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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死神降临-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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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迅从牙齿缝中蹦出来几个字:“一派胡言!”

嘴上这么说,他眼中却是闪过一丝黯淡,他的喉咙也有轻微的喘息。

从十五岁起就一直跟着自己的发妻,三对儿子儿媳,两对女儿女婿,六个孙子孙女,尤其是最小也最受自己疼爱的小孙子,才刚刚五岁!

可是他们,就这样死在了仇人的屠刀下。

他现在还记得妻子望着小孙子尸体的那双至死也无法瞑目的眼。

他并不是没去报仇,但他不是那个人的对手,若非超强的速度多次帮他死里逃生,他早已化成枯骨被野狗啃食。

他不怕死,却不想死。

他只是不愿死去后面对自己的家人,说出那句‘对不起,我没有帮你们报仇’。

不得不承认,少年人一语说中了他的心思。

他之所以宁可替格兰芬多背负追杀也要出手,就是因为那个仇人实在太强,只有格兰芬多完全掌握了《死亡之书》,他才有报仇的机会。

这个帮助自己报仇的承诺,在自己活着的时候或许有效,死了之后呢?

格兰芬多这样的人真的会在自己死后帮自己报仇吗?

第三十三章 胜者疯狂,败者消亡

若是年轻二十岁,胡迅一定不会被阴月天的话触动内心最脆弱的部分。

他是一个进化者,凡是进化者,只要能混出点头的都明白,一旦在战斗中被敌人的言语左右,便离死不远。

但他实在太老了。

一个老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总能因为某些事物触景生情,也自然会因为某些言语而被撩动心扉。

或者说一个老人,当他的岁月临近终点,总会有一些事是他无法忘怀。

这些无法忘怀的事的另一个定义,就是极易被想起。

在这个年岁,回忆,占据了所有老人的太多时间,甚至,还将会占据他们的更多时间。

所以此刻,胡迅的眼神中流露出了痛苦、迷茫、悔恨等情绪。

一如之前,阴月天说‘你怕了’的时候,他确实在害怕。

延伸下去,当阴月天说‘你累了’的时候,他也确实感觉到很累。

他已经不知道上一次跟不具备能量的冒险者进行战斗是在哪一年了。

能量有很多种,例如寒冰,例如火焰,例如狂风,例如惊雷。

例如他的血流成河,本多颜一郎的虚拟网络等。

但毫无例外的,很多能量都具备外放能力,这便使进化者在近身肉搏的基础上多出了另一种战斗方式。

他们管它叫做‘锋’,以刃发出,名曰刃锋,以拳发出,名为拳锋。

锋,让进化者具备了中远距离作战的能力。

是人,总不喜欢受伤,所以持续的进化过程中,中远距离的战斗以较‘锋’的方式越来越流行。

以胡迅的速度,再配合他的能量锋,足以让他应对大多数敌人。

可是今天的这个小子,却是纯粹的近身战斗者。

最关键的是,他的速度并不比自己慢多少。

这就使得胡迅迫不得已必须和对方短兵相接。

但是有一句话,叫做拳怕少壮。

纯粹的以力搏力,胡迅即便能占到部分优势,但对他的消耗也很大。

他最大的错误,就是从一开始低估了阴月天。

因为他知道对方和本多颜一郎以及米罗达战斗的过程。

那是很侥幸的胜利。

若非本多颜一郎过于依赖幻境,若非米罗达太过在意东宫浅璃,最后败的,都一定会是这个少年。

所以他失误了。

失误带来的后果,就是他竟然想用自己的刀,斩断阴月天的**。然后在对方的几次格挡甚至反击的过程中,他被迅速的消耗了力量。

所以现在,无论是以自己的双臂夹住对方双臂,还是不断的用自己的能量压制对方,他都感觉到分外吃力。

因为对方看似瘦削的**中,隐藏了太大的力量。

这也是为什么阴月天眼中的胡迅,一直在咬牙切齿的原因。

他累了,他怕了。

他被阴月天的言语说动了伤心事。

他的身体中慢慢流露出杀意之外的负面情绪。

而阴月天需要的,也正是别人所有负面情绪中除了杀意之外的所有!

少年人的双眼陡然爆发出疯狂的神色!

一股隐隐可见的黑气瞬间包裹住了他的头颅,然后这颗有着银色短发的脑袋,狠狠地与被淡紫色能量包裹着的脑袋相撞!

