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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如也没办法,即使把事情捅出来了,如果皇阿玛有心护着你也扳不倒他,找替罪羊容易地很。”我叹着气招呼司棋过来收拾桌子,又另倒了杯茶递到胤祥手里,“虽然我一时算不出到底是多大一个数字,但从帐目上看索额图应该私吞的粮款绝不在少数,有好几笔款子还是顶的太子哥的名头,你想想,太子哥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里头的混水深不见底,再查下去不知道会牵扯出多大的事来,你确定你还要继续吗?”说句实话,要是我早就收手了。帮助他人的前提是自己要有这个实力,在能力没到之前同情心泛滥的唯一结果就是祸及自身、自身难保。我自认是自私的人,做不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胤祥答地有些犹豫:“我也是怕阻力太大招致反咬。现如今我在风口浪尖上,看似受宠实则极易令皇阿玛猜疑,行事反而颇多顾忌。可是倘若不查,我又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总不能狠着心看灾民们饿死吧?”
我接上他的话:“所以,查还是要查的,只是一定要选好上表皇阿玛的方式与时机。”虽然早知道是这样的答案,可是真正听到时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胤祥的责任感太强了,即使没打算做皇帝,他也把大清看成了自己的责任,所以见不得百姓吃苦,明知道是火坑也心甘情愿地往里面跳。不过……我有些疑惑:“你以前不是支持太子哥的吗?”不光是他,连胤禛也是太子党,可是这次索额图却没有打拉他们一同下水的主意,这是不是代表着太子党和四爷党已经分道扬镳了?他们是什么时候另立炉灶的?
胤祥楞了一下,看向我的眼神里有赞赏也有意味深长:“你虽然不上朝,可是前朝的事总能知道得很清楚,也不知道是谁给你的消息。”
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他不会怀疑我有什么秘密的情报网吧?好在胤祥的注意力并不在此,他话锋一转,怅然地说:“我出生时太子哥就已经是储君了,家礼时需要向他问安,祭祀时必须站在他后面,我受的所有教育都是如何去尊敬他、辅佐他,长久以来形成习惯,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如果有一天他不是太子了会怎么样,在我心里他必然是大清的未来,支持他等于支持大清。可是这些年,可能是因为我长大了、接触的朝事多了的缘故,我越来越发现太子哥他不适合这个位置……他,无法将大清带向繁荣。”是对太子失望了吧?胤祥很忠诚,但他并不愚忠,他忠的是国家,是百姓,而不是某一个特定的人。
我晃晃脑袋,觉得话题太过沉重,活跃气氛道:“听说碧翠嫂子害喜挺严重的,你整天只顾着忙鼠疫的事,也不在府中多陪陪她。”
胤祥终于露出了几天来第一个轻松的笑容:“碧翠害喜是头几个月的事,现在已经好多了。反倒是十四弟妹刚传出有孕,闹得厉害,十四弟又紧张,惟恐出什么意外,德妃娘娘都干脆让太医歇在府里了。”
我脸色一暗。自从那日闹翻后十四再没跟我说过话,倒不是如上回那样躲着我,而是看见了也假装没看见,仿佛我整个人都是透明的一般。此消彼长,他对惠恪出奇地好,惠恪没有食欲,他就派人跑到万里之外的超山找来最新鲜的梅子;惠恪孕吐不止,他就命太医全天候在阿哥府待命;惠恪迷信,认为吃兔肉孩子会缺唇、吃驴肉孩子会“驴性”、吃生姜孩子会多指、吃鸭子孩子会长颈,那么他就陪她一起忌口,顿顿清淡还吃得津津有味。大清朝的所有女人都在羡慕十四侧福晋的好福气,只有我知道这是报复,赤裸裸的报复,只是不知道他是想要报复我,还是想要惩罚自己的多情。无论是哪种,我都认为他待惠恪实在是太好了,好得过了头,好得——让人心疼。
压下心中痛楚,我再次换了个话题:“不知道你们两个会生男还是生女,你比较喜欢儿子吧?”
“这个自然!”胤祥大方点头,好笑道,“哪有人喜欢头胎是女儿的?”
