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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随笔·集-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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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轻率地分手了。一晃就是5年。

    他没有考上大学。他不是读书的料子。他只喜欢音乐和吉他。

    他跑到外地去找工作。做了导游。她常常在外面四处漂泊。然后有一次在机场,偶然地就碰到了。

    一起去喝酒。他让她摸他的胡子。他说他老了。深夜走到街头,还是寒冷的冬夜。她总是忘记戴手套。她笑着对他说,好冷。

    他慢慢地把大衣解开来,把她冰凉的手放进去。然后把她的脸,

    把她的身体都放进去。他的怀抱还是一样的温暖。原来爱情的花朵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清香的气息却一直藏在心底。

    她问他,我们去哪里。他们去酒店开房间。整个晚上在一起。

    不停地做爱。似乎无法停止。然后他告诉她,他已经结婚了。

    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城市。继续自己的生活。他飞过来找她。

    他们坐在酒吧里,他告诉她他离婚了。她说她一直都很忙碌。

    他说,再忙,也应该抽出空来嫁给我。他拿出一枚简单的戒指,把它放在水杯里。他说,如果你愿意,就把这杯水喝掉。她看着他,她说,我不喝。

    他没有勉强她。在机场告别的时候,她哭了。她不知道自己

    为什么不愿意跟他走。他摸着她的头说,有空的时候给我写信,没空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保持联系。

    生活又开始继续。他做着他的导游。她在酒吧和别人狂欢。

    她依然写信给他,告诉他她出去时在飞机上的寂寞。告诉他她很怀念老家后面的那条小巷子。黑暗的小巷,他等在暗淡的路灯下。她一直记得他的样子。头发遮住了眼睛,英俊而沉郁的脸。总是沉默无语。却有这样深情的眼神。还有他怀抱里的气息。但是他们的一生不会再在一起。

    她去他的城市看他的时候,坐在角落里看他在酒吧的舞台上弹吉他。他已经是很大的男人了。脸上有了沧桑的轮廓。可是在她的眼里,还是17岁时在街头偶遇的少年。在小摊吃面条的时候,他轻轻拉住她的手指。她终于能在黑暗中对他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身边一个女人笑着对她说,他很帅对不对。她说,对。

    他一直是一个GREATGUY。

    然后女人轻轻地说,今年夏天我们打算结婚。

    曾经爱过。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我读亦舒
    读亦舒的小说已经很久。她的小说不适宜有太多幻想的年轻女孩阅读。就如她文章里表达过的意思,有些事物需要一颗老心,才能品尝。

    她是一个真正懂得如何叙述故事的人。语气一贯的简洁平淡,文字非常精炼。

    笔下的人物是她掌握中的一颗颗棋子,在起落的轨迹中摆布,也许人情练达,也许世事洞明,可总是心有不甘,而命运的潮水终于覆没了一切。

    回家的途中,我想到这个白衣女郎,我的颜色女郎。她的生命是幻觉,我的不是。她有足够的时间来否定人生的意义,我不行。我在电视长篇剧,麻将牌,孩子们的尿布里老去,我配不起她。有那么一刹那,思想起她,我已经充分了解,什么是惆怅旧欢如梦。大雨倾盆的时候,浪花卷上沙滩的时候。

    淡淡的自嘲,带来的辛酸的安慰。

    她写了很多灰暗的爱情故事。因为语言的简洁和结构的迂回,会让心在丝缕的揉搓中痛楚。很多人物,似乎是无心地爱过了。又无心地离别了。独自剥开衣服仔细体味的时候,才发现胸口的那道创痕,原来深及心脏。只是劫后余生罢了。

