庚午,戊己逢壬辰,庚辛见乙未,壬癸逢丙戌是也。一命
丁丑、辛亥、癸酉、壬戌,癸用丙为财,戌为财库,用戊为官,
戌中戊土正旺,财库生助,酉为癸印,丑为印库,财官印俱逢
库旺,无冲破,为贵。
○相刑遇贵
经云:日时相刑得遇贵,执法有权势。又云:寅刑巳,巳
刑申,庚辛逢寅是贵人;卯刑子,子刑卯,癸乙双双富又清;
未刑戌,戌刑未,甲戊逢羊贵自荣,不利文官主武权。如刘应
节尚书:癸未、乙卯、丙戌、戊子,子卯刑而得乙癸,未戌刑
而得戊,所以官历兵、刑,纵有文名,不居学翰。
○三合遇贵
经云:三合若是遇贵禄,平生多财谷。如乙巳、乙丑、乙
巳、辛巳,乙为日主,用庚为贵,天干无庚,却巳酉丑三合官
局,故为三合遇贵,又名暗官格。
○金木间隔
经云:木若逢金间隔,作两府之官。木无金,终不成器。
如杨博尚书: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于午,
得两庚间隔,成器,故贵极品。
○水火既济
经云:火若遇水成既济,兵权万里。如辛巳、辛丑、丙子、
戊子,丙日临子,坐下正官,月时引旺,重逢奇仪。丙以癸为
官,癸以戊为官,互换见官,丙合辛财生官,化为真水。戊子
时,戊合子中癸,化为真火,入水火既济格,大贵。
○金火相成
经云:金无火制器难成。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已,庚
坐午,入火乡官贵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地支
巳午纯火,金生火旺,两各有气,故贵。又云:金鬼无偏,以
金须要火,而金相当,如两火两金,各居生旺,尤妙。
○论偏官
偏官者,乃甲见庚、乙见辛之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
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故谓之
七煞。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制之,不惩不戒,
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煞。如日主健旺,有
印绶助化,即经云逢煞看财,如身强煞弱,有财星则吉,身弱
煞强,有财引鬼盗气,非贫则夭;有食神透制,即经云一见制
伏,却为贵本;有阳刃配合,即经云煞无刃不显,逢煞看刃是
也。以上诸制合生化,须要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
子以成威权,乃大权大贵之命。又性格聪明,忌日主衰弱,七
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并,魁罡相冲,其凶不可具述。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煞旺地,倘运再遇制伏,
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是又不可专言制
伏,要轻重得所。故经云: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
煞出为祸,此之谓也。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煞
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庚辛,无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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