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都市之无敌神医-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把他视频截图传下去,玄堂所有人人手一份,就是将整个滨海市挖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记住,我要活的,我要在步仁的灵前,亲手宰了他。”步高将手机递给心腹阿信,咬牙切齿地说道。

    “是!”阿信答道。

    现在科技发达,智能手机普级,就是八十岁的老太太都会用,阿信动了几下手指头,马义的图片已经群发到玄堂所有人的手机上,马义现在插翅难逃。

    步高将步仁的尸体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里,发誓在捉到马义之前,绝不发丧。

第十二章 迷途天堂

    长孙望今天右眼跳个不停,虽然他不相信左跳财右跳灾的八卦迷信,但他一个上午都心神不宁。昨天从医院回来,他就着手找人去灭马义,他找的人叫大苟。

    大苟三十多岁,身材高大,肉瘤脖子挂金链,豁口鹰鼻,是道上混得比较成功的江湖人士,虽然不如三金帮的步仁威名显赫,但是在滨海也还有些名气,手下也有百十号兄弟。

    他是长孙望的御用安全顾问,专门为他处理脏事的,因为上不得台面,整个长孙家族没人知道他在为长孙望办事,更没有人会想到长孙望给长孙冶下的药,就是大苟弄来的。

    毒药不是马义所说的噬休矿物,而是一个医学博士研发的一种药品,只是其中有些成份类似噬休而已,马义没有经验,弄混了。

    医学博士聪明博学,但是他没有把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在为人类服务上,尽弄一些歪门邪道的东西,他在研发这种药成功后,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迷途天堂。

    大苟无意中听说了迷途天堂的存在,刚好他的主子正在寻找类似的东西,于是他千方百计找到了医学博士,花了100万买下了迷途天堂,大苟长相看似粗糙其实心思缜密,为了证明迷途天堂的效果,大苟趁医学博士不注意,就在他酒里下了迷途天堂。

    事实证明药效奇佳,医学博士当晚突发心肌梗塞,医治无效死亡,没人知道患者为什么年纪轻轻就得了心肌梗塞,因此成为一桩医学悬案。

    长孙望对大苟的耿耿忠心和办事能力深信不疑,昨天他给他下派任务的时候,大苟又是拍胸口又是赌咒,不就是一个小保安吗,捏死他还不象捏死一只蚂蚁,他让长孙望将心放到肚子,他一定会办得妥妥的,可是时间已经过了一天一夜,大苟那边一点消息都没有。

    马义必须马上在这个世界消失,不仅因为他当所有家人亲朋面前讹了自己一百万,让他既丢面子又失钱财,更重要的是他似乎怀疑老爷子的“死亡”原因不是疾病而是被自己下了毒。

    虽然回到家之后他就把剩下的迷途天堂倒进了马桶,大苟对自己忠心耿耿,不会出卖自己,迷途天堂的研发者已经到天堂报到,断然不会重回人间揭发自己,人证物证都消失了,马义要怀疑他也没有证据。

    但是长孙望天生多疑,谨小慎微,他不习惯有任何他认为对自己有威胁的人或事存在,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想灭了马义。

    “老板,事情有些麻烦。”长孙望终于等到了大苟的电话,可惜他带来的并不是好消息。

    “什么麻烦?”长孙望心一阵狂跳,马上意识到出事了。

    “昨天派出去的滨海三刀客莫名其妙地全都得了痴呆症,马义下落不明。”

    滨海三刀客是大苟新收的手下,听着名头挺响的,没想到是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的家伙,不仅事情没有办成,反把自己弄成痴呆症,有的医生说是他们大脑受到重击,大脑磁场已经紊乱,但是又找不到任何伤痕;有的医生说是因为他们大脑突然发生了病变,干挠了大脑的正常工作才导致大脑磁场紊乱。

    虽然他们对病人的病因各抒己见,但是在对病人的最终结论上是一致的:三个病人从此以后就是傻子。

    “嘶”长孙望吸了口冷气,心想:难道马义是茅山弟子,他不仅懂医术,还会法术?

