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慢对她而言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她对一秒钟的长短特别较汁。




十三年前

她一直弄不懂,一秒钟到底有多长,于是她跑去问他:


    “等一下是多久啊?”


    “滴答,一秒钟。”他每次都这样回答。


    可是欢还是不明白“滴答”是“滴——答”呢还是“滴答”呢?还是“滴—答—滴—答”呢?于是她拉起他的衣角又问一遍:


    “滴答到底是多久啊?”她的眼睛里充满急切,眸子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对他说:“你要再不告诉我,我就生气啦。”于是他马上放下手头的事,


    “好了。”


    于是,欢抢走他玩的滑梯;催他“扫荡”平常要两倍时间才能摆平的米饭,陪穿上最漂亮的新衣服的她出去玩;催他鼓起勇气点着爆竹的引线;催他即使在腊月也得汗流浃背地赶完语文试题和她一起交卷;催他在过家家的时候比别的男孩子都先把泥沙堆成堡垒;催他背起她来,让她能够得上工会门前电影剧场的大荧幕…


    一秒钟可以很短,但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所以有时候要等很久,才能轮到欢玩滑梯;才能把那个凡事都慢人半拍的家伙从饭桌上拉出来,推着他爬到云山腰去看日落;才能在同学们都走光了的时候看见他匆匆忙忙地从课室里提着背包跑出来一脸慌张;才能在起身想走的时候发现璀璨的烟火在空中花一般绽放,与星辰月色争艳;才能看上即将完场的电影…


    所以直至十三年前的那一天,她送走他的时候,也只用了一秒钟。


    “1993年2月6日,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元宵节,靖乡的小雪下了一天一夜,天刚亮的时候我就坐上了搬家的大货车。开车的老司机嘴里叼着根香烟,烟圈扑进眼里感觉很酸涩。临别的时候欢问我什么时候走,我对她说:


    ‘滴答,一秒钟。’


    透过蒙着雾气的车窗,我看不清楚欢的样子,她低着头,撑着的那把小红伞遮住了她的脸蛋。我答应她会回来看望她,将来我要做爸爸,她要做妈妈,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天天玩过家家,所以我走得很自信,很从容。大货车引擎轰然启动的时候,从倒后镜里我看见排气管冒出的热气,一团一团向上升腾,然后迅速消失在凝固的空气里。


    车经过临水与新洲边境的时候,小雪化成了淅淅沥沥的细雨,滴滴答答拍打在车窗上,我伸出手指顺着雨滴的轨迹在窗沿划了一个又一个“1”字,直到隔着窗外的世界被我看见为止。雨和着清风的方向从迷蒙的天空不断升腾,坠落,又升腾,又坠落,再升腾,再坠落,仿佛歌者轻扬的舞步,款款盈盈。我的心一颤,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看着飘散的绵雨,两个钟头前的兴奋心情在那一刻荡然无存。

    我明白了,与其说是欢送,不如说是诀别,与其说是再见,不如说是再也不见。就像这一场绵雨,谁也不知道今天它要飘到哪里去,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它还在不在,后天寄居在厚厚云层下的它又要逗留多久。

    我和雨是多么相似啊。

    这让我想起妈妈说过,我们家1988年从三岳南下临水的那段故事,我想,场景与现在应该很像吧。我的一生都在漂泊,至少到目前是这样,在临水靖乡度过的童年时光,虽说只有短暂的5年,但对这片土地的记忆如同那里的云山和渌水一样明净和清晰。我最爱的人依然是那个时代的欢,我最爱的时代依然是那段天堂一般的童年生活。从那以后我叫自己雨,雨是谁?雨是雨,雨是阳光的泪,雨是清风的泪,雨是皓雪的泪,雨是浮云的泪…冰冷的泪滴从苍茫的天空中升腾坠落,周而复始,无尽漂泊只为得到生命里多年寻求却未曾得到的一个答案: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为了得到这个答案我在这个世界挣扎着,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能解答,但我想,也许真正等到它来的时候,时间只过了一秒。




