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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月落参横-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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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完)
  
                  番外一(上)
  “诶……别动。”
  我听话立在原地,没动。
  “这里露了线头。”裁缝店老板的女儿拿来一旁的小剪刀,一手揪住我的领子,轻巧的一声,问题解决了。她抽回手,微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脖子,冷意让我不禁瑟缩。
  女孩比我高出半头,看我一哆嗦,她咯咯笑不停。“你穿这身衣服,比它真正的主人穿上……要好看。”说完,她红着脸跑到里屋,躲进一个布帘后面,没再出来。
  父亲终于和裁缝店老板从里屋出来,我听见父亲一再地道谢,为了我们俩身上的新衣。“谢谢,只借用一天,晚上保证还回来,不会让您难做的。”
  离开的时候,走在前头的我打开门。门刚一开,不知从哪儿窜来的虎皮花猫飞快钻出去了,惹得大家都是一惊。里屋冒出一声叫唤,我回头看过去,布帘后的那双眼与我对视,又匆匆缩了进去。
  “晚上送衣服的时候记得跟人家道谢。”父亲走在前面交代,我默默跟着,随口应了声。
  走到巷口的时候,我看见刚才裁缝店的那只猫,昂着头,步履高雅,独自溜达。
  我们换了好几次车,又走了很久才停在一户大宅门前。父亲吐了口气,看着脚下光洁的皮鞋好一会儿,才回身望向我。
  为我理了理头发,刻意压低了声音:“一会进去要听话,守规矩,懂么?”
  我何时不听话?何时不守规矩?除了睡觉时偶尔会踢被子,我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大人数落的。尽管这样,我还是点了头。
  父亲按了门铃,半天才有人出来开。
  一位有些发福的阿姨,她脸上的笑容让我卸下一点紧绷感。她热络地带着我们进去,刚一进到主屋门口就听见一声高亢的声音扬起。
  我下意识地退后一步,换来那位阿姨了然目光,她拍了拍我的后背,似是安抚。
  “子枫……”
  从里面出来的男人念着父亲的名字,宽厚的手章此时正紧紧捏住父亲的臂膀,眼波间难掩激动。
  我是知道这个人的。他是父亲多年前的好友,后来分散一直再无牵连,直到全家搬来这个城市给重病的母亲寻医,才知道原来当年那个身无分文的青年人如今已是富甲一方的商贾。
  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能让这样一个富人对他如此热络,看上去真像那种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但我却清楚记得父亲在给这个男人打电话的前一晚,站在母亲床前许久。
  没有多少胡思乱想的时间,父亲召唤我过去,我依言上前。
  “叫何叔叔。”
  在父亲并不高扬的声音里我却意外听得出一丝并不低矮的腔调。
  “何叔叔。”
  此时我才正眼看了这个男人。有些魁梧的身材,与父亲相比显得彪壮很多,头上有了些白发,面容却并不显得年老。他坐在那里,有些霸道的气势。我最近在电台听三国的评书,脑海中暗自描绘的关羽竟与这个男人有几分神似。
  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伸手拉着我到他身前,那双大大的手攥住我的腕子。我盯着他的手,怀疑这只手可以同时握住我的三个手腕呢。
  “叫什么名字?”他问我。
  “我叫顾谦。”
  “多大了?”
  “再过半个月就十一了。”
  他又问了些闲杂的琐事就笑笑放了我,我老实退到父亲身旁,眼睛盯着脚下的毛毯,上面有些大而艳丽的图案。
  他们在那里叙旧,但是我知道此行的目的可不光是为了叙旧。果真,过了一会,大人打发我到院子里面自己玩。我心里总是隐隐有些明白的,父亲之所以把我带来无非就是想将此番拜访的求助目的性降到最低,如今我功成身退而已。
  这可真是一栋大房子,我从来没有进来过这样宽敞的住宅。眼角扫过二楼更加华丽的装饰,然后……我径直走向后花园。
  我的探索欲从来都不高,可能是我对什么都没有太大兴趣的缘故。小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找我玩捉迷藏的游戏了,我想,也许是她发现要我去捉她完全就是浪费时间。因为我从来没有找过她,只管干我的事,等她烦了自己必然会出来的。
  我走进院子,看到满园的花开得很好看,也生了欣喜之心。
  “好看吗?”
