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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来意,很古怪。如果是刺客,刚才秦霄和墨衣亲热地时候,就是最好的下手机会。如果是刺探情报的探子,完全没有必要现在还留在这里。
秦霄有充分的自信能凭借武力将他留下来,甚至没必要亲自动手。但他更好奇,这个青衣人的意图。
“说,你是什么人。我已经重复过一次了,不想再多问。”
秦霄耐着性子。
青衣人总算是轻抖着嘴唇,吐出了四个毫无温度的字:“杀人的人。”
“来杀我?”
“不。”
秦霄郁闷了,这厮还扮上酷了!正在这时,墨衣提剑出来,看到眼前的青衣人就有些恼怒了。同行是冤家,墨衣本来就是刺客中的翘楚,现在居然被这样一个不速之客打搅到自己和老公的温柔时光……可恨!
正欲提剑上去,秦霄将她拉住。前宅的天兵们也听到动静,数十人围拢了过来,手臂上的铁弩已经驾起,瞄准了这个无礼的青衣人。
秦霄越来越对这个青衣人感兴趣了。因为他不仅没有退避,还从围墙上跳了下来,缓步朝秦霄走来。
身后的天兵一声厉喝:“站住!”
秦霄一摆手:“收起箭弩,退下!”
众人飞快退去。仿佛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军令是用来服从的,没必要问为什么。进了天兵监,首先学会的第一条便是这个。
青衣人已然走到了秦霄和墨衣跟前。他唯独剩下地一只眼睛里。也只有死灰,看不出任何情感的波动。
秦霄有足够的自信判断,他没有恶意。而且,就算他有恶意。也没什么可惧怕地。墨衣看着眼前这个丑陋而狰狞的男子,心里一阵犯寒。他的脸上,居然爬满了如同蜈蚣一般的伤痕。左眼地眼睑则是耷拉挤拢到了一起,看似已经瞎了许多年。
青衣人走到秦霄面前,居然单膝拜倒下去:“我来,跟你,做个交易。”
一字一顿,好似说得并不流利。
秦霄有些意外,但也没表示什么,轻轻的吐了一声:“讲。”
“帮我报仇!”
秦霄挑起嘴角笑:“凭什么?”
“我与你有共同的敌人。契丹人。”
秦霄有些兴趣了:“你应该也不是汉人吧?”
“我是契丹人。”
“哦?”秦霄越发感到奇怪。
“十五年前。我认识了我的妻子,她是汉人。我们来到了大唐,在魏州安家生子。十年前,我一家人被契丹李尽忠的军队,杀光了。”
秦霄皱起了眉头:“于是你要为妻儿报仇?可是李尽忠已经死了。”
青衣人依旧低垂着头跪在地上,用嘶哑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当时带兵杀我妻儿的,是现在的契丹首领。李失活。我活着,只为杀他。”
秦霄恍然大悟:“于是你就做了一名刺客?”
青衣人低沉道:“行刺了二十余次。每一次,我都失败了。我身上,一共有三百多条伤痕,但我居然也还没有死。于是我找到你,希望你可以为我报仇。”
秦霄挑起嘴角微笑起来:“我有什么好处?”
青衣人仰起头来,用他一只眼睛看着秦霄,精光四射:“你将得到一个最忠实的奴隶!”
秦霄拉着墨衣转身朝屋里走:“你走吧,我不需要奴隶。”
“你必须要!”
青衣人从地上一跃而起,拔剑、刺出!
好快的剑!
墨衣一拧眉。回身一剑挡住。青衣人地剑如同一条水蛇一般,居然缠着墨衣的剑攀延而上,直取她胸前。
好诡异的剑!好诡异的剑招!
墨衣心中一惊,飞身抽剑而回。青衣人却得势不饶人,直攻秦霄后背。秦霄转过身来。表情平静的看着这个青衣人。
他的剑,就停在了秦霄胸前不到一寸的地方。剑和人。都纹丝不动。
秦霄微眯着眼睛看着他:“叫什么名字。”
“忘记了。你可以叫我‘影子’。”“影子,你要记住三件事情,否则我随时取你性命。其一,不能干扰到我地生活;第二,这里是军队,一切都要服从军令;第三,忘记你的仇恨,不然你永远也报不了仇。”
青衣人微微的愣了一愣,收剑而回,双膝跪倒,单手抚胸,低下头去:“遵命,主人!”
