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对啊,就是一张大床加一张小床,正好够三个人。”小姐很耐心地继续解释。
“好!那就家庭房。”李筝一拍桌子,一锤定音。
“成诺,来,我们一起睡!”
房门打开的瞬间,骆帆就冲进房内,一举霸占大床,挥着长胳膊招呼成诺。
李筝翻白眼,把从双标间拿出来的行李往桌上一堆。
成诺不动声色地走到小床边,也把行李往小床上一扔:“不了,骆帆你和李筝睡吧。”
“不要啊~”骆帆和李筝几乎同时哀叹。
“没商量。”成诺打开自己的行李包,翻找干净的衣物:“不然你们就都给我住单人间去。”
这次洗澡终于没什么人过来捣乱,成诺很满意地穿好衣服,相当愉快得拉开洗漱间的大门,还没站稳,眼前突然黑影一晃,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全身被一团白布给蒙住了。
骆帆甫一用被子把成诺打包好后,就回头挑衅地瞪着李筝:“不准看!”
李筝翻个白眼别过头去。三岁小孩的智商,护食的小狗,他才不要跟个小狗一般见识。
“骆帆!”成诺满眼黑线,声音里满是怒气。
这个家伙到底在搞什么想搞什么,好端端给他裹被子做什么,难不成要让他站着睡觉?!
“我是怕你冷……”
冷?这家伙是说这暖气房?
“他只是怕你身体哪边露着被我瞧见。”李筝凉飕飕的语气,在一旁煽风点火。
骆帆果然凶恶地朝李筝瞪去,又牢牢箍紧怀里的人,再一脸哀怨地瞧着成诺,活像就要被抛弃的小狗。
“骆帆,现在,立刻,马上,放开我!”成诺忍住头顶已经隐隐在跳的青筋,坚决果断地命令道。
骆帆依依不舍地把爪子放下来,眼巴巴地看成诺拽紧被子翻身上床。
再眼巴巴地看着成诺关掉床头灯睡觉。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半夜三更,房间里突然响起诡异的声音。
窸窸窣窣,窸窸窣窣……
那声音渐渐顺着大床转移到了成诺的小床。
“不要把李筝又踢到床下去。”黑暗中,成诺眯着眼幽幽地道。
身后的窸窣声明显停顿了一下,紧接着是骆帆压低的干笑:“嘿,嘿嘿,好……我待会再把他弄上去。”
“回去。”
“不要。”某人一听此言反而像八爪鱼般附了上来。
成诺皱眉:“什么时候这么不要脸了。”
“嘿嘿,其实我一直就没要脸过啊。对了,你怎么知道昨晚是我把李筝踢床底下去的?”
“猜的,看你下飞机就一直跟着我们了。”
“我掩饰得这么拙劣?”
“好了才有鬼吧。”成诺哼了一声,顺手拍掉偷偷摸摸攀到自己腰上的爪子。
“谁叫你跟那个小子私奔,哼。”
“我跟他只是君子之交……”
“切,才不信。”某人黑暗中头一扭。
“倒是你,我还以为你是个君子,却道原来是个小人。”说罢继续拍掉不气不馁又勾上来的魔爪。
“我就是太君子了,才会弄得你跟着他跑掉。”骆帆的语气听起来甚是酸溜溜。
“君子?那北海边晨跑的老伯是怎么掉下冰水里的?”
“你……你怎么知道……我不小心推了一下就……”声音越来越小。
“不小心?”
“谁叫你非要拉那臭小子的手的。”某人又开始理直气壮。
“……那你昨晚怎么进屋的?”
“当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跟服务台的姑娘搭个汕,然后趁她上厕所的时候偷钥匙咯。”
“哦?那你再去找她们搭讪去吧。”
“不要不要,有你让我抱着就好了。咦,你吃醋了?”
“醋你娘的头,还不给我滚回去!”