    “你没有说是我让你去干的吧?”长孙望有些害怕了。

    万一让马义知道是自己派人去杀他的,他回来报复自己那就麻烦大了,茅山术士法术**诡,要搞死他不难。他虽然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对那些能人异士,他还是本能地害怕,他们明斗可能耐何不了自己,但是他们的强项是法术,用法术杀人,能杀人于无形,让你防不胜防。

    “没有,我办事老板你放心。”大苟拍着胸口说道,他也许忘了昨天他也曾经拍胸口保证过的事已经被自己搞砸了,他的保证还能值多少钱一斤?

    “老板,道上盛传,三金帮的步仁昨晚被马义杀了,你可要小心,这小子不好惹。”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草包,大苟给长孙望额外提供一个最新消息。

    长孙望一听心里超不爽,麻逼造的,在吓唬老子还是在诅咒老子呢?

    “从今天起,你亲自跟进这事,搞不掂马义,你提头来见我。”

    长孙望毫不客气地命令大苟。大苟其实就是长孙望养的一条狗,可怜他还不知道自己因一时贪功,结果得罪了自己老板,老板现在正想着让他去送死呢。

    ……

    “骆蓉?你……”

    骆蓉端坐在护士站里,刚刷完上班卡进来的的付丝雨惊奇地瞪着她,白大挂,护士帽,与平常没有两样,不同的是她满脸的青春痘不见了,没有了青春痘的骆蓉脸上光洁柔嫩,骆蓉本来相貌就不俗,只是被过于泛滥的青春痘毁了容,现在青春痘没了,她的光彩焕然一新。

    “怎么,没见过美女吗?”骆蓉白了付丝雨一眼,对于她的大惊小怪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她自己也曾为此大吃一惊。

    昨天,马义给她一份治青春痘的药方,她花了15000rmb才将药材凑齐,还好她现在有钱,所以也不心疼,当然也因为她对马义的医术很有信心,死人都能医活的人,还治不了几颗青春痘吗?这钱不会打水漂。

    她把药材分成两部分,一份煎汁内服,一份磨成粉,加玫瑰蜂蜜和成膏,睡前当作面膜均匀敷在脸上,早上卸下面膜,用温水清洗干净,然后她往镜子里一看,奇迹发生了,青春痘没有了,脸上皮肤更嫩更白了,眼睛空灵清澈,巧鼻秀气玲珑。

    骆蓉一阵恍惚,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自己,她惊讶又自恋地将自己美美地欣赏个够,才走出房门,在门口遇到谷花,谷花居然也一下子没认出她来。

    这一切太神奇了,马义太神奇了,她想找马义好好谢谢他,可是她意外地没有找到马义,谷花也没有见到他,骆蓉以为马义已经上班了呢,他说过,赢来的钱是意外之财,上班才是正经工作,所以他不会因为有了钱而不上班。

    “切,臭美吧你!”付丝雨一皱琼鼻切道。

    “骆蓉,你男朋友呢?”付丝雨没见到马义,非常意外。

    “臭丫头,我哪有男朋友啊?”

    “神医马义不是你男朋友?”

    “我也想呀,但人家未必肯。”

    骆蓉神情瞬间落寞。她心里倒希望马义是她的男朋友,可惜襄王有梦神女无心,不对,应该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当初她帮助马义,不过是因为觉得大家都是打工人,恰好同在一个屋檐下,自己能帮就帮一把,没有任何的功利。

    自从他治活长孙冶,她就知道马义是一个有本事的人,绝对不象他自己说的一无是处。只是人家现在不仅是神医,还是百万富翁,而自己仍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护士,彼此的差距宽阔如天上的银河,他不再待见自己也在情理之中。他甩手给了自己五万rmb,治好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所以他曾经欠自己的人情,他早已经加倍地还清了。

    唉,现在人家是功成名就名利双收,连上班都不再等自己了,人家心里有你么?

