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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一个人 by 寒衣-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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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第一次被他叫名字。  

    承颀握紧手,手心一阵疼痛,让他醒回神来:“不做什麽,我只是回家。”  

    “回家?”书歌怔了一下,随即睁大眼睛,“你是说,隔壁……你租下了?”  

    承颀站在门边,四下看了看,打开墙上的电表,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是啊,今天下午已经有人帮我把东西搬过来了,以後我就和你分租这里……该说什麽,请多关照?”  

    书歌抬起手,“哒”一声,房厅灯亮起来,照得狭小过道一片光明。  

    其实还是暗一点的好,承颀心里模糊地想,现在太亮了,亮得回到了现实。  

    “厨房和浴室合用,水电平摊,弄坏东西自己修理。”书歌说,想了想,又补充,“浴室和洗手间一起,洗澡的时候锁门。洗手池的水龙头别关太紧,关不上容易坏……”  

    说完,他脱下皮鞋,穿著那种几块钱的拖鞋回房。承颀在原地站著,直到他房间亮起灯,才慢慢脱鞋进屋。  

    小孙做事一向谨慎而多思,他连最微小的地方都替承颀想到,因此这房间虽然异常小和简陋,但住起来已经可以比较舒适了。承颀躺在床上,床垫软绵绵的,让他想起隔壁的书歌。  

    不知道那间屋子条件如何,睡起来会不会不舒服,开著门好像还能听到那屋的声音,书歌还没睡。  

    他就在他身旁……  

    承颀从来不相信有神,如果有的话,他一直想问问不是神爱世人麽,为什麽对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偏爱?  

    不过至少这一刻,他想他是愿意相信神的,因为那个人好好地活著──至少,活著。  

    隔壁门开了,承颀连忙收回眼光,装作已经睡著躺在床上。书歌好像去了洗手间,可以听到水声,是在洗澡麽?  

    身体发热,虽然告诉自己已经没那个资格了,还是控制不住欲望的绵延。他记得书歌身体的每一寸,记得曾经销魂噬骨的纠缠。  

    唇还能感觉到书歌双唇的柔软和甜蜜,手伸出去,指腹还能感觉到书歌肌肤──看起来并不是女人的白皙柔嫩,摸上去却致密而富有弹性,而且十足敏感,稍稍一碰触就会轻颤……  

    右手上忽然传来彻骨的痛,把承颀从遐想中唤回。欲望已经半起,又被疼痛压下──最重要的是,不能再冒犯那人,哪怕只是意淫,也不行。  

    自虐似的握紧右手,少许的盐分渗进伤口,更是火辣辣的痛。承颀盯著门外,看著灯光听著声音,陷入半睡半醒境界。  

    这一晚书歌起来数次,从门口经过,到洗手间。承颀知道他肯定也睡不好,原因该是自己。被迫跟深恨的人住在一起,可能还要不停地被唤起回忆,一定很难受。  

    “但,至少先让我照顾你,在其他人出现之前……”  



    第二天承颀顶著黑眼圈起床,厨房的冰箱是新的,想必是小孙买的。他拿出食材,看看电饭锅里面还有半锅饭,加水熬粥。  

    等到书歌起床,粥和简单的小菜已经好了,还有煎得边缘焦黄的荷包蛋。承颀招呼他过来吃,书歌脸色变了数变,终於还是坐下吃饭。  

    吃完饭,书歌开车载承颀上班,两人一路无话。  

    午饭是何千楚在外面订的盒饭,很美味也清淡健康。三人在总裁室吃盒饭,给这严肃得几乎能压死人的场合带来不少人气。何千楚觉得这两天总裁室有点像是人待的地方了,不像以前,简直就是一座冰窟。老总裁常年一副冰冷状,让人看到就全身发寒。副总外表上看去没有老总冰冷,实际的冷漠程度却远远超过老总裁──至少总裁还知道关注一下他自己,然而副总……  

    虽然现在也不是很明显的改变,但是何千楚能看出,副总在那位叶特助面前,是不一样的。她甚至能看到,副总在叶特助专心工作的时候,数度侧头看他,眼神极为专注,而小心翼翼。  

    吃完午饭後闲来无事,书歌回到座位上想工作,被承颀阻止,理由是:休息时间不可以工作,万一引起大家效仿,会被劳动局查。  

    不工作更好,书歌拿出随身携带的英文材料,开始翻译。  

    “来吃餐後水果。”承颀看了眼何千楚,她马上明白过来,拿出削好成块的水果,走到书歌身边,“诶?叶特助你这在做什麽?wandering  to  know  whether  you’d  like  to  give  the  same  report  in……英语?”  

