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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容容从我冰箱里拿了个“可爱多”,说岳承之前曾经有个女友,谈了10年,还是分了。
我很不屑,谁没有过去啊,谈过10年恋爱就不许再爱了呀。
陆容容对着我摇摇食指,看破世事地说:“他要是谈了10年,总共谈了3个,我可以理解。但是他10年就谈了一个!他今年27岁,一年前追求我,那就是15岁就开始谈了。”
我提醒她是16岁,她算错了。
陆容容不耐地挥挥手说:“总之,是少年时期就开始谈了,而且那对象还是从小就认识的。这种青梅竹马的感情最纠缠了,就算结束了,也是一辈子的阴影。我要是收了他,我就是那个垫刀头的。我虽然皮厚肉糙,但也耐不住刀霜剑雨严相逼!”
我觉得她说得有点过了,谈个恋爱像刘胡兰就义似的。
陆容容又拿了一个“可爱多”,咬在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你说我夸张也好,反正这种事我不趟混水,谁捡谁要。”
我想了想,说:“可是你知道吗,青梅竹马要是恋爱,又分手了,就再也退不到过去了。他和他的前女友不会再有纠缠,甚至,联系也不会有了。”
陆容容专心对付着“可爱多”,低头说:“你说霍郁吗……”
我震惊地看着陆容容,一时间怀疑她是不是在回家路上被灵魂附体了。想到站在我面前的可能不是我熟悉的陆容容,而是某个不知名的游荡生物,我不寒而栗。
“你说霍郁马……马上要拍戏了,我能去片场吗?”陆容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咽下最后一口“可爱多”,大喘气道。
我承认是我想多了。
我珍贵的年假已所剩无多,是不是要花一天去探霍郁的班是个严峻的问题。但这个严峻的问题在陆容容以死相逼的绝决下已经不是问题。
我一直觉得陆容容和我一样,在如今的高标准社会里,属于不合格产品。厨艺不合格,交际能力不合格,恋爱不合格,赚钱能力不合格。如果电视台举办“中国不合格”的话,我和她一定名列前茅,位列翘楚。
但我没想到陆容容居然是个合格的粉丝。她在得知开拍日期的当天就兴冲冲地买了签字笔,签名薄,小礼物以及一条举步维艰的紧身裙子。我告诉她林允是这部戏里唯一一个有名气的演员,她就把林允拍过的电视剧恶补了一遍。从一个不识林允的路人变成了林允的脑残粉。我看她如此颠狂,不敢说出对内增高的猜测。
去片场那天,我穿了T恤,压了顶棒球帽,站在陆容容身边就像是她助理。
这是一场户外的戏,剧组联络了一个已放暑假的校园,大部分的戏将在这个校园里完成。
我扫视了一圈没看到霍郁。
周小饶扎着马尾辫,穿着高中的运动服短裤坐在椅子上玩手机。这身衣服将她的优势完全的遮盖住,不过看起来青春减龄。
林允手捧着剧本,穿着白衬衫站在树荫下,看得很认真。他长得清俊,这个扮相很适合他。
陆容容看到林允后,一脸迫切的表情和她寸步难行的裙子很不匹配。直到导演喊“开麦拉”她还只走了5米不到,距离林允站的那棵树,目测大概还有15米。
这一幕演的是开学不久的某个下午,暑气未消。操场上男同学分组在打篮球。林允饰演的路尧倚在树下,安静地看着他们玩。三五成群的女同学们在不远处窃窃私语:“好奇怪啊,他为什么不玩?难道英国不流行玩篮球?”
一说:“怎么可能,老外比我们更会玩啊。难道是认生?毕竟刚来。”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成今诗问吧,她认识。”
周小饶饰演的成今诗挪着鹌鹑般的步子走过去,吞吞吐吐,羞涩地问道:“她们让我来问你,怎么不打篮球?”
林允看了她一眼,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周小饶震惊道:“怎么不好了?是生病吗?”
林允看着她,笑意从眼底漾出来:“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初秋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
那个笑容让我有些恍惚。刹那间,时光洄溯,回忆像人迹罕至处的山泉,奔流而至。
、第 12 章
“要不上你去问问?”