“重男轻女!女儿有什么不好的?”我很替女同胞鸣不平。
胤祥忍着笑看我一脸不甘心的表情:“你委屈个什么?女儿没什么不好,只是没有儿子好!儿子可以承继香火,可以接管家业,可以上阵打仗,女儿可不行。女孩子长大了终究要嫁人的,那以后可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客观现实,女人只是一根倚靠支架而生的藤蔓,除了相夫教子外什么都干不了。我闷闷地说:“平民百姓家或许如此,可是在天家就不一样了,公主可以和亲,依我看,要是让皇阿玛自己选,他一定不会介意把几个儿子换成女儿的。”
“云舒……”胤祥低低地叫了一声,满是怜惜,“你别想这么多……”
“我也知道想这些没用,可就是觉得心里不舒服,堵着一口气难受地很!”三年孝期已过,思笙的婚事又一次被提上了日程。翁牛持部几次派人来京商讨嫁娶事宜,都被康熙以新娘卧病、不宜奔波为由婉拒,令人摸不透他的意思,“皇阿玛为什么不让十三皇姐与仓津完婚?”总不见得是良心发现关心女儿的终生幸福吧?
胤祥回答说:“翁牛持部这几年不太老实,袭民扰境时常发生。仓津嚣张至极,居然开说大清是因为忌惮翁牛持部实力才死皮赖脸地要把公主嫁过去,甚至拿军妓与思笙作比,言语轻佻,侮辱思笙连勾栏女子的一半风情都比不上,令皇阿玛大为光火。”所以才会拿拒婚来杀他的锐气吧?我了然地点头。说到底,也只是为清朝博个虚名罢了,婚约已定,康熙绝不会失信于人,到头来思笙还是不得不嫁去蒙古。
这是命运,不得不屈服的命运。
胤祥担忧地看我:“该来的逃不过,思虑过重不是好事,你该学会得快乐时且快乐。”
我苦着脸笑,装作老夫子的样子摇头晃脑地念:“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邀胤祥同饮一百二十杯,共醉九重深阙中。
醉眼朦胧中,仿佛看到一双忧伤的眸子,晃啊晃啊,挥之不去。
第四十四章 女儿红
所谓成长,有时候是量变,有时候是质变。马哲上说:当量发展到一定程度,事物的性质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而我认为,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性发展,是需要契机的。大到一次关系终生的巨大抉择,小到一个微乎其微的人生感悟,都可以成为诱发一个孩子迅速成长的导火索。额娘在临终时曾对阿克敦说:“额娘并不在乎你能建多大的功业,只希望你能与相爱的女子终身厮守,平安喜乐。”这是这个苦命的女子一生的期盼,也是她能给儿子的最诚挚质朴的祝福。这句话在阿克敦心中埋下了沉睡的种,在最隐秘的深处暗暗汲取养分,等待破土而出的那个刹那。只是当时,我们都没有察觉罢了。
康熙四十二年三月,阿克敦自宁州归。上欲升其为城门领,拒受。求军中职,遂任为拖沙喇哈番,即日起赴西北大营,官拜正五品。
棱角分明的圆脸高鼻,线条明晰的浓眉大眼……基因真是个玄妙的东西,虽然从面貌上来说阿克敦与阿玛并不相似,可是当他穿着一身官服出现在我面前时,他高大的身板、笔直的脊梁、眉目中闪烁的自信与坚毅,令我险些恍惚地以为是阿玛大步向我走来。不知不觉中,这个顽劣小儿也有了宽阔的肩头与有力的臂膀,可以为自己、为自己的家庭挡住一切狂风暴雨。
好男儿志在四方。事业,是能让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的最强催化剂。如果说之前的阿克敦是一只向往天空的雏鹰,那么现在他就已经展翅飞翔。我竟有些想落泪的伤感,从襁褓到封官,我见证了他每一步的成长,如今,他终于要离开我的视线,独自闯荡。止不住地想:西北艰苦,要是他飞倦了,飞累了,该怎么办?
“城门领是从四品,拖沙喇哈番却只有正五品,你推了大的官去做那个小的,不觉得可惜吗?”为了掩饰汹涌的不舍与担忧,我故作轻松地打趣。
阿克敦的大掌抚过顶戴上的翎枝,郑重地说:“我想要到军中任职,将来象阿玛一样驰骋沙场!”
即使是如同阿玛那样马革裹尸也在所不惜吗?我问不出口。“誓将七尺酬明圣”是这个时代所有男子的生存意义,像信仰一般扎根于心,他们做梦都希望能将那满腔热血遍撒山河万里,用最珍贵的生命明自己的一片赤诚忠心。我是自私的人,我舍不得阿克敦战死沙场,可我却敬佩他这种以死抱国的忠烈,所以我说不出让他明哲保身的话。现代人缺失的血性融在每一个八旗子弟的血肉里,支持着他们为国家视死如归的勇气,表达着他们誓保祖宗万世基业的决心!