秦霄抬脚朝里屋走:“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马前卒,别叫我主人,叫我大帅。我赐你一名,‘秦影’。现在,喂马去。”
青衣人(秦影)收剑回鞘,起身,朝马厩走去。附近围观的天兵们,都用戒备的眼神看着这个奇怪的契丹人。看着他走到了马厩前,拿着草料喂给淡金马吃,然后,就蜷在草堆里,睡倒在了淡金马旁边,如同死人。
回到房间里,墨衣将剑放到桌上,有些不乐意的说道:“老公,你怎么留下这么一个怪人?”
秦霄笑了起来:“如果不留下他,他就会冤魂不散的缠着我们,没完没了。不过,他的身手也不错,也算是个有用地人。而且,他是契丹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用得着他的地方。”
墨衣无奈的轻轻摇了摇头:“这人,身上戾气太重,怕是不会服什么管束。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利用你为他报仇。”
秦霄轻哼了两声,淡然笑道:“人么,本来就是相互利用。你不觉得,这个契丹人虽然怪僻,但是给人一种很值得信任的感觉么?”
墨衣摇头:“没觉得。”
秦霄笑:“我却有这样地直觉。他的心里,唯独装着仇恨。只要能够报仇地事情,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你信不信,我现在只要答应一定帮他报仇,就算是让他去死,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拔剑自刎?”
墨衣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男人,奇怪的男人!”
当晚,秦霄就带着这个影子,出现在了军队里。他并不担心这人是契丹探子,出于一种本能的直觉,他觉得这个男人就是值得信任。虽然他从出现到现在,说的话不超过十句。
直觉的判断,有时候的确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秦影穿上了一身小卒子的军服,怀中抱着剑,始终站在离秦霄三步不到的地方。死灰一般的脸上,虽然已经洗过了,却仍然像是蒙着一层青石灰一般,让人看了左右不舒服。仿佛他根本就是一个冷血动物,身上没有丝毫的生气。整个晚间训练的时间,他都没有再说一句话。而且再次回到大都督府的时候,这个怪人就盘腿坐到了秦霄住宅屋檐下的石阶上,怀中抱着那柄剑,闭上了那只独眼。但没有人怀疑他睡着了,他让人感觉随时都能够一跃而起,刺出那柄奇怪的剑。
“他还是只把自己当作是奴隶。”
秦霄心中暗自苦笑,“就如同铁奴当年一样。”
一时间,大都督府里进出的人都知道了,秦霄新收了一个契丹杀手当马前卒,但没有人找他搭讪说话。因为别人说十句百句,他也难得回上一个字。吃饭的时候,他也只是抓一两个馒头,远远的坐在一边去啃。仿佛只要能活下来,他什么都不在乎。每日的晚上,他依旧坐在秦霄的宅院前,闭目入神;白天的时候,就蜷到马厩里睡上一会儿。
一个怪人。众人得出了这样一个共同的结论。初期的好奇心过后,大家几乎都当他不存在了。反正他也不会开口说什么话,也不会挡谁的路,更不会主动搭理谁。
秦霄却越来越发觉,这个契丹人的身上,一定还藏着许多的隐私,或者说,是秘密。
第397章 我们是害虫
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最本质的作用,就在于一种意志上的磨练。三个月的高强度夏训接近尾声,再也看不到人因为中暑而昏倒了。每个将士的脸上都像踱了一层闪亮的桐油,黝黑的皮肤一阵发亮。对比于三个月前,军士们已似发生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他们的身上,已经逐渐的具备了合格军人的气质——沉稳、内敛、强悍、服从。
形势十分喜人,秦霄心中暗自高兴。
清晨,秦霄出了宅院,从刮来的风中,感受到了一阵秋意。西风,衰败之风。长城关外的风沙将被刮进关内,幽州这个地方,迎来了风沙之日。空气变得干冷,草木开始枯败。
又到九月鹰飞的日子,北狄游牧人习惯南下打劫的时刻。一个夏天,他们的牛羊已经喂作肥饱。一到秋天,他们就要开始四方射猎,或是侵掠。这是他们的生活,就像中原的百姓到了秋天收割水稻、采摘果实一样。中原之地,在北狄的眼里,就是现成的粮仓与钱库。他们必须要侵略,才能抢夺到过冬必须的粮食、布绵等各类资源,以及用来奴役的女人、工匠、劳力。
秦霄嗅着空气里莫须有的一丝硝烟的味道,感觉像是吸食了兴奋剂一般,没来由的一阵激动和亢奋起来。
秦影还是如同往日一般的坐在屋檐下的石阶前,看到秦霄出来,一声不吭的跑到马厩里牵来了马。说来也怪,那匹淡金马一向孤傲得紧,一般的人都不敢太靠近。唯独这个怪人靠近的时候,它一点也不发作。秦霄心里暗自寻思:草原民族出身,看来骨子里都有一股降伏马匹的本能或是气息……这种现象很奇怪。牲畜们对于这种“气息”很敏锐,自然而然的不会造次。就如同,有些捕蛇人天生就是蛇的克星,不管多凶悍冷血的蛇,见了他也退避三舍,或是俯首称臣。
这个“影子”,真是个怪人!
