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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性合租:20位大学生的新新体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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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陈洁,今年二十一岁,武大四年级学生,独身,无亲密异性朋友。因不愿承受太多来自家庭的束缚,故而离家独居。又恐一个人太过寂寞,现觅一男子与我同住,此男子需有少许幽默感,话不用太多,个子要高,家居修理与清洁之时以展一技之长。若你无太多男女是非问题,也有充足的资金来支付每月300元的房费,请致电:××××××××。”——这是我在某报上刊登的一则“寻人”启事,因为害怕被别人发现是我登的,于是,我就让报社留电话,然后他们再通知我。

  我捧着报纸念了好几遍,几乎天天打电话去问,可是答案都一样:无人问津,要不就是不合条件。

  这件事儿久拖未决,让我心里总觉得堵着什么似的,怪难受。

  终于有一天,报社打来电话,说是有一个适合的,不过对方要求先在电话里联络联络感情。我说没问题。

  “喂,你好!是陈好吗?”电话那头是一个十分悦耳的男声。

  “对,我是陈好,你是?”我稍作镇静,答腔道。

  “英雄莫问出身,自古穷儿早当家——在下‘唐人’,想你千金小姐吃饱了撑着,来个什么合租启事,还真能耍。”

  “我又没拉你来!”我有点儿不服气。

  “没办法,我本不想来,只是心儿自己飞来了!唉,花太香啊!没想到蜜没采着,先扎着刺了,怎么办?”呵,看来这家伙还挺能侃的。

  “我给根针你慢慢挑。”

  “自己挑会怕疼的,你要不要帮帮我?”

  “我考虑考虑啦,本小姐不温柔很暴躁,怕你受不了。”

  “先试试?”

  “呵呵,你什么时候来?”

  “明天下午!”

  ……

  就这样,约了这个自称“唐人”的家伙在新居门口见面,这样就不怕他日后成迷路羔羊了。放学之后,坐在公交车里我忍不住兴奋地想着见到他时的种种情况,心里真是特别特别舒服,好久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每当我一兴奋,总是喜欢用重复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以起强调作用。要不然就拼命联想到一些平常让人觉得恶心的东西,对乐得见牙不见齿的朋友大泼冷水。正因为自己一向如此,所以朋友是越来越少(没办法,都得罪完了),要不然,真的愿意找个女孩回来同住。

  不过,我一直觉得同性合住并非什么聪明的提议,因为同性而又有利益冲突的事情,是谁也解决不了的,哪怕是我们万能的主和普度众生的菩萨。而跟异性在一起,情形就大大不同了,至少男孩子要懂得最基本的怜香惜玉,不会跟我们女生一般见识,咱们也乐得装装“地主婆”的样子,压榨压榨他小老百姓。

  买了一瓶可乐,一边喝一边上楼。嗳!我往口里猛灌几口可乐,爽!这个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唐人”究竟有着怎样的一副尊容?我心里打着鼓,求求老天爷,最好别让我失望啊!我刚从背包里摸出钥匙,冷不防身旁有人从空气里冒了出来。

  我顿时怔住了,惊讶地问:“怎么会是你?”

  “就是我啊!不可以吗?”站在我面前的“唐人”满脸写着得意,这家伙的确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惊讶”。

  原来眼前那个自称唐人的家伙就是隔壁班的刘勇,我经常在走廊里碰到他,只是彼此之间少有交情罢了。听人说过,刘勇是浙江小伙子,性格开朗,家资殷盛,高高的个头,模样还说得过去。哈哈,我在心里暗笑:这下房租有着落了!

  一进门,这小子就叫开了:“房子还蛮大的嘛,三室一厅,你一间,我一间,剩下一间做我的书房,厅留给你!”

  “哎,我说你这人有没有搞错?现在我是主人还是你是主人?我还不一定乐意和你合租呢!”我瞪着这位入侵者。

  刘勇转过身,看着我:“就你那几个条件,你以为有人愿意每月扔进300元和一个陌生女人同居?你当自己卖身啊?”

