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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照顾兰,木一这半个月都基本没来这边,虽然木一跟他们早早就说明了情况,但是这帮兄弟们自然是不可能轻易的放过他的,罚酒自然是少不了的,几十个人轮着来,就算木一是个酒坛子也是得喝醉的,整顿饭吃了约摸两个小时,在兰心中那种指点江山,有气魄又严肃的工程师形象被木一毁的荡然无存,他不仅和这些人们称兄道弟,没个正经,还会为了一杯啤酒的多少和他们争的个面红耳赤。
许久不曾笑的兰今天也是被逗的不停大笑,她甚至高兴得忘记了自己脚残疾的事实,也和他们一起笑,一起打闹,她听着马尾姑娘讲着她刚来这个城市差点被骗入传销,最后被那个楞头小子破门救出的英雄救美的故事,听着老陈年轻时候能肩挑三百斤,一顿吃十几个馒头的事。
他们这么的平凡,为这基本的生计而奋斗,他们又这么不平凡,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他们虽然不富有,但是每天都活的快乐,楞头小子的妈妈催他娶媳妇让兰觉得快乐,因为工作的努力大家都被加薪让兰也快乐,兰想,或许这个世界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寒冷,也是有温暖的。
散场的时候,木一已经醉了,背起兰穿过巷子,兰感觉得到他微热的身体和他身上淡淡的酒香,他小声的说着些什么,兰隔这么近却也听不真切,她静静的趴在他肩膀上,心里杞人忧天的想着他会不会把自己给摔了,好在,最终他们平安的走出了巷子。
拿回轮椅,木一小心翼翼的把兰放了上去,明明自己都已经站不稳了,可他还是能够把兰送出来,也许是因为醉酒也抵不过对某人的关心吧!
这一次,木一却没有像平时那样的起身,也没有放开抱着兰的手,反而是更紧紧的抱着,好像他只要轻轻一松,他抱着的东西就会消失一般。
街道旁一盏孤单的灯投下昏黄的光,薄薄的一层罩在兰微微诧异的脸上。
“你怎么了?”她不安的问。
许久许久,听不见回答,忽然一辆车打着强光灯从他们身旁呼啸而过,木一的影子也随着车子不安的摇晃,灯光或多或少的照映在木一脸上,虽有些恍惚,兰却分明看的清楚。
木一的眼中,竟闪烁着不易令人察觉的泪光。
“木一,”兰的手抚上他的背,轻轻的拍拍:“你到底怎么了。”不安的声音中不自觉的带了几分温柔。
这……这算是兰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称呼他吧!兰觉得木一是听见了,因为他动了,他把头深深的埋入兰的颈间,嘴里发出醉酒的人梦呓般的声音。
“你知道吗?我等了你整整七年,七年呐,或许再多一天我就等不了了,还好,你终于是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夜里更文很累啊!不过我会加油,一定不能短更O(∩_∩)O
☆、若离
停留在他背上的兰的手忽的一滞,脑海中不断重复着木一的那句话。
“我等了你整整七年。”
可是,明明七年前,不,不是七年前,而是半个月前,她才认识他,她才认识这个突然出现并无微不至照顾她的人,她才认识这个会无端生气却又很少发作的人,她才认识这个透过厚厚阴霾送给她阳光的人。然而,他却说。
“我等了你整整七年。”
忽然的,兰明白了,彻彻底底的明白了,这么多天,他想用尽自己的一切,甚至是彻夜不眠也想照顾的那个人,是他苦苦等了七年的人,而那个人,却显然不是她。或许,自己只是和她长得很像而已。
从一开始,他想要对着好,在乎着的人,就不是兰。她,顶多,只是替代品而已。
只是长得像而已吗?呵呵,兰苦笑,自己怎么会这么傻,他不明不白的对自己好自己竟然会毫不怀疑,甚至是理所当然的接受。原来,其实自己也是脆弱着想要奢求温暖。即使在别人面前看起来那么坚强,那么傲娇。自己终究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还以为上帝终究开眼,却不过是跟她开的更大的玩笑,即便这个玩笑,根本一点都不好笑。玩笑收场,戏也该散场了。主角配角们,都下场休息吧!
