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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只是交易+再说一次,我爱你不是交易 by 古木-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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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慢慢放开我。他好象明白过来。

    我的心中掠过悲凉,和无可奈何,还有放松。

    “端康,说这些有用吗?”他的嘴角浮出一个笑,遥远的不可捉摸的,他在笑我?!他像在可怜我一样地对我笑。

    我呆愕着,我想有用,这样说一定有用,我说的是事实。

    这个俊美到可怕地步的男人如同悲哀怜悯的天神一样,对因为突降的巨大喜悦而恐惧惊愕至死的牧羊人的尸体展开笑颜。

    “要是我说现在我就想把端康你压倒在地,亲吻你身上每一寸,我想舔着你的性器,进入你的身体,我要捏紧你,让你没办法泄出,我要你在我身下面求饶,也绝不满足你——我就是这样想报复你五年来过的幸福日子——端康,你说对了,我就是这样日思夜想地感激你,这样你满意了吗?你觉得我就可以这么容易被你打发掉了吗?”

    我哆嗦,在他的低沉沙哑声音面前,在他的邪恶挑逗和放浪形骸面前,我只能一点点开始白着脸发抖。

    我听着这种话,听着过去我一定会觉得是甜言蜜语的温存话,竟然会听到全身发凉!我应该觉得开心觉得脸红,我应该立刻扑到他怀里索求他亲吻,我应该像过去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此时此刻,我的喉咙就像被人拿块粗布似得难受,吐也吐不出,咽下去的都是涩涩的苦。

    我害怕地抓住儿子,把他拉到我身后面,我想走,又不敢走。

    他清楚看着我狼狈迟缓的动作,他的眼沉得像黑夜,他的笑却仍然在,放肆地邪恶地,完全是另一副样子的雷耀,完全是凉薄无情的雷耀,他总是这样睥睨众人,又凭着这睥睨牢牢吸引众人。

    “我要走。”缓慢地,畏惧地,我终于说和当年相同的话,说出口后,我就缩起身,我怕他会使强;回想起他当年的无能为力,被时间已经榨干的记忆冲刷回来,更汹涌澎湃,这次无论如何,我也贪婪地冀望着和当年一样一走了之,我知道我这种小人物不可能负担得起馨兰、小飞、家,再加上一个他。

    我的话完了。

    他退后,他的姿势非常优雅非常高贵,他稳稳后退。

    我不由看他。

    雷耀的眼神,冰冷,就像刀子。

    我立刻调转眼神。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竟然真的一把就抓住儿子,竟然就真的从他身边逃跑,从这个我曾爱他爱得快疯掉的男人身边想都不想就跑掉,我真是疯了,我应该再犹豫一会,我应该再跟他说清楚一会,我应该让他明白,让他清楚——我这个怯懦的人,我的腿,我的身体就自行逃避强大的压力和威胁。

    我跑过走廊,我跑下楼梯,我跑出旅馆。

    外面很安静,一切如常,行人在走动,没人知道那个大明星就在这间小旅馆的三楼,还刚在一个男人耳边上留下过濡湿的亲密。

    我做完这个梦。我如常地走在林荫道路,小飞在我身边蹦蹦跳跳,他已经忘了刚才。

    我闭上眼,我一闭上眼,就是他——

    他一点都没拦我,他没有动。他让我狼狈地逃窜掉。他像无动于衷。好象刚刚割裂空气的刀锋收进了刀鞘,他又开始持续一贯的冷酷和冷静。

    但他那个眼神打进了我的心里,在里面生了一根刺,隐约刺痛。
 


我爱你;只是交易 正文 第十九章
章节字数:3264 更新时间:08…08…25 09:15
    一个星期,过去,没事,第二个星期,也没事。

    第三个星期到了,我继续数着日子,我继续忐忑不安,我继续在夜半惊醒,馨兰睡在身边,小飞在隔壁小床上,他们幸福而安全——只差那么一点,如果不是那么一点,我就大可以拥有另外一种幸福了,那走在钢丝上的幸福,极端的甜蜜又摇摇欲坠,心会起伏不定,再也没有安宁——我也曾经幻想过有朝一日,雷耀会突然出现,闪闪发光,他会告诉我一切只是个误会,他要带我走,我就会立刻跟他一起走——这个场景在开始的两年里,被我偷偷地幻想过很多很多遍——但这就像是一种生活琐事里的一点娱乐,一点幻想,当不了真;慢慢地,我安于我自己的生活,我开始遗忘掉这种娱乐自己的幻想。