    “你们吵架了?”付丝雨依然相信自己的判断,不相信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

    “哎呀,你好烦啊!你想气死我呀?”骆蓉因为除去青春痘而大好的心情已经被付丝雨搅得一团糟,可是付丝雨天生就缺心眼,继续按着自己既定的思路喷词:

    “是呀,如果是我也会生气,60万呢,说捐就捐,自己又不是有钱人,捐一点表示一下心意就得了呗,还非要充大款,大款都没有这么大方的。”

    “你在说什么捐不捐呢?”骆蓉莫名其妙。

    “该上班了,别再神神叨叨的。”

    “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马义昨晚捐了60万给乐乐,你们不是因为这事闹不愉快吗?”付丝雨奇怪地问道。

    “臭丫头,你胡言乱语说什么呢?我们真不是男女朋友,你爱信不信。”骆蓉被付丝雨气得直接给她甩脸色。

    “什么?你说马义捐了60万给乐乐?”随即骆蓉又惊讶万分。

    “是的,就在昨晚,乐乐的爸爸和医院的领导都知道了,医院已经给乐乐做好手术的准备,只要匹配的骨髓一到位,马上手术,马义想得周到,乐乐手术后康复的费用都一起捐了。骆蓉,马义真不是你男朋友?”

    付丝雨的话题又回到马义与骆蓉的关系上,骆蓉正认真地听着付丝雨讲述马义的光辉事迹呢,谁知道她话锋冷不丁一转,又转到自己身上,骆蓉气得直翻白眼:

    “付丝雨,你成心的是不是?如果你喜欢他就追呗,我没意见。”

    “确定?”付丝雨顿时两眼放狼光,淑女形象轰然如雪崩。

    “确定一定以及肯定。”骆蓉一字一句地说道。

    “不过,你可能没机会了。”骆蓉没把这句话说出口,而是在心里说,她怕说出来会伤到付丝雨,这小丫头有点自恋,骆蓉怕她经受不起打击。

    骆蓉有这种想法当然不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多优秀,自信到可以完全不在乎付丝雨的挑战,而是她看到了一位她们两人无论是相貌还是家庭背景都望尘莫及的美女出现在门口,凭女人的直觉,骆蓉就知道她是来找马义的。

第十三章 离开滨海市

    离开滨海市有很多种方式,坐飞机,动车,列车买票都实行实名制,买票要用身份证,马义手上有命案,用身份证买票,等于告诉警察和三金帮的人关于自己的行踪。

    所以,他决定选择坐大巴离开滨海市。

    汽车车站也是一个危险的地方。警察可能已经布控,三金帮也会安排自己的眼线。

    天刚擦亮,马义就徒步到了滨海市郊。市郊行人稀少,有各路大巴经过,现在是出行淡季,大巴经常在这一带拉客。

    这段路离水库有点远,但是对于一个修真者,而且已经修炼至元气二重后期的马义,根本算不上什么,路上他还在早市上买了一个背包和换洗的衣服。

    他只等了一会儿,一辆开往南云省的长途客车缓缓而来,马义一挥手,大巴稳稳停在他跟前。

    “老乡,到哪里?”车门打开,售票员跳下车招呼,马义身上衣服老土,背着地摊货背包,售票员当他是返乡的农民工。

    “日夕市。”马义回答,其实他也不知道日夕市具体位置在哪里,他是看到大巴挡风玻璃后面挂着一个牌:滨海市--日夕市,所以他就随口答道。

    “240元,走不走?”售票员问道。

    “走。”

    马义急于离开滨海市,而且他从来没有到过日夕市,不知道到底要多少车费,所以就算售票员说要340,440他都会上车。

    马义上了车,买好票,刚坐好,后面一辆丰田金杯呼啸而至,横在大巴车前,大巴司机正想发飙,丰田金杯车门大开,走下几个人。

    他们年纪都不大,二十郎当的样子,头发染得炫红,有的挂耳钉,有的串鼻环,袒露的胸部,纹身清晰可见,脸上戾气乖张,手中有铁管、西瓜刀。

    “咕……”司机赶紧将几乎冲口而出的脏话活生生咽回去,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遭遇抢劫了。他焦急地示意售票员将钱包藏起来,可是一切已经晚了,没等售票员反应过来,他们已经蹬上车。

    “老……老板,你……你们到哪?”售票员结结巴巴地问道,双手本能地紧紧护着挂在胸前的钱包。

    “滚!”一个混混粗暴地推开售票员,售票员和司机一听,才明白不是抢劫,不由暗舒一口气。钱包里有好几千呢,如果被他们抢走了,这趟车算是白跑了,还要赔钱。

    混混打开手机上的照片,开始逐个对照车上的乘客,坐在后排的马义瞬间明白,这伙人是冲自己来的。现在想逃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了,自己已经被堵在车上,前后门都有他们的人,车外也有,三金帮已经下了血本,不想放过他了。

    马义暗暗吃惊,他没想到三金帮如此嚣张,居然大张旗鼓地拦车搜索,还真把自己当警察叔叔了。而那些真的警察叔叔却迟迟不见人影,莫非他们已经回家种番薯了?