  刚要碰到花朵的手倏地收回来,我惊异的回头。
  “我没有偷摘……只想摸摸它。”我试图解释。
  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头低低的垂着,眼角只见一抹天蓝色的裙摆。
  那裙摆晃出我的视线,抬头眼见不远处通向里屋的门,心里计算只要跑五六步就能离开这里了——“送给你。”
  一只细瘦的小胳膊在我欲迈开脚步的前一秒挡在我身前,小手里正是刚才我喜欢的那朵花。
  她绕过我,跑到眼前,我才真正看到了她。
  对于这样年纪的女孩我并不陌生,因为看上去她与妹妹年龄相仿。她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白的几乎有些透明,一身蓝色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很好看。
  “给你。”
  可能是见我迟迟不接过,她强行把花塞进我的手里,然后自顾自跑到不远处的一个秋千架旁。
  先是自己坐上去,有些短的小腿一点点撑着,直到脚尖再也不能碰到地面为止,然后收回脚,秋千荡起来,很小的弧度,只摇摆几下就停了。她似乎有契而不舍的精神,看她又如此试了几回。
  我留意到,秋千荡起来的时候她笑的很开心,秋千缓缓停下时,她脸上的笑容也随着一点点消失变浅,直至完全不见。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看着这样无聊的事,但就是没有离开,仍是看着。
  她后来似乎也意识到我依然站在那里,坐在停住的秋千上,她回头看着我,怯怯地开口:“你能帮我推推秋千吗?我一点都不重,很轻的。”
  从来都不觉得荡秋千是多么美妙的事,但是见她笑的那样畅怀我竟然也不知不觉扬起唇角。
  她高高飞起来,笑声似乎穿透了整个庭院,摇曳裙摆划出的弧度直到多年之后我依然清晰地烙印于心。
  从那天开始,我的妹妹又多了一个,她名叫何子衿,一个如天使般可爱的孩子。
  那一年,我十一岁,朦朦胧胧意识到自己似乎又多了一个妹妹。
  之后的生活,完全的变了样子。
  我们搬进新居,我和妹妹有了各自的房间,再不用一同挤在一起了。妈妈住进一家大医院,父亲给他请了最好的医生,最好的看护。
  父亲自己在何叔叔的公司任职,很清闲的职位,他没做什么,却依然有钱资进账。仿佛一夜之间,我们由地狱跻身天堂,至少在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何家是大家庭,何氏就是典型的家族式企业。子衿的父亲何晟是最大的股东,其余几个亲兄弟分作其下面的重要角色,都是一人之下的位置。何家的第二代中年龄最大的是何戎凯,即将升高中部,再下面就是何戎轩和何戎桓两兄弟,二人是双胞胎,一样的模样,别样的性情,与我一般的年纪。子衿和子易是何晟的一双儿女,按照戎轩的话讲就是何氏的嫡亲公主与太子。
  我与何家的孩子们在同一所学校上学,那是一所包含小学一直到高中的贵族学校。他们大都是男生,我从不主动与他们打招呼,他们似乎也没有正眼瞧过我。尽管大家有志一同的井水不犯河水,但是还是免不了有接触的时候。从他们的眼中,我能读出“鄙夷”这两个字。
  确实,人家毕竟是一家,我算什么?不过一个讨饭讨到人家家里的穷小子罢了。我知道因为何叔叔对我们的帮助已经有人开始对此说三道四了,父亲在何氏的工作是明眼人就知道不过一个幌子,何氏的总裁是要给某人钱,谁能说不呢?