“不要,就是不要回去。我昨天也是这么搂着的今天还得这么搂!”某人晃了几晃身子,又立刻像个橡皮糖一样把前面人的后背给贴了个紧紧实实。
在地板上被两人的大声言语吵醒并憋了很久的李某人终于忍不住要爆发了——你们小夫妻俩卿卿我我的非要挤小床没问题,能不能先把我给弄到大床上去?!
算了,某人自动自觉地在黑暗中从地板上爬起来,自己爬到大床上去了。
第二天一早阳光明媚,透窗而入的日光将房间照了个亮亮堂堂。
骆帆伸了个懒腰,伸得很潇洒。
成诺脸上倒是什么表情也没。
李筝坐起身,打了个哈欠去刷牙洗脸。
今天,三人决定去故都最有名的景点——故宫。
缩在咖啡馆里的三人,望着对面故宫门口拐着弯儿排队的长龙,都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
“啧啧,这么冷的天,竟然还有这么多人排队买票——大家都有被冻妄想症吗?”骆帆不可思议地摇摇头。
“啰嗦什么,快去买票!”
“呜呜成诺你什么时候这么凶了。不是该让那个家伙去买的嘛。”骆帆说着指指一边座位上懒洋洋得打着哈欠的李筝。
“你去不去?不去的话我去了。”
“那一起去吧?”某人摇尾巴。
“你快给我去!”一脚把某人踹出咖啡馆透明的玻璃门,成诺拍拍手又坐回了座位上。
“哈,小夫妻吵架呢?”李筝啜了口咖啡,歪着头道。
“切,谁要跟他吵。”成诺怒道,隔了一下反应过来:“你说谁和谁小夫妻呢,我会和他是夫妻,开玩笑啊你。”
“唔,”李筝抱着咖啡杯眯眯眼,“没什么好不承认的。同性恋嘛,我能接受。”
“谁不承认了?”成诺怒瞪李筝。
“难道不是么?在我看来,这分明就是,喏,跟情人吵架,然后离家出走,被情人一路追来……”
成诺的脸已经臭得堪比下水道里泡的抹布了。
“没有,我喜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李筝不意外地愣了一下。
“不在了。已经走了。”也许是这几天出外散心的结果,他已能坦率面对齐芾已经离开的事实。只是,他暗叹一声不该揭人伤疤,明明李筝喜欢的人也已经去了,他怎么一急便给忘了。
“……也许吧,”李筝抱着杯子歪着头又想了想,说道:“其实人与人之间是靠缘分的。有些人你只有一面之缘,有些人却成为了你的亲人,还有些人则成了你的爱人。人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倘若前世已经修了千百年,今世便也没有什么遗憾。缘起缘灭,自有定数,还是随缘便好。”
既然你这么看得开怎么不出家。成诺默默在心里吐槽。
却听李筝倒是在一边摆起了长篇大论的架势:“死者已矣,我便该把他的份也活回来,活得更好才对。这些年我走南闯北,说句看尽了人生悲欢离合也绝不为过。有多少人把自己压在苦闷的箱子里不肯出来透气,若是肯探出头看看,天地之辽阔、生活之广阔定会叫人心潮澎湃,生离死别反倒显得是小事了。”
低下头,成诺不说话。
李筝却突然附在他耳边:“呵呵,其实也不怕告诉你,当初想通了这些的我在遇见你时,认真考虑过要追你。”
“什么?!”成诺猛地转过头。
“千真万确。”李筝将身子移回来,朝他眨了个眼:“如你所见,我也是个……同性恋。”最后三个字李筝没有发出声,但是嘴型足够使成诺明白。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成诺没敢说出来。
“喂,我说真的,如果骆帆敢抛弃你,你就来找我,我带着你远走高飞好不好?”李筝突然又贴上来,在他耳边笑嘻嘻地说。
“……”不好,他直觉觉得,李筝不适合他。他们虽然都是同性恋,却不是一路人。那种淡淡的关怀和温暖,更像好朋友般的情谊,并不是他想要的爱情。爱情,绝对不仅仅是这些。