    “我为翻译社做的,呃……我可以用一下你电脑上网搜点东西麽?”书歌问何千楚,表情微有些尴尬。  

    他……还在做翻译麽?  

    “总裁特助月薪两万起,加班费分红另算……”承颀忽然开口,“用来生活应该足够。”  

    “钱不嫌多。”书歌回答,侧过头去。  

    他的表情平静,承颀却只觉得心惊。书歌居住条件很一般,工作又这麽卖力……  

    “你那台笔记本就可以上网。”他说,“你做翻译的话,可以让何秘书帮你输入,资料更可以上网查询。”  

    何千楚又是一傻,依稀记得副总很讨厌公器私用……  

    而那位应该可以占公家便宜的叶特助,只是打开电脑查询了下某大学的英文全称,然後继续忙著笔写。桌上堆著厚厚的翻译稿子,看起来是接了不少活。  

    承颀深深吸了一口气,胸口有窒息的感觉。  

    

    “查不出来?”躲进休息室,承颀站在窗前接听电话,“你们不号称是消息最灵通的麽?怎麽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  

    “有人阻碍,而且来头不小。”手机里的声音辩解著,“不是黑帮势力,但好像是官方的人掩盖线索,所以叶书歌在Q市出现前的资料,我们完全查不到……”  

    “那你先把他在Q市的资料给我传过来吧,还有他回B市之後的事情,他跟什麽人有金钱来往,为什麽那麽辛苦赚钱?”承颀皱眉说著,“这些,总没有人掩盖了吧?”  

    “我一定尽快查出给您。”传真机开始工作,纸上浮现出字来。承颀拿起来,仔细读著。  

    Q市说得好听是开发中城市,说得直白点,就是边远山区。要不是因为那里是一些原材料的产地,康景公司也不会在那里设立分公司。而书歌在那里的生活,可想而知。  

    一张张翻过,承颀更是觉得难受,胃部传来奇异的痛,像是要让他体会书歌曾经经历过的辛苦一般。不停地打工,没有大学文凭,只是高中毕业,做也只能做一些体力活。那麽偏僻的地方,当然也少有家教啊翻译啊这类比较好赚的活,当服务生已经是比较轻松的了,什麽建筑工地扛沙袋,搬家公司背东西,他也都干过──而且因为没有档案,一般的单位是不会要他的,只能去卖力气。  

    直到进康景,书歌生活才算好些。康景变成合资企业之後,运作模式都开始学习外企,人事管理方面也就比较松。而合资企业里,外语人才显然会比较吃香。书歌虽然没有文评没有档案,怎麽说也是高分过六级的人,翻译经验又足,拿著夜大文凭,总算能做一些脑力活。  

    徵信社实际上已经调查的很全面了,书歌每一份打工,工种、经过、工薪甚至和旁人的关系,都写在上面。还标明书歌收入和支出情况,少得可怜的钱中,竟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被他攒起来,打到一个帐号上。  

    帐号是B市的,但到底是谁的,徵信社也查不出。  

    “Q市的张经理……”承颀收好这些纸张,低声说,“真是该谢谢你,升迁还是调回总公司呢?嗯,先问问吧……”  

    那个帐号的主人,很可能就是阻碍他调查书歌的黑手,也可能是……当初对书歌做了什麽的人。书歌死亡的消息不是无根据的流言,也许……谜底就在那人身上。  

    “不管你是谁,如果是你害他,那麽就算是拼成两败俱伤,我也要除去你。”承颀看著窗外飘过的云,轻声说。  



    周五的大家都有些浮躁,还不到下班时间,就都纷纷收拾东西,准备欢度周末。  

    何千楚手头没什麽工作,看看还有几分锺就下班,干脆跟书歌聊天:“叶特助,你周末有什麽活动,是出去玩还是在家待著?”  