    连环深爱着不属于他的女子香紫珊,即使他一再地识破,这场邪气的情局注定破碎,甚至在他娶了贤良的妻子,过着平静的生活的时候,他的灵魂依然成为了一个空洞的傀儡。

    ——你要什么代价,是我的灵魂吗。

    ——不,你的灵魂早已经是我的囊中物,我只要叫它一声,它便会过来。

    ——那么你要的是什么。

    ——你的余生,你所有的时间,你的一切回忆。

    ——你即使得到也不会珍惜。

    ——这个不需要你管。

    每次看到这段对话,眼睛就会湿润。

    残酷的人,更懂得深爱的可贵。因为曾经被伤害。

    人淡如菊的女子乔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深爱她的教授。

    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和一个中年的英国男人。情缘凄艳迷离,纠缠无尽。

    为他疼痛,为他病倒,为他远走高飞,最后嫁给一个不相干的男人。

    可是乔一天在阳光下散步,忽然想到她一点也不后悔和那个英国人的两年。因为那是一次恋爱。一次真的恋爱。而现在她是幸福的。

    她觉得自己应该是个毫无怨言的人。

    毫无怨言。

    疲倦也好,麻木也好。总是平静下来了。

    认识勖聪慧是在飞机上面,七四七大客机,挤得像戏院里第一天放映名片。

    我看到她是因为她长得美,一种厚实的美。她在看一本书。

    这是《喜宝》的开篇。如果是个下雨的夜晚,又无聊得什么也不想做,我就会第6遍地打开这个书。这是个华丽的故事,喜宝的生命和钻戒,城堡,财富交织在一起,可是她面对的是生命的空洞,和爱情的落寞。

    ——你到底要什么。

    ——爱。如果没有爱,钱也是好的。如果没有钱,至少我还有健康。也不过如此。

    我只要足够的生活费,很多的煤烧得暖烘烘,很多巧克力供我嚼食,你听过这首歌吗。

    喜宝终于有了很多的钱。为了打发时间,她学裱画,刻图章,还想学弹棉花。弹棉花在从前是非常美丽的一项工作,那种单调而韵味的音响,工人身上迷茫的汗,太阳照进铺面,一店一屋的灰尘,无可奈何的凄艳,多像做人,毫无意义,可有可无,早受淘汰,不被怀念,可是目前还得干下去,干下去。

    她身边爱过她的人,和她爱过的人,都一个个地离她而去,或者死亡。

    曾经喧嚣过的往事尘烟日渐地平息。喜宝接受自己与钱相伴的生活。

    可是又有什么不好呢。

    喜宝后来是拍成了电影,但是非常失败。

    没有一个细节能够超越亦舒小说中的魅力。包括那个叫喜宝的女孩子。

    我的一生,像是受一个男人所控制,使我不能有自由投入别的感情生活,不过我和他之间,却没有怨怼愤怒,我们深爱对方,但他既不是我的配偶,又不是情人,这一段感情,长而劳累,却不苦涩。

