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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随身空间-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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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新房里的几个新娘娘家来的几个8,9,10岁的半大小孩,安安静静的看电影。再看对面自己屋内传来的熊孩子们争吵声,天明不得不感叹:“这城里的熊孩子,就是比乡下的文静点。”

“你好啊。”

天明转过头一看,原来是程晓娟的表妹,专程从省城过来当她的伴娘的。

她叫何静,170的身高,肤白若初雪,外貌清纯,大大方方,宛若大家闺秀。在天明眼中,可以打90分。

一般来说,伴娘比新娘漂亮,天明虽然很想说,穿着婚纱精心打扮一晚上的弟妹晓娟更漂亮点。但心里却不得不承认,一般情况,这位更年轻,打扮时髦,身上散发着淡淡体香的女人,更漂亮点。

天明有些拘束,对何静道:“你好。”

和美女聊了几句,得知她中山大学毕业,24岁,在省城一家政府单位工作,老爸是公务员,一个不大不小的干部。

程晓娟也将自己表妹的一些情况给天明说了:什么品学兼优,相貌漂亮,并且可是有很多帅哥在追她哦!

天明有些如坐针毡,倍感压力巨大。女学霸啊,还长得这么好看,家庭环境又好……撤,赶紧撤!不用再介绍了,这差距有点太大了。

“那个,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我下楼一趟。”天明站起身,蹬蹬瞪跑楼下去了。

看着天明的背影,何静拉着表姐的手撒娇道:“表姐,看,你都把人家给吓跑了。太没劲了,还想调。戏他一下呢。”

程晓娟尴尬的说:“我也没想到他这么胆小,连天林一半主动都没有。不过人还是挺不错的,会做饭,会照顾人,长得还挺帅,怎么样?我的高材生妹妹,要不要考虑考虑?”

何静狡黠的目光一闪,高兴的拍了拍手道:“好啊,好啊!以后我就是你‘嫂子’了。表姐,叫我一声‘嫂子’来听听。”

程晓娟一呆,竟然忘记了这么一着,拉着何静的胳膊,轻轻捏了一下:“好啊,你敢调。戏你表姐,看我不饶你痒痒!”

“嘻嘻嘻……好痒啊,姐别闹了,我投降。”

“你说别闹就别闹啊?反正姐今天就嫁人了,以后没机会欺负你,今天欺负个够!”

“好啊,那别怪我不客气了!”

“……”看新娘伴娘你饶我、我抓你的打打闹闹。一边看电视的熊孩子们,互相对视两眼后,默契的不再看着她们。

……

酒席开始后,刘红彩好不容易才在三楼的屋顶,发现了无所事事的儿子天明,不满的说到:“跑楼顶上去干嘛,还不下去招呼客人。”

“楼下太吵了,我等会下去。”

“快一点奥。”

婚礼酒席上,伴娘和伴郎的作用,是护在新娘新郎身边,帮忙挡酒。

看摆在好几家门口道场的50多桌酒席,看样子,今天有的喝了。

“天林,找了个好老婆啊!我祝你们早生贵子,幸福美满!”天林的一位大学同学站起里,举起酒杯道。

“借你吉言,干!”天林将一杯50度白酒一干而尽。

走了20多桌,旁边拿着酒瓶给弟弟倒酒的天明,发现他脸上已经开始冒汗了。天林的那些朋友实在凶残,原本以为每桌干一杯就行了,没想到那群客人说:“一杯不够!三杯才能显出诚意。”

旁边的人也在起哄:“三杯,新郎三杯!”

晃了晃手上的酒瓶,1斤半的白酒已经喝光了,看天林半脸通红,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再这样下去,晚上还洞不洞房了?我得替补上去。

旁边的程晓娟喝了10多杯啤酒,就已经有些不行了。何静正搀扶着她,见她不会喝酒,替她挡下了所有的敬酒。

天明小声对弟弟道:“天林,别喝了,剩下的我来喝吧,晚上还要洞房呢?”

天林摇了摇头道:“来了这么多客人,不让他们玩的尽兴点怎么行,我还能喝!”

第30桌,天林又是接连干了3杯,一滴不漏。又开了一瓶50度“金粮液”,又是半斤白酒下肚了,加上前面的一瓶,2斤了。现在的天林走路都不稳了,不能再喝下去了。

“好样的,爽快!”

“新郎的酒量真不错,2斤白酒下肚了吧,还不倒?”