    “我……要去打工。”书歌想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虽说当著上司的面交代兼职事实有点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什麽可隐瞒的。  

    “还要打工?叶特助你也太辛苦了吧!”何千楚大呼小叫,承颀手上也停了下来,看向书歌。  

    “能多赚点钱,当然要多赚点的好。”书歌并不想回答,避重就轻地重复。  

    “该不会是要攒钱结婚?”何千楚半开玩笑地问,“叶特助快三十了吧,有女朋友麽?”  

    “?嗒”一声,承颀手折断一支圆珠笔,塑料碎渣扎进他手心。  

    然後马上低下头,好像没事人一样,敛去眼中神色,静静听著。  

    “女朋友没有。”书歌摇头。  

    “不会吧?叶特助条件这麽好,怎麽会没有女朋友?”何千楚惊奇地问,“叶特助也快三十了吧,长得不错人又温和,肯定会有人喜欢你吧?”  

    书歌笑笑,并不回答。  

    谈天同时,已到了下班时间。何千楚收拾东西,外面白秘书检查水电等,关灯落锁。  

    搭乘电梯的时候,书歌迟疑著开口:“副总,您现在可以自己开车了麽?”  

    承颀一怔:“怎麽?”  

    “我今天不直接回家,所以……”  

    “不回家你要去哪里?”承颀脸色微变,想起徵信社送来的资料提到,书歌周末出入B市最乱的酒吧一条街,但是具体进哪家不太清楚。  

    难道……  

    书歌却不回答,而是继续前面的话题:“如果副总您手好些了,还是自己回去吧。”  

    承颀伸出手,到他眼前。  

    白色的纱带渗出血,看起来凄惨无比。书歌瞳孔收缩了下,有些走神。承颀趁机用受伤的手抓住他,两人到停车场:“你要去哪里?我手这样,回家也没什麽事做,你到哪里我去哪里好了。”  

    手这样,却还能做饭。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发动车子。  

    到了B市有名的酒吧集中中心散理路,书歌往酒吧密集处走去。  

    “书歌,你来这里做什麽?”承颀一路跟著他,连忙绕到他身前去拦,“这里是酒吧一条街……”  

    “我知道。”书歌说;三拐两转进了一条小岔道;极熟地向目的地走去。岔道里面有家酒吧;名字很奇怪;叫“j’attends。。。”。  

    书歌直接迈入酒吧大门。承颀跟上去,被保安拦下:“这位客人,请这边进。”  

    “可是他……”承颀指著书歌背影,保安会意:“这是我们酒吧的员工通道,外人是不可以走的。”  

    酒吧……员工?承颀眼前一黑,耳边又响起光华帮那人的话:“有家叫夜雾的酒吧,基本上出入的都是同性恋,帮里遇到男人欠钱的,只要长得过得去,都送到那里让老板帮忙卖……听说价格还不低……”  

    ──“您也知道我们帮主不喜欢血腥,什麽杀人啊肢解啊都不让我们做,所以我就把那小子卖给夜雾了。反正那小子那麽倔,打得吐血连声都不吱,估计也不可能替我们做事。”  

    承颀几乎站立不稳,抓住眼前保安:“你们老板在哪里?”  

    保安被他勒住,呼吸不畅,脸憋得通红,心里想你不放开我我怎麽说话。眼前这人像是疯了一样,手劲奇大无比,眼神怎麽看怎麽不对劲。他衣服被承颀抓紧,皱起的衣褶渐渐染上了红色,是他手上的血。  

    另一名保安看到这情况,马上大喊:“搅局子的来了,兄弟们上啊!”一群保安从酒吧里跑出来,围住承颀。他们看到承颀抓著同事的脖子不放,又看到殷红的血,心中一急,也来不及问前因後果,直接电棍往承颀脑袋上打。  

    承颀一闪身躲开,手里还抓著那名保安,眼神微敛,有种让人心冷的凛冽:“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  

    还真是搅局子的,众保安听他这麽说,更是怒气冲天,一群人围上,群殴承颀一个。承颀在众人中闪展腾挪,拿著手里的人当盾牌,还抢过那保安的电棍反击。  

    两帮──一帮人和一个人──打得正热闹,忽然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你们在做什麽?先都住手……”  

    “老板,他──”有几名保安停手跟那老板解释,承颀听到老板二字,全身散发出凛然寒意:“你就是这里的老板是麽……书歌?”  