    我脚踏实地的生活着,我是真真实实地活着,再没有比劳碌一天可以回到家里,还有人等着自己的感觉更好,我适合这种平凡的生活,虽然我曾经无比向往过走在钢丝上的刺激人生,但我也老了,岁月不饶人,时间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性格、生活习惯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做到。

    我点了根烟,悄悄坐到丝瓜藤下的竹椅子上,一坐竟恍惚到了天亮。

    天蒙蒙开始亮,一点都不刺眼,我们的小城安静极了。我的家也安静极了。

    把新的螺丝钳上,发动机就转起来了。轰隆隆,修好了。

    “端康,今天活差不多了,你先走吧。”老板拍拍我的肩,“带小飞过来玩啊。”

    我点着头,擦干净手上的油污,今天是小飞的生日,答应馨兰要早回家,早上就跟老板请了今天的假,等会去买个蛋糕,就可以回家大大享受一桌馨兰的好菜了。

    ——“请问要几根蜡烛?”

    “五根。”

    我接过五色的蜡烛,插进衣服口袋,一手拎着大蛋糕,一手提着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一辆超级豪华大坦克,他已经吵着要了大半年了,今天一次头让他小子过足瘾。

    天色还早,我悠悠闲闲走在小城的路上,干净宽敞的道两边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树叶子还在晃荡着眼睛,我哼起小调,想象等会小飞的雀跃。

    安静的舒服的下午,要是每一天都这样该有多好。

    我拎着两口袋,满心欢喜。

    先响起来的是手机,知道号码的只有馨兰,这也是搬到这小城后她为了方便联系买给我的;一定是等不及了,我掏口袋,把手机摸出来,看着——

    这是什么号码?我从没见过。

    ……我好象见过,这个号码,我想想——

    这串数字,这串数字——很久很久以前我买的手机,我选的号码,我把它送给了人,我很开心,我控制了这个人,时时刻刻——

    啊!——

    我已经关上了手机,响声嘎然而止。

    身上一下子就冷了。搭在腕上的袋子沉得抬不起来。

    我搭拉着两个口袋,迟钝地像四周望——

    我停止了呼吸——

    我竟然一点都没有看见,我居然什么都没有发现——这辆跟在我身后的轿车,跟鬼一样,深沉的怒涛一样的蓝,跟个厉鬼一样!

    跟着我。

    我是想跑的,但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愤怒,那种刹那间怒火烧得我连脑袋都糊涂,我一直保卫的东西被侵犯掉了,我一直以为安全的堡垒被破坏掉了,我的家,我的地盘,我的平静,统统都要被抢走了,而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我一点都不能保护她们!我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到现在还想要跑吗?现在跑又有用吗?

    我除了震惊,只有愤怒。

    我扯着两个大口袋,我一身的修理工打扮,我的头发乱糟糟的,我的身上都是油渍和油味,我就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馨兰还是会烧好一桌菜,打好洗脸水等我回家,小飞还是会跳到我的怀里,喊着爸爸,爸爸!

    这些,我都不要失去,这些,就是我现在活到现在最大的幸福了。

    在将要真正失去的刹那,我才明白她们的意义和珍贵。

    ——车子停在我身边,车门打开。

    车上走下一个人。我不认识。

    我松了口气。但那人却直直走向我。

    他停在我面前,彬彬有理:“请问是李端康先生吗?”

