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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世神医-第9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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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拓说李二蛋残害了十多条生命,看来确有其事。

    揪出来的猪崽子都死翘翘了,有的是被憋死的,有的是被霰弹弹珠给崩死的。

    二蛋把死掉的小猪崽摆在一起,心里很不是滋味。突然地,他想到了老野猪死前盯着他看的凶恶眼神,当时不大明白什么情况,现在明白了。

    “你还能吃得下去吗?”杨拓突然说道。

    二蛋是蹲着的,就蹲在一群小猪仔面前,听到杨拓的话,他抬头看了看,嘴角挤出一丝笑,道:“呵呵,你的意思是烤乳猪吗?你要是吃,我就敢吃。”

    “你喜欢吃,就自己吃。我倒要看你能不能下得了口。”杨拓很生气道。

    “杨大哥,我错了。”

    ……

    猪死不能复生的,死了也就死了。二蛋没有吃野猪肉,也没有烤乳猪,他用树枝把大野猪和小猪崽给盖上后,就和杨拓到河边烧烤了。

    杨拓虽然有些埋怨二蛋,但二蛋诚心悔过,他也就不说什么了。

    就在小河边上,李二蛋捡干柴燃起了一堆篝火。杨拓把两只野兔拨了皮,然后用树枝给串起来,交给二蛋让二蛋去烤。

    烧烤作料两人都没带,只带了两瓶红酒。二蛋听从杨拓的话,在野兔身上撒一点红酒去膻味,然后架在篝火上就开始烤了。

    夜晚寂静,偶有虫鸣,流水潺潺,月明星稀,山林深处,一老一少两人坐在火堆旁。杨拓抽起烟来,李二蛋也要了一颗。

    这种生活,李二蛋很少体验,此刻觉得也蛮不错的。他躺下身子,把脑袋枕在一块石头上,嘴巴中吞云吐雾,说道:“杨大哥,你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对人生有没有一些感悟,说出来听听。”

    杨拓哈哈大笑,道:“感悟?能有什么感悟?过一天是一天,活一日是一日。”

    “不,你在糊弄我。你抛弃红尘,放下亿万身家,隐居到德意志的这个小村落,就足以说明你对人生看得很透彻了。”二蛋。

    杨拓定睛瞅了瞅李二蛋同志,起码持续了十秒钟。

    李二蛋很帅,但杨拓绝不是被他的帅给镇住了,而是,他从李二蛋帅气外表,放荡不羁的形骸之外,看到了他年轻时的影子。

    年轻时候的杨拓,可不也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呢,潇洒,自由。那段过去,有酸,有甜,有苦,有辣,但总体来看还是值得回味了。

    “年轻真好。”杨拓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这次换成李二蛋哈哈大笑了,“年轻好?年轻有什么好?”

    “年轻什么都好。”杨拓。

    “靠,杨大哥,你再给我打禅机呢。问你话你都不说,还算什么老友啊!”二蛋无语道。

    杨拓也呵呵笑了,“那你觉得自己幸福吗?”

    “幸福啊,有什么不幸福的?”二蛋道,说着还狠灌了一口红酒,整个就是颓废小青年。

    “幸福的人生,就是好的人生。”

    “额。,说的是。来,老哥,碰一个。”

    ……

    两人说说聊聊,很快兔肉就熟了。两串兔肉,两人每人一串。

    烤熟的兔肉,外面渗着一层黄油,筋肉暴露在外,看着就够让人谗言欲滴的。李二蛋顾不上兔肉滚烫,上来就撕了一口。

    “嗯,不错不错。”二蛋赞道。

    杨拓就不同了,拿着刀子在兔子身上剔肉吃,剔一块吃一块。

    “我去,你吃慢点,怎么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小心把钢珠吞到肚子里去了。”杨拓没好气道。

    “不打紧的,吞进去还能拉出来。”二蛋,口不择言,说着吃得更欢了,直吃得满嘴流油。

    听到李二蛋的话,杨拓顿时食不甘味,很有把不能好好说话的小老头李二蛋踹到地球外的冲动。

    一只兔子差不多两斤肉,足够两人饱餐一顿的了。李二蛋初始吃得很快,狼吞虎咽,但是吃着吃着速度就慢了下来,细嚼慢咽。

    杨拓边吃着兔肉,边向二蛋问道:“家里情况怎么样?都还好吗?”

    二蛋放下兔子,灌了一口红酒,说道:“好,肯定好,能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听说,你外公在东洋被人刺杀了?可曾找到凶手?我还听说,龙虎门被国家给灭了。”杨拓也放下了兔肉,叹息道:“唉,世事难料啊!”

