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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去,但他使足劲站不起来,连坐的劲都没有了。咽下了眼中的泪水,强压下了燃烧的火苗,满腹的冤屈、满腔的愤怒,藏在心底,他倒下了。
第二天一早,哥哥已找好车要拉他回村,面见父母。多病的母亲一见受了灾难的儿子,泪水如注,嘴里唠叨。父亲虽也难过了一阵,还是让接回在临汾读书的三儿子,开了个会,以他的事情为题,说古道今,严加训导,讲做人之理,讲处世之道。说胯下之辱,说韬晦之计,还有陈蔡绝粮、项刘之争。矮檐必低头,君子必忍辱。最后重复了哥哥说过的三条,强调父言必从,父训必遵,父不在必从兄。会后哥哥和弟弟都走了,把他留下来在家呆了一个月。
“你今天找我,算不算告状?”听完了他的讲述,我也感到一阵痛楚和压抑,想缓解一下这位年轻人的心理负担。
“当然算。”他说着掏出了一份材料,和一篇厚厚的几万字的报告文学《一个律师的遭遇》。“现在不怕了?”“不怕了。”“为啥?”
“开始我认为自己受了冤屈,有为自己出口气,讨个公道的思想。现在想这不是个人问题,是关系到法律在汾西县如何实施的问题,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的问题,关系律师行使职务受不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关系到执行机关要不要依法守法的问题。如果说讨公道的话,我要为法律讨个公道。”“你父亲和你哥哥要是知道了呢?”
“最近我哥还说不让找你。只要你知道了,他再知道我就不怕了。不过我会给他们做工作的。”
这时电来了,灯亮了,一看手表已是凌晨3点。他很不好意思:“刘书记你白天很忙,我把你耽误到这时候,太不应该了。”虽然熬了夜,但总算把悬在心头的一件事了解清楚了,心里反而觉得值。多年的办公室工作,练成了熬夜的功夫,虽不能说是“童子功”,也可说是“青春功”了,对我来说这不算什么问题。一天秘书科长赵黄龙汇报完几件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末了我顺便问了一句:“经委还有你个弟弟,叫赵水龙。”
“你怎么知道的?他找你了?”只见他大惊失色,我还从没见过这种表情。
“嗯。怎么?他犯了父亲的律条,你这个监督人,可是失职了。”“这死孩……”他骂了一句,面色由吃惊骤然变成恼怒,咬紧下嘴唇,低头不语。
“我看倒是反映了个重要情况,你觉得不应该吗?”
他没言语,头抬了抬,嘴唇紧咬着,眼泪汪汪,好像他受了莫大的屈辱。
“他把你和你父亲的态度都说了。”
他咬死的嘴唇终于被冲开,放出来的是“呜呜”的哭声,哭得那样伤心。
“我心里啥也知道,惹不起啊!在汾西比他脑硬的多了,哪里轮得着他去太岁头上动土,还不是活活找死!”
我没再往深说,只是劝他正确对待这件事:“这件事反映的问题很有普遍性,我不准备热处理,尽量不让它给你们今后再带来什么问题。”他仍忧心忡忡地说:“不仅是我们,还有你……”他最后的话毫无威胁的意思,倒有几分提醒和善意。真有这么厉害吗?