    “是我。”

    他把亮晶晶的钥匙提起,放在我面前,“这是雷先生送给您的礼物,本年度最新款的敞蓬宝马,请您收下。”

    我盯着那把车钥匙,就是一条毒蛇咬起人来也不会这么疼。

    “我不要,我不要!你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你喊他不要来打搅我!”我疯了一样蓦然大吼大叫,我提着两个塑料口袋,拔足狂奔。

    我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进家里的巷子。我一下子就安心了,我慢下来,我整了整衣服,蜡烛掉出了口袋,蛋糕可能都被挤坏了。

    我敲门,往常馨兰总是在我敲门的前一刻就能听到我的声响,就过来开门了,今天她肯定在忙着做菜。

    我刚要那钥匙,门就开了。

    馨兰站在我面前,我走进家,逗她:“今天都做什么好菜了?小飞呢?我们先把礼物放起来,等切蛋糕的时候再给他看,他保准会高兴疯掉——馨兰?”

    馨兰反常地一声不吭。

    我奇怪地把手上东西放下,我的眼角渗进一点点柔嫩的颜色,我才开始慢慢闻到强烈的香气,整个把我们的屋子笼罩,这都是些什么啊?——我环顾我的家,我的四周,竟然都是花!都是一朵朵香水玫瑰,都是一枝枝粉红色,成百、上千,堆满了整个角落,甚至快要砌到屋子顶,放不下了,就堆到院子里,耳朵鼻子眼睛全都是浓郁的香气,全被占领,没有一个地方能逃得过。

    我知道是谁干的好事!

    但我也只能一声不吭。

    院子里,传过来小飞兴奋地叫闹声,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美丽的高贵的花,我送给他母亲的都是一两枝田园里采摘的鲜艳的无名花。

    我抹了下脸,我要让自己清醒点。我没想到这么快。

    “馨兰,我要跟你说些事。”我木然地说,我知道我最难过的关就在眼前。

    馨兰在这些花丛中,还是像个小姑娘一样美,还是我的小仙女,我知道我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她了。

    “不要说,端康,我不想听。”馨兰别过脸,回避我的眼光,“你看这些花可能都送错了,我们小城哪见过这些花,他们说这些都是空运过来;送错就送错吧,这些花不是开得很美?”

    “馨兰,我以前,我遇到你之前,我喝酒住进医院,都是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的——”

    “不要跟我提雷耀!”

    她喊着,她发抖,她眼睛里都是泪,她捂住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馨兰是谁告诉你?”我被揭穿了,羞耻扑面而来。“是他说的?”

    “我偷看了你的日记,在你把它烧掉的前一个晚上,在五年前!”

    ——

    馨兰背对我,她的声音遥远又痛楚:

    “端康,我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面还有别人,那天晚上你又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那么害怕,我怕你会跟别的人走了,我想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小飞在我肚子里,我又疼又害怕,我知道你一直有记日记,我想看看,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想我、怎么看我——端康,我都做了什么?你会恨我!端康?”

    “为什么你看了日记,还要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一个男人,我还被他甩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碰到馨兰的肩,她没有拒绝我,我搂住她纤弱的肩,我把她搂在自己怀抱。

    “我害了你,馨兰。我误了你一生。”

    “端康,我们在一起整整五年,我们从没有吵过嘴,我们做什么都想到一起,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不求什么其他,我很知足。”

    “还不够,这还差远了,馨兰,我还要跟你一起变成老头老太,一起搀着手过马路,一起看我们的儿子娶上漂亮媳妇。馨兰,千万别丢下我。”

    馨兰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里。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着我的冰冷。

    “过去的都过去了,端康,我在你身边,从前,现在,以后,我一直都在。”

    这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飞拿到礼物高兴极了。

    我在夜里,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丢出去了。

    
 


