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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5-12-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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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表述是实质性的。
  “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道”本应是个不明确的概念,以其之玄,争论几千年不足为奇。然而中国缺乏这种争论,结果是谁掌握权力谁就同时掌握了“道”的阐释权,而且是“一言而可以兴邦”、“一言而为天下法”。“道”成为了可以任人蹂躏的弱女子。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光“庶人不议”还不够,还要防庶民的悠悠之口。如果防线失守,“庶人不议”的规矩就要被打破了。文字狱就是“防”的一种手段。中国文字狱自“乌台诗案”始,几首直抒胸臆的诗(“门前恶语谁传去,醉后狂歌自不知。刺舌君今犹未戒,炙眉吾亦更何辞”、“我本麋鹿性,谅非伏辕姿。闻声自觉聚,那复受絷维”等)把苏轼送进了乌台(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机关)阶下。朱元璋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帝王居然要教士大夫写文章。而演绎到“文革”,遇罗克因写一篇文章竟被枪决。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国家管理的事务与具体的官职对号入座,百姓不得议政。唐宪宗元和十年,宰相被暗杀。白居易上书坚请捕捉刺客,权贵以其越职言事为由,贬他为江州司马,从此,白居易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而苏轼也是因干预“王安石变法”开始倒霉的。
  “臣事君以忠。”儒学中有许多关于君臣关系的论述,惟“臣事君以忠”最重要、最本质。由于这一训谕的流布持之日久,已经深入人心,“文革”时自然而然就演绎为唱忠字歌、跳忠字舞、早请示晚汇报。愚忠的诸葛孔明至今仍被视为人格的楷模。
  “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中国人不变价值观的标准表述。天不变,从“天不为一物枉其时”的角度看,还说得过去;“道亦不变”就纯属一厢情愿了。然而,千百年来中国就是按照这个训谕去做的,而且居然做到了使“道”数千年不变,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
  中国人就是这样抱残守缺、以不变应万变的。当然,揆古察今,综观历史,也有些例外。用人制度就留下了一个明晰的流变的轨迹。汉朝曾通过“举孝廉”选拔贤良。“举孝廉”的过程即“道德评比”的过程,谁管你“大木为杗,细木为桷”,将谁定为孝廉全凭主事者的“冲口一言”。由于“举孝廉”弊端彰显,故魏晋改为“九品中正制”,此制以族望血统取士,同样缺失了然。至隋唐始行科举。这本是好事情,但不料二十世纪初风云突变,科举制戛然而止,重新采用了大官孵化小官的近亲繁衍法。当权者的“冲口一言”足以决定渴望仕途的后生们的前途。在用人制度的“变”与“不变”的较量中,“变”还是依然故我地向不变回归了。
  中国人为这一系列“不变”付出了巨大代价。司马迁说:“天下纷纷,何时定乎”;欧阳修说:“自古治时少而乱时多”;苏轼说:“自古在昔,治少乱多”、“天下大治,千载一时”;罗贯中说:“天下动之至易,安之至难”……现代的每一场灾难几乎都可以从历史中找出其宿因,每一个愚蠢的举动都从“不变”的惯性中汲取了足够的力量,每一次大屠杀都被冠以“好人杀坏人”的名义,然而过后往往会发现“好人”并不那么好,坏人自然也并不那么坏。葡萄牙一传教士曾向康熙建议用火枪取代冷兵器,被康熙婉拒了。他可能在想:狄夷蛮貘也要在我中原正统的国君面前说三道四。一百多年后,中国的冷兵器抵挡不住洋人的火枪,不得不忍受城下之辱。