这时中央提出开展群众性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这是“以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要坚持几个五年,让干部群众懂得法律常识,以便更好地执法和守法。“一五普法”的重点内容是学习“九法一例”,普法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这使我豁然开朗,深感这个教育来得非常及时。汾西县出现的许多问题,这原因那原因,干部不懂法,不会执法;群众不懂法,不知守法,是问题的实质。我忙同地区司法局联系,主动请缨,请他们把普法试点定在我们这里。
讨论试点方案时,我强调提出了普法内容要突出学好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普法对象要在领导干部后边加上“特别是执法干部”。老百姓不懂法,有犯法的潜在可能性。执法干部不懂法呢?那就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甚至亵渎法律,贪赃枉法。老百姓犯法,有人管;执法干部犯法谁管?学习中要扭转一个倾向,就是“干部学法,是为了执法,老百姓学法是为了守法”。要“依法治国”,人人是守法者,人人是执法者。这部法律你是执法者,另一部法律你就是守法者。老百姓咋啦,他们懂了法,也会监督执法。
在一次讲课时,讲到了律师制度问题。讲了为什么设置律师制度,以及它的作用和职权;批判了对律师制度的糊涂认识,对律师行使职务的不正确看法;提出要培养几个有水平、有能力的律师。讲者当然有意,听者就更有心了。兼职律师赵水龙的事,一下在干部中议论得炸了锅。
检察院的领导找我,说律师适用于民事,不适用于刑事,他把公诉人辩住了,堂堂检察
院的脸往哪里放?法院的领导找我,说律师只能捣乱法庭,咱说怎么判还是怎么判,他有什么办法?公安局的两位领导找我,说律师在法庭上怎么闹我们不管,插手公安局侦察办案绝对不行,我们就惩治了一个律师,让狗日的才知道公安局不吃这一套。
话题既然扯开,而且是他们自己扯开的,我便抓住这个难得的良机,一追到底。
“公安局为啥惩治律师?”
“案件侦察尚没终结,他提前介入,伙同罪犯父亲,察看现场,殴打举报人。”
“这些都落实了吗?”
“他们打的杨国喜,就是人家举报的,这还有错?”“律师本人承认了?”
“他当律师懂法律,哪里肯承认。他知道承认了是要判刑的。”“他一点也没承认?”
“只承认认识罪犯父亲,路上碰见,求他去的。不承认以律师身份出现。只承认要杨国喜领他们看现场,不承认胁迫哄骗杨国喜。只承认杨国喜头抵罪犯父亲,不承认殴打。只承认杨国喜扑闪下一尺多高的地垅,不承认被推下4米高的土崖。”“就抓了他一个人?”
“罪犯父亲叫仇文庆,是人所共知的人精,知道事情不好,连夜潜逃。他狗日的死畜脑,认为他是律师,不敢把他怎么样,当晚就抓了。”
“那个仇文庆呢?”
“哪里用去抓他?投案自首了,态度还可以,从宽处理了。儿子弄不好得判死刑,至少是死缓,也够他喝一壶的了。”“他说的情况和律师说的不一致?”
“这个没有问。杨国喜是个憨子,憨子还会说假话?”“公安局派人到现场调查过?”“
没有。”
“听你们说这个事情也不复杂。是以熟人身份还是以律师身份去现场,要看是否有聘请手续;是自己闪跌,还是推打,看三人说的细节是否一致;是1尺多高的地垅,还是4米高的土崖,到现场量一下不就清楚啦。”
“其实这件事没有立案,同判处仇文庆儿子也无关。扣了狗日100来天,早就放了。”
“我说的那几点,还需要查清楚,你们看呢?”
“咱一没立案,二没给他做结论。人早放了,没那个必要了。”“最好还是查一下,我要知道这个情况。”“他找你了?他告状啦?”
“不是说要告状就再抓起来嘛,用汾西话说他还真成了畜脑。干部群众都有反映,而且两种反映相差很大。你们今天不说,我也准备抽空问问。”
“开始有点反映,现在不听说了。多数人还是说该治治这私娃,太狂了。”
“不说了,不等于问题解决了。事情能让我听到,就说明还有反映。”
“他哥哥就是办公室的赵科长。”
“他哪里肯说。听说他父亲定了三条,最后一条是死了也不告状,还让他们兄弟三个跪在祖宗牌位前发了誓,监督人就是他哥,他才不肯说呢!”
谁也再没了说的,只好就说到这里。
过了两天,公安局的两位领导又来了,说那个事儿他们查了。我刚取过本子要记,他们说:“你要的情况还没查,我们当时走了受审手续,是某书记亲笔签的字,他是严打指挥部总指挥,他不签字我们哪里敢抓?”