秋叶

“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又不是你的心理医生,你跟我说这些?你是不是还没睡醒?我再摇摇你耳朵怎么样?”雷高大的个子正好能遮住从窗外逼射进来的阳光,雨有幸能在这样一块荫蔽下开始他一天的沉睡之旅,教授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也好,正儿八经照本宣科也好都不管他什么事,他只需要有这样一块荫蔽,能为他挡住刺眼的阳光,能令他做个久违的好梦,然后把梦到的故事东一块西一块地讲给旁边这位四肢发达的傻大个儿听,那么一天里他得到的将是比课文多几十倍的满足和快乐。他认为这是好的,于是他趴下来,接着酝酿起周公预备式。


    “我说你有完没完呀?快下课了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像个死猪一样天天这么睡我看着都累了。”雷向他瞥去一眼,


    “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几号?”雷望着他,眼光里带着几分无奈的讽刺。


    “…6号吧。”雨把头埋在温暖的双臂间,话传到雷耳边的时候雷感到一种不确切的朦胧,还有一点执拗的味道。


    “现在是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点20分20秒,再过20个20秒你今天想上课也难了,所以老大你发发慈悲吧,把这节课听完好吗?真拿你没办法!”


    雨扭过头来对他笑笑,继续把头埋起来进入深度昏迷状态。


    第二次感到耳根被人提得生疼的时候,课室里的人已经走光了,但雨知道雷一定还在身边,因为只有雷才能碰他的耳朵。果然,逆着阳光望去,从眼缝里雨看见雷正忙着收拾着书包。这时雷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扭过头来用眼角望向他,


    “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2005年11月2日星期——”


    “正经一点。”雷开始磨牙。


    “怎么,算命的说你明天要死了么?”


    “我靠,去你的《无间道》,你能不能少看点电影?你看你,书包里装的尽是些电影杂志,老大,请你正常一点吧好不好?”


    “我看‘老大’还是用来形容你比较合适。“


    “你真的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嗯,恕我孤陋寡闻,真的记不起来了。”


    “什么?你忘啦?你竟然忘啦?亏我们兄弟一场,这么重要的日子你竟然能忘?今天是你老大我生日啊,白痴。”雷气得呲牙咧嘴,拳头已经半握。雨赶快调停中东战火:


    “喔,Gotit,你看我都睡迟钝了,你不提起我还真记不起来了呢。好了好了,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把兄弟们召集起来一起出去掇一餐当赔罪咯,嗯?”半握的拳头这才轻轻放在雨肩上。


    雷大笑着把雨推了出去,课室渐渐清冷下来,剩下笑声还在一波一波回荡着。




这个冬天没有雪

望夏的冬天没有雨,也没有雪,但突来的寒风却异常凛冽。没有雨,风孤独地在这座国际大都市里悲伤地哀号着,一座座钢铁大厦,高架索桥,临空展翅的水泥钢筋打造的体育场馆凄凉地冷落在那里,正如这座城市一贯以来的灰色情调一样冷落。望夏从来不乏前来朝拜的各色人群,外来务工也好,移民也好,过客也好,留守也好,只要霓虹灯不停止闪亮,匆匆过往的脚步声和汽笛声就不会停止,这座城市也就不会因为冷锋的到来,而感到孤独。一座城市最害怕孤独,如果没有这些步调为它奏鸣夜曲,它就是死的。因此,科技街一朝饭店永远不会孤独,今天亦不例外。


    “透过杯身,我看见一片金黄的世界,就像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世界一样,多么熟悉的颜色啊,只是风景不同了。”


    在金黄色的饭店吊灯下,穿着被映成墨绿色调的长衫的雨左手提起一杯金色的生酿啤酒向里注视,尾戒放着银闪闪的寒光。他发现看着乳白色的啤酒泡沫绕着杯身旋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做不仅可以打发漫长的时光,还可以巧妙地回避周围人的注视。但是他知道,这招用在这帮死党面前并不合适。


    “又在发呆了?小雨,你不给面子呀,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不知道么?”雷是雨在望夏理工大学唯一的高中同校,除此之外能忍受他这种怪癖性格的只剩下四个人,林就是其中一个,大概也因为他是雨的舍友吧。林相信“空生幻灭,缘起无常。”经常在洗脸的时候看见雨一个人提着个牙刷望着天空发呆,他就发现这是一个无常之人,于是两个人成了朋友。他喜欢开雨的玩笑,自己却是十分拘谨的,毕竟是信佛之人,吃不得荤。


    雨看了看林,转过头去接住雷考验的目光。回了一句:


    “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他已经做好了迎接下一轮攻势的准备。


    “听说你在望夏交了几个女朋友,有这回事吧?今天雷生日,你也不牵来让我们看看,你说你是不是不给面子?”林一脸诡笑。


    “我说你是不是空门弟子啊?这种事情是你这种早晚念经的人应该想的吗?”