  母亲的病仍然没有较之以前有多大的好转,但是心情似乎好了许多。医生说,这时候能开心也是好的,总是对病情有帮助。小颖还是整天只懂得吃喝玩乐,一个什么都不上心的小丫头,对于家里的变化,她只负责傻乐的份儿,别的是什么都不理的。
  我很快就要升入初中部了,全优的成绩让父亲多少有些得意,吃饭的时候多喝了几杯,借着酒劲儿对我说:“你好好学,以后长大了别像我这样没出息,以后这个家就靠你了。”
  那夜,他一直折腾到很晚,我扶着已经再也吐不出东西的他走到卧室,放在床上。他嘴里含含糊糊地还在咕哝着什么酒话,我分辨不清,却清楚看见他眼角落下的眼泪沾湿了枕头。
  回到客厅,看着一桌杯盘狼藉,一旁还有父亲喝剩的半盅酒。我顺手端起,仰头灌下,辛辣的液体划过喉咙,烧在心头。捂住嘴强迫自己记住这味道。我得记住这个,记住这个火辣辣的心头烧的感觉。
  那一年,我十二岁,喝下了人生的第一口酒。
  学习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从小就是。当戎轩、戎桓每每为课业发愁的时候,让我无奈的却是别的。
  “谦……谦……谦……”
  我停下脚步,回身看见戎桓满头大汗的跑过来。
  何戎桓,一个天真的孩子,真的可以称的上是孩子。他似乎把什么都想成是好的,这世上没有谁是坏人,那不过都是书上骗人的而已。有时候我竟会有一种过分的念头,想让他见识一下这世上最黑暗的东西,但是看见他那双无知的眼睛又随即打消了这种荒唐的念头。
  “干吗?”就因为是他,我才愿意给他一点时间。
  “这是我刚从王老师办公室偷拿出来的,可能是下次月考的试卷,给!我刚复印了几份,这是你的。”
  接过他递过来的卷子,我默默看着眼前这张因为刚才急速跑动而正发红的脸。
  他搔了搔脑袋,有些窘困地感觉。“我知道就算你不用作弊也能考第一,但还是自作主张,你看看,有点准备也是好的……我走了,还得给我哥送去!”
  很快,纯白的身影消失在楼道尽头。
  我看了眼手表,已经迟了十分钟了,没再迟疑,轻轻扬手,转身离开。
  教学楼中央的院子,看门的爷爷正在打扫,积扫成堆的落叶被从二楼过道落下的东西打中,溅起一些碎片,上面安静躺着一卷干净泛新的纸团。
  “小谦,我跟你保证,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
  我静静看着何晟,看着他又一次说着同样的话。我看着沙发上那个黑色的帆布书包,同样的书包我已经背过三次了。没有跟他说什么,我径直走上前背上去。
  “跪下!”
  突然的一声斥责在我身后响起,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没有任何改变。我转身,敛眉看着何戎凯在何晟那声大喊之下,缓缓降下的膝盖。
  何晟的脸仍在一抽一抽的,似乎生气已经是他这几年经常做的一件事,我曾经疑心他面部的神经已经开始紊乱。
  “你这畜生!还让我跟你说几次?我告诉你,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再有下次,你就给我自己去,到时候就是一颗枪子儿把你毙了,我们也不心疼,反到省心。”
  这话一处,坐在一旁沙发上的何戎凯的母亲大哭了一声,那声音里,我听不出任何悲痛的感觉,只觉虚伪至极。
  “告诉你们,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就是亲侄子也不行,他再有下次,大哥大嫂,你们也别进我家这门儿,他死活都与我没关系。”何晟放下话,拉着我走进书房。
  我最讨厌的就是等待,尤其是等天黑。
  我扯了扯背后的书包,换了换肩带的位置。感觉里面沉甸甸的,何戎凯就是想我死吧,这一次比一次更沉了。
  里面没有别的,只有一些药丸而已,但却是那些不能光明正大放在药店出售的药。
  我曾经偷偷看过,那些是花花绿绿的药片,有的上面还绘着图案,可爱的东西,不是什么重量级的,但吃多了也能要人命。
  何戎凯干这种买卖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不知从哪认识了这条道上的人,暴利驱使,他欲得好处,我却成了中间的炮灰。就因为他已经超过十八岁,如果事情捅破不是死路一条也是出头无望。他们的父母真是一双慈父祥母,舍不得儿子涉险,可违反既定的买卖,道上的人不会放了他,这可怎么办?说是信不过外人,可这时候我这个一直被他们视为有窃取何家财产嫌疑的外人竟然成了他们口中的“自己人”,然后说交给我去他们放心!