戊戌变法给中国带来一线曙光,但在西太后阻挠下仅历百日,希望便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1958年共产风,其实就是中国式乌托邦理念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中国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维方式从孔子一直传到陈伯达(此人提出过取消货币的建议),没有些微改变。不考虑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其基本冲动就是最大限度地复制自我(这一点现在已被科学证实),无论构筑什么制度都必须尊重这一现实,否则就属于“在地上硬造天堂”(顾准语)。1958年,中国几乎全民都在造这个天堂,结果把数千万无辜者赶进了地狱。
  中国人的种族基因,第一是黄皮肤,第二是“不变”。“不变”把亘古的野蛮带到了现代。以“吃人”与“贪污”为例,仅汉朝就发生过数不清的吃人事件:汉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人相食,死者过半。”“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河南……父子相食。”汉武帝鼎元三年(公元前114年):“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汉王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汉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关东,人相食。”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民饥饿,相食。”汉光武帝建武二年(公元26年):“三辅大饥,人相食。”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历代都有吃人的记录,明末犹甚。而且某些场合,并非因饥饿而食人,吃人完全出于癖好。癖好当然是不变的。
  贪污是中国官场上永恒的“风景线”,原因就在于鼓励、刺激贪污的吏制是千古不变的。贪污是维持大一统中央集权的一种必要机制。对于统治者来说,它的作用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让所有的官吏都有把柄可抓,促其服服帖帖、惟命是从;转移老百姓对最高统治者的怨恨,让老百姓把怨气撒在“贪官污吏”身上;让所有的官吏都死心塌地地踏上最高统治者的战船,同舟共济,共赴国难。具体的鼓励、刺激贪污的方法就是低薪、宽刑与纵容。大贪官严嵩与和翱钕钭愕质晟踔潦甑墓馐杖耄庵窒窒笤谑澜缟暇藿鲇小:笪焊久挥泄俾毁阂倮舻纳罘选白阅背雎贰保惶霸虮欢鏊馈G宄淖芏侥曩翰还话侔耸桨滓哺Р还话傥迨桨滓虏愎倮舾伲銎举郝唬钗抟晕獭U獬晌拔薰俨惶啊钡纳缁峄 U庵诌瓦凸质戮谷灰谎有褪鞘辏挥懈谋洌裁挥腥颂岢龉谋渌U獠荒懿凰凳且桓鼍薮蟮谋А�
  “不变”像个幽灵,回荡在我们的上空。我们无法把它驱散,就像我们无法改变自己皮肤的颜色。然而皮肤颜色与“不变”终究是两回事情,前者并不需要变,而迂腐的传统,实在是太需要变易了。
  除去不变,还有变,“变”同样是个讨厌的家伙。
  “变”,中国历史的又一宿命,是中国人的第三“基因”。它与“不变”工工整整地对应了数千年。中国的历史既有守旧如山的一面,又有俯仰百变的一面。中国最早最权威的经典《易经》就是讲变的:“《易经》者,变易也。”(《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当然,《易经》讲的主要是客观事物变化规律,与我们所要讨论的主观上的“变”不完全是一回事。
  由于有了变,江山频频易主与道统的万世一系形成鲜明的比照;变与不变形成了强大的二律背反。千百年来我们被这样两种截然相反的力拉扯着、撕拽着。在该变的领域,中国盼望“变”,犹如大旱之望云霓;在不该变的领域,中国盼望“固守”,犹如游子盼望一个稳定的避风港。