  “刘勇!你混蛋!”他这样说,简直都快把我气死了。

  “好好,”刘勇摆摆手:“算我错,你要知道,根本没有人打电话来。”

  “那你是?”

  “我愿意尝试,寻找一点生活的感觉,也许这样对自己有好处。”他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呵呵,那太好了,我就是想尝试一下新生活的滋味。”我乐呵呵地应着。

  “你的性格和你的样子一样单纯!”

  “不好吗?”

  “怕你受人骗。”

  “你会骗我吗?”

  “能骗就骗,不能骗就拐!”

  “啊!你这个坏蛋!”

  ……

  说归说,笑归笑,地主之谊还是要尽到的。于是我留下他吃晚饭,他和我坐在门厅边吃边聊。他说自己现在住在学生宿舍里,一年交900多块,钱倒不是关键,关键问题是受不了男生寝室里的那种集体堕落的气氛。同寝室的同学不是抽烟就是喝酒,整天闹得乌烟瘴气,让人很无奈。

  唉,男孩子都是那样,我特能理解他的心情。渐渐地,两个人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谈得很深。

  虽说合租的好处多多,但一想到男女合租我却犯难了——要不要再考虑考虑?我在心里拷问着自己。大概是看出了我在犹豫,他说:“我立了字据!”

  看来,这家伙是经过深思熟虑,有备而来的。字据是这样写的——

  不对外人乱讲;

  不擅自串门;

  不用电话;

  错开卫生间和厨房使用时间;

  水电煤气费用分摊;

  月初支付房租费300元……

  最后还有签名盖章。

  我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答应了。毕竟合租每个月可以为我减少300元的支出,这是显而易见的;还能带来一些方便,至于其他事情会不会发生,那就全看自己如何把握了。

  他搬来那天,房东问起他是谁?我告诉是自己的男朋友,并强调绝对出不了问题。对房东说他是自己的男朋友也是迫于无奈,我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不脸红,万一穿帮就不好了,因为这是惟一能自圆其说又不让人怀疑的借口。

  我和刘勇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开始一种对于彼此都陌生的生活。

  原屋主给我们租房子附带也租了全套的家具,基本上我和刘勇只是按照各自的要求安排好自己的空间,并不麻烦。

  最大的房间我要了,剩下两间小的给刘勇。入住之后,他果然按照“字据”做事,一般情况下喜欢躲在自己的房间,而且还很少出来。有好几次,我觉得实在过意不去了,干脆敲门叫他出来透透气,他也不出来。一段时间过去了,彼此相安无事。我最大的感觉是:心里增加了一种安全感。

  客厅我选择了留给自己,割了小大半用来做饭厅。我告诉刘勇,饭只能在饭厅里享用,不准拿到客厅吃,不许动客厅的东西,那些都是我私有的。

  刘勇说,这样吧,我每个月多给100元,麻烦你把饭厅割大一点,让我有个放脚的地方,成不成?

  我捂着嘴巴一个劲儿地点头,简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赶紧跑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大笑起来。刘勇在门外大力拍门:“你这只拣了便宜还不认账的猪,快出来,要笑大家一起笑,躲起来干吗?”

  我得了便宜又卖乖地说:“刘勇,我把客厅也给你,劳烦你把所有的房租水电都交了,好不好?”

  “你要是嫁给我,我就把所有的房租水电都交了!”刘勇在门外大声说。

  这小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门!”我把枕头往门上砸。

  “我现在下楼吃饭去,你去不去?”

  我一个箭步冲到门边,拉开锁,探出脑袋:“你付钱?”

  “是啊,我付钱!”刘勇用手敲我的头,“你这个小气鬼!”