    七岁的女孩在舞会上遇见一个中年男人,她和他去跳舞,她问他,可否一直同你跳,他说不,一定要转舞伴,因为这支舞的跳法如此。

    他对她说,它叫圆舞,无论转到哪一方,只要跳下去,你终归会得遇见我。

    她长大了,她一直想找到他,她转换了很多舞伴,却不再能和他一起。

    她想,一定是什么环节出了错误,使她和他空等在舞池中,逗留着这么长的时间,说再见的时候,却找不到对方。

    惆怅莫名的故事,是亦舒式的爱情。

    买了她的很多小说,排在书架上,如果读言情小说是属于浅薄,

    那么我想,我是喜欢醉心于这种浅薄的乐趣的。

    她给小说里的男人取名叫家明。她让女人姓香。喜欢英国。白酒送芝士面包。

    还有玫瑰。

    在书中看到过她的照片,穿着旗袍,品味不俗,就如她书里的人物穿白衬衣,粗布裤子,会梳长长的麻花辫子。

    这样聪明的女子。虽然因为聪明而有些伤感。
爱已如风
    有时想起那个离开很久的人。

    希望他是好好的。过着比我幸福的生活。

    比以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更幸福的生活。

    否则这场离散便没有任何意义。

    那个寒冷的凌晨,他站在我的家门外。

    在我们激烈的争执之后。他苍白疲惫的脸。

    我一直睡不着。我只能跑过来。他无奈地笑了笑,在黑暗中趴到地板上,我摸到他脸上冰凉的眼泪。

    累了。都累了。

    虽然都很想在一起走下去。

    但是这段爱情,终于没有任何出路。

    他头发和皮肤的气味,那种干净和清新,很多男人都没有。

    过马路的时候,会小心地牵住我的手。

    喜欢用手指轻轻地抚摸我的脸颊,轻轻的,爱怜的。

    不管有人没人,会把我一下子抱起来。

    有一次我梦见他,在阳光灿烂的山顶,他看着我。

    还是我喜欢的那个英俊沉默的男人。

    但是我知道,这一生,不会再有他。

    我们无法给彼此一生那么长。

    他伸出手,看着我象一只鸟停下来,然后飞走。

    而我并不不知道自己可以飞到何处。

    我只是随着风的方向漂泊。

    颠沛流离。而内心是寂静的。

    终于原谅和接受了一切时间的无常。
瓶中信
    她是一个报社的专栏作者。离异后独自过着孤独的生活,有一个儿子。一天,在海边跑步的时候,她捡到一只漂流瓶。瓶子里是有一封信。是一个男人写给他离去的妻子。

    信写得深情而凄婉。她费劲心机找到那个写信的男人。然后千里迢迢到那个海边的小镇。男人修船,造船。他把自己叫做水手。妻子已经病逝。

    是个画家。他深爱她。一直处于悲痛的怀念里面。可是这个出现在小镇的女人,带给他深刻的爱情。

    他们有过温暖的日子。也爆发了激烈的矛盾。她觉得自己无法取代他心目中病逝妻子的地位。最终决定黯然放弃。他在失去她的那一刻,明白了心中对她的深爱。他决定去找她。和她一起生活。

    他写了最后一封信给她的妻子。告诉他的妻子,他对那个女人的爱和对她的爱,一样的多。他带着那个装着信的漂流瓶独自出海去和妻子告别。在暴风雨突袭的海面上,为了挽救一家三口,溺水身亡。

    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纯粹的爱情片。瓶中信。一个简单的故事里,蕴藏着深厚而广博的情感。爱和生死。离别和怀念。激情和新生。

    镜头里有汹涌激烈的潮水和风浪。也有平静寂寥的夕阳下的海面。大海象人的感情一样深不可测。也许我们永远都无法预知。深藏在内心的激情可以有多么澎湃。

    凯文柯斯纳的眼睛,一直是我喜欢的。沉默的目光,淡淡的忧郁。一个小镇上与大海做伴的男人。没有野心欲望。有一颗澄澈的心。

    因为他是一个接近自然的男人。当他在芝加哥去探访她,在拥挤的地铁里,在忙碌的报社里,他有微微的腼腆和无措。他不适应城市的喧嚣和拥挤。他看惯广阔沉默的大海。所以他不是处身商业氛围里面锋芒必露,言辞激烈的男人。

    那天在IRC里有人问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说,平淡温暖。我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个概念。也许只是一种感觉。遇到了才会明白。

    可是我喜欢电影里这个叫大卫的男人。他过着简单朴素的生活。他闷头干活,能造出漂亮的木船。他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沉默却持久。他对自己对别人没有任何掩饰伪装。

    他不常说话。他有温暖的举动。他敢于打开自己的心扉,然后为感情付出责任。他看过去非常坚强。可是他的温柔和痛苦,脆弱和忍耐都让人感动。因为他真诚。

    而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太多不属于自然的男人。他们可以随便轻易地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你。他们目的明确,有时候只需要欲望。对金钱和前途,有太多注重和需索。

    习惯对任何事物持轻率的调侃态度。失去对美好事物应有的尊重。以及对其他心灵的理解。

    很难设想,这样的男人能带来爱情。

    曾经我对一个朋友说,永远不要对别人轻易地提起爱或喜欢。除非你是持游戏态度。

    因为有些感情,它们深藏在我们的心里。只有沉默才能体现我们对它的尊敬。而且唯一能证明它的方式。只能是付出。

    所以这是一部想象着爱情的电影。它唯美而浪漫。就象电影最后的那段台词。它说,失落一直是我们人生旅程的一部分。可正因为如此,才我们懂得珍惜的可贵。能拥有深深的爱,值得感激。它揭示了电影诠释的主题。