这就是……虐杀本源!

胡迅心中一惊,原本有些走神的心思瞬间回神。

只是他再次犯了一个错误。

当那被淡淡黑雾包裹着的头颅撞向他的时候,他自信的以为对方是在找死。

因为无论如何,血流成河都是一种能量,只要是能量,它的坚固都不是**能够突破的。

他甚至期待着对方撞得头破血流的样子。

然而……

砰!一声闷响在两人的额头间迸出。

那并不浓郁的黑雾竟然和几乎有若实质的淡紫色能量相互湮灭,然后阴月天的脑袋狠狠地撞在胡迅的额上!

胡迅只觉得眼前一花,脑袋已经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去,同时夹住对方双臂的手也松了几分。

此刻阴月天的凶戾便体现出来。

少年人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他双手用力向后一缩,被牙走贯穿了手臂的双手竟是直接从其上生生拽了出来!

牙走上面的能量未消,所以阴月天一对被割成两半的手臂疯狂的喷血,并且极难愈合!

不过他不在乎!

肩,背,臀,腿同时发力,阴月天若鹞子翻身,生生的将老人掀翻至身下,他将一双从手腕处分叉的臂直接用肘压在胡迅肩上,然后脑袋高高扬起,又狠狠落下!

砰!

闷响声响彻整个场馆,无论是格兰芬多还是泰尔莎都看呆了。

他们只觉得阴月天的脑袋便如同砸夯的石墩,一下下砸落又一次次抬起,鲜血不断地向周围溅出,分不清这血,是来自老人,还是来自少年。

他们惊呆,不止是因为成名已久的胡迅竟然被一个默默无闻的少年伤害至此,更是因为他们几乎从未见过这种战斗方式!

朴实,残忍,一如街头斗殴的流氓,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自残!

这完全不像是两名进化者的战斗,更是两只相互撕咬的雄狮……不,是一只雄狮在疯狂的撕咬着自己的猎物!

胡迅确实老了。

以他的速度和技巧,其实本不至于被逼迫至此,但这便如一身豪华装备技能全满的游戏角色,被套上了无数dbuff,像衰老、虚弱等等,任你牛气冲天,也只是衰弱如狗。

他的额几乎已经被头槌敲得溃烂,鲜血早已糊化了两个人的脸。

他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年轻人的舞厅,一闪一闪的聚光灯就在眼前变幻。

双眼的视觉,一下子全黑,又一下子全白,人物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定格。

他的大脑已经变得昏沉,偶尔想到自己在战斗,但是刚想用血流成河将敌人弹开,却又再次昏迷一下。

睡睡,醒醒。

胡迅朦胧间,似乎看到了妻子,孩子,孙子孙女站在那如画卷般的河边景色中,站在虽小却精致的别墅外对自己微笑。

妻子在说:死老头子,还不快回家吃饭?天天就知道下棋!

你啊,真是越老事儿越多,我这不回来了么?

孩子在说:爸,今天赢没赢我王叔?

哈,那老家伙再过一百年也是手下败将,老子让他一副车马炮!

孙子在说:爷爷爷爷,快点吃完饭给我讲故事!我要听你那次和天使战斗的故事。

哎~好孩子,吃完饭爷爷一定给你讲,你也要好好吃饭,快点长大,到时候你也能打败那鸟人。

这画卷,一阵变得清晰,一阵又变的模糊。

让人心疼。

不过,这样的场景,真是让人……

好怀念啊!

“……”阴月天动作一顿。

被他压在身下的胡迅明明脑袋已经血肉模糊,连一只眼睛都突出了眼眶,若不是有肉相连早已飞了出去,可是他的嘴,竟然翘起了一个弧度!

一个安详的弧度。

同时,那只完好的眼睛,眼眶中,居然流出了一滴泪。

这泪,却不是苦的,而是甜的。

这让阴月天大为愤怒。

他明明吸收了一部分对方的负面情绪让自己的虐杀本源增长了一部分,原本想借着这个机会多弄点能量,可对方此刻,竟然是一丝负面能量都没有再露出,这让他……

怎!能!甘!心!

他的笑,变得越加狰狞,两排洁白整齐地牙齿,反射着冰冷的寒光。

被约翰·卡夫曼刺激,被泰尔莎刺激,以及对强大的过分追求,让少年人彻底陷入疯狂之中!

“我要的是,你的痛苦啊!”

