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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易。”吕布跟两个族人解决了五条狼。两个族人胳膊有些抓伤,他安然无恙。杀掉两匹狼后,他就奔叶晓易的方向而来,正看到叶晓易给狼开膛的场面。
“大哥。”叶晓易冲吕布点头。
“不错。”吕布拍拍叶晓易的肩膀,又揉揉郭嘉的头,“不要害怕,拿出点胆色来。”
“不怪他,我刚才拿他当诱饵来着。”叶晓易听到吕布的表扬,心中涌起淡淡喜悦:在现代活了十七年,都很少有人肯如此真心赞扬。可到了古代,却有个内心温柔的少年,肯把自己当重要的人来看待。
没有电视、可乐、游乐园……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没有,但,有个吕布在身边。
未来会怎么样?谁知道,不去想了,起码现在是幸福的。
叶晓易看看沾满血的双手,绷紧的神经在吕布的温言中放松。她意识到自己刚才也很恐惧,只不过,求生的欲望盖过了一切,让她无暇他顾。
“晓易,我第一次杀狼也有些心慌。”吕布见叶晓易沉默,就低头看着她的眼睛,露出一丝微笑。
“是吗?”被小自己两岁的吕布这样鼓励,叶晓易耳根子有些泛红。她转移视线地敲敲郭嘉的额头说:“欠我一条命,记得还我哦。”
“……知道了。”郭嘉点头,哭丧着脸冲吕布道:“我一定要比晓易厉害。”
“好、好。”吕布笑着拍拍郭嘉,扭头问两个在草丛中搜索的族人道:“还有什么奇怪的痕迹吗?”
“没奇怪的痕迹,快死的人倒是有一个。”两个族人对视一眼,指指草丛深处。
==b,改了下这章的名字。今天重新看了《三国志》中吕布的部分,发现部下的叙述好少啊……==不过,高顺果然惹人疼爱啊,捶桌子笑ing。
第一卷 第十六章 匈奴少年与小猛男
“人!什么人?”吕布听了,就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叶晓易也拉着郭嘉跟在后面。三人拨开长得密集的杂草,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躺在那里。
是个少年!
待吕布拭去那人脸上的血,叶晓易才发现那人很年轻,好像跟吕布差不多年纪,眉骨较高,鼻梁也挺直。
“匈奴人。”郭嘉看看那人的服饰,摇摇头,问吕布道:“奉先哥哥,他的伤好像很重,你能救吗?”
“大哥,他这是什么伤?”叶晓易忍住呕吐的欲望学吕布查看伤口,见少年身上十余处撕裂状伤口,有几处旧的甚至还溃烂化脓了。
“狼咬的。”吕布抱起少年,把他从草地上抬到方才打斗的空地,撕下衣襟扯成布条给他还在流血的几个地方进行包扎。
“……这么说,刚才那些狼不是要袭击我们……这个少年是什么人?”郭嘉头脑灵光,一回想,便察觉出些许不对。
“谁知道……不过,会不会是哪个部落的重要人物的孩子?估计是部族内部有什么矛盾,一帮人争权夺利,所以这小子变成个牺牲品,被一群训练有素的狼追杀。而碰巧路过的我们,则是运气不好,被狼当成猎物之一。”叶晓易发现这匈奴少年的衣衫虽破,但料子不错。她想想自己看过的历史,好像匈奴内部各部族都很骠悍的,动不动,先武力解决个老大出来。
“这样的话……奉先哥哥,你打算救他吗?”郭嘉迟疑地问吕布。这几年,九原附近很不太平,除了盗匪,很多匈奴部落的骑兵也来骚扰。九原县尉被搅得焦头烂额,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贴告示让各个家族注意防范,免得被匈奴人给抢了,枉自丢了性命。
“救。只要是人,何必管他是什么族。反正如果是作恶多端的,到时候再杀也不迟。”吕布艺高人胆大,可不像郭嘉想那么多后果。他让两个族人再撕些布当绷带,然后掏出了兜里的火石。五人出来,原本也带了伤药、干粮和水,可刚才马受惊逃掉,那些东西也就跟着没了。除了身上的火石,剩下的就是腰间的箭矢。
膝关节用箭矢固定,然后用绷带捆上。伤口的脓血挤出来,一些溃烂的部分则用火石点燃的草灼了下。吕布玩一样救治着匈奴少年,不一会儿,烤焦皮肉的糊味就钻入了叶晓易的鼻子。
搞不懂古代的急救是怎么回事,不过看吕布游刃有余的模样,叶晓易估计那匈奴少年暂时没性命之忧。她挠挠头,掐住郭嘉的后脖梗,拎着他过去两个族人的旁边。