木一说完话,竟借着酒意在兰脸上睡着了,还好老陈夫妇收拾完东西看见他俩,不然兰真是不知道怎么办。
等到老陈夫妇把睡的熟的木一抬回家时,已经是凌晨了,老陈骂骂咧咧的抱怨木一没有责任心,竟然丢下兰一个人自顾自的睡觉。而这个胖胖的又和蔼的陈大姐则是帮着不方便的兰洗脸洗脚。
当大姐端着洗脚水过来想要帮她洗时兰是真的很不好意思,死活不愿意下脚。可大姐却硬是把兰的脚按进盆里,爽朗的笑道。
“还不好意思呢!我说兰啊,像你这样的情况就是应该让我们多多照顾你,再说这些事儿我是都做惯了的,当初你陈大哥在工地上扭着腰,几个月都动不了,那些天哪天不是我帮他洗的。”
自己的老底被揭开,在里面放下木一的老陈可就不乐意了,大声的说了句:“老婆子,不该说的话可不要乱说啊!小心我收拾你。”
陈大姐也不示弱,反击回去:“你倒是收拾啊!都收拾了二十几年了,我还怕了你呀!”
老陈冷哼一声,不再理会她。
这头,得胜的陈大姐暗喜,然后小声的朝着兰解释,“你陈大哥就是刀子嘴,豆腐心,这么多年来,他从来都没打过我,相互吵吵也从没有面红耳赤过。”她自顾自的回忆,然后又说,
“记得闹矛盾最重的一次,他怒着一下子举起手就想打我,我吓着了,’哇‘的一声就哭了,结果他那一巴掌,硬是活生生给憋了回去。”
讲这些的时候,兰看得出来,陈大姐很幸福,虽说长期在油烟里做事让她愈加显老,那长满老茧的手也早以十分粗糙,但是因为陈大哥,再苦再累她也是幸福的。粗糙的手在兰的脚上缓缓游走,却让兰感觉说不出的轻柔,世界上经历着磨难的绝不仅仅只是自己一个,只有快快乐乐的面对他们才是活着的真谛吧!
“谢谢你,大姐,你人真好。”兰发自肺腑。
“哎呀,别这么说。”突然的夸赞倒是让陈大姐很不习惯,“你这么说实在是见外了!”
兰真的很喜欢陈大姐和陈大哥,因为他们都好真实,微笑着应了大姐的话,眼睛却不由自主的望向了木一的方向。
简单的屋子没什么摆设,兰一眼便看见躺在床上熟睡的木一,即便这么远,也是看的清楚那张干净的脸庞的。
兰目不转睛,这一切却都叫陈大姐看在眼里,她意味深长的对兰说。
“其实这木头小子真是个好人。”突然想起的声音让兰回过神来。
陈大姐继续道:“虽然说他有时候确实跟木头一样,但心眼却很实,我们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农民工是最下贱的工作,下苦力不说,还经常被欺负,拖欠工资,我们敢怒不敢言,好在有这个小子,没日没夜的去帮我们讨债,后来还放弃市区利润高的楼盘,跑到这偏僻的郊区来承包土地,当项目经理,把我们都带到这儿来工作,这一大批从乡下来的的人,没有谁是不感谢他的。”
记得在哪里听过这样一句话,“所谓好人,就是关心别人比关心自己稍微多一点。”如果照这个标准来看的话,木一真算是一个大好人了,兰自然是知道木一的好的,虽然她不知道他还做了这些事情。
陈大哥陈大姐忙活完,嘱咐几句也就离开了,天依旧是黑的,兰突然觉得,这一夜好长好长,长到兰都快忘记了还会天亮,她做出决定,天亮了就离开吧!木一再好,但他终究是不属于自己的,已经耽误他很多。
兰不想,因为自己,折磨他一辈子。
抬头望向窗外,没有高楼林立的郊区夜空繁星点点,月亮被几朵淡淡的云遮住,更显的朦胧。已经有好久,没有这样静下心来看看夜空了,兰放松自己,她想,好好的享受这个夜晚,然后,悄然离开,一切的一切,温暖也好,心动也好,只当这一切。
从未发生过。
“我走了,木一,这半个月我用尽全力说服自己,但仍旧没办法喜欢上你,你是个好人,放弃我吧!不要再来纠缠我,放心,我会好好活着,或许,没有你,我会活的更好。”
如此决绝,这样,他应该会彻底死心吧!兰写下这些时,心想。
可是,兰,你说谎了吧!