“我不问。我还没跟他说过话。叫方侠问吧,她认识。”
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架不住她们的厮磨,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去。
“那个,”我抓抓头发,“女生们想知道,你怎么不一起打篮球?”
白岂怔了下,垂下眼,落寞地说:“哦,因为我身体不太好。医生说不能剧烈运动。”
如同一道闪电劈过。我实在没想到,这么狗血的剧情原来真的会发生。果然,艺术源于生活。病弱的白衣少年,多才却早夭,从初雪的时节走来,樱花的季节离开。白岂他,人如其名的文艺和感伤。
一种现实的苍凉划过心头,我喃喃道:“是心脏不好吗?还是……血液?血液不好?要么就是免疫系统?”
白岂看着我,笑意一点一点从眼底漫延,终于靠在树上仰面大笑了起来。
“方侠,怎么说什么你都信。我开玩笑的。”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多细呆?我心目中的白衣少年应该是安静疏离,如初见般出尘飘逸的才是。
“我不打篮球是怕伤了手指。”白岂翻开双手,唇边仍挂着弧意。
他长着一双好看的手。手指修长有力,骨节分明。
“你的手,受过伤?”我傻乎乎地问。
白岂含笑道:“没有,不过我会弹点乐器,所以不想让手受伤。”
我说:“什么乐器?这个月底学校有庆中秋的文艺演出,我可以帮你报名。”
白岂说:“这样啊,可是我弹得不是很好,还是算了吧。”
“你谦虚了吧!”我斜眼看他,“你要是弹得不好,还怕伤了手指不敢打篮球?”
白岂笑道:“说的也是,那我就报一下钢琴吧。”
后来那名还是白岂自己报的。
登记报名的同学问我曲目是什么时,我打了个电话给白岂。白岂在电话里重复了3遍,我还是传达不清,包括登记同学也不知道那首曲子该怎么写。白岂赶了过来,在纸上写下曲目:拉赫玛尼诺夫《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
这个曲目秒到了我。我原先以为他会弹一首理查德克莱德曼的《给爱德琳的诗》,或者贝多芬的《致艾丽丝》,但他选择了一个我听也没听过的音乐家,听也没听过的曲子。
我正处在一个盲目崇拜的年龄,对未知的艰涩事物充满了崇敬。仅仅一个曲名让我觉得白岂的形象光环四射。
登记同学问白岂:“这首曲子时长是多少。”
白岂想了下说:“正常的速度大概22分钟吧。”
那同学的脸都抽搐了,他一边抽一边说:“这个,同学,我们的晚会总共才一个半小时,要表演15个节目。”
白岂说:“我只弹其中一段,大概3分钟。”
打那以后这位登记同学隐名埋姓了。因为白岂在这三分钟里一举成为校园新生偶像。当他的广大粉丝得知这曲目的长度原是22分钟而非3分钟时,白粉们出离愤怒了!她们誓要找出罪魁祸首。最终这位同学以老师为挡箭牌才逃过一劫。
一时间,拉赫玛尼诺夫这个俄罗斯人成为全校女生最喜爱的古典音乐家。而最冷门的音乐课也成为了风潮热门的课目。
我也是这些女生中的一个。那阵子我狂热爱上了古典乐,买了很多钢琴曲的CD,将各个演奏家,指挥家熟记于心。这个爱好保留至今。
那场演出后,白岂成了全校女生的白岂,我与他邂逅在先的那点优势荡然无存。一个月后,第一个勇于尝试的人出现了。那女生估计是抱着先下手为强的想法,一个秋叶初黄的日子,在校园里拦住白岂,满面通红地递上一封信。据说当时白岂看了一眼那封信,没有接,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就绕了过去。
这个消息一出,女生们的心情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派更为他疯狂了,觉得不轻易接受的男人才是好男人,拒绝得如此从容优雅又决绝。另一派则从他向来和熙的性子中看到了冰山一角,那一角就是冷漠疏离。但这四个字用在一个帅哥身上时,从来就不是贬义词。
在我看来,“白衣少年”这种标签式人物的属性里原就带着复杂,深沉,捉摸不定等诸多元素。“白衣少年”这个词要是有近义词的话,等同于“难搞定的少年”。作为一个白衣少年,白岂活出了“白衣少年”的精髓,这是大众喜闻乐见的。
爱情会把人变成傻子,而美色会把人变成勇敢的傻子。继第一个女生失败后,不过三天又出现了2号女生。2号女生可能觉得1号的失败归结于送信。信可以不接,但话总不能不听吧。于是2号在白岂的面前大胆地说出了“I like you very much”。
白岂淡定地回道:“Thanks”却没有加上“me too”。
连续两轮的告白失败给蠢蠢欲动的少女心们造成了恐慌。一时间,大家都按兵不动,持币观望。
但仍有一小撮不安定份子想在这座冰山面前寻求突破口,她们在缜密的调查后,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我。
、第 13 章
一天下课后,我被带到操场后面的第三棵香樟树下。5,6个学姐学妹们将我围在中心,虔诚地问道:“方同学,听说你是我们学校唯一一位在白岂入校之前就认识他的人?”