两个族人正在剥狼皮,动作熟练,一边剥一边问叶晓易跟郭嘉要不要学。
“当然要学,给他们两个一人留一头。”吕布处理完匈奴少年,就嘱咐叶晓易、郭嘉好好学剥狼皮,他要去附近找找,看能否寻个干燥地方,好起火做饭,并让六个人在夜里有歇脚处。
“没问题。”一回生二回熟,杀都杀了,还怕剥皮吗?叶晓易讪笑着看向郭嘉,朝他努努嘴。
“……有些……残忍……”郭嘉摇摇头,呕吐欲望再次涌到喉头。
“残忍?你不杀它们,它们就会杀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奉孝,你不会不懂吧?”能在三国顶级谋士面前玩深沉的机会可不多啊,叶晓易笑嘻嘻地把达尔文那老头话抛给了郭嘉。而不出她所料,郭嘉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弄个沉思状说道:“有道理,有道理,晓易你这句话很有道理。”
“嘿嘿,反正我不说,你自己也会有领悟。”叶晓易不再捉弄挤兑郭嘉。她拉着郭嘉,两个人齐心协力,把两张狼皮给剥了下来。
午后离开九原城,追惊马又走了很远,好不容易杀死了威胁生命的狼,还得救治匈奴小子。一番折腾下来,红霞已经把地平线给染红了,抬眼望去,稀薄中透了祥和,只是风开始凛冽。
叶晓易跟郭嘉拎着狼皮,两个族人抬着匈奴少年,四人随吕布到了一处干燥的小丘。地势高些,方便观察四周,也能少些低洼处的水气。
“今晚暂且吃这个吧,虽然味道差了点。明日一早,我们再斟酌是找惊马还是先回九原。”吕布生了篝火,把狼肉切成了块,穿在箭矢上烤,烤至八分熟就往上撒盐末。盐是随身携带的,所以没有随马背上的袋一起消失。
烤肉的味道真好闻。跟自己高中附近的那家烧烤店散发出的味道有一拼。记得那家烧烤店的排骨串很好吃,肉嫩不说,香料也泡得恰到好处,烤成金黄色,是最美味的时候。当然,鸡脖子也不错,但没有烤蚕蛹香。不过,还有些东西是不能少的:一锅涮肚、一瓶啤酒、几瓣烤蒜、几串羊肉筋……吃到嘴里,那叫一个香……
“……晓易……”郭嘉推推叶晓易。
“啊?”
“口水掉下来了。”郭嘉指指狼肉上的水渍,厌恶地把它丢给叶晓易解决。
“啧啧,还挑。”你小子是不知道啊,黄巾之乱的时候,天下大饥,老百姓都互相换着孩子吃。现在有的吃还不满足,竟然嫌弃我宝贵的口水——哈喇子。叶晓易咬了口狼肉,不由自主地又想,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又该吃什么呢?
吃吕布还是吃郭嘉?
那时候,郭嘉应该是英俊少年了吧?白白嫩嫩的,吃起来肯定容易消化。吕布呢,定然会有一副模特身材,如果切片煮食,肯定很有嚼头,里面还可以加点辣椒油,芝麻、碎花生……
“不忍心啊,不忍心。狼肉总比“郎肉”好。”还是为了中华帅哥的品种发展留下几粒种子吧。叶晓易狠狠咬着狼肉,琢磨回到九原后,就把鸡给宰了,先让吕布给自己炸个鸡翅膀解馋。
“很香?”吕布知道狼肉的味道并不好,见叶晓易跟郭嘉吃得开心。多少有些安慰。
“当然很香,算我一份吧。”不等叶晓易回答,远处却传来炸雷般的吼叫。随着那吼叫声,一个少年朝吕布这边走来,手里还拎着一柄剑。他个头比吕布略低,看年纪,介于吕布跟叶晓易之间。体格键硕,浓眉大眼,面颊上还有点点红色的痕迹。
青春痘?
叶晓易瞪圆了眼睛,心说来古代后,第一次发现小男生的脸上长这东西,虽然没有什么护肤品,但吕布跟郭嘉都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使用温水洗脸,一日三遍,保持光洁、柔软的皮肤。
看看这张有些沮丧却还油光满面的脸,叶晓易猜测面前小猛男的荷尔蒙分泌可能比较旺盛。
“你是谁?”吕布的两个族人并不客气,他们见来了陌生人,便抽出剑。
“我又不是贼,你们两个紧张什么?”小猛男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咕咕叫,就很难堪地望着吕布,“顺便”还望着吕布手里的烤狼肉。
“呵呵,小兄弟好。我们是追赶族里的惊马来此,遇到狼,杀了它们。”看出小猛男对食物的虎视眈眈,吕布便把手上的狼肉递过去,小猛男粗粗谢过,就大口吃了起来。
瞧小猛男的吃相,叶晓易怀疑他数日没有进食了,可看他打扮,又不像是太过落魄的人。那他是因为什么跑这里来的呢?