“喂,票!”骆帆一脚踹开咖啡店的玻璃门,成功把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成诺给唤了回来。
脸冻得都走形了的某人狠狠瞪了挨在成诺脸庞边的李筝一眼,走到两人中间超强存在感地坐下。
李筝翻个白眼看窗外。
尽管早已有所准备,可真正踏入故宫的太和门之后,三个人还是忍不住惊呼起来。
太和殿前那铺满了石砖的广场庄严肃杀,广大得似乎把天地都包容了进去,而时光流逝如那天边变幻疾驰的云霞,令人沧桑感顿生。那不平的石砖,偌大的广场,弥漫的金色光芒中的黄顶绿瓦红墙白柱,似乎都在默默地诉说着这里暌违久远的故事,令一切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人生匆匆如白驹过隙,然那一点点沉淀的历史却撼天动地。
奈何某人却没有这种觉悟。
在故宫各个展厅参观时,已经进化成狗皮膏药的某人,从来没有离开成诺一步以外的距离,并且一直准确定位在除了他之外的两个人中间。
顺着中轴线一路从乾清宫走到坤宁宫的时候,某狗皮膏药越过人墙扒在玻璃上瞅着里面的摆设直嘀咕:“皇帝的新婚房可真够破的。”
立刻换来成诺的瞪眼,某狗皮膏药立马狗腿地摇尾巴:“俺家还是很新滴,房子刚买滴,家具刚买滴,刚装修好滴!”
“切。”李筝也忍不住翻白眼。
“吼,你想怎样啊。”某膏药立刻警觉地挡在成诺身前。
第十三章
被叫嚣的某李姓人士都懒得理他,直接迈步往御花园走。
其实,他也曾为了某人,努力存钱、买房。只是在刚刚付了首付兴奋地想将消息告诉对方时,却在电话拨通的那瞬间得到了医生简单明了的答复:“对不起,你的朋友出车祸了。”
然后呢,他想,他好像又把房子给卖了。然后背上吉他,去实现对方的梦想——环游世界。
是的,他早已去过丹麦,去看过小人鱼。因为那是对方的愿望,单纯美好的愿望。
然后,每年一次,回到他身边给他弹一首小人鱼的歌。
只是没想到,今年回去的时候,会遇见成诺。
其实他很嫉妒骆帆,嫉妒他能一路追着成诺直到北京,而自己,一直只敢悄悄地守护着那个人沉醉于自己隐秘的小幸福中。
他的爱不是不浓厚,只是有顾虑。
总是怕给别人带来麻烦,总是觉得随缘便好,自小便扎根于自己性格中的因子,怎么去也去不掉。
当初,梓文说,小人鱼的悲剧是因为她不能说话,不能把自己的爱慕告诉王子,所以得不到永恒。所以他要说,要把自己的心意告诉李筝。
只是,谁也不曾想到之后会飞来横祸。
他嫉妒骆帆,嫉妒成诺,但是嫉妒归嫉妒,却也没有妒火中烧到要拆散别人。
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他刚才只是好心地推波助澜一下。
而且,他想,要是梓文那个家伙知道自己这么做,一定也会在天堂里笑嘻嘻对他拍着手说:“做得好,筝仔,做得好。”
“喂喂喂,皇家怎么可以这么奢侈!”骆帆的叫声成功地把某李姓人士的魂唤了回来。
李筝这才发现已经到了乐寿堂,刚才直叫唤的骆帆正指着满墙壁的玉石和书画愤愤不已。
“骆帆。”成诺拽拽他,示意这边还有看门的在。
“哎呀小伙子呀,”坐在门边上看门的老大爷也不恼,也不气,笑嘻嘻地站起来,大手一挥,指着满殿的镶金图案神采飞扬:“这可都是紫檀木建造的啊,紫檀木知道吧?对对对就是那最贵的木头,怎么都不腐朽的。你看那嵌满的玉石和点缀的书画,那可都是大手笔。还有这雕刻,多细致。鸟巢知道吧?我告诉你们哦,这里的造价那可比鸟巢多了去了……”
成诺已经支持不住了——这哪是奢侈,这简直是极端奢侈,穷凶极恶奢侈!
