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由此可知,所谓的通缉令只不过会令他在香港行动不便而已。
他只是暂时不敢露面,避免公然根警方对抗。
但留着催眠师,对于杨叔侄俩个始终都是致命隐患。虽然眼下可以以捉拿通缉犯的借口在医院周围布控眼线,但警力有限,这么做始终不是长久之计,更何况眼前就有大事件要出现——这也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自从合和的霍繁在酒店被人勒死,合和就出了要治凶手于死地的追杀令,似乎是霍繁的遗孀在操纵此事。既然她能发出追杀令,自然也就见过凶手,警方也只有通过请她“合作”这一种方式,来中止这场追杀。毕竟,现在已经有几具合和混混的尸体在陋巷中被发现,而在被追杀的杀手死掉之前,不知道还会死多少人。
“就是藏在这里了?”车子停在一幢小别墅前,宋辰龙推门下车,看了看环境,笑道,“铁窗铁门铁栅栏,看起来跟监狱还真差不多。”
“一个人要是活成了这样,那还不如……”
警察的话还没说完,别墅内发出了闷闷的一声巨响。
近距离枪击的声音。
两人对视了一眼,各自拔枪在手,隐匿在墙边。
铁门和其上的小门都没开,宋辰龙一枪打开大门,两人冲进了院中。
两名男子躺倒在院子靠近别墅大门的一侧。
没有呼吸和脉搏,没有明显的流血伤口。但是头部以怪异的角度耷拉着,是被人折断了颈椎。
两人再次对视了一眼——这是非常职业的手法。
深吸了一口气,宋辰龙一脚踹开别墅大门:“警察!”他叫道。
整幢房子只剩下一片死寂。
门厅很大,就算铺了一具尸体之后依旧显得很宽敞。
男性,是眉心中枪,时间并不会太久,血还在缓缓的从枪口往外流,是鲜红色的,尸体也尚温。是不是刚刚那一声枪响?
宋辰龙很快就找到了答案。
不是。
因为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趴着另外一具尸体。
如果行凶的人从门口进来——院子中的两具尸体证明,他正是从这条路进来的——那么首先遭遇的势必是门厅的保镖。而楼梯上的这名保镖应该是保护雇主上楼时中弹身亡的,依旧是一枪毙命。
两名警官蹑手蹑脚地往楼上走去。
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凶手正在二楼。
轻轻的推了一把靠着楼梯的第一扇门。
房门无声无息的打开。
衣架,书桌,书架依次在两位警官的面前展现出来。
这是很干净的一间书房,没人,也没有尸体。
高悬在嗓子眼儿的心忽忽悠悠落了下来。
对面稍错一点的,是间华丽的洗手间,马桶,浴盆,盥洗台以及收放毛巾浴袍的抽屉和盥洗用品的小柜子都一目了然,黑白花色的瓷砖下根本就藏不了人。
心又放下了一点,感觉见不到人就是一个好兆头——说不定杀手已经从窗子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里侧,似乎又是洗手间,走进的时候,隔着虚掩的门能听到水声。
嘀嗒,嘀嗒……
推开房门的时候,有一点随意,所以心脏蓦地就猛缩了一下!
女人穿着黑色的长裙,很随意,但是很华丽。看得出来,她是那种很会享受、也惯能享受生活的人,衣着简单又高雅,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的性感和风致。
只不过,再美丽的女人,若是变成了尸体,那么就算用再诱人的姿势躺倒在床上,也一样会失去她的吸引力。
宋辰龙简直都觉得可以省略确认死亡这一个步骤,他知道她肯定是死了。
站在门口就能看到太阳穴处的弹孔,血水顺着发丝一滴一滴落在床边的小血洼中。
凝重的目光缓缓地扫过整个房间:床对面的衣柜门是紧闭的,而床的那一侧的窗子却是拉开的,厚重的窗帘被拉到了窗子一侧,成卷状直拖到了地上,沙质的窗帘衬底在若有若无的微风中颤动。
宋辰龙与同事背靠着背,挪向房中。
“别动!”他一把拉开柜门大喝道。
柜子里尽是昂贵的衣物,但没有人。
同事缓步来到了窗边,用枪口抵在了拢聚在一侧的深蓝色的窗帘上,里面软软的,没藏人。
顺着开了一人宽窄的窗口往外看,下面是一条小径,往前通前门,往后,大约通向后门。
他转过头,对着宋辰龙摇了摇头。
宋辰龙长出了口气,来到床边,看了看仰面朝天的女人。
不管什么样的追杀令,此刻也不得不终结。
金主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谁还会为她卖命?