“我叫叶晓易,他叫郭嘉。我们是大哥的结拜兄弟。”指指吕布,叶晓易把自己吃剩的狼肉给小猛男递过去了。小猛男不仅不嫌弃叶晓易不讲卫生,还很感激地朝叶晓易点头。
“我叫聂……因为……来……没弄到……肉……”小猛男一张嘴巴负责吃饭又负责回答叶晓易的问题,说得含糊不清。叶晓易听了半天,才明白好像是小猛男为了亲戚杀了人,所以只能避祸离开老家一阵子。听说凉州那边有豪侠之士,就想过去见识一番,可没想到在草原上迷了路,加上又不会打猎,已经饿了三天了。
“杀人容易,可杀野兽太难。”小猛男打了个极其响亮的饱嗝,又说了句让两个吕氏族人十分恐惧的话。
“是啊,野兽能感受到对方强弱,所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但是人有时不能。”吕布挺赞同小猛男的看法,让小猛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敢问几位是要回九原么?”小猛男坐在吕布对面,很恭敬地问。他看到了狼死尸上的切口,又知道最锋利的一剑是吕布的杰作,心中很是佩服。
“明日启程。我们的马丢了,所以只能先走回去,加上还多了他。”吕布指了指仍处于昏迷的匈奴少年,期待另一路族人能找到惊马。
“那我能否跟你们一起回九原,我从那里取道至凉州也可以。”小猛男热情地恳求着,让叶晓易觉得他多半不是弄不到吃的,而是路痴一只。
吕布对什么都无所谓。他点头同意了小猛男的要求。郭嘉戒心重,他想发表点意见表示反对陌生人加入,却被叶晓易拽住了。
跟郭嘉私语了几句,郭嘉一脸的谨慎就变成了兴奋:饭后本来就闲极无聊,既然可以三个人作游戏,何乐不为,反正吕布是永远不会来玩的,小猛男正好凑数。
叶晓易鼓动完郭嘉,就取鼓动小猛男。小猛男似乎读过些书,但也年少好动,很快地,就按照叶晓易教的规则,跟她跟郭嘉两人玩在了一处。
结果,盘查完周围情况的吕布回来,正好看到这三个人在那里拍手玩。
“两只小蜜蜂啊,飞在花丛中啊,飞啊飞啊……”
“……”
“……”
“啪~啪~”叶晓易温柔的手同时轰上了郭嘉跟小猛男的脸颊……
昨天把写好的章节落在别的机器上,回家后,只能重新写,T_T,泪奔,真是太悲惨了。写到凌晨,实在太困(==此前36小时没睡。),就关机睡觉去了。才爬起来,把这章发上来。
泪,人生之郁闷无处不在啊。
Ps,高顺要写啊,高顺、陈宫都是很重要的人物啊。尤其高顺…………在考虑要把他写成如何帅呢~’_‘~不过不过,即使他多帅,这个故事也不会是言情啊,笑,还是主写历史啦啦。
第一卷 第十七章 双箭一雕
清晨露水重,叶晓易几乎是被冻醒的。她揉揉眼睛,发现自己蜷缩在吕布的怀中,把吕布当成了人肉抱枕。
“醒了?”吕布笑笑,见叶晓易起来,就抽回被她当成枕头的手,甩了甩早已麻痹的胳膊。
“嗯。”叶晓易看到吕布的动作,心下温暖,上前拉着吕布的胳膊帮助他揉起来,“大哥,没找到那些马,族里的人会不会说你?”