某书记是我的前任。我接替他的县委书记,也接替了他的“严打”总指挥。我还没明白这时候抬出他来是什么用意。但也隐隐约约地感到,我这个后任是否有了推翻前任成果之嫌?“谁的签字并不重要。我每天签那么多字,有的就可能是不对的。问题不是某书记签字还是刘书记签字,情况要弄清楚。事前搞不清,事后也该搞清。”
“他签字让抓人,没说立案,也没要结论,所以当时也没查。要按你说的几个问题,当
时查清了,哪会有这事?”
“正因为当时没查,现在才需要查清,对与错,是经验是教训,我们自己总得清楚。”
“我们亲自找他谈谈,安顿安顿。”“谈什么,怎样安顿?”
“当时‘严打’就那么个形势,又不是有意弄他。他不告了,你不问了,不就没事了?”
“这个安顿,是否有赔情道歉的意思?”
“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但不说赔情道歉。赔了情,道了歉,说明咱们错了。”
“对也得有个是非,错也得有个是非,有个说法。不能老是糊涂账。抓得对放得也对,简直糊糊一盆。是与非,对与错的依据就是事实。”我顺手翻了翻桌子上的材料,“刑警队的人铐打了他。”
“铐是铐了,抓人不铐还行?打是没打他。这人能胡说。”“是否上了背铐?”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6)
“没有吧……没听说呀。”公安局一位领导若有所思。
“他骂人,骂得很难听。八辈祖宗都骂了。骂得年轻人火了,可能上了一会儿,我知道后批评了咱的人。”另一位领导说。惊讶之余,仿佛在问你怎么连这也知道?
“说是领导叫上的,而且是5天5夜。这都得搞清楚。不然他说上了你说没上,他说5天5夜,你说一会儿。又是糊糊。”大概是从我的话里,他们听出了点什么,至少是从我的态度上看出了点什么,觉得再谈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只得告退。第二天二位又来了,给我两页稿纸的材料:“刘书记,我们写了个东西你看看。”
我接过来一看,是《汾西县公安局关于赵水龙的平反决定》。我有些吃惊,忙往下看。
文中叙述了他们说过的材料,还是律师身份,提前介入;仇文庆把杨国喜推到4米崖下,赵水龙在场等。最后却有“经研究决定,予以平反”的结论。看完了,我的惊讶变成了愤怒,但还是压住了火,没有发作。他俩中的一位笑着说:“我们文化水平低,写不了这东西,你该怎么改就怎么改。”这下可咋也压不住了。第一次来是说自己完全正确;昨天来是推卸责任;今天来就决定平反。而且还是原来的事实,压根儿就没有调查的事实。这些人到底在干啥?我有被戏弄的感觉。“该抓不该抓凭的是事实,平反不平反也凭的是事实。事实既然没出入,为什么平反?这平反是写出来的吗?是改出来的吗?”
僵住了,谁也不说话了。要是过去任副职的时候,在洪洞县碰上这样的事情,我早就不知发作到什么程度了。现在是一把手了,又是在汾西县,你能发作吗?我深深地感到这一把手真是难当啊!
“咱给他平反,就说明够不上犯罪。但他还有错误。如果‘一风吹’了,这人肯定要告状。”他俩中的一位打破了僵局。另一位接着说:“‘严打’还没结束,就说‘严打’搞错了,我怕不合适。”“‘严打’不是乱打,更不是‘胡’打。严打也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真要打错了,就要纠正。毛主席要我们‘有反必肃,有错必纠’,邓小平同志要我们‘实事求是’。哪有共产党怕承认错误的,怕老百姓告状的!”