掉转目光,我轻笑:“你只记得阿玛要你‘成为满洲的巴图鲁’,怎么就不记得额娘要你‘与相爱的女子终身厮守’呢?”按照清朝“早婚早育”的习俗,年满十五岁的阿克敦早就该聘娶新妇。可惜近两年额娘身体不好无力张罗,好人家又嫌弃他生母卑贱无心结亲,再加上阿克敦本身也不怎么上心,一两二去,事情就被耽搁了下来。如今额娘重孝,一守又是三年,如此算来他的成婚之日我真的是要等到头发都白了、花儿都谢了。
阿克敦面露尴尬之色,不好意思地摸脑门道:“姐你就别瞎操心了,现在在孝期上,这事儿还早呢。我如今只想着早早上任,到军营里练好武艺,将来奋勇杀敌,功成名就,才能用八抬大轿娶媳妇儿进门!”
“好!”我拊掌大笑:“入画,快去取壶酒来,我要为新拖沙喇哈番的雄心壮志干一杯!”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这样的阿克敦是那么的意气风发!
“入画?”
“啊?”神游太虚境的丫头堪堪回神,茫茫然地问,“公主方才说什么?”
“我让你去取壶酒来!”我重复了一遍,心生疑惑。入画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老是心不在焉的,听不到我说话已经不是第一次,还时不时出些摔坏杯子、拿错东西之类的状况,她是有什么心事吗?
“姐,我……我想求你件事……”未及细想,阿克敦就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可他却有些欲言又止,支吾着说,“你,你平时多照顾一下十五公主……”
思惜?我不解地看向他,那张年轻的圆脸上早已泛起片片红霞,目光刻意地躲闪,语无伦次地解释说:“我……我只是觉得十五公主她挺可怜的……没了额娘……”
仿佛被一桶凉水从头浇到脚,自责如决堤的洪水般吞噬了我的心。
思惜,我早该想到的。
思惜是除我之外第一个阿克敦愿意亲近的女人,我早该想到他早已暗生情愫!
“姐?”阿克敦不安地观察我的神色,小心道:“我只是想让你多注意一下十四公主,别让十五公主被她欺负了去……十五公主不喜欢吃肉,你说过的,人不吃肉会缺少营……营养?”他皱着眉很艰难地回忆这个现代名词,“然后人就会生病,十五公主本来身子就弱,你一定要督促她多吃些……还有啊,你说过的,运……运动?就是活动筋骨也很要紧,现在是春天,你有空要多带她去放放纸鸢,她很喜欢的!还有还有……”
我讷讷地听他絮叨了一堆,心抽风似的痛。从什么时候起,我粗枝大叶的弟弟也无师自通,学会了那么细致地去关心一个人、呵护一个人,惟恐她误了饮食、染了微恙?都说女大不中留,没想到男子也是同样。只是,为什么他爱上的会是他爱不起的人,为什么要让他承受那可以预见的彻骨之痛?
如果早一点发现,我是不是有可能阻止这一切,将朦胧的情思扼杀在摇篮里?
时间是一维单向延伸的,从过去到未来,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机会,我们只能后悔,却无法重来。
追悔过去只能徒增悔恨,着眼现在才有光明未来。
但愿,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端正坐姿,正襟危坐,我异常严肃地问向阿克敦:“你有想过,思惜未来的驸马会是蒙古的世子吗?”
仿佛被雷击中,他瞪大眼怔在椅子上,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咬咬牙,我继续说:“思惜最终是要去和亲的,到时候,你打算怎么办?”
“姐,姐……怎么知道我喜欢……喜欢……”
我叹气:“思惜美丽善良,你会对她动心一点儿也不奇怪。可是,她终究是公主,你们是不可能的。与其将来伤痛,不如现在断情。”如同我和某人。
“不!我不要!”阿克敦突然激动起来,把拳头攥紧,“啪!”一声打在廊柱上,震地小亭轻颤,几只受惊的小鸟从檐下窝巢中跳起,扑腾着翅膀四处逃窜。
抬眸望向隐泛涟漪的湖水,我再狠下心:“如果你不要,那么告诉我你有什么法子?”