“再深入草原,你和郭嘉都不适应,何况这匈奴小子还受了伤。等回了九原,如果其他人没有找到马,我就再出来。”吕布替叶晓易摘去头上的草叶。
“啊,你们是龙阳……”聂小猛男睡醒了,看到吕布跟叶晓易举止亲密,就扯着脖子嚷了句。
“你胡说什么?”我看上的男人,谁敢让他玩龙阳我弄死谁!叶晓易上前踹了聂小猛男一脚,把他从自己剥的狼皮上踢了下去,“大哥乃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再敢胡说八道我就让大哥不带你回九原,你就在这里继续迷路直到饿死吧。”
“……晓易,他不服气,咱们就继续跟他玩“小蜜蜂”好了。”郭嘉睡眼惺忪,昨夜玩游戏,都是他跟叶晓易赢。两个人互相作弊,打得聂小猛男嗷嗷叫唤。没办法,谁让小猛男不劳而获吃了不少狼肉。虽然他跟叶晓易也算蹭吃,可他们跟吕布可是同门啊。
“不玩了,再也不玩了。”聂小猛男心有余悸。他的脸颊到现在还微微肿着,要是知道叶晓易跟郭嘉下手这么狠,他昨天肯定不会答应。
“晓易,你们不要整他。”吕布可知道叶晓易的习惯,他说破后看了眼叶晓易尴尬的脸,就去跟族人收拾东西,准备启程。
没什么材料可以做担架,而且那匈奴少年的个头也不矮,吕布背起来不方便。所以,两个族人负责背他,一人背半个时辰,两人轮流。弓箭等物就由叶晓易跟郭嘉拿,吕布负责开路,而聂小猛男负责断后。
嗯,自己跟郭嘉处的位置还算安全。吕布大牛人,开路就开路吧,不过聂小猛男到底有什么本事呢?昨夜听他的口吻,好像很会杀人。
在乱世,杀人可是个好职业啊。如果他真的有本事,是否可以考虑怂恿吕布把他捆起来当武装奴隶卖掉?当然,拉上郭嘉办这个事情更好。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只有现在对郭嘉进行熏陶,长大后,郭嘉才能更发挥长处。
听说乱世的妇女小厮都卖不了几个钱,不过,壮丁是大家都欢迎的,尤其是会武的……要是这年头有飞机就好了。记得这个时候,罗马那边也经常打仗。如果到那边买奴隶空运到这边,可以卖给曹操、刘备、孙权那三只家伙当炮灰,大大地发上一笔战争横财。然后,就可以用那笔钱买个小岛,带着吕布、郭嘉上去隐居,每天以蹂躏他们为乐……
哈哈哈哈。
钱儿们啊,我来啦!
想着想着,叶晓易又流下了激动的口水。拍着郭嘉的肩膀,她嘿嘿地怪笑起来,把郭嘉笑得浑身发冷。
“你、你、你……你想干什么?”郭嘉下意识地往前蹭了几步,拽住了吕布的衣襟。
“又不会吃了你。切~~”叶晓易撇嘴,又回头开始打量聂小猛男。聂小猛男昨夜吃了她不少巴掌,此刻撞上她的目光也条件反射地发抖,四处寻觅着,希望找到什么能够转移叶晓易的视线。
上天保佑,上天保佑。
聂小猛男环顾四周后,终于激动地指着天空对叶晓易说:“你看那是什么?”
那是什么?不用看,当然是鸟啊。猪又不会在天上飞,而且这年头也没有飞机。人死了可以穿越,飞机报废后总不能穿越吧。
虽然不感兴趣,但叶晓易还是抬头朝聂小猛男指的地方望去。
一望不要紧,叶晓易还真惊呆了。
那鸟不是一般地大,翅膀也宽,就在远处天空盘旋,颇有王者气势。
是鹰吗?好像不是。
叶晓易拉起聂小猛男那毛茸茸的手,咧开嘴巴谄媚地笑了起来:“乖,告诉我,那是什么。”
“你不认识雕啊?”聂小猛男一副你怎么这样土的态度,“虽然雕不常见,但你也应该知道啊。”
当然知道,当然知道。我知道《神雕侠侣》,知道《射雕英雄传》,知道郭靖跟黄蓉相濡以沫,小龙女跟杨过姐弟恋……顺便还知道武三通有恋童癖。
想到武侠小说中的大漠豪情,叶晓易忍不住了。她跑了几步追上吕布,拉起吕布的手恳求说:“大哥,你给我射雕吧。”
“嗯?嗯。”吕布不明白为什么叶晓易这么兴奋,看了眼天空中的大雕,他回想叶晓易平日的举止,以为叶晓易想吃烤鸟肉,便点点头。让两个族人看着匈奴少年,他带好弓箭,领着叶晓易、郭嘉、聂小猛男慢慢靠近了雕那边。
这么威猛的雕,做成标本一定很酷。等吕布打下来,就保存起来好了。这样多年以后,自己就可以对骠悍的儿孙们说:看,这就是我跟你爷爷的定情信物。
叶晓易屏住呼吸,看吕布搭弓射箭。
“嗖!”
似流星、似闪电、似惊鸿……用什么阿谀之词拍吕布的马屁好呢?反正自己还没有看清楚,那只大雕已经应声落地。
踩了高声喊好的郭嘉跟聂小猛男一人一脚,叶晓易趁那两人呼痛,抢先跑出去拣大雕。
草真密、真高。古代的草原比自己在电视上看的绿多了,不过也太难走了,不像是现代草原,水土流失,被人类破坏得跟癞痢头一样,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
叶晓易费劲力气拣起大雕,却发现上面有两只箭。
“咦?”这是怎么回事?叶晓易瞅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