  他们说我还未成年,所以即使事情败露也不会有太大的风险,顶多劳教个几年。
  我头一回憎恨时间流逝的缓慢。
  何晟先前是一口拒绝的,说胡闹,说谁捅出来的窟窿谁自己负责打点。我看着他刚毅的侧脸,第一次觉得他这人离我这么近。
  可是,他还是让我失望了。三天之后,当他把一个黑色的帆布书包交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还是彻彻底底的失望了。
  什么是亲人,这就是亲人。戎凯与他才是亲人,我,什么也不是。
  他不敢告诉我父亲,只说会尽一切力量保护我周全,不会发生意外。我看着他的脸,那刚拉近的距离又被一股力量拉远了。
  夜晚的时间,最是漫长,没有在梦里,是这样难熬,没人知道。
  同样的接头人,同样的地点,同样的时间,什么是轻车熟路,没人比我清楚。
  第二天早晨,太阳照常升起,一切隐于黑夜的肮脏都被阳光覆盖。没人知道,前天晚上,某个废旧的码头仓库,一个少年,一个黑色的帆布书包,一桩见不得光的丑恶交易。
  我回到家,什么都没变。
  父亲看见一大早立在门外的我,有些纳闷:“你何叔叔说你昨天在他家住下的?怎么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头疼。”挡下他要覆上我额头的手,走向卧室把门反锁上。
  我发觉自己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为什么要答应做这样的事?为什么要一次次的答应做这样的事?
  环顾四周,我终于明白了。
  干净舒适的卧室、门外一无所知的父亲、可以和子衿一样享受同龄女孩应该有的一切的妹妹,以及走的既痛苦亦没遗憾的母亲……这些都是我背上那个罪恶书包的理由,没有谁逼迫我,这是我的命,没的选择。
  这一年,我十六岁,却已见过这世上最丑陋的东西。
  如果说何家还有什么是值得让我留恋的,必然有何子衿这个女孩儿。
  她有多依赖我,我比谁都清楚。她从小身体不好,好几次生死关头都挺过来,从她身上,我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她曾对我说:“你不会明白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人的想法,她只想在还能看得见,摸得到的时候把喜欢的东西都堆在眼前,哪怕只是看着,也会满足。”说这话时,她眼中闪烁着光芒,我却刻意躲开,也不明白为何会害怕看着这样一双眼睛。
  戎轩总是拿我们俩开玩笑,说我们早晚是一对的。我不置一辞,因为他那张嘴里没有正经东西,懒得搭理他。
  上大学之后,我终于可以渐渐脱离何家了,这是最让我开心的。
  我不用整天看着那几张何家人的脸,不用三不五时的往何家跑,尽管子衿依然时不时让我去陪她,但是总是好过原来很多。父亲已经呈半退休状态,何晟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对现在何氏的很多事情都已经心有余力不足,却也是有一天拖一天。
  并没有把大学生活想象的有多么丰富,参加社团或者是学生会也只是给自己找个忙碌的接口罢了。
  两年的大学生活一晃即过,还算充实的我平静迎来了新学年,却没想到在这一年,我的人生被浓烈重彩的画上一笔。
  爱情之于我一直都是陌生且无聊的事,也许是身边从没缺少过女孩,那种过于赤裸裸的情怀我自是明白的。但是明白是一回事,回馈却是另一回事。她们都不是我想要的,我很清楚这一点。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喜欢上谁,喜欢哪种类型的女孩子,却真的清楚自己不喜欢的。
  直到她的出现,完全改变我的人生行迹。她叫靳轻,美丽的女孩,有一双巧手以及最聪颖剔透的心灵。
  那一年,我二十岁,开始懂得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番外一(下)
  永远都记得。
  即将毕业的时候,我被推荐到一家事务所实习,远在另一个城市。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放在情人间却是一日三秋。
  有个前辈赢了场极困难的案子,心情大好,请了大家吃饭。
  那晚每个人都喝了酒,喧闹之后我看着他们的表情,甚是丰富,似乎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两件愁心的琐事,平日里都掩盖的滴水不漏,这时候却被酒精烘出原形。
  我又何尝不是呢?
  夜深的时候,有人仍不满意,拖着几个微醺的准备去飙歌,我谢辞了他们的邀请,和几个同样也无太大兴致的同事回去了。
  回去的几个人里有两个与我一样是来这里实习的,租住的房子也相邻,所以结伴而行。
  路上,其中叫一个王奇的人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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