或许,也没有说谎,她想。因为小时候,老师同学问关于她爸爸的事情时,她总是能滴水不漏的隐藏的很好。在她的谎话里,她的爸爸是伟大的,是一个为了家庭外出努力工作的人。说这样的谎话对兰来说不是早已经习以为常了吗?一次一次的欺骗他人,甚至是欺骗自己,不是早已让兰麻木不仁了吗?
但这次,兰的心好痛,心好像被硬生生扯开一个口子,痛的来不及呼吸。会这么心痛,说明兰没有说谎吧!
捂着心口,兰决然的放下笔,望着床上熟睡的木一,道了句,
“再见!”
再见,抑或许,再也不见。
再冗长的电影也会有个结局,这算个结局了吧!
天终究是亮了,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早晨,薄雾缭绕着尚未完全苏醒的城市,大街上隐约可见几个大妈一扫帚一扫帚的扫着总会掉下的落叶,日头尚未升起,空气有些干冷,兰坐着轮椅停在人行道上,心里头茫然,望着这常常的自己从未曾走过的路,不知道该去往何处。
不应该的,自己本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这半个月,却让木一惯的不愿动脑子去想事情。自己已经离开他了,不应该再这样堕落下去。
停留许久,兰蓦然抬头,无意识的瞥了瞥广场上醒目的时间,今天这个日子好像很是熟悉,兰动用她那许久不曾用过的的脑袋,撷取着过去的记忆,知道追溯回自己还是大学生的日子时,终于才想起。
今天是母校一年一度的周年庆,想着自己从毕业以来已经有三年没回去过,也是该回去看看了。
兰缓缓驶向公交站,路人们友好的把她送上车,又友好的把她送下车,看他们累的够呛,兰十分感激,一个劲儿的说着谢谢。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兰就到了这熟悉的校门口,进门是一个短短的上坡,兰上着有些微的吃力,门卫大妈一眼注意到她,急忙着出来帮忙推她上去。
要说这门卫大妈,和兰可是很熟的,记得那时候,学校的图书馆还在学校外面,酷爱看书的兰大多数时候都是泡在里面,有时候遇到本好书,更是能让兰看的忘记了时间,知道图书馆关门之后才依依不舍的从里面出来,所以,每次门卫大妈准备睡觉的时候,总会听见兰在门口抱歉的叫她开门,一来二去,门卫大妈也就对这个勤奋的小姑娘很熟了,到后来,她甚至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偷偷跟兰配了把校门的钥匙,让兰可以放心的在外面看书,而兰也是知恩图报的人,每次一回来,都不忘给大妈捎上一个她最爱吃的鸡蛋葱油饼。
所以,再一次见到大妈,兰觉得无比的亲切,大妈心里虽也是高兴,到看见当初在她面前活蹦乱跳的小姑娘如今独自坐在轮椅上,心里也不禁难受。
“兰,这几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大妈紧紧的握着轮椅的把手,边走边问,关心之情溢于言表。
这种关心只有妈妈给过她,如今大妈的问候让兰感到温暖,为了不让大妈担心,兰故作轻松道。
“没事,就出了场车祸,就成这样了,不过还好,我已经习惯了。”极力掩饰的口吻中仍是漏出几分的落寞。
是啊!自己得在这轮椅上待一辈子,早习惯晚习惯终究是得习惯的。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写这章时,自己也是被感动了的!爱情这东西呀!诶……
☆、老头
大妈听出来她的失落,知道自己如果再这样问她,必定会勾起她悲伤的回忆,便也掩饰住心中的不安,变换语气道。
“兰,你这次来是看校庆的吧!走,今年的校庆格外的精彩喔。我带你去看。”
“可……”兰指了指大敞开的校门,难得的开玩笑道,“这算不算是擅离职守。”
“没事的。”大妈也是顺着她的话接下来,
“今天我们家兰回校观光,当大妈的就算是被骂,也是必须陪着你的。”
兰和大妈相视而笑,便也没做太多争论,任由着大妈推着她走过这条自己曾整整走了四年的路。