  哈哈,我可不管什么小气不小气的,有便宜不占才是笨蛋!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他的背后出门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我发现刘勇的生活蛮有规律的——每天早晨六点左右准时起床,到楼下跑半个小时,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洗个澡,叫我起床,然后不客气地坐在餐桌上一边看报一边吃饭。

  我们中午都在学校吃饭,走出房门,我和刘勇压根儿就比陌生人还陌生人,这可能是一种很有利于自己的保护方法,还不是怕别人发现我们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嘛!这个社会总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培养一帮适应它的“能人”。

  晚上刘勇通常回来得晚,就算偶尔早点儿回来,也是吃口饭,和我聊几句,就忙着写写画画去了,我才懒得管他呢!反正他答应准时叫我起床就可以啦。

  起初的日子,好奇却开心,因为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据说还应该划分到前卫这个词汇里面去,好在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想法。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细心却又很自恋的男人,我却马虎得要命,因此,相处得还是绝对的融洽。

  时间越久,我就越来越发现他这个人的确很细心,这完全能够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中反映出来,譬如说帮我倒杯冰水,帮我关上门呀,生病的时候嘘寒问暖……哈哈,想想都觉得有些幸福。

  等到休息的日子,周末或者星期天,我们就像两只欢快的野马,玩得倍儿欢。我们一起打球,一起逛街,一起看书,一起听音乐,一起爬山……呵呵,我简直想不出来我们还有什么不是一起的。

  每天,我们互道晚安后走进自己的房间写日记、看书,互道再见后各自上学、听课,相安无事。

  我很少去想刘勇的事情,当初就已讲好条件,不准带异性朋友回来过夜,不准干扰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

  我习惯吃完晚饭,听上半个小时音乐,下楼跑它二三十圈,晚上睡觉准不会做噩梦,一觉起来就能见到阳光——是刘勇那缕又扎眼又烦人的催命阳光!

  偶尔内疚,会煮上一锅老火靓汤,蒸个陈村粉,提前回家等刘勇回来。面对我的小恩小惠,这家伙往往会惊喜得不得了,他最喜欢吃我蒸的陈村粉,说韧韧的又不粘牙,很爽口。我抿着嘴站在一旁笑,心里想,什么爽口啊,还不是我在市场里买回来,然后扔进微波炉里拿出来就让你吃了?笨!脸上不变的是我甜甜的笑容。

  不过,这家伙似乎笨得有理,笨得很可爱哦!否则的话,谁帮我出那三分之二的房租?谁每天早上像闹钟一样准时叫我起床?谁还有心情逗我笑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可是很愿意和他继续合租下去!

  春节到了,我和他都没有回家,想借机会好好休息喘口气。那几天我主动邀请他享受我的厨艺(虽然的确不怎么样),并像模像样地买酒做菜。平时,我们的厨房里经常有洗净的黄瓜或西红柿,偶尔还有一串葡萄或一个苹果。每天晚上临睡之前,他都要敲门提醒我说:“你快吃吧,生吃蔬菜水果对眼睛有好处!”

  “啊,我刷过牙了!”往往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为了保护可爱的小白牙,我只得选择放弃,好可惜啊,放着新鲜的水果不去享受。

  那天,我们边喝酒边聊天。我问他住在这里感觉怎么样?他说:“嗨!太好了,过去一间狭小的宿舍就挤了6个人,煮方便面都要排队挨上好几十分钟……”

  我听着听着,不知怎的眼睛湿润了,我想,那种刻骨铭心的感受是所有大学生都必须经历且不会忘记的。

  春节过后,我和他各忙各的,再也没有了这种把酒谈天的机会。一个风雨交加的傍晚,从外面赶回家时,我在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撞倒了,还没等我爬起身,肇事者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挣扎起来,见四肢还能动弹,便硬撑着回家。

  一开门,他一声惊呼把我吓了一跳:“呀!你怎么一脸是血?”

  刚才还能勉强撑得下去,现在听他那么一说,我那委屈的眼泪几乎快要出来了。不由分说,他马上打的送我去医院。结果,医生在我的额角缝了四针。

  此后,每逢刮风下雨,不管我去了哪里,他都会去车站接我。我再三说请他别担心,不让他来接。他也答应了,但天气不好还会出现在车站。面对他的热情,我真是过意不去,总觉得欠了他的情。有一次,我甚至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说:“咱们在一起住是一种缘分,有些事情能帮的就搭一把手,不算什么,倒是你太客气了!”