见天林还要喝,天明一把夺过酒杯,举起杯大声道:“各位父老乡亲!和远道而来朋友,我弟弟喝的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剩下的酒由我来代劳。他该喝几杯,我就喝几杯,行不行?”

“不行!”旁边的客人起哄道。

“至少要多喝一杯!”一中年客人道。

天明点了点头,下定决心般,发狠道:“好!每桌4杯,我是他哥,为了他的洞房花烛夜不留遗憾,我豁出去了!”

“哈哈哈哈……”人们哄堂大笑,连新娘都脸红的像个大苹果。

“好样的!”

4杯,8杯,12杯……除了一开始的几杯干了下肚,剩下的酒,天明一杯喝的比一杯快,越喝越精神。

在最后一桌干完最后一杯后,不理会桌上客人惊异的眼神,天明扶着酒劲上涌的天林,上了二楼新房。

实际上,真要让天明将一杯杯白酒喝下去,酒量不行的他不倒下去才怪。于是,他在干了第四杯之后,偷偷的开启了异能空间,在每杯酒下肚之前,打开异能空间,让酒倒了进去。现在如果让他探查一下异能空间,喝下去的2瓶白酒,大部分都在异能空间里悬浮着。

一些抱着看热闹心态看玩全过程的人。看天明步态平稳的样子,心中不约而同产生一个疑问:“怎么还不倒?难道他是酒神不成?”

……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等大部分客人都走了之后。终于开始闹新房了。

首先是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这个开场节目算是最简单,新郎新娘很快就完成了。

第二个项目“咬苹果”可不简单,必须要新娘新郎同时用力,并在苹果被人提上去之前,吃到苹果。否则,就会出现大家最想看到的一幕:新娘新郎两人亲在一起。

没有让大家失望,伴着起哄的呼声中,紧张的新娘好几次没跟上节奏,粉脸被新郎‘啃’了数口。

“好耶!”熊孩子们都拍起了手掌,瞪大了双眼看着这少儿不宜的一幕。

晚11点,人群散去,赖着看电视机前不想走的小屁孩,也被红包给打发了。剩下的时间,就是新郎和新娘的了。

……

二楼的三张大床,留给了晓娟家来的娘家人。天明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了三楼卧室,和程东挤一张床。

都快12点了,程东这小子竟然还没睡,手机滴滴滴响个不停,不用说,肯定是在和某个妹纸聊天。

看他笑的一脸淫。荡的样子,天明懒得理他,拉过被子一角,倒头便睡了。

……

第四十三章离开

第二天一早,刘红彩在楼下叫了好几遍,天明才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起来。

洗脸刷牙,从厨房拿了碗筷,坐上桌喝粥了。

初为人妻的程晓娟坐在天明的斜对面,看她一脸暂未消退的晕红,光彩照人的样子,天明忍不住偷偷的瞄了几眼。心想,他们不会是第一次吧?不可能啊,弟弟早就和她一起住过很多次了,怎么今天有点新妇初开的样子。

还是我以前没注意到?

女人一般是比较敏感的,程晓娟早就注意到天明的小动作了,不满的扭了扭身子,脸更红了。

挠了挠头,天明不好意思的问:“嫂子……哦不不不……弟妹,天林怎么还没下来啊?”

程晓娟噗嗤笑了一下:“他啊,昨天喝多了,现在还在睡觉呢?还得谢谢大哥你,要不是你替他挡了那么多酒,我都不知道他会醉成什么样…”转念又道:“大哥你的酒量真不错。”

这句话可是真夸奖,没人能喝了2斤白酒后,撑了那么久脸都不红。第二天一早,还能精神抖擞的起床,称之为酒神也不为过。

刘红彩突然道:“晓娟啊,你和天林都结婚了,是该考虑要个小孩了。”

亲家薛红也道:“是啊,你们年纪也不小了,现在生小孩最好时候。你们没时间带没关系,我和你爸带,最好在城里上学。”

刘红彩不满了:“亲家,城里的环境污染太严重了,我们乡下空气多好,孩子在这种环境下成长,才能聪明健康,身体倍儿棒!”