  变与不变有规律可循:前者多发生在质文化场合,后者多发生在形文化场合。我把实质的、载有明确信息指令的、代表个人意志的文化称之为质文化;把形式的、没有载有明确新信息指令的、代表公意的文化,称之为形文化。道统、礼教、帝王等少数人的价值观,衮衮圣崽们为其主子提供的理论等属于质文化;礼仪、礼节、节日等为全体服务的文化属于形文化。按道理,质文化应该不断变化,形文化应该相对稳定。但是中国历史的事实恰恰相反。在这个问题上,两千年来中国人是倒立着走过来的。上面所例举的不变,大都是质文化。对于质文化,“可则因,否则革”(扬雄《法言·问道》),才不失为正确态度,可惜我们并没有这样做。
  中国历史上频频变化着的多是形文化。形文化激变造成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后果:它在日益被现代化异化着,已经岌岌可危。我们正在失去抵御异化的最有力的武器。经常处于激变的形文化包括:语言文字、姓名称呼、民俗民风、节日文化、礼仪礼节、民宅建筑、生活习惯、诗歌艺术、价值观。兹逐一叙述之。
  语言文字
  汉字由甲骨文演化到今天工整的楷书,基本完成了演化的使命。然而好变的中国人在本无可变的情况下,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大规模推广简化字。由于被简化的字占的比例过大,笔画删简得过猛,几乎等同于另立了一套新文字体系。本是一种可以为世世代代的人服务的工具——文字,突然被拦腰斩断,变得只能为一部分人服务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出生的人不认识繁体字,而周边汉字圈的国家或地区的人不认识简体字。最糟糕的是,这种负面影响将一直延续给子孙后代。据伍立杨先生提供的数字可知,中国共有典籍约二十四万种,毁于水火、兵燹的约十四万种,现在存留约十万种。越往后,人们对繁体字将陌生,显然,能读懂这些繁体字典籍的人将越来越少。文字传承将因无谓的“变”而深受影响已成定局。简化汉字的初衷是为了书写方便,其实古人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发明了草书等速写字体。在民间,书写汉字时使用草体已经约定俗成。实际上,汉字印刷体是一个体系,手写体又是一个体系。所谓简化,不过是把两个体系合而为一,印刷体什么样,就写成什么样。这不符合文字自身的规律,英语、俄语等语种都是两个体系并用的。当然,适当简化一些过繁的汉字是必要的,但完全没有必要给文字做大手术,伤它的元气。
  二十世纪还有一个大变革——“白话文”替代“文言文”。应该说这一变革有其必然性。白话文容易阅读,有利于百姓取得发言权,应该推广。但是万事有度,白话文太“白”了,就要产生副作用:白话文产生了与简化字同样的问题,两种语法体系形同天壤,文言文绝非是靠课本里安排几篇古文就能掌握的。语言是一种“训练”,没有“训练”环境,掌握起来将十分困难。试想再过若干年,十万种典籍岂不成为仅供摆放的古董?那时,靠什么传承历史呢?此为一不妥。文言文文法体系在短时间内激进地变动,非常容易引发审美观的巨变,寓于旧文言文文体中的精华很容易丢失。一些文学素养不高的作家恰好找到自我辩解的口实:什么是好文章?口语化的文章就是好文章(某作家语);怎样提高作文水平?把形容词去掉就是好文章(某著名作家语);何为美文?通俗的文章即美文(某评论家语);怎样写文章?怎么说就怎么写(某作家语)……奇谈怪论,不一而足。白话文让一些本不会作文的人坐到了权威的位置上,此为二不妥。如果某代人有权改变属于民族整体的语言文化体系,谁能保证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有一天语法规则被取缔了,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无所谓对也无所谓错,这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此为三不妥。文言文重简约,白话文重明了,简约与明了本就是文章两要素,缺其一文将不文。文言文句式具有“片言明百意,坐驰役万景”之功效,以它画龙点睛,文章立即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君不妨一试:取消文中的一切文言句式,文章立即变为乏味的豆腐渣。此为四不妥。文言文被白话文取代固然是一个胜利,但这种胜利很容易使人想起一个古老的故事:公元前280年,古希腊国王皮洛士率兵在赫莱克莱亚与罗马军队作战,虽取胜但伤亡巨大,以至于皮洛士总结说:“再有一次这样的胜利,我们势必全军覆没。”难道白话文的胜利不像这样的胜利吗?