    对付这几个小混混,马义自信还绰绰有余,问题是,车上还有那么多乘客,他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开杀戒吧?况且自己一旦出手,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自己的目的就不能达成,还是逃不开警察和三金帮的追捕,总之这笔买卖不划算。

    逃,逃不了;打,打不得,马义一时陷入两难境地。

    搜索的人一步步走近,马义只好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在脸上一阵揉搓,当他再次抬起头时,他的面容已经发生巨大的改变,原本清秀俊朗的脸变得鼻塌眼斜嘴歪,说不出的丑陋。

    三金帮的人将全车旅客逐个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他们要找的人,于是纷纷下车。后面又有一辆大巴车开过来,三金帮的人立即挥手拦车,车门一开,他们跳上车又开始找人了。

    马义坐的大巴车被放行了,车开出好远的距离,乘客们才敢交头接耳,议论刚才的事情。

    “麻逼造的,这都是什么人啊,兵不兵匪不匪的……”

    “拷,如果在老家,老子一拳就将他放倒,牛叉个屁……”

    “他们是三金帮的人,听说他们的老大被人杀了,他们正四处寻找凶手呢!”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嘛,管你是老大还是大佬……”

    “怎么不见警察设卡检查,反倒是这些混混在干呢?”

    “切,江湖事,江湖了,他们才不会报警呢,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呀,因为他们本身就有许多事见不得光,难道他们不怕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马义静静地听着乘客七嘴八舌的讨论,他再次趁大家不注意,低下头,悄悄运气,双手再在自己脸上一阵揉搓,马义的脸又恢复了原状,马义抬起头,装做若无其事地坐好。

    他以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小动作,其实他旁边的一位女孩一直在悄悄的看着,当她看到马义神奇的变脸术时,差点惊讶地叫起来。幸好她看到马义躲躲藏藏,混混们又着急忙着火地找人,她立即明白自己身边的人就是那帮混混要找的人。

    当然她不会傻到站出来指认马义,如果找人的是警察,那马义肯定是逃犯,作为华夏的公民,有义务配合警察将逃犯捉拿归案。可是,混混要找的人肯定就是好人,说不定就是被他们欺负后逃跑的人,所以,她才不会助纣为虐呢。

    马义刚坐好,女孩就递给他一瓶天山雪水,一脸笑容灿烂:

    “你好,我叫白雪,来自南云省板纳州,在滨海医学院读书。”

    马义本想拒绝,他又不是没听说过长途车上经常有人装好人,给你递茶送水的,其实水里已经下了迷药,当你喝下了他给你的水后就会产生昏迷,然后将你身上的财物搜刮一空。

    可是马义又不好意思拒绝美女的好意。白雪个不高,属于小巧玲珑型,五官精致,面容娇好,虽然她是坐着,看不出她的身材,但是以马义的眼力,还是可能看出她身材与四肢五官的比例,虽然不能说是黄金比例,却也恰到好处。

    白雪的目光清澈,笑容清纯,不象蛇蝎心肠的女人。但为了预防万一,马义在接过水后,开天眼查看天山雪水确实没有被做过手脚后才开盖,一仰头,“咕咚”喝了一大口,其实他不渴,只是为了向白雪表示感谢,他才故意装着正口渴又没有水喝。

    “别喝那么急,小心噎着。”果然白雪看到马义喝得迫不及待,不由又心喜又心疼。

    “没事。”马义露齿一笑,牙齿洁白整齐,看得白雪心头一颤。

    “你去南云省干嘛?”白雪听出马义的口音,知道他不是南云省人。

    “旅游。”

    白雪撇撇嘴,心说:不老实,撒谎。马义知道白雪不相信自己,但是没办法解释,他总不能告诉她自己在滨海市杀了人,现在正亡命天涯吧?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白雪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她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问,太唐突了不说,万一马义是坏人,她就会很危险;如果马义不是坏人,马义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