这个问题实在太有难度了。我不管是回答“是”或 “不是”都不能全面准确地回答。他入校之前,我是认识他,但不知道他是白岂。我犹豫不决的样子使白粉们感到不快,她们说:“这也不能说吗?你是不是有什么私心,怕我们知道?”
我惶恐地摇手:“没有,我和他其实一点也不熟。在他入校之前,我就见过他……一面。”
白粉们脸色稍霁又有点失落:“那你知不知道白岂的资料。他以前住在英国哪个城市?初中在哪里读的?在英国有没有女朋友?”
我老实地回答,我一点点也不知道。我和她们一样,只知道他叫白岂,还有他不打篮球是因为怕伤了手指。
白粉们的希望落了空,个个垂头丧气。正在这时,一个白粉发现了白岂的身影在第十棵香樟树处出没,一时间,白粉团如打了鸡血般,目光一致向那里投去。
白岂本来是好端端走着路,被这么强大的视线团盯上,再迟钝的第六感也会被触发。他侧过脸看到了这边,脚步顿了一下,改变路线向这里走了过来。
惊喜来得如此突然,致使白粉团震惊地居然没有发出尖叫,跺脚等冲动行为。白岂在一团人安静的注视下,慢慢地越走越近。
他停下来,打量了一圈,最后把视线落在我身上。我心中冉冉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
果然,这个预感很快被证实了。
白岂向我招招手,道:“方侠,我肚子饿了,陪我去买东西吃。”
气温瞬时降到冰点。
我迟疑了许久,终于在四面楚歌的眼刀中抖抖瑟瑟地随白岂走了。
我欲哭无泪地说:“你怎么会叫我陪你买东西吃?你从来没这样过啊。”我就差说你今天抽什么风了。
白岂谦虚地说:“她们把你围在中间,我估计是在为难你,所以帮你解下围。”
我的七舅姥爷啊!这叫解围吗?叫解围吗?叫解围吗?这是生生地将我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啊。尼玛,解围可以说是老师找我谈话,可以说黑帮找我寻仇,为什么要说吃东西啊!
白岂俯□看我,完美的脸在我面前放大:“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刚刚被人欺负了?”
“没,没什么。”我躲避着他的眼晴,“她们只是找我聊聊,聊聊。”
自那以后,我与白岂关系非同一般的流言悄悄地在女生中传播开来。我惶惶不可终日,就白岂现在的人气,哪天他的粉丝拿着刀在路上砍我也未必不可能。但这时,学校里出了个爆炸性的新闻,以蘑菇云般的气势将我的绯闻压了下去。那则新闻是,霍郁分手了!