“我……”阿克敦的气焰意料之中地矮了下去,可还是不甘心地强辩道,“我会成为大将军奋勇杀敌,只要立了战功,就去求皇上把十五公主许配给我。”
做梦啊……我只能苦笑。嘉奖臣子有很多种办法,升官、褒扬、封地、赏财,康熙是何等才智,怎么会去选那最最划不来的指婚?康熙的女儿里,下嫁满清朝臣的人也不能说没有,我“一母同胞”的姐姐和硕温宪公主就嫁给了佟氏舜安颜,但完全是机缘巧合。佟氏权势太大,自先祖佟养性追随努尔哈赤起兵后就一直风光显赫,佟国维将女儿嫁给康熙成为孝懿仁皇后之后更是走向顶峰,子孙众多,枝繁叶茂,能人辈出,把持熙朝命脉,人称“佟半朝”,权倾朝野。当年佟国维为使家族势力更加巩固,代其孙舜安颜向皇室求娶大清公主,极其聪明地选择了蒙古恰好无适龄世子堪当驸马的时机。可以说这场婚姻最终能成,靠的是五分的家族积累、五分的运气。到目前为止,熙朝不和亲的公主就只有温宪一人,其他人皆远嫁苦寒之地,终身与至亲分离。算算年龄,待我和思惜适婚之时蒙古各部年青一代接班人皆已长大,早有不少人对公主这块“肥肉”虎视眈眈。阿克敦父母皆亡,失却依靠,无论从家族势力上还是从政治局势上分析都没有如愿的可能。这么浅显的道理,就连阿克敦自己,恐怕也是知道的,他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我无奈叹息:“阿克敦,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啾——”不知名的雀鸟掠过水面,侧着身子滑出数米之外。忽然仰面而上,奋力直冲百丈之上,力竭而衰,徒然滑坠,再次贴过湖水,就近落地,奄奄一息。
目光追随着那只鸟儿,阿克敦眸中突然现出一片柔情:“姐,我第一次见到十五公主,就是在这里。她捧着一只受伤的小鸟低低地哭,当时我就想,怎么会有人这么善良,为了一只鸟伤心成那样……我挨板子的时候,她日日派人问讯,这样的情谊……姐,公主……公主她实在是太好了……我放不下!”
放不下……我只觉得心如刀绞。
入画送上几碟小菜,取两个精巧酒杯,将埋藏了十八年的女儿红缓缓注入。诱人的馥郁芳香逸入鼻间,琥珀色的酒中映射出娇好月容,只是——忧绪已经密密地爬上了眼角眉梢,纵然红唇白齿,纵然柔婉媚娆,在大清朝,再美丽的女人也左右不得自己的命运。我如此,思笙如此,思惜亦如此。即使是嫁在京城的温宪,也不过芳寿二十便香消玉陨。盛传这位公主恋上一名宫廷侍卫,哪怕嫁作他人妇亦难以忘情,终因相思成疾红颜早凋。她走的时候,生母德妃虽亲自过问后事却并未有太多悲伤的表示,只是淡淡地说:“驸马喜女色却不至荒废正业,允文允武,甚得皇上赏识,实为良人。温宪不知珍惜夫妻情分,心系旁人,以至夭陨,本宫悲其早逝却不能认同其失德人之举也。”
放不下,究温宪死因,终究还是“放不下”这三个字吧?
叹息再叹息。多说无益,纵然是冷静如我,亦有情难自禁之时,何况阿克敦。
“啾啾——”雀鸟跃起,向着血色夕阳,昂首而去。
又忆起那曲《女儿红》。“一坛酒酿多久,才有幸福的时候,一路上往事如风,半生情谁来左右?女人呐别无他求,贪一次真的永久……记忆拌著泪水,一同滚落了喉,杯中酸苦的滋味,女人会才懂。”
第四十五章 香初透
鼠疫愈演愈烈。
为避免疫情蔓延至宫内,紫禁城下令戒严,除必要的物品供给与朝会外,任何人都不得进出宫廷。另外,康熙特别指定了三贝勒胤祉、五贝勒胤祺、十三阿哥胤祥在特别时期关注京城动态,并命其它所有分府外住的阿哥都带着家眷回宫小住,以减小染疫风险。太医院定时给各房主子号脉,汤药房每日辰时向各殿派发姜汤,内务府彻底清杀宫中老鼠,到处都弥漫着米醋的味道,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