第四十六章 又是吸血鬼

    二蛋突然变得低沉起来,说道:“俗话说,出来混,是要还的。我外公被刺杀,冥冥中也是注定的,当他踏入江湖的那一刻就注定的。坦白的说,他死了,我并不伤心,只会替他可悲。我所能做的,就是替他把仇给报了。龙虎门自取灭亡,活该被国家灭了。想江山易主,开什么国际玩笑。杨大哥,你说的不错,世事难料,没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是今天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所以我们才要过好当下啊,享受好能把握住的每一分每一秒。”

    ……

    接下来,两人都陷入了沉思,各吃各的兔肉。

    李二蛋这个小青年,此刻竟然有种和年龄不相符的沉稳和忧郁。突然地,他忧郁的眼神瞪了起来,朝西北方向望去,在那个方向,他隐约感觉到了一股杀气。

    “怎么了?”杨拓向二蛋问道。

    “有人来了,还是高手呢,不止一个。”二蛋看着西北的方向说道。

    “呵呵,有人来?找你的吧?来的都是客,我们吃我们的,等人到了,自会现身。”杨拓很洒脱道,丝毫不畏惧。

    听杨拓老大哥这么说,李二蛋笑了,说道:“好吧,我们静观其变。如果来者带着恶意,我一定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世事难料啊,世事难料。瞧,我们刚说到这一点上,异变就来了。”

    李二蛋把红酒拿在手中,和杨拓碰了一下,“为世事难料干一杯。”

    “哈哈,干一杯。”

    ……

    远方来客的速度比二蛋想象地快多了,仅仅一分钟的时间,第一个家伙就到了,不是从陆地上赶来,而是从天上赶来。

    李二蛋和杨拓抬眼朝头顶看去,赫然发现一个身上背着大翅膀的“鸟人”啊!

    不错,鸟人,就是鸟人。身上背着翅膀的人,不是鸟人,难道是人鸟吗?

    如果把这个鸟人的翅膀撇掉,剩下的部分确实是个人形,就是,就是有些丑陋罢了,脑袋瓜子是骷髅,魔鬼似的。

    杨拓脱口而出道:“吸血鬼。”

    二蛋点了点头,“不错,是吸血鬼,魔宴的一个长老,名叫克鲁尼。妈的,又来找我茬了。”

    去年年底,诗诗在迪拜被一群吸血鬼被绑架了,主谋不是别人,正是此刻扇动着翅膀在二蛋头顶上盘旋的克鲁尼长老。追本溯源的话,人家克鲁尼也不是故意绑架二蛋的女朋友汪诗诗的,而是,李二蛋在江东杀了魔宴的三个吸血鬼,人家克鲁尼才绑架汪诗诗,以把李二蛋引出来干掉的。

    前面说了,吸血鬼的第一代是该隐和莉莉丝。莉莉丝是经由上帝之手创造出来的一个美貌女子,可是她这个人最后叛变了,变成了一个魔女,成了第一代吸血鬼。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儿子,因为犯错被上帝惩罚,后来在红海与魔女莉莉丝相遇,在莉莉丝的怂恿下,学会了稀释人血,从人血中获取力量,最后也变成了一个吸血鬼。

    莉莉丝和该隐在一起相处久了,免不了日久生情。某天某月某一天,顺理成章地,两人结为了夫妻,并产下了第二代吸血鬼。第二代吸血鬼就是一个废柴组合,战斗力差强人意,远不及他们的爹妈该隐和莉莉丝。值得一说的是由第二代吸血鬼繁衍出来的第三代吸血鬼。第三代吸血鬼一共十三个,战斗力无可匹敌,手持神兵利器的话,敢于和上帝耶和华分庭抗礼。

    第三代十三个吸血鬼长大后,各自繁衍各自的种族,独霸一方,由此吸血鬼十三氏族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第三代吸血鬼太过嚣张了,吸人血来都没有度,最后连上帝看不过去了。

    上帝看不过去又如何呢?人家第三代吸血鬼十三个兄弟联起手来,完全有和上帝一决高下的实力,所以当上帝看不过去,想动粗的时候,第三代吸血鬼依旧我行我素,丝毫不怕。

    当然,邪不是胜不了正的,最终上帝还是施展伎俩把第三代吸血鬼给擒获了,压在九幽地宫之中,身体浸在滚烫的岩浆里。到现在,十三个第三代吸血鬼估计还在岩浆里洗澡呢。

    第三代吸血鬼被上帝给制服了,但是他们的子嗣并没有消失,而是化悲痛为力量,抹干眼泪,继续随着历史的脚步前进。

    十三氏族最后分成两派了,一派是避世的卡玛利拉组织,大本营在欧罗巴洲,一派是出世密党组织,大本营在美洲。两大组织为了争夺地盘,历史上没少掐架,尤其能说明这一点的是他们之间有一场持续了千年的血族圣戰。