    “你别打岔,酒肉穿肠过,心中有佛,口中就没有禁忌。”这时死党们已经安静下来,他们中一些看着天花板发呆,一些用小拇指敲着桌台时不时往厨房的方向看看,一些在不停地快速点击手机按键,另一些,像雷,手肘支起侧着的脑袋在聆听什么。

    “……忙,没时间回信。”雨支吾了很久终于挤出这几个字。

    雷并不觉得他是在敷衍,他宁愿相信这个从去年开始就患有轻度神经痴呆的家伙现在只不过旧病又犯,他希望雨能够快点从阴影中挣脱出来,尽管自己能做的,现在能做的,只是为他解围而已。

    “好了好了,今天心情好,我雷就不劈你了,下一次你生日可别叫弟兄们失望,否则——”雷向林使了个眼色。林摆出被勒死状,外带一声渲染“喀…”

    不久,热腾腾的佳肴携菜香而来,碰杯之后大家开始如狼似虎地抢食起来。厅前内壁西门子圆形挂钟下面有个不大的落地音箱,隐隐约约传来邓丽君的歌,雨把身躯稍微侧向一边细心地聆听着。

    “你莫忘今宵,你莫忘今宵。我把整个的心给你了,我把整个的人给你了。离了你,这人生太枯燥;离了你,这世界太无聊。除了你,除了你,我什么都不想要…”

    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自称信佛的人可以专心致志地啃他6成熟的牛肉,正如他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偏要说距离产生美一样。

    望夏的夜空真美啊,星光与灯光一样璀璨,没有月亮,这里美得“如同一个被背弃的世界”。世界背弃了你,但雨不会。




敏茵河畔

夜9时,敏茵河畔,望夏第三小学东侧拉面馆。


    秋叶喜欢看哥哥吃完拉面望着天空发呆的样子。“好酷哦,深邃的瞳仁嵌在灯光照不到的凹陷的眼眶里,哥哥和星空一样神秘莫测。他有一个很温柔的名字叫做雨,但我知道哥哥并不喜欢雨天,因为下雨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笑过,眼睛里反而更加忧伤。我不知道这和我有没有关系,但我喜欢他,即使那个时候没有相遇我还是会认识他喜欢他的,我敢肯定。”


    ……


    雨回过头来发现秋叶望着他在浅浅微笑,面汤蒸腾的热气朦胧了她的面庞,有点看不清了,欢这么大的时候,应该和秋叶一样可爱吧,还是更可爱一点呢?秋叶喜欢从地上拣起一片三叶草;枝茎含在嘴里,叶子戴在左耳,因为是秋季生,这个习惯就成了她名字的来由。秋叶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是哥哥为她起的,也因为,三叶草里有妈妈的记忆。

    后来有一次,他们俩在敏茵河畔散步看落日的时候,雨折了一朵纯白的兰花给她戴上,说男孩是草,女孩是花,你还是戴花吧,戴花好看。秋叶涨红着脸对雨灿烂地笑着,两只可爱的虎齿露了出来,风吹着她柔软的长头发,乌黑里衬着兰花的洁白,雨看着这位单眼皮大眼睛女孩,开始感叹:


    “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


    这一刻雨觉得是好的,这位戴花的天使给他送来了希望,希望没有走,就在他眼前。


    后来雨才知道那一晚秋叶哭了很久,雨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她却在落泪。正当雨不知所措的时候,秋叶戴着一朵洁白的兰花又一次伫立在他面前,迎着秋风,送走晚霞。


    他们走在三小的校道上,明晃晃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不断拉长又缩短。一路上雨问了很多学习的问题,秋叶答得有点不耐烦了,向哥哥吐舌头说真罗嗦,于是雨把学习问题换成生活问题,又把生活问题换成健康问题,又把健康问题换成纪律问题,最后又回到学习问题。秋叶看着雨唠叨个没完的样子,真的感到很幸福,一年前那个世界仿佛已经渐渐淡去了,现在她来到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个酷酷的大哥哥天天关心她,陪她吃饭陪她聊天陪她玩,她觉得真的很幸福。


    “哥,可不可以问你两件事?”