“亲家,话可不能这么说,庆都市可是全国有名的花园城市,人称‘百花之都’。而且,还有很多国际名牌学校在哪里,孩子最适合在那种坏境下学习成长了。”

刘红彩神色一黯,知道这点驳不过薛红,虽然很想说孩子是我们绪家的人,怎么养你们管不着。

但不想伤了两家人和气。只能退而求其次道:“孩子三岁以前还是要在乡下待的,我是他奶奶。”

这时程晓娟打住她们的争论:“妈,你们别争了,生不生孩子还得看天林的意思呢。”

刘红彩大手一挥,神气道:“天林得看我的意思,我让他生,他敢不听!晓娟,你没意见就好了,现在的年轻人,生个孩子都磨磨蹭蹭的,没个主意。我那个年代,13岁生娃的都有,我24岁生的天明,都被不少人说生的晚了,现在看来确实太晚了,我那桂英妹妹,41岁就当奶奶了,比我早了至少10年。”

桂英是刘红彩年轻时玩的最好的一个闺蜜,住在邻村,刘红彩没少去她家走动。

亲家薛红也道:“现在国家政策好,生两个都没人管了,乡下管的更松,晓娟,你和天林加吧劲,生两个大胖娃娃。这样,我两只手都能派上用场了,左手男娃,右手女娃。”

桌子上吃饭的除了天明,还有老爸绪今升,薛红的丈夫程方文,程方文的父亲程青华老教授。一水的大老爷们,对生孩子这个话题不感冒,反而在一旁听的津津有味。

“爸,妈,吃饱了,我去看看天林醒了没有。”早已羞得想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的程晓娟,放下碗筷,就跑楼上去了。

一桌子的人相视一笑。

“天明啊”刘红彩突然问天明道。

躯体一震,感觉不妙的天明问:“妈,啥事啊?”

“前几天的相亲怎么样,看上对眼的没?”

这几天老妈忙着弟弟的婚事,一直没抽出时间陪天明去相亲。也不知道到底成没成,心里一直放心不下,每天都要问几遍。

说实话,老妈给自己介绍的相亲对象,还真没一个低于75分以下的,至少在天明看来,都有各自的优点。不过他对找对象这件事还不感兴趣,到是陪他一起去了好几次的程东,对天哥的定力佩服的不行。要是他,早一个个把妹子电话要过来,有空就聊起来了。

天明对程东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年轻人,哥哥我身经百战,这些货色早就看不上眼了,年轻,你还是太年轻了。”

听老妈这么一问,天明硬着头皮道:“还行,有几个留了联系方式。”

“是吗?把你手机给我,给我看看。”不用说,刘红彩一眼就看破了天明的谎言。

“妈,那个还是算了吧,乡下也没什么好找的,改天,我从城里给你带一个回来。”

刘红彩一拍桌子,碗碟哐啷作响,生气的说道:“那些相亲的人家,哪家不是我亲自上门去看的,哪一个配不上你!你倒好,礼送了,在别人家了待了一分钟不到就走了,把人凉在哪儿。人家都给我打电话了,说你家小伙子怎么回事,话都没说几句就走。你说你什么意思?还把不把你妈的话放在心里?”

不好!天明心一凉,这下没得玩了。

“我……我”天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哼!我就不信了,你呆在家里别走。等会我洗完衣服,我跟你一起去宋家村的宋老八家,我亲自陪你去!”刘红彩眼里射出怒火,筷子敲的当当响。

这下完了,老妈要亲自压阵了。

这是薛红上来打圆场,安抚道:“亲家,这终生大事,不能操之过急,天明还年轻,只是要求有点高。给他点时间,一定会找到的。我看他和我那何静侄女,聊得还挺开心的,昨天她还问我有没有天明的电话呢?”

何静?昨天晚上闹完新房后,半夜不是和她家人走了吗?她确实也找自己问有没有联系方式,只不过天明没给就是了。人家是长的很漂亮,但年纪差距还是太大了点,更何况还是程晓娟的表妹,这不是反过来了么?老牛吃嫩草这种事,他才不干。

刘红彩的脸色稍稍好看了点,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道:“这小子,要是有天林一半的胆子,早就给我生一堆孙男孙女了。”

薛红连连称是,还夸奖了天明了好几句,说这是个好小伙。

等老妈去后院,洗碗洗衣服的时候,天明思考着要不要跑路的时候。听到外面程东和他爸程方文的声音。

“爸,妈,带我回城里吧,我保证再也不闯祸了,这边太无聊了,我要回家。”程东苦苦恳求道。

薛红脸上闪过惋惜的神情,转眼变得冷酷起来,道:“不行,你再闯祸,我和你爸也管不了你了,你在这边反思一段时间,等你想通了,再和妈打电话。”

旁边的程方文也是道:“这段时间,我和你妈不会打一分钱给你,要用钱的话,去帮你姐夫干活。你姐也说了,你在这里一天,她就不会差你吃穿,但要想去外面胡闹,三个字:不可能!”