    吸血鬼是生活在社会的阴影之中的,由于数量稀少,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李二蛋之所以能和吸血鬼联系起来,主要是因为法兰西的路易家族。具体情节前面介绍地很详细了,这里不再细述。

    李二蛋杀了密党组织的三个很有地位的吸血鬼,一个领主,两个公爵,然后发生了他在迪拜和吸血鬼激战的情节。

    克鲁尼在血族中是个长老的存在,被亲王还要高一个级别。血族中战斗力最强悍的是第三代吸血鬼,但是这十三个鬼东西被压在九幽地宫之中,在滚沸的岩浆中泡澡,是死是活外界都不清楚,所以现在血族中最厉害的是第四代吸血鬼。很不好意思的,克鲁尼长老就是为数不多的第四代吸血鬼中的一个。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克鲁尼长老是如今地球上最厉害的吸血鬼之一了。

    克鲁尼有多厉害,李二蛋同志是领教过的。就在去年,迪拜一战,李二蛋使出了吃奶的劲还是被克鲁尼打得满地找牙,当时要不是我华夏一个世外高人玄阳子及时赶到,李二蛋已经在迪拜沙漠里化作一堆白骨了。

    克鲁尼和玄阳子交手,几个回合下来,他被玄阳子打败了,后来溜走了。

    话说,一时的失败不要紧,振作起来,二十年之后还是一条好汉。现在人家克鲁尼长老仅用半年的时间就振作起来了,寻到李二蛋的足迹,就马不停蹄的赶到德意志不莱梅州的阿什比奈乡村取李二蛋的性命。

第四十七章 要你老命

    克鲁尼长老不是单独来的,跟在后面的还有好几条吸血鬼呢,只是他的资格比较老,修炼出了翅膀,能够飞,速度就把其余的吸血鬼给甩在后面了。

    克鲁尼长老在二蛋头顶上盘旋着绕圈子,翅膀扑扇扑扇,很惬意呢。二蛋在心里不由地羡慕一声,长一双翅膀真他妈好啊!

    杨拓纵横江湖几十年,知道吸血鬼存在这个事实,也见过吸血鬼,所以此刻见到了克鲁尼长老并不觉得惊讶。

    杨拓不怕吗?

    怕?有什么好怕的?

    再说,怕,又顶个鸟用!

    李二蛋拿着啃了一半的兔肉站了起来,笑呵呵的对头顶上的克鲁尼长老说道:“老家伙,要不要来一口兔肉?”说着,二蛋把兔肉对着克鲁尼长老扔了出去,很保守的力道,并没有把兔肉当暗器用的意思。

    吸血鬼,是不吃肉的,只吸人血。当兔肉还砸到克鲁尼长老的时候,他闪身躲开了。接着,他翅膀一收,整个人垂直而降,落在二蛋前方五米处,中间隔着一堆篝火。吸血鬼是惧怕火的,所以克鲁尼长老不敢离火堆太近。

    落地之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克鲁尼的外表竟然快速地起了变化,十几秒后就变成了一个正常的人形模样,看起来比杨拓年轻多了,五六十岁的样子。

    不要惊奇,吸血鬼有不死之身,变老的速度慢如蜗牛,就好像时间在他们身上是停止的似的。克鲁尼长老已经活了千岁不止,现在身体还硬朗着呢。

    “李二蛋,今日你必死。”克鲁尼长老对李二蛋说道,声音带着死神的味道,异常响亮,宛如九天飘下来的魔音。

    “哈哈哈。”二蛋很嚣张的笑了,用袖子抹了一把嘴角和嘴唇在吃兔肉留下来的油脂,“想杀我李二蛋的人多了去了,一卡车都拉不完,你算老几啊?看我现在还不是活得好好地。我的命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拿啊!”