他咆哮一声,俯下身去,用牙齿猛地在胡迅的脸上撕下一大块皮肉,狠狠地吐在旁边!

可是那笑容,依旧未变!

少年人化身成狼,他狂野凶戾的张开嘴,用牙齿,不断地在对方身上撕下一块块肉,不但让对方血肉模糊,也让自己的脸上嘴上沾满了鲜血。

当老人白色的喉管和黄色的油脂从他的口中吐出时,少年人的脸已经出奇的阴森。

这张脸,已经一点也看不出人类的样子,更像是从棺冢中爬出的僵尸,阴沉若冰。

他的手依旧没有愈合,软软的垂着,不具备一丝威胁力。

但当他转过头来看向馆中的三个人类时,他们齐齐的打了个冷战,后退半步。

若被力量迷失了心智,大体都会是这个样子。

比尔道:“魔……魔鬼!”

格兰芬多道:“你……真的是人类么?”

泰尔莎道:“疯子,你这个疯子!”

第三十四章 DeathNote

阴月天是不是疯子?

这很难说。

若说是,他也只是一个为了追求力量而几乎迷失了心智的疯子。

只是他真的会被力量迷失了心智么?

他的眯眯眼难以遮挡他的目光,那冰冷,又阴戾的视线笔直的射在比尔的脸上。

比尔打了个冷战,他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

他的后退,让身边的两个机械生命体注意到了,两个大个子立刻踏前一步,将比尔挡在了身后。

阴月天愣了愣,看向小白。

小白颇为无辜,它转向两个机械生命体,飞快的摆弄着双手,似是在说些什么。

两只中红色的踏前一步,拟人的嘴里飞快的鼓捣出几句听不懂的话。

阴月天这才明白,原来并非小白的话自己听不懂,而是这厮根本就是个哑巴!

他闭上眼睛不再动弹,任由小白和红蓝机械生命体交涉,自己则是飞快的运转须弥感官,全身心的投入到将胡迅的能量驱赶出身体的斗争中。

说是斗争,一点也不为过。

胡迅虽然已死,但留给阴月天的麻烦却并不小,阴月天的愈合能力在这时反而成了助纣为虐的凶手,因为胡迅的‘血流成河’本身就是加速血细胞分裂的利器,一旦启用自愈能力,便相当于强化了‘血流成河’的威力。

所以这时候他做的,就是通过不断蠕动肌肉和细胞,努力地将附着在自己**上的能量驱逐出去。

如此,阴月天就成了‘死人’。

同样,胡迅成了死人,本多颜一郎也成了死人。

如此,这个场馆,甚至整座城市中还活着的人类,或许就只剩下格兰芬多、泰尔莎和比尔了。

三只机械生命体进行交涉,三个人也并没有闲着。

格兰芬多在阴月天和胡迅的战斗结束时就已经开始缓慢的向比尔的方向移动了,只是很快就被泰尔莎发现。

冰玫瑰快步侧移几米,纵然两人相距三十多米,却也巧妙地卡住了格兰芬多的位置。

她道:“不知道你现在还有什么依仗呢?格兰芬多先生。”

格兰芬多笑容苦涩:“泰尔莎小姐,这世界上懂得赛博坦语的人已经不多了。”

泰尔莎道:“的确。”

格兰芬多道:“那我们为什么不合作呢?”

泰尔莎冷笑:“你想我和你合作?”

格兰芬多道:“我已经破译了几乎一半的《死亡之书》,只要你这次放过我,那么我愿以后加入‘组织’。”

泰尔莎道:“你以为组织需要你?”

格兰芬多道:“当一个人拥有了可以杀死任何人的能力时,难道不应该被重视么?”

泰尔莎摇头道:“应该,但那个人不会是你。”

她一脸淡漠:“而且,组织从一开始,也从未想过真的凭借这本书做些什么。”

格兰芬多道:“哦?”

泰尔莎道:“格兰芬多,你听说过等价交换吗?”

格兰芬多一愣,他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

“所谓的等价交换,包括能量守恒定律和质量守恒定律,还有很多我们知道的未知的东西。这世界本来就没有任何东西是可以无偿获得的,有因才有果不是吗?”

格兰芬多道:“你是说因果律?”

泰尔莎道:“没错,等价交换就是因果律的通俗说法。”

格兰芬多道:“因果律和《死亡之书》又有什么关系?”