分手的具体原因不明,但听说那个叫沈婉的女生被打击得大失常态,屡屡在课堂上看到霍郁就哭着跑出教堂。
我听到这个消息唏嘘不已,若说心中没有波澜那不是真的,但多少有点劫后余生的庆幸。总觉得这样二话不说就把人甩了的行为对霍郁的性格脾气来说倒也不算不正常。可惜,美色惑人,绝大多数的女生非旦没有以此为戒,反而蠢蠢欲动起来。霍郁的人气在分手后再一次扶摇直上。
和白岂不同,霍郁已经有过一次接受追求者成为女友的经历,这让广大妇女同胞看到了明明白白的希望。她们期待着能以实际行动打破这个并不坚固的壁垒,成为霍郁的第二任女友。于是,我又一次被拖到了操场后的第三颗香樟树下。
从这点来看,霍郁的情报团丝毫不逊色于白岂的。她们不知从哪里探听出我是霍郁的邻居,从幼儿园起的交情。
但和白粉们的区别是,芋丝的态度很友好。她们可能觉得从幼儿园到现在,我都没把霍郁拿下。安全指数是五颗星,丝毫不会使她们感到焦虑。
我大着胆子偷偷环视了一下芋丝群,意外地发现了两个白粉。她们在接触到我视线时都迅速躲开了。
“方同学,”团长说,“听说你和霍郁认识很久了?”
我说:“有点久,不过我们不熟,我和他半年没说话了,平时也不串门,他爱吃什么穿什么看什么电视玩什么游戏喜欢什么样的女生我都不知道。”
芋丝团一片静默。我估计我把她们所有预备的问题都包含其中了。
半晌,团长轻咳了下说:“这样啊,那,那,那辛苦你了。”
我松了口气:“不辛苦,不辛苦,再有问题随时来问我。”
突然一个芋丝惊叫道:“霍少!”
一干人等齐齐转头。在第十棵香樟树处,霍郁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拍着篮球正在路过。我觉得这幕貌似有点熟悉,好像什么时候发生过。
果然,霍郁被强大的视线团触发了第六感,疑惑地朝这里望了眼。停下脚步,转移方向走了过来。
“霍,霍少……”芋丝们涨红了脸,羞涩地呼唤她们的男神。
霍郁置若罔闻地打量了一圈,最后视线落在我身上,皱起眉。我心中又冉冉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
“方侠,”他粗声道,“去拿书包,和我一起回家。”
气温瞬时降到冰点。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夺过他手里的篮球砸死他。半年没和我说过话,一来就说这样的话,他是存心要打击报复我。
我痛苦地把头扭向一边:“我不去,你自己回去。”
霍郁那两道好看的眉拧得更紧了。
我要是早知道他接下来的举动,是宁可在愤怒的视线中离开,也决计不会说出那样的话来,但这时悔之晚矣。
他上前一把拉住我的手腕,拖了就走。
四周一片吸气声。
他一路拖着我直到教学大楼前才松开,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方侠,你又惹什么麻烦了?我救你你还不走,你还准备打群架不成。缺心眼!”
我一边气得飙泪一边愤怒地对他大喊:“你才缺心眼,你全家都缺心眼!”边哭边转身就跑。
霍郁一个大步就拦在了我前面,脸上有一丝惊慌:“你哭什么呀,不就骂你缺心眼么,小时候什么没骂过呀,现在大了倒不经骂了。”
出离的愤怒使我丧失了理智,做了一件自幼儿园以后就再没做过的事。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把推开他。小时候我做这个动作时,他能被我推得翻个跟头,而现在他仅仅是被我推得向后退了一步。
我满腔的愤怒就换了这么点成效,就好比一拳头打在棉花上,完全没有成就感。挫败让我更加沮丧。这段时间来的担惊受怕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感到委屈无比,慢慢蹲到了地上嚎啕大哭起来,结结巴巴地控诉着:“霍郁……你就是看我推不动你了……所以嘲笑我……欺负我……你怎么这么坏啊你……”
我那时的举动一定是吓到了霍郁,当时的他也只是个孩子,完全应付不来这种局面。他蹲下来,与我面对面,手忙脚乱地帮我擦眼泪,他的手在我脸上抹来抹去,很凉。
他像复读机一样重复着:“对不起,方侠,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我再也不欺负你,不骂你,我保证,我发誓!你再推我一次,我一定一推就倒,你推。”
他抓起我的手放到胸口。我的手心下是他日渐宽阔的胸膛和温热的心跳。
那天的黄昏,我和霍郁第一次,一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