秦霄从屋里拿出一件棉衫扔给秦影,对他道:“穿上,从明天起,到一楼东面耳房里睡觉。”
秦影木然的摇头:“我要护卫主人。”
秦霄漠然的看了他两眼。淡淡道:“这是军令。”
秦影低下头:“遵命……”
秦霄一摆手:“叫几个小卒子,将金梁凤、杜宾客、李嗣业、李楷洛都叫来。告诉他们,今日议事。”
秦影拜了一拜,悄无声息地走了。秦霄看着他的背影,暗自拧起了眉头。这个男人,跟了自己三个月了,说过的话还是没有超过百句。一半以上的时间里,他都像一尊雕塑一样,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偶尔出现一两下,形如鬼魅。一身寒气。而且从来没见他跟谁套近乎过。似乎他已经不像一个人,因为他没有了人的欲求,不贪财不求色,连温饱也不在乎。他的心里,只剩下了仇恨。
秦霄暗自摇了摇头,走到了议事厅里,来到大沙盘前。他手里拿起了两枚小军旗,心下细细的思索着。是不是该插到哪里了。
秋天来了,安静了这大半年的北狄,应该会有所行动了。不管是追逐草场还是劫掠,都能给他们南下的理由。幽州东北之地的大平原,其实一直就有零星的奚族人和契丹人在放牧。他们真的很胆大,也曾一度让秦霄很是恼火——这岂不是视辽东军十万大军如无物么?营州一带,甚至有契丹人扎下了帐篷营寨,把这里公然当作是他们的领地,悠闲自在地在白狼水流域放牧打猎。
秦霄已经忍了很久,现在,该是给他们一点点颜色看看的时候了。
九月鹰飞,北狄要猎食,我东北虎也要出洞了么!
秦霄正沉思着,金梁凤等人来了,一齐走到沙盘前。秦霄跟他们略略打过招呼。拿小木棍指着幽州东北一带的平原说道:“秋天来了,北狄又要寻思着南下,诸位有什么见解。”
早已憋闷了许久的李嗣业一嗓子吼了出来:“干他娘的!跟他们干了!还想在幽州这里讨野火么?门儿也没有!”
秦霄微微的笑了笑:“干是肯定要干的。问题在于,怎么干。秋高气爽,正当用兵啊!虽然辽东军现在还只是个雏儿,但也不妨试一下翅膀了。眼下我并不打算跟他们来个大规模的战役,因为还不到时候,收复营州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辽东军机处发来了批示,我们辽东军的战略就是三点:首先,紧守东北门户,幽州不可失;其次,收复并重建营州;最终,平定奚与契丹。眼下就是这个三个战略要求,诸位各抒己见,我们一起商量战术问题。”
杜宾客道:“大帅,卑职以为,光从兵力上讲,我辽东军占有优势。奚族全族共计不过三万劲兵,契丹则有五万余人。但这么多年来,我们大唐在东北一线对他们的战争一直处于被动,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居无定所,我们只能等他们打来之后再作应对。一旦我们出兵,他们就又联合起来对付。比如,前番孙俭与薛讷,都分别败在奚与契丹境内。”
“说得好。”
秦霄点头称赞:“我们大唐的军队有城垣、有驻地,要护卫百姓。而奚与契丹则是全民皆兵,居无定所。要跟他们打,实在是有点大象逮老鼠的感觉。他们始终藏在暗处,我们要逮逮不到,他们趁我们不注意,又扑上来咬一口,着实可恨。另外,我们也不能忽略了白山黑水之间的靺鞨族。前几年他们的建立粟末部了渤海国,虽然还处在十分落后的原始氏族状态,但是他们的兵力其实比奚和契丹都要强。”
李嗣业点头道:“是啊!上次我在战场上第一次见到靺鞨族的士兵。他们都披着猪犬皮裘,头插虎豹尾。骑射十分厉害精准!他们的弓长三尺,箭长一尺余,用的是石头磨制的箭簇,居然也能洞穿我们的铠甲!”