    “上次有人帮你,不然你已经死在我的手上了。这次不知道还有谁能帮你。”克鲁尼道,说着瞅了瞅站在二蛋身边的小老头,杨拓。

    杨拓确实有些本事,修过真,练过道,但都是半吊子水平,对付一般人还可以,但是面对吸血鬼,绝对是炮灰的命。各种把式不说,仅凭速度和力气,任何一个吸血鬼都能把杨拓给甩掉八条大马路,然后踩在脚下狠虐。

    克鲁尼盯着杨拓看了一眼,仅看了一眼就粗略估计出了杨拓的战斗力。

    此老头,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杨拓丝毫不惧,腰背一挺,向克鲁尼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李二蛋?你们之间有什么过节吗?”

    克鲁尼道:“你又是何人?如果你不想死,现在就赶紧离开这里。否则,我的刀口不认人。”

    克鲁尼的手里拿着一把刀呢,比杀猪刀还杀猪刀,三尺多长,宽背,厚实,一看就很有分量,造型诡异可怖,整体是蝙蝠状的,刀脊上有獠牙状的锯齿纹路,刀身泛着幽暗的黑色,就像在机油中淬炼过似的,黑亮黑亮,而在黑亮之中,还有一丝丝诡异的血红色。

    杨拓很有眼力,一眼就看出了克鲁尼长老手中这把刀的不同寻常之处,很他妈的诡异,邪门。纵使他横行七大洲四大洋,见过许许多多的宝刀,但是克鲁尼手里拿的这把,他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

    屠刀,血族十三圣器之一,哪里是外人想见就能见到的。

    不错,克鲁尼手里的这把蝙蝠装诡异大刀正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的屠刀。

    关于屠刀,有一段荡气回肠的历史,关于上帝耶和华,关于魔鬼撒旦,关于狼人传说,关于吸血鬼。传说,屠刀杀死过的人加起来有五百多万,还杀死过n多吸血鬼。那些被杀死的人将永世不得投胎,因为他们在被屠刀杀死的时候,灵魂附在了屠刀上,成为屠刀的奴隶,想离开都不行。

    手握屠刀,就相当于握有五百万死灵战士,遇神可杀神,见鬼能杀鬼。

    屠刀的威力太猛了,太暴戾了,以至于血族中只有少很的吸血鬼能左右得了它,而克鲁尼长老就是其中之一。现在的他和屠刀,已经练到了人刀合一的程度,也即,刀中有人,人中有刀。

    克鲁尼,很厉害,太他妈厉害了,但我们的华夏李二蛋也不是盖的。

    如今的李二蛋,和去年与克鲁尼交战的时候,战斗力直线飙升了好些。他的身体在天狼金字塔中经受过金字塔能和水晶头骨能的双重洗礼,阳神有自愈功能,筋骨和皮肉也有变化。这些变化都导致了他战斗力的提升。

    当杨拓和克鲁尼扯鼻子的时候,二蛋把济公酒葫芦拿了出来,在嘴巴中猛灌一气。酒葫芦拿下来的时候,他的嘴巴里赫然叼着一把破扇子。他意念一动,破扇子幻化成了一把刀,刀的造型很有山寨克鲁尼手中屠刀的意思,几乎一模一样。

    二蛋对杨拓说道:“杨大哥,你先走。这是我和血族的私事,你不要掺和进来。”

    克鲁尼没有说话,默认杨拓可以离开。可杨拓却道:“你以为杨大哥会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吗?”

    “等会交战的时候,我保护不了你。”二蛋。

    杨拓晃了晃手中的强力弓弩,“我不需要你的保护,自己能保护好自己。”

    这时,嗖嗖嗖嗖,若干个鬼影子闪身而至。当鬼影子停下来的时候,克鲁尼身后多了五个人。当然,这五个人并不是人,而是吸血鬼。

    克鲁尼的帮手,五个吸血鬼,其中有两个亲王级别的,三个是公爵级别的。

    血族中等级森严,大部分是骑士级别的虾兵蟹将,想混到公爵,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现在克鲁尼带来了两个亲王,三个公爵,全是血族中的厉害角色,要定了李二蛋的老命啊!

    克鲁尼身后的五个人分为两个梯队站着,站在他左右两侧稍微靠后的有两个,亲王级别,剩下三个在最后,公爵级别。

第四十八章 牛刀小试

    两个亲王都很帅气,看起来人到中年,身高都在一米八以上,其中一个是金发,一个是黑发。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把斧头,黑发亲王手里拿着一个拐杖。

    以血族自认为的高贵,和亲王在血族中的地位,如果说他们拿的普通的斧头和普通拐杖,说出去都没人信的。所以,斧头和拐杖必须得有些来历,不然说不过去的。

    血族有十三圣器,这十三圣器是十三氏族各自的镇族法宝。后来血族发生了分裂,十三圣器就归于卡玛利拉和魔宴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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