    书歌站在老板身边,看著他们打架,完全置身事外。  

    承颀脸色一变,竟然立刻恢复了镇静表情,连眼神都隐藏起来,一语不发,向两人走去。  

    不能让书歌看出他的担心,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真正的焦灼……要冷静,要自然,探听这老板的底细,问明到底怎样他才能放书歌……  

    承颀脑中飞快思索,因此忽略了外界情况,眼中只看著书歌。但保安众也不是吃素的,有人抡起电棍,对著承颀後脑就是一下。  

    昏倒之前,承颀闪过的念头是:如果死在这里,书歌能不能把那副漠不关心素不相识的神情,变上一变?  

    但是不行,不能死……在一切结束之前,不能死……
 


恨一个人 下部 第三章
章节字数:7459 更新时间:07…08…15 12:52
    承颀做了一个梦。  

    梦里书歌被一群人架著走,他挣扎著反抗,终於甩开那些人跑到自己面前,抓住自己的手。  

    然後自己伸手,把他推了下去。  

    他重新被那些人抓住,脸上尽是绝望,却再也不挣扎不呼救。那些人抓著他,手变成了长长的爪子,撕裂他的衣服。他们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书歌身上舔著。  

    承颀想上前,想救出书歌,可是他动不了。身体像是僵住一般,完全,动不了。  

    那、那人居然要──  

    我杀了你们!不许碰他!你们都该死!!我要把你们一个个的……全杀死……  

    “那你呢?”  

    不知何时,书歌已经走到他身前,低下头静静地问他。承颀能看到书歌满脸血迹,和血红之中,嘲讽勾起的唇角。  

    他拿出一把小刀,闪亮的刀刃映著承颀的眼。书歌还笑了笑,毫不迟疑地将刀身插入承颀身体里,心脏中。  

    承颀笑了,伸开双臂抱住书歌,吻上他带著血腥味的唇。心脏处剧烈疼痛,可是也很开心。  

    “书歌……”他低声念著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温柔。  

    眼前满身鲜血的人忽然散去,像是化了一样,从他怀中慢慢溢出,消失。  

    “书歌!”  

    承颀大喊一声,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一身是汗。  

    书歌呢?承颀慌忙四下寻找,书歌人呢?  

    这里好像是休息室,没什麽家具,干干净净的。一边椅子上坐著一男子,见他醒来,看向他这边。  

    承颀目光凝住,那男子,正是老板。他连忙翻身起来:“书歌呢?你把他怎样了?”  

    老板微微一笑:“要不是Sidney说你是他公司副总,你现在多半就在外面跟垃圾桶作伴了……Sidney在工作。”  

    工作……承颀握紧手,脑中浮现的都是一些不堪画面。  

    书歌……那麽骄傲那麽倔强的书歌……  

    不是没有想过书歌可能的境遇,但当真发生在眼前时,难受程度还是超出了限度,一阵阵的抽痛,像是心脏被生生剜出来,然後一口口被吃掉,连被啃噬的感觉都很清晰。  

    挣扎著下床,被敲晕之後大概还被暴打过一顿,身上筋骨都断了似的,一动就是酸痛。  

    打开门,穿过一条小小的过道,就是酒吧大厅。能听到吉他的声音和歌声,很好听,但是他哪有这个闲心欣赏。  

    书歌在哪里?  

    没有,四处看过,都没有……承颀想到“工作”的内容,心焦得一刻也站不住,忽然发现房间一侧还有小门,跑过去打开。  

    原来里面还有个後厅,进去,後厅比前厅安静得多,人们三三两两坐著,低声谈天。中心几个人组成一个band,正在弹弹唱唱。  

    急切看向四周,好像没有想象中的淫秽场面,先是稍稍松了口气,随即就看到了书歌。  

    书歌在吧台後调酒,一边和吧台前坐著的男人说著话。  

    承颀呆呆看著他,隔著半个大厅,隔著众人,看他。  

    书歌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他的性格不适合跟大多数人相处,但是真的了解他的少数人,会觉得在他身边非常舒服。书歌不会对无关的人太亲近,不会轻易笑,不会……  

    但是书歌现在在笑,很淡的笑容,也在和吧台旁边的人说话,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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