他拽着某个人跑出来,总算是摆脱了老人家的魔音魔爪,却在抬头的瞬间,看见某人陶醉的放大面孔。
“嘿嘿嘿,成诺你牵着我的手……喏,就是牵着这里哦……”
成诺浑身抖了一抖,赶紧松开手扔下某人掉脸走。
快步走到三层楼高的畅音阁前木椅前坐下的成诺,还未来得及感慨慈禧听戏的豪华架势,果不其然紧随其后而来的某骆姓人士已经老脸皮厚地坐在了他身边。
“嘿嘿嘿,成诺啊,以后我要和你一起听戏看戏,直到耳朵聋了眼也花了。”
这下,连跑着赶来的李筝也在一边酸掉了牙。
三个人在故宫走走停停,一直磨蹭到了太阳弯到西边,才又绕回故宫后面御花园的神武门出来。觉得时间还早,于是三个人又去了后海。
“这种天根本就不应该出来玩!”某人拖着鼻涕,倚在后海的栏杆边,看着满河的冰,哀叹不已。
“省省吧,这还有太阳呢。你看那些老大爷,砸个窟窿还出来游泳。”虽然成诺自己也冻得缩着个头,但是革命的意志还是要贯彻的!
“真是没出息。”刚打了个喷嚏的李筝裹紧了围巾,怒其不争地指责两人的怂样。
后海边是北京出了名的酒吧一条街,不过白天开店的很少,只在房檐上挂着些大红灯笼,大概在晚上时才能显出热闹的场面。
三个人顺着河边的栏杆一直走,当走到一家叫“孔乙己”的酒店门口时,迎面来了一位戴着帽子的老人,身边腻歪歪地跟着一只毛糟糟的哈巴狗。
“大爷,这么冷的天还出来遛狗哇。”不顾另两个人“赶快走,赶快回去取暖”的哀怨表情的李筝,突然异常心情好的和老大爷打招呼。
“嗯?”老大爷眯了眯眼,看清了面前的三个青年,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狗儿,笑得露出了几颗假牙。“恩,习惯了,每天都要带他出来溜一下。”
“好小的狗啊,真可爱。”李筝说着,弯下腰想去摸小狗,结果那只狗摇摇晃晃地躲到老人身后,只探个脑袋警觉地看李筝。
“不小啦,它今年都十六岁了,如果是人的话都是老人了啊。”
“真的?那大爷和它感情一定很好吧。”没摸着狗的李筝尴尬地直起身。
“是呀。”老大爷点点头,突然就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絮叨不止了:“它啊,小时候总是喜欢追着我跑,若是它不见了,我也一定要把它找出来,不然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如今他老了,我也老了,但就这个习惯,总也改不掉。”
老人一边说一边笑着,神态安详地看着自家的狗儿在自己的腿边蹭来蹭去。
成诺看看骆帆,觉得自己好像也看见了某只正在摇尾巴的狼。
“骆帆,你假请到几号?”河边杨柳的秃枝轻轻拂过眼前,像是自冬眠中苏醒了过来。
“诶?”骆帆正蹲在老人腿边伸手逗那只老哈巴狗逗得不亦乐乎,而那只狗已经气呼呼地瞅着骆帆的手就打算咬了。
“我想明天一起回去。北京太冷了不行以后再来玩。”成诺倚着栏杆望着对面,那望海楼似乎也在秃枝中弯了弯身子。
“恩?哎?啊!”某人兴奋地甩开汪汪低吼的哈巴狗站了起来,瞪大眼睛:“成诺你说真的吗?要回去吗?真的要回去吗?”
“还能骗你不成。”成诺皱眉,气氛总是被某个大尾巴狼破坏殆尽。
“欧欧!!”某大尾巴狼手舞足蹈。
“但是,得先去买票!”成诺看着某人的傻样直摇头,却在转过身时忍不住扬起微弯的嘴角。
机票是第二天下午,李筝识趣地没有和他们一起回来,说是要继续在北京游荡。
这次的某人没有因为恐高症而坐在靠走廊的位置,而是兴奋地靠着窗口坐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