我爱你;只是交易 正文 第二十章
章节字数:3751 更新时间:08…08…25 09:16
    把手机电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嘱咐馨兰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开,暗地里,开始把攒在银行的钱慢慢提出来,我要像小蚂蚁一样,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谁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当年我也这样想着要搬走与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样。

    花还是照常送来,堆到巷口,邻居都跑过来打听。

    宝马就停在家门口,钥匙放在我家信箱。

    还有什么其他七七八八散着香气,用最高档的漂亮盒子包着的东西,源源不绝,全都扔掉。

    挑了个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赶紧把最后几百块钱取出来的时候,我按下一个键,闪出的屏幕却显示连我微薄的存款数也在后面蓦然加上了好几位零——我数着一个个零,一个个圈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简直要疯了,这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他只是个明星啊,他又不是什么黑社会,不是什么政界要人,他怎么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么能对我赶尽杀绝!

    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时刻监视、逃出无门的可怕难受!

    已经又过了五天,倒计时滴滴答答进入尾声,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钱的细软带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要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馨兰在,小飞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别的地方,就能又开始新的生活,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会被发现,我就能看着我的儿子健康快乐的长大。

    人一辈子总不能只为自己活,得想着其他人,她们跟你骨肉相连,她们的幸福往往远大于你个人的幸福。

    馨兰没说什么,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为我烧饭洗衣服带孩子。

    我想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

    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车票是星期天的,后天早上九点。

    如果现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

    今天是周五,轮我值夜班。为了显得我一切如常,我没有请假。

    门已经锁了两道,躺在单人床上,我翻来覆去,一夜没合眼,屋外面的一两声猫叫都把我的浅眠惊醒,我几乎是竖起耳朵,瞪着天花板,没有开灯,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里清明,正在上演过去的悲欢离合,全都已经过去。

    早上六点开始下雨,我头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两大杯开水还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脸,随便扯了张塑料布挡在头上,我打开车铺门,外面大雨如瓢,哗啦哗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门反锁好,张着我的临时雨伞走进雨水泥泞里,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这个小城的大多人都还在安睡。本来我也该回家好好睡觉,但现在什么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

    我跳过一个水洼,还是溅了半个裤管的泥巴。我这样狼狈又糊涂的人,值得谁的坚持?谁都不值得——我心里都觉得他们奇怪,馨兰怎么会跟我好?雷耀怎么会回头找我?我什么都不如他们,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对我坚持不放?我开始觉得他们比我更糊涂,绝对糊涂透顶——这种想法,竟让我发笑,我无所忌惮、自暴自弃地在雨天里,顶着个破塑料布,哈哈大笑。

    我知道我现在不太正常,只要过了这段日子,卸掉心头大患,我就能恢复正常。

    笑得太猖狂,手一发抖,大风把塑料布也吹跑,掉到河里,够不回来。

    在瓢泼的大雨里走着,那滋味真是灭顶般的从头凉到脚,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着、避着、跳着、逃着了,我把手插着口袋,抬起头,雨从头顶灌到眼睛嘴巴,顺着衣领,滚进身体,衣服也完了。

    淋吧、浇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

    耳朵里哗啦啦的都浸的水声,眼睛睁不开来,被雨点打得疼,头凉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点,已经冻得冷嗖没有感觉,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

    钻进自家巷口的时候,还是安下一点心。毕竟已经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浇,似乎烦恼都被浇没了,是啊,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天就结束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不用选择了,不用犹豫了,什么事情不也都没有发生。

    然后,我倒吸口凉气,我的心都停跳,我看着眼前的人,就在我转过拐弯,我朝向家,我再踏几步就到家的距离,我张着嘴,却叫不出来,我知道他会出现,我不想看见他出现。

    他还是来了。

    他就站在我面前,他侧着身,靠着墙,打着黑伞,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抽烟,伞遮着他的眼,我只能看到他绷紧又冷冽的下颚,这世界上要是有最俊美的死神需要演出,我首推是他,他现在就能吓得我牙齿都打颤,却又觉得他美得让我连双脚都失了逃跑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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