秦霄点了点头,心里暗自道:靺鞨族的粟末部。你们这些半原始人居然也敢建立王国,什么“渤海国”,我呸!女真、辽人的祖先是吧?专门从旁打劫反复无常干些小人勾当。等着瞧,收拾了奚与契丹,就会轮到你们了……
金梁凤道:“大帅,以卑职看,眼下根本可以无视靺鞨人。他们居住得极远。虽然与奚和契丹互为部邻同属于突厥,但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处于一种摇摆状态。大唐胜,他们则想归附大唐;突厥胜,他们则附于突厥。眼下我辽东十二万大军整戈待旦,想必他们也是清楚地。所以,卑职断言,靺鞨人这一次不会再和奚与契丹掺合到一起。北狄素来多疑,靺鞨尤甚。若要真对奚与契丹用兵,派一舌辩之士前往渤海国,陈明厉害、送些好处。他们是不会胡来的。”
秦霄偏过头来,有些疑惑的看着金梁凤:“先生何以如此肯定?我若是靺鞨人,倒是会担心唇亡齿寒。”
“他们不会。”
金粱凤自信满满的微笑:“因为北狄人从来就不会相信,我大唐会对他们动真刀枪。他们以为,我们最多只是在此设防,或是用政治的手段缓解和他们之间的矛盾。真要动手打奚与契丹的时候,大帅不妨试上一试。卑职保证到时战场之上,肯定见不到靺鞨一兵一卒!当然,前提是让渤海国的大酋长和其他各部首领看到一些好处。诸如封王、封官、赏赐牛羊,等等。”
“很好,合纵连横是么?呵!”
秦霄轻笑起来:“据我所知,靺鞨共分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七部。只有粟末部建立了王国,其他各部虽然算是同一部族,但其实都是同床异梦,时常相互侵轧。其中,又以黑水部的兵力最强。上次帮助奚与契丹打我们大唐的,就是黑水部的骑兵。七个部族首领,我全都上表请封他们为郡王、刺史,赏钱赏牛羊。哼,这些人虽然反复无常,但也知道我大唐王朝才是真正的高枝儿,他们一直想着攀上来。我就不信,他们会不要这些好处,却等着和我们刀兵相见。”
“大帅正解。”
金粱凤抚着胡须微笑起来:“如果能让靺鞨族安静下来,收复营州就要变得容易许多了。不管是用正兵去攻打契丹,还是用奇兵致胜,都有计策可用。”
“哦?”
秦霄欢喜起来:“先生已有计策?说来听听。”
众人一起看向金梁凤,听他娓娓道来:“若用正兵,则是擂鼓大噪而前。我辽东军有十二万大军,只消出动半数,奚与契丹也不敢正视小窥。他们不会冒着遭受重大损失的代价,跟我们抢一个营州。所以我断定,若现在出动大军去收复营州正面攻坚,可行。”
秦霄凝眉沉思了一阵,缓缓摇了摇头:“我认为,不太可取。眼下辽东军刚刚有了一点起色,我也不敢冒这样的风险。虽然奚与契丹会有可能退避,但要是他不一小心发起疯来跟我们大干一场,真正吃亏地,又是我们。太过冒险的打法,我不是很愿意。先生的奇兵之策呢?”
金梁凤微笑道:“正兵之策,是为缓策、下策。奇兵之策,是为上策、急策。大帅你看……”
金梁凤指着沙盘说道:“从滦河到白狼水一带,有一处十分狭长的地带,水草最为丰美,北狄现在就把这里当作是最佳草场。而且这个地带,恰好介于奚、契丹与大唐的边境之地。营州,就在这腹地之下。我们若是派出奇兵,从这一条狭长地带上杀过去,截断二族境内与大唐境内的联系。那么,这腹地尽皆属于我大唐。不仅仅是营州,包括他们的在此放牧的牛羊,也要归我们了。”
“有意思!”
众人一齐点头称赞,对这个战术大感兴趣。秦霄也笑了起来:“很好么!这一刀下去,将整个大唐东北疆域都划了下来了。就像是切馒头一样,切下的这块,只等我们张口去吃。只不过,奚人与契丹人都不笨,更何况还有一个突厥害人精暾欲谷在后面支招儿。这一举动,其实也很冒险啊!稍有不慎,我们的奇兵就要被四面夹击,死无葬身之地。这一计虽然好,但是也太毒辣了一点。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