见他们这样谋来算去,反来倒去,我摸透了他们的心思:放不下架子,怕丢了面子,公安局承认错了,怕搁不住。我说如果他们不愿意自己否定自己,也不要太为难,那就派检察院去查查,如果不愿让检察院去查,就派纪委去查。只有把事情查清,才能做结论。
衡量再三,他们觉得还是自己查好。可能他们意识到检察院查出他们违法,要依法从事
。纪委查出他们违纪,要执行纪律。看来他们思想还不算通,接受得很勉强。
最后事情终于查清了,平反决定作出了。虽还是羞羞答答,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过基本事实清了,又做了许多思想工作,改来改去,三易其稿,公开平反还是只给本人发个文件。又是一番磨牙后,我找来赵水龙,征求他对平反决定的意见。他说了许多感激的话,检查自己有不检点的地方,骂人不对,表示今后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我问他还当不当律师,他有点犹豫。我说取得律师资格不容易,要他进一步钻研法律,在普法和法制建设上发挥自己的才能。他同意了。我当即让司法局给省司法厅打了报告,不久恢复了他的兼职律师资格。有必要交代一下后来的事:
县水泥厂因技术管理太差,已经倒闭几年了。县委提出发展地方工业要走“引进联营”之路,引进联营要采用“三八二十三”的算账法。赵水龙自荐要当水泥厂厂长。县委批准了。他从大同水泥厂引进了资金和技术,生产出325号和425号矿渣水泥,很快打开了市场,效益很好。接着他又争取到建设银行贷款,建起了机立窑,安装了烘干机,水泥厂一片红火。
水泥厂为“引进联营”开了路,成了县里的骨干企业。他自己当了县劳动模范,兼任县经委副主任。
我调离汾西后,听说他当了工业局长。以后又听说到临汾地区侨联成了合资企业的经理。后来又听说被合资企业解聘,自己回汾西县佃坪乡干了个铁厂。《天网》、《法撼汾西》吃了官司后,他跑来找我,问我知不知道开庭日期,他要以证人的身份出庭,并说他所以离开汾西,是因为我调离后,有人明里暗里欺搅得他无法工作,下海干了铁厂,又有人鼓动当地农民砸了他的设备。当时我也不知道开庭日期,只是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说这回打的是笔墨官司,法院不一定要证人出庭。他说一定得打听到啥时候开庭,他一定要去。果然开庭时他去了,因迟到一个小时,法庭没让他进去。他只好在外面等着。休庭时他自报家门,说他就是《法撼汾西》中《百日之灾》里兼职实习律师赵水淼的原型,作家张平的素材全是他提供的。本来的事情要比书里写的严重得多。张平笔下留情,写得很不够。他指名要同原告当场辩论。弄得记者们围了一圈,成了庭外记者招待会。那位原告不敢面对他,躲在法庭里不露面。原告代理人把他拉在一边说:“咱都是汾西人,怎么能替外人说话。你有什么要求,只管说,咱们回去解决,肯定让你满意。”他又高喊着揭露原告代理人是鼓动农民砸他铁厂的后台,当场又揭发了许多事实。下午和第二天法庭允许他旁听,他先后举了几十次手,请求发言,均没得到法庭允许。回到县里,原告代理人说官司打赢了,县电视台多次播放庭审录像。代理人骂他是汾西的败类,把汾西人的面子丢尽了。事后他去找了那位代理人,得到的回答是你对记者说了,找记者解决去。至今砸铁厂的事还没个说法。“汾西县最大的官儿”在电视台骂人的事,因为没指名道姓,当然不能算侵权。
当时为律师平反的消息不胫而走,地区新闻科的记者专门来采访。公安局的领导被问得无言答对,忙跑来找我,说已经平反了,人家还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究竟要干啥,他们摸不着壶把。我说记者采访就是要登报,得有思想准备。他们说登就登吧,已弄下这磁器了,只要人家不找别的麻烦,再三说多亏我抓得紧,让他们平了反,要搁到现在可捅下大乱子了。不久《山西日报》发了一条消息:“汾西县委书记伸张正义,一蒙难律师获得昭雪。”我问过他们有什么意见,他们说事儿都是自己给记者说的,报道里说他们认识了错误平了反,还感到满意。张平来采访,他们知道作家也是写文章的,心里有了底,没有追问,就根根蔓蔓说了个详细。反正已经登过报了,态度好点,不找麻烦比什么都强。《百日之灾》在报刊上发表了,别人告诉了公安局,他们说人家连名字都改了,咱还有啥意见?还没事找事哩。《法撼
汾西》出版了,有人问他们看了没有,他们说就是那事,不看还不知道?
一次我从地委开会回来,听说招待所来了两位北京客人,让我回来就去见他们。我到招待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