程东悲怆的说道:“不要啊,爸!妈!你们就忍心把你儿子放在乡下不管吗?我是不是你们亲生的?”

看他这样子,就差在地上撒泼打滚了。

薛红有些心软动摇,但为了他的将来,只能硬了硬心肠:“妈也不逼你,你先在这边呆一年,就一年,你要学会独立生存。等你有点本事了,懂事了,妈再在城里给你找份合适的工作,介绍个好女孩给你。你现在这个样子,让妈怎么放心的下?”

旁边的程方文正在搀扶着父亲,准备上车。

“爷爷,救命啊,你帮我说几句话啊,我不要待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啊,我要回城里!”程东扑了过去,抱着爷爷的手不放道。

程爸青筋暴跳,恨不得一巴掌扇过去,父亲虽然疼这个孙子,但也不会这么偏袒他。这小子,敢拿爷爷说事。

程老教授身体非常健朗,推开了程方文的搀扶,对孙子道:“小东啊,你要听话,你爸妈这都是为了你好,你要是能让他们少操点心,他们就不会这样了。”

程东的眼泪快要流下来,面露悔意道:“爷爷,我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绝对听妈妈的话,再也不出去鬼混了。”然后又道:“你们让我干什么都行,就是别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地方,行不行?”

看儿子苦苦求饶的样子,场面陷入了僵持。

“要不这样,我也留下,在这个地方待一段时间,这里山好水好,确实适合我这把老骨头生活一段时间。”程老教授打破沉默,提议道。

程方文猛的将车门关上,瞪了程东一眼,然后对父亲道:“爸,万万不可!您都80多了,为这个不孝子留下不值得。我就不信了,离了我们,这个逆子还能饿死不成!”

程东听了爷爷的话后,先是一呆。随即也有些后悔了,松开拉着爷爷的手:“爷爷,我错了。我留下,我留下还不行吗?”

程老教授道:“没事没事,我这不是临时做的决定。我听方文说,天林和晓娟两孩子正在乡下搞生态农业。我也是学农的,在城里的实验棚搞了一辈子研究。还真没在乡下呆过多长时间,你们别担心,这边风景优美,山水纯净,我要在这附近转一转。”

“爸,你开玩笑呢?”程方文瞪大眼睛,难以相信道。

程老教授朝屋里走了几步,坐在门口的摇椅上,搞怪的问:“你们看我像是在开玩笑么?”

好说歹说,老头子竟然真还不回城里了,最后留下一句话:至少在这边待三个月,等天气暖和了再说。

无奈,程方文只能开着车,带着妻子薛红回到了城里。

等车开到村口,消失不见。站在楼上看热闹的天明,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句让他亡魂大冒的话。

“天明,给我去相亲!”

第四十四章给姐夫打工

骑在摩托车上,天明问刘红彩:“妈,你到底给我介绍了几家啊?”

坐在后面的刘红彩掐了天明一下,表示自己的愤怒:“几家?在你没结婚之前,还有无数家!”

天明有些想不通,抱怨道:“妈,弟弟不是已经结婚了吗?您马上就能报上孙子了,干嘛老揪着我不放啊?”

原本以为天林结婚后,自己能轻松些,没想到老妈还不依不饶了,年年这样,到底是要闹哪样?

刘红彩突然叹了口气,大力锤了天明后背一下:“你以为我想啊,你和天林读大学的时候,看着村里的小伙子一个个结婚生子,我就着急了,等他们都结婚了,你和天林还能找到媳妇吗?没什么人会等那么久吧……天林比较懂事,倒是你,整天呆在家里不爱出门,连个女孩子都见不到,怎么谈恋爱,结婚?现在,我为了你的事,你爸都说我偏心了,可你就是不争气。再这样下去,村里闹些闲言碎语怎么办?你说,妈能不担心吗?”

听老妈这么说,天明只能摇头苦笑,妈您这是强迫症晚期啊!儿子才27呢。您看看城里的单身贵族,30岁了,那是花海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女神是召之即来,睡后抛弃。可人家就是愿意。咱虽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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