还有更干净利落的解决方法吗?
他伸手探了探女人的鼻息,肯定是没有。又在颈动脉上搭了一下,正如他预料:停了。
“死了。”他抬头对向他走过来的同事道。
就在这一瞬间,他感觉到了一股大力从脚踝传来!
一只手。
一只有力的手从床罩繁琐的流苏下探出来,紧握住他的脚踝。
一切就是这么突然而迅速,他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只手的颜色,甚至没来得及惊叫一声时,眼前的景物忽地花了!
后脑骤然磕在地上的眩晕和剧痛还没来得及扩散时,他的身子已经急速地向床底滑了进去!
“辰龙!”
在他听到同事的惊叫时,分不清是拳还是掌,又或者是什么硬物已经在床底的黑暗中砸在了颈间。
意识倏然远去。
最后一个念头是,原来这杀手还在。
还等在罪案现场。
可能的目击者,他一个活口也不留。
饭盒和塑料袋也掩不住乳鸽的香味。
于扬把乳鸽放到了桌上,推至狼的面前,又顺手把另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扔到了床下。袋子里的硬物跟地板相撞,发出了一声脆响。
狼听到声音,抬眼看了看他。
狼上一次闭上眼睛时,这少年还是个被人捉弄的孩子,一脸的迷茫。狼养了他五年,他始终是这副样子,就像一把钝刀。长长的一夜之后,这刀忽然开了刃,还是双刃。
狼有点……他其实有点害怕。
已经长成的巨兽,完全失去控制。
“是一把勃郎宁。”于扬躬身把床厕挂着的尿袋换下来,走向房内的洗手间。“师傅,等我整理一下再服侍你吃饭。”
匆匆的用温水冲洗了一下,再换好手臂上的绷带,于扬才坐回到床边,小心的避开了吊瓶的软管。“师傅,还疼得厉害吗?”他扶着狼靠在自己身上,轻轻碰了碰狼胸前捆绑上口的布条。
狼缓缓的摇了摇头。
银白色的发丝从胸口画过,若有若无的触摸带来的麻痒简直直入心肺。于扬抱着狼的手臂一紧。
手臂还带着少年的纤细,但是有力。
激动的心跳,急促的呼吸,无不彰示着满腔热情。
“师傅……师傅……”于扬执起狼的一只手,用力握在掌中,揉搓着,“师傅,我们永远都不分开,好不好?”他微微低头,轻轻亲吻狼的头发,“一辈子不分开。”
因激动和勉力克制的情欲而颤抖的呼吸拂动着发丝。
狼的视线落到自己略显干枯的发稍上,面上的表情很怪异。
这是什么?
确实,他从来都没以常人自居过。做爱,跟天下所有人都可以。可什么是爱?他见过有人为爱而狂,可是到底什么是爱?
师徒不是师徒,仇人不是仇人,他们到底是什么?
“饭快冷了。”于扬看着狼,目光晶亮,“虽然能吃肉,但是胃肠究竟还有点弱,还是以粥为主好不好?”
狼现在有点怀疑,自己还有说“不好”的权利吗?如果真的说,于扬能听吗?
诚然,于扬已经不恨狼,但他现在也已经不是曾经那个迷茫的孩子。
他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又想要什么。
他慢慢变得强势得可怕。
狼茫然地一口口吃下于扬喂来的饭食。是多有名的乳鸽也好,还是老牌粥铺的粥,区别都不大。
活不下去,又死不了。就这么半死不活的拖着,于扬,你到底要什么?
就是你口中说的“永远”吗?
这永远是不是就是极限——你我的极限。
他无奈地想,在这一场虐人又自虐的游戏里,任谁也得不到好处。
爱到底是什么样的,又能让一个人做到什么地步?