  唉,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只能说他是一个地道的好人。

  过去,我曾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恋爱,至今情感上仍然是一片空白。可是与他合租这套房子后,我发现自己有了微妙的变化,有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当然,还说不上产生了感情,只是觉得有点离不开他。我不敢往太远太深处考虑,他确实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但他的确是个热情细心的男子。

  我都二十一岁了,我压抑着感情之花的绽放,不想让谈情说爱占据自己宝贵的学习时间和精力,然而,情感却在不知不觉中生长起来。我开始莫名其妙地盼望着能够早点回到那间合租房内,闻到青年男子散发的气息,听到他深夜敲击键盘的声响……也许,将来会发生什么,管它呢!

  女孩的心,没人能够懂,我自己恐怕都不大能够读懂。不知从哪天起,我很希望他能够拉拉我的手,很希望,很希望,虽然,只希望是拉拉手而已——我常常莫名其妙地想:不知道他拉我的手,会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当然,这种感觉是没有办法想像得出来的。

  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以至于我每天晚上,都会花上几乎一个小时,在黑暗中考虑明天是不是该跟他说出这句话来。

  可是,最终还是没有。我和他,依然只是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他还是埋头于自己的世界;而我,自是热衷于我的小说。我有我的世界,他有他的生活,虽然我们几乎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直到有一天,他领回了一个女孩,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我在心里琢磨着:是朋友?还是再加上一个字——女朋友?虽然他很轻松地就掩饰过去了,但是我还是从女孩儿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读出了她爱他的信息。

  我尴尬地微笑,尴尬地吃完饭,尴尬地找个借口告辞,用男生的话讲,这叫识趣。我找到从前与他常去的那家酒吧,要了几瓶青岛啤酒,一瓶一瓶全打开盖子摆在眼前,我只想把自己灌醉,这样一来,我就不用再去想他。

  我最喜欢的《星语心愿》响起的时候,我透过迷蒙的双眼,看到了他关切的目光。

  “你怎么来了?”我已经有点醉了,望着他问。

  “我来接你回家啊!”他的语气很温柔。

  噢,我该回家了,他一来我就明白过来了,我笑着对他说,今天很高兴,于是多喝了一些。就这样我给自己寻找出了这么一个简单而明了的因果关系。

  他伸出左手牵住了我的右手,带着我回家,那是一种久违的愿望实现的感觉,那种感觉,的确很好……

  我算了算,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刚好二百一十八天,如果我没有喝醉算错了的话。

  但是那次以后,我就一直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像是那天三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一样,怪怪的,挺尴尬,简直让我没有办法忍受。一个星期之后,我跟他说,我要搬走了,理由是有了男朋友。他看着我的眼睛点了点头,我低下了头不说话,只是很随意地捋了捋头发。

  看得出来,他也很失落。

  以后的日子,我依然一个人寂寞着,夜很静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想起他牵我手时我的颤栗与温暖。想起那天晚上街道上清幽的晚风和他刀削似的面庞。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早早地跟他说,牵牵我的手好吗?那个和我同租一屋的男孩。 




作者:卞庆奎 主编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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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她我不再抽烟
 
  文/华子健

  我们共同相处的日子起了一些变化,不,应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再也不只是龟缩在自己的私人空间里抽烟、玩电脑游戏,而她也不再闷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发呆,我们也会一起坐在客厅里聊聊天什么的。

  关于我与刘诗瑶的合租故事,从开始到最后,都像是一个瑰丽而难忘的梦——常常在我的脑海里自觉不自觉地浮现出来,只想说那是一段温暖而幸福的日子——我一直都没有忘记。

  选择合租与我当初沉溺于抽烟不无关系,记不起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吸烟的,到后来,我已经彻底地习惯了烟草的味道。它甚至已经成为了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天不吃饭可以,一天不抽烟,没门儿!

  由于我的烟瘾很大,每天至少消耗一包,多则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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