雾头散去,金色的阳光透过一排排的香樟树错落有致的洒在林间小道上,大妈一边走一边跟兰讲着这些年发生的趣事,近到光棍节学校女生可以要求男生办一件事,其中有一个得到的要求竟然是帮那个女生打上一年的开水,远到兰刚毕业那年那个又臭又硬的教导主任终于被撤职。好像大妈有说不完的话,似乎是想把这三年来她所听见所看见的全部跟兰说个遍。兰静静的听着,听到好笑处也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大妈见她高兴,更是起劲儿的讲。
其实,在这个学校,兰并没有太多的朋友,从小没有爸爸的阴影让她怕与人交往,兰总是在想,如果自己和别人少些交集,少说些话,少做些事,那便会少说错话,少做错事。这样,至少不会让别人觉得讨厌。
然而,只有门卫大妈是个例外,兰觉得她很亲切,就像自己的妈妈一样,如今又回到这儿,大妈和蔼的声音萦绕在兰耳旁,细碎的阳光调皮的在兰身上移动,让兰本挺沉重的心情也缓和不少。
小路的尽头,便是青春广场,往届校庆时这里必定是最热闹的,今年自然也不例外,舞会尚未开始,极大的广场已是被围了个水泄不通。中间大大的舞台光鲜华丽,鲜艳无比,相比兰那时的舞会而言,简直算是天壤之别。
舞会开场的间隙,大妈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临时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便急急忙忙的离开了,少了大妈在耳边念叨,却也不觉得安静多少,人声鼎沸的广场如潮水般把似乎要把一切都给淹没,兰自然是不会去同精力充沛的学弟学妹们挤的,独自绕过广场,找了个树荫,便停下来远远的看着即将开始的舞会,如果兰没有记错,学校每年的舞会都是以一曲华尔兹开场。
果然,熟悉的音乐响起,热闹的广场霎时就疯狂了,欢呼声一波接着一波。音乐轻柔,婉转,似流水般缓缓流动,主角们相互牵手登场,台上华丽的燕尾服和纯白色的长裙交相辉映,女孩们脚着轻巧的舞鞋,或踮脚,或转身,亭亭玉立。男生们戴着优雅的礼帽,或颔首,或弯腰,尽显绅士。
他们或许还只是大一新生吧!如此充满朝气。也或许,他们中的几对已暗生情愫,因为兰分明看清楚,当他们双手交叉,四目相对时,眼里满是温柔。兰看在眼里,不由得为着他们的青春年华而羡慕。也许再给兰一个大学四年,她不会去选择做一个乖孩子,她也会为自己的青春好好的疯一把,最起码,她也会踏上舞台,袭一身长裙,在柔和的音乐中翩翩起舞,哪怕只到了十二点就会变回那个无人知晓的灰姑娘。
她也是愿意的。
只是,如今,以后,都不会再有可能了吧!
音乐渐渐隐约,一曲跳罢,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看得出神的兰却突然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住,下意识的回头。兰惊讶,竟然是傅老师,此时,那头的老师正挥舞着手中的烟杆朝着兰笑。傅老师是以前教兰高数的老师,说他是老师,真的算是名副其实的“老”师了吧!胡子早已是花白,头发因为长期思考的原因也是白的不成样子,光看傅老师的头,若不是深深的皱纹,别人绝对会以为他就是个雪人。
兰记得清楚,傅老师上课幽默风趣,那些难懂的公式定理在他嘴里全都好像活过来一样,十分浅显。只是兰数学实在是差到不行。所以经常是得到老师的特别“关照”。
发愣片刻,傅老师却大步流星的朝着兰走了过来,也没有在意兰坐着轮椅,提着烟杆朝着兰脑门上就是一下,打完后还收回去,咂吧两口,吐出一阵烟雾才道。
“你还知道回来呀!亏我当初那么关照你,现在我都退休了你也不来看看我。”语气如同孩子般不满。
兰哑然,想起老师的特别关照,那真算是一段痛苦的回忆。
那时,兰的数学成绩因为几乎是稳拿“第一”,所以即便是已经上大学,被叫去办公室做习题却也是家常便饭的事,其实这也是因为傅老师是个固执的老头儿,他不相信自己能教的好几百个学生,会连这样一个小毛孩儿也收拾不了。其实,这些“照顾”兰倒也是可以忍受,就当是免费的一对一家教,况且教自己的老师还是个知名的博士,别人想来还没个机会呢!
可是,不能忍受的竟然是有一次他竟然让兰当面出糗。
事情是这样的,记得那次课的前一天晚上兰熬夜看了本小说,上课上了一半实在是撑不住就睡着了。可睡得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