狼从未尝试过。
“师傅,今天我弄到了把勃郎宁……从今往后我就用勃郎宁了。”于扬边喂饭,边轻轻地说,“你说好不好?”
于扬惯用的沙漠之鹰正是他儿时偶像火狐的专宠。而勃郎宁,曾经是狼专署的佩枪。
“你杀了火狐,定是他不好。我不要再用他的招牌武器。”
于扬边说话,边凝目看着狼。
话中还带着三分的孩子气。狼怔了一怔,“GLOCK。”他情不自禁地道。
这孩子其实更像他师叔——又狠辣又天真的杀手,洛彦,狼的至交好友。
GLOCK,传说中金牌杀手鹰的爱枪。
他的枪,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全天下独一无二。
而这个人,最为狂妄任性,有点孩童的心性,在委托中常常随心所至,竟有用自慰器打死一个有性虐爱好的目标的情形,不过在行中名声极好,那数年间纵横江湖,从无失手。
银狼和鹰同属一个时代的杀手,也都一向独来独往,不与他人合作。只不过在二人所属的委托中,曾经依稀出现过另一人的痕迹,所以推断起来,他们二人并非江湖中盛传的“素有过节,并无来往”,或许私交甚密也说不定。不过五年前鹰忽地神秘失踪,江湖上再无此人;几乎同时,江湖中与他们齐名的另一金牌杀手火狐也告失踪。而后,狼渐渐销声匿迹,近日,更不知所踪。
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于扬记得,经纪人传真来的资料中这么说。他把头后仰,靠在床栏上。“师傅,你想让我用GLOCK吗?”
五年。
五年前鹰失踪,狼亦逐渐淡出江湖。而同样是五年前,狼以火狐的名义把于扬从孤儿院中领出来。
狼亲口告诉过于扬,火狐是被他生生饿死的。
于扬不知道自己的出场跟五年前发生的事件有什么关系,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想跟狼在一起。
用什么无所谓,让他像谁模仿谁也都可以,只要狼不离开。
只要狼愿意跟他说话。
一时之间有点恍惚了。
狼的脑海中晃动的都是许多年以前的影像。
年少的洛彦,年少的龙方,年少的自己,就像于扬这么大小。
“想把我跟畜牲一样的拴起来?”洛彦压着手指,听着“嘎巴”“嘎巴”的脆响,“做梦!”
“你打算公然反抗吗?”龙方端详着自己的纹身样图——一条五色斑斓、昂首吐信的蝮蛇,“妈的,他们怎么想的?简直就像是一坨大便!”
那时候组织已经决定正式启用这批少年杀手为赚钱工具,开始着手为他们编号,纹身,起花名。
他们是一批猛兽。
“反抗?”洛彦冷笑了一声,“我要离开这里!”他一向都憎恨有人限制他的自由。
龙方一抬眉毛。但在他开口之前,卫来已经接口道:“离开?还不如杀了他们更彻底。”他淡漠但却决绝地说。
决定,就这么草率的做了下来。
那时他们还小,没来得及学会隐忍,所以注定要经受挫败的折磨。
手,轻轻的在狼的脸颊上摩挲。
狼的神色有点怪异,似乎根本就没有感觉到于扬的抚摸,只是出神的望着天花板,面上有点悔恨,但又有点向往。
只是一麟半爪的查到了些狼的过往,小心的推测跟刺探,于扬探究着狼的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世界。将自己的手与狼的手交叉握住,他俯下头,将唇贴在狼微微跳动着的颈项上——让我再接近你一点。
或许是这样轻柔的触碰让狼觉得舒服,他放松了身体,更紧密的贴靠在于扬的胸前。
于扬跟自己还不一样。
他孤独,这些年来一直都很孤独。
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懂得隐忍。
隐忍,是只有经历过了创痛,才能学会的技能:因为孤独,所以痛苦;因为痛苦,所以恐惧;因为恐惧,所以才隐忍,抹煞了全部的天真和梦想。
而这一切,全是拜自己所赐。
恨他始终不肯放手,但每每回忆起自己的同伴时,对这孩子的内疚和怜惜就会突然涩涩的堵在胸口。
其实除了自己,他真的什么都没有。
甚至连回忆,都只是单薄的恐惧和痛苦。
门口熟悉的脚步声终止了这温暖的暧昧。
于扬站起身,轻轻的放狼躺下。
宋辰龙拖着沉重的步伐走进门来。
“阿扬,你吃过饭了吗?”他问,“今天发生了一点事情,我没来得及帮你带饭。”
于扬点了点头,“我吃叔叔剩下的就好了。”
宋辰龙这时才注意到桌上的乳鸽和粥,“噢?你出去了?”