  姓名称呼
  姓名称呼是典型的形文化。姓名是一种形式,不含指令色彩,涉及面广。这是中国惟一一种在传统社会一直未遭到破坏的形文化,当然应该算是中国国宝级的传统文化。古人姓名由姓名、字、号(绰号、谥号)等部分组成。名由父母起,最常用,从生用到死。字是在加冠成人仪式上被“宾”赐予的。使用字,表明进入社会了,社会上的人多以字相称,以示尊敬。字与名或互为表里,或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如曹操字孟德,李白字太白。号也是成人以后才有的,为自起,多表明自己的性格、喜好、籍贯等,像欧阳修自号醉翁,陶潜自号五柳先生。绰号、谥号是他人、后人加的,如韩愈谥号韩文公等。从大处看,作为形文化的姓名有三大功能,一为识别功能,二为尊敬功能,三为文化功能(雅趣)。也许正因为这三大功能乏恶可陈,得以保留了数千年,这在中国算是个奇迹。然而,二十世纪初叶,它还是被现代的单名制取而代之了。这实在有些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人总得有个标记,识别功能是姓名之基本功能,不能不保留。问题在于,尊敬功能与文化功能就不该保留吗?这的确值得认真思考。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喜欢一样东西,才会给它起不止一个名字,比如酒,我们还称其为“琼浆玉液”或“杜康”,此外像称饭为膳、称番茄为西红柿、称钱为货币……简直举不胜举。“物”的多名制保留得完好无缺,只有人的多名制被废除了,这不能不让人发问:为何如此贵物而贱人耶?答案就是:不能容忍一种形文化持续太长的时间。实行单名制,事情远远未完结。姓名的雅趣有利于增强文化涵养,两三个字之中蕴藏着意味深厚、探之无穷的奥妙,像“太白”(飘逸)、“醉翁”(狂放)等都早已成为文字作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诗味郁郁、存之久远、不落窠臼、变化无端的姓名本身就是迷人的文化迷宫,供人们品味。
  需要强调的是,起于八十年代的取两字姓名之风,似乎已经走入姓名变易之极端(一个字的姓名是不可思议的)。其弊端已经暴露无遗,有的名字,在极小范围内就有上百个重名者,连识别功能都不能正常发挥了。
  作为形文化的称呼比姓名的外延广些,使用频率更大些,尊敬的功能也更强些。如果不要尊严,光有姓名就够了,管什么父子、师长、亲友,一律都直呼其名就是了。那样的话,人就不再是文明开化的了。中国传统称呼最显著的特征是存在尊称与谦称之分。尊称用于称呼他人,贵(如贵姓)、尊(如尊夫人)、令(如令堂)、府上、阁下等;谦称用于称呼自己或自己一方,如小、愚、敝、不佞、寒舍、家父家母等。称呼的尊卑之分,最大好处是提示人要尊重他人。尊重他人是一切社会的道德基础,无地域之别。无论到哪个地方,通过称呼一下子就可以判断:这里是文明的,抑或是野蛮(未开化)的,因为称呼是最直观的。执是之故,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或民族,都竭力保护传统称呼,避免被现代化浪潮冲击。尊重他人由教化而来,人的本性中并没有这一要素,用文明的方式称来呼去,就是一种尊重他人的“训练”。这种“训练”能够潜移默化,扎根人心,成为人的行为准则。寓道理于形式、程序、过程之中——这本身就是形文化的最大特点。形文化都是约定俗成的,全体遵守之,其存;全体漠视之,其亡。它一旦被破坏或否定,恢复起来就比较困难了。
  “文革”改变了本来就所剩无多的旧有的称呼体系,重新制造了一个庞大的蔑视人权的新体系:把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称作“五类分子”或“黑五类”,把知识分子称作“臭老九”,把九类被贬斥者的子女称作“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简称“可教子女”),把迫于生计跑到城市的农民称为“盲流”,把对现实有所不满的称作“现行反革命”,把非工农出身的有文化的人称作“小资产阶级”,把内部的异己分子称作“修正主义分子”,把出过国的称作“特务”,把被捕过的称作“叛徒”,把没有“问题”的人称作“同志”……仿佛倒退到了蛮荒时代。别小视称呼上的变化,这样的称呼持续了十年之久,就是善良的人也不由得信之三分了。
  民俗民风
  中国一向有尊圣人言之传统。先看一看圣人言:“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心,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先王以《诗经》“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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