    “干什么?”


    “就许你问我一千八百零八件,不许我问你两件事啊?”


    “你问吧。”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雨停下来,把书包轻轻放在叶手上。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老是看着天空发呆?”


    “第二件呢?”


    “嗯,你先回答我第一件嘛!”


    “你先问我第二件。”


    “好吧,那我问罗,嗯,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戴戒指啊?”


    雨看着秋叶,沉思片刻,最后给了她一个不确定的浅笑,


    “以后再告诉你。”


    “不要。哥——”她脸上露出一幅可怜巴巴不满意的神色,


    “都问你好几回了,每回你都说以后再告诉我,我要现在听嘛。”


    “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哥答应你,有一天,一定会告诉你答案。”


    “哥——说嘛——”


    雨推着秋叶到了门口,食指竖起来放在唇前,“嘘,很晚了,快回去睡觉吧,过两天我再来看你,晚安啦。”


    “那,那你什么时候说?”秋叶两只手抱着书包,站在宿舍大门前面不肯进去。管理员是一位老阿姨,戴一副大框眼镜,提着公文夹向这里走过来,正一边朝雨招手一遍拿钥匙开门。


    雨朝老阿姨招了手后,转头,温柔地对秋叶一笑,慢慢地消失在夜色之中。路灯照在他脸上那一瞬间,一秒钟前还放松的肌肉,又重新绷紧起来。




幻想

第二天,科技街,GENEBAR。


    “转头的时候我看见欢,她仍旧是小时候的样子没有变,但梦中那个世界对我而言却是陌生的。我仿佛置身于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因为欢穿着那时候非常流行的小旗袍童装,正光着脚坐在外滩某个海岸的角落砌沙子过家家,平静的海面泛起粼粼波光照在她的圆脸上,大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我。她在对我笑,我以为她要问我‘桐,滴答到底是多久啊?’,我正要走过去告诉她我每迈出一步就是一秒钟,我这样迈开大步向前走着,身上的伤口开始撕裂,血水把西装染湿了,渗出来滴在海水里,我不知道是眼睛被染红了还是海水变红了,我面前的这个世界一片鲜红的颜色。但是我一点都不痛,我看着欢的样子,欢的笑容,就不痛了。可是正当我快要涉过海岸的时候,突然一辆大车朝我开过来,我猛地双手并拢挡在胸前,眼前立即漆黑一片。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浸湿衣衫的不是血水,而是汗水,一切都只是个梦。”


    ……


    我把昨天晚上做的这个梦告诉了“J”形台对面那个调酒师,作为今天上班迟到的绝好理由。这个胖胖的穿制服的家伙叫做森,是这一带远近小有名气的小师级人物,很多附近的朋友都来捧他的场,GENEBAR老板为了能留住他也可以不惜“重金”。因此在这间酒吧里数他最有数,整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幸好只限于调酒,否则这个理由可能很难让他相信。不过,说实在的,他调的酒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喝可乐,每次我下班,都会让他特制一件百事加丹尼斯上台,起先是我全付,过了不久特价八折,又过了不久,胖子有名气了,拽了,不让我出了。你看他拽的,连根烟都顾不上点,叼在嘴里耍帅,讲话的时候晃啊晃啊的,让人看了眼晕。


    ……


    对面这个穿灰色长衫的瘦子说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这个梦他不止一次做,因为我也不止一次听。他称自己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他认识是一个雨天的关系。如水的女人是娴静婉约的,如水男人也有相似的特征。他不爱说话,平常对陌生人只吐一两个字,所以这个人很难接近。但是我欣赏他,因为他藏在深深眼眶中的那双瞳仁告诉我,他有他不寻常的故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