“外卖。”于扬面无表情地道。
“你叔叔怎么样?”宋辰龙边问,边把皮夹中的钥匙卸了下来两枚,“近来有个大案子,我可能没时间常来,家里的钥匙你先拿着,这是地址,如果叔叔出院时我赶不过来,你就自己带着他过去,行不行?”
于扬看了宋辰龙一眼,迟疑地接过钥匙。
第三章
新工作是做酒吧侍应生。工作时间从晚上八点到凌晨两点,这就是说,白天他有整天的时间在家照顾狼,而晚上,宋辰龙答应过,只要他没有任务的话,就会帮忙照应。如果他也有事,于扬就会联系在医院认识的社工来帮忙。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多傻。
总担心狼会在他视线之外做伤害他的事,还特地找了一个聋哑的看护,让狼白白的受了好些苦。
其实狼也舍不得让他吃大亏的。
如果早能知道该多好。
如果……
在光怪陆离的喧嚣中,于扬沉默地忙碌着,就像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异端。
也有人拿他来调侃,多半都是跟他一样年纪的少男少女,他们都很活泼,喜欢跟人开玩笑,所以不管他们说什么,于扬也只是笑笑,即便有人言语带着侮辱性,他也可以装作没听到。
他只是等两点,两点就打烊,他就可以回家。
昨天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半,出乎他的预料的是,宋辰龙在客厅里给他留了一盏灯。
这个男人很细心,也很会照顾人——跟狼不一样,狼的爱护从来都不会这么温柔——所以把师傅交给他,于扬很放心。
“带,带什么带,传啊!”
大屏幕下,一群精神亢奋的人在叫嚷着。
于扬知道这些人定是刚刚在对面下了注赌球,每个有球赛的夜晚,酒吧里都会这么热闹。虽然吵嚷,但是他们很好伺候,一般人手一瓶啤酒,只要开了电视让他们有球看就好。
“射门~~~~~~~操!”
“你他妈的长没长眼睛?”
“滚开~”
事情爆发的很突然,在那群人开始拿着酒瓶子到处乱砸时,于扬刚下了个单子,手里还托着盘子。
酒水,惊叫,玻璃碎屑,最后飞溅的是鲜血。
人群就像受惊的鸭子,开始四散奔逃,又把尖叫声扩散到更大的范围。
于扬后退了两步,没惊慌失措也没跟着四散奔逃,而是悠然靠在吧台上,思忖着这场群架也许会使得酒吧提前打烊,早的话还可以带点宵夜给狼。
“救命~~~”
声音就在左近,听起来那女孩很惊慌,不是很尖锐,还略带着一点点的沙哑。于扬微微蹙了蹙眉。
就在这一会儿工夫,惊叫的女孩已经逃到了身前,后面跟着一个打红了眼的醉汉。
于扬伸手拉住了女孩往身后一带,足尖一翘,在醉汉的脚下一绊。
醉汉一个趔趄趴到了吧台上,酒瓶子也脱手飞了出去。
女孩见状大喜,脱掉了一只鞋握在手中一阵乱砸。
可惜她的力气非但不够把大汉打晕,那一点点疼痛恰把酒劲儿打掉。
大汉回手就夺过了鞋子,一巴掌打向女孩。
“走!”
于扬一脚踹倒醉汉,拉着女孩跑出了酒吧。
“慢一点啊,”才跑出几百公尺,女孩已经忍受不了,用力把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我的脚好痛啊!”
于扬停下身来,低头去看,女孩一足踩着两三寸长的高跟鞋,另一足却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