    可以被它感动。却又始终被提醒着。它仅仅只是一部电影而已。

    电影里这两个主人公。他们都已接近中年。承担着感情创伤的痛苦,并且孤独。可是他们有勇气去爱。他们彼此靠近的时候,缓慢而温柔。

    是不是有经历的心更懂得爱情的可贵。

    我同样喜欢这个其貌不扬的女人。她有一双平静无畏的眼睛。她的心灵敏锐。她追求她直觉中的方向。她理解这个男人。理解他的痛苦。也理解他给她的伤害。

    或许只有两颗同样体验过离别和失望的心,才能带来安慰。

    曾经有个男人对我说,漂亮是他区别女孩的唯一一条标准。我不知道他把心灵和思想的位置放在哪里。同样,也有一个男人说,他喜欢有经历有故事的女孩。

    因为那样的女孩有一颗老心。所以她懂得理解。

    区别很大。

    不知道我们是否都能遭遇到,深刻而无悔的爱情。可以用一生来怀念。

    我是这样的不相信爱情。也许它在我的心里,实在太美。因为美,所以才无望。
坐在对面的陌生人
    再次拿起苏童的书,对安妮来说,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他的整套文集一共有7本。世界两侧。婚姻即景,少年血。末代爱情。后宫。米。蝴蝶与棋。

    这是个靠写作谋生的男人。我眼看着他的作品逐渐地发生变化。后来他也许更多的只是依靠纯熟的技巧写作。应该每一个职业作家都会这样。

    但这不妨碍我对他的文字曾经有过的喜欢。现在依然。

    孤独的作家进入创作状态中经常面对的,是幽暗的房间和混沌的梦想。这是候稿纸还放在抽屉里离你很远,而某匹回忆和思想和快马却朝你的房间飞驰而来。它是你想要的一点点小小的阳光。——捕捉阳光。

    写字的人应该天生的。就好象梵高选择了绘画。这是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纯粹的创作,得到最多的并不是名利,而是对自己灵魂的安慰。

    每一个选择写字的人,心里都有无法摆脱的孤独感。是始终背负着的。

    中国的作家面临的写作环境向来局促而尴尬。这里面又分了两类。比如周梅森。他的作品向来有凝重而深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底蕴。非常大气。

    苏童不一样。

    他似乎始终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却优游自在。他很少涉及政治。小说背景向来模糊暧昧。有时候生活里一件鸡零狗碎的事情,比如一双球鞋,一盆仙人球,就可以码一个短篇出来。但文字里有无限乐趣。就象他常有的那种人物之间的冲突,吵架,耍小性子,写尽人性的透剔表现。

    这是他作品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也是他最出色的文字。异常华丽诡异的想象力和流畅的叙事结构。代表作如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我的帝王生涯和1934的逃亡。米是一个长篇。他写给她的女儿。虽然是个长篇,而且似乎是顺着时代的脉络写下来,但充溢其间的,依然是一个南方男人带一点点狡黠和童真的想象。只不过后来,这种想象力也成了苏童纯熟技巧的一部分。

    第一次读他的作品,是他在小说选刊里的井中男孩。但苏童不适宜写这种带一点颓废和另类的城市题材。这和他散漫温和的性格有关。我个人最喜欢的作品,不是带给他最多好运的妻妾成群或罂粟之家。

    是那篇舒家兄弟。

    苏童描写南方小城里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时,文字异常流利。爱尿床的流鼻涕的不良少年舒农,有自卑的缺陷性格。对家庭和社会有许多困惑,却始终在冷漠和孤独在成长。最后纵火欲烧死自己的父亲和哥哥,然后坠落身亡。

    苏童的文字向来不阴郁。甚至在刻画人物的时候,他常有细微而琐碎的南方式的幽默感。但看到最后的时候,才发现那些绝望颓废的感觉,是一点一点地渗到骨子里面。很冷。

    他有些文字里有很叛逆的性格表露。而且到最后都是悲剧。悲剧的表露形式也很极端。摧毁自我或他人。

    他自己曾表示,好的作家往往对传统和规范有逆反心理,在作品中对此采取一种强制性的破坏手段,通过

    字的暴力夺取自身价值。这让我想起杜拉斯的暴力的文字。

    相同的作品还有来自草原。来自草原的男孩子布和淳朴深情,却在狡诈的城市里受到欺弄。同样采取暴力的手段进行了宣泄。最后被大学开除,回到他草原上的家。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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