泰尔莎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表情,这表情却是讥讽:“看来你什么也没明白,你只是肤浅的看到了《死亡之书》的功效,却并不知道一旦你真的完全开发出了它需要付出什么。”

格兰芬多道:“难道你知道?”

泰尔莎诚实的摇头:“我不知道。”

她道:“但我知道,绝对击杀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

格兰芬多脸色大变:“你知道绝对击杀!?”

泰尔莎道:“你该明白,一旦我的组织需要,任何消息都绝不可能泄露的。”

她一脸的嘲讽:“《死亡之书》的最后一段文字:用灵魂书写,以灵魂阅读,铭刻上灵魂的名字,便可获得绝对击杀。我说的对吗?”

格兰芬多道:“那又如何?你知道了这段文字,不代表你知道绝对击杀不存在。”

泰尔莎道:“《死亡之书》给予绝对击杀的解释是,只要有灵魂的生命,在书上写下他的名字后,便能左右他的死亡。我想问问你,若是你在书上写了那个被称作‘完美不死身’的人的名字,她会死吗?”

格兰芬多道:“会!”

泰尔莎道:“你该知道,那个人,即便在大灾变最疯狂的年代,也没有死亡。而那时候,天都要崩塌,地都要破碎。她甚至曾经被卷入时空乱流中都活了下来,你真的有信心能够让她死亡?”

格兰芬多犹豫了。

泰尔莎继续道:“假设写上那个人的名字,而她的确死了,那么这本书,是不是超出了时空的能力?如果是,这本书真的是你能驾驭的了的吗?”

格兰芬多闭上了嘴。

他无法回答。

泰尔莎道:“我们换一种说法,这本书的确有这样的能力,我们将之形容为一个人,这个人就算有杀死完美不死身的能力,你凭什么能让其真的动手?仅凭耗费的一点墨水?”

她冷笑:“这就像大灾变中期时一位拥有唤魔能力的进化者,他召唤了一位地狱最深层的恶魔来为他抵挡虫族对城市的入侵,而后果呢?就是整座城市都被那只恶魔所毁灭。这个进化者做到了的,也只是用一座城市献祭给恶魔,让其驱赶虫族。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你让这本书杀死某个人,本身需要献祭给它同等于被杀者实力的祭品?”

格兰芬多脸色变的苍白。

泰尔莎道:“所以,《死亡之书》在你手中,也不过是完成‘意外杀人’的手段。”

格兰芬多忽的抬头,道:“那么这本书到了泰尔莎小姐的手中,又能用来做什么呢?”

泰尔莎道:“这个不是什么秘密,我可以告诉你:《死亡之书》是一种因果律武器,组织这些年一直在收集因果律武器,而收集它们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弄清它们的法则,然后创造出一种新的武器。”

格兰芬多哈哈大笑:“既然泰尔莎小姐将这件事告诉我,是不是意味着,你已经打算杀人灭口了呢?”

泰尔莎道:“从一开始,你就已经注定死在我的手中。”

格兰芬多笑着摇头:“你错了。”

他覆盖着厚实装甲的右臂抬起:“还记得我说的话么?这座城市,只需要一枚中型核弹就可以被送回到机械生命体的空间。”

泰尔莎瞳孔缩如针芒。

她的确是托大了!

长时间的研究工作让她失去了一个强者应该有的警惕性,或者说她从一开始在组织中的定位就从来不是外派人员!

格兰芬多的手中,是另外一个遥控器。

毫无疑问,它是用来启动核弹的。

泰尔莎不是金刚狼约翰·卡夫曼,所以她没有即便灰飞烟灭也能死而复生的能力。

她的脸色更白,白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

格兰芬多笑道:“如何?我们做一个交易。你和那位年轻的先生撤出这座岛,我会放你们安然离去。”

泰尔莎贝齿咬的樱唇发白:“原来如此,你之所以让本多颜一郎在地下通道的入口设置陷阱,不止是为了阻止杀手们进入地下,更重要的是为了不被他们发现地下通道的某处,有一个可以离开这座岛的秘密通道!”

格兰芬多道:“你很聪明,美丽的小姐。但这什么都代表不了,不是吗?”

泰尔莎一脸衰败的道:“你说的没错。”

她并不是速度型进化者,绝不可能在格兰芬多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夺下遥控器。

格兰芬多几乎胜券在握。

说几乎,是因为他忘记了一个人。

一个泰尔莎也几乎忘记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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