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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日蓝涛终有悔-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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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变成为一双道道地地的血瞳,那酒红彷佛凝聚了所有罪恶,像扇冥府之门,只要见过一次,再也没机会作阳间的人。 

总之各种绘声绘影的传言不断,如此恐怖之人,没碰上就是幸运,自天盪山之後,立志拿捕血魔的人数大大减少,只剩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赏金猎人和妄想一举成名的江湖新秀,而官差虽然仍顶著上头的压力,但自个儿小命谁不想留久一点,因此莫说是不认真搜捕,就算偶而看到人,也是当没认出来,大气也不吭一声,毕竟若是上报朝廷,朝廷回头还不是命他们这些马前卒去送死,谁作呆人! 

「公子,您的通行状没问题,可以过关了」戍卫队长看著这天仙般的男子,眼睛都发直了,只差没流口水,可惜那浑然天成的尊贵气质一看就是天际的彩云,只可远观,不是那麽这种人可亵玩的,这点自知之名他还有。 

「对了提醒您,出了这以外就是沙巴国领土,出关後朝北走片刻可到邗爷镇,建议您在那购足乾粮与水,沙巴与其北方的邻国半年前起了冲突,动乱持续至今都没收拾,离了邗爷镇其他地方物资都严重缺乏,想买些食物就不是这麽容易了。」对美人献殷情是男人之常情,戍卫队长也不例外,虽然碰不得,但多说几句、多看几眼也舒心嘛!虽然这美人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冰山美人才是最较男人抗拒不得的啊! 

「我知道了。」他操著平板的语气说了这句,便出关去。事後连著好几天,戍卫队长都忘不了这麽个美人,还因此被老婆掴掌罚跪,他怎麽也没想到那个气质出众、一看就是富贵世家的美男子竟是恶名昭彰、杀人屠命的血魔! 

关外,又是怎番际遇? 

************************* 

玄武国的版图相当庞大,但再怎麽辽阔,总没有并吞世界,主要相邻的国家有东北的高丽、西南的苗域、东南的蛮崎、西北的沙巴,沙巴之北是白国,白国以西还有土鲁浑、楼兰、哈萨克,往西再远就不是玄武国所知的范畴了,往东隔海还有一个倭国,其馀就剩附庸在大国荫下的小小国了。 

玄武国开国元君英明神武、雄才大略,不但在中原推翻前朝恶政、一统天下,还收编了周遭数十小国纳入领土,本来有意更进一步征服高丽、苗域、蛮崎、沙巴,成就千古霸业,但无奈高丽以长白山作天险、顽强抵抗,次次无功无返,遂以放弃告终,而沙巴领土大半为沙漠所据,昼夜温差极大,气候乾燥炎热,沙巴军队以神出鬼没的突袭闻名,天朝军队光应付天热乾渴都来不及了,还受日夜不定时突击,因而大败,两国之後缔结盟约,承诺永不相犯。 

而苗域人口虽少,但擅长使毒,且有诡异无比的蛊术师护国,苗兵出征,蛊术师在他们身上下保命蛊及毒蛊,只要一滴血溅上敌人就足以致命,相反的,无论己方受了怎样的伤,只要没死透,保命蛊就能让人暂时处於假死状态,保存体力等待救治,因此极难对付,几番交战,天朝士兵伤亡惨重,而苗兵却是小小折损,元君只得改弦易策,将公主下嫁苗域域主,结秦晋之好,安一方领土。 

最後的蛮崎,严格来说并不算个国家,其地处蛮荒,丛林遍布,瘴气尤盛,且交通不便、联络困难,因此未成统一国家,而主要分作七大部族,各自为政,但共通之点都是极其厌恶中原人士,是故虽然内部彼此间颇有歧见,可当元君率军来犯时,七族首领很快的达成共识,团结抗敌,蛮人皮厚力大、嗜暴尚武,又占尽地利之便,玄武军队讨不了便宜,且战且和,时打时休,纠缠至今,僵持不下,仍然无解。只是近年来,玄武气衰,朝纲不振,蛮崎节节逼近,次次劫掠,已占取不少土地。 

这便是当前天下大势,只是日後恐怕风起云涌,昨是今非。 

(42) 

举目望眼,这里不是沙海茫茫,便是绵延的光秃赤壁,在白日除了烈炎当头,还有迎面而来的呼啸狂风,夹带著沙粒扑打在脸上,让人眼都睁不开,有时候行走百哩依旧了无人烟,运气好时或许能碰上葱翠的绿洲小镇,买些肉乾凉水,走在无边无际的地平线上,视线是无止境的延伸,虽然不免孤独,但在维生上有所依恃,总是不较恐惧。 

对他来说,这条路不算艰辛,但却充满凄凉、萧瑟、落寞与孤寂,不到浩瀚大漠,就不深刻知道,原来自己已如同失沽的幼鹰,漫无目的四处徘徊,找不著回家的方向。天下之大,竟无一处容身…他忽地轻笑出声,笑自己呆了,本就不属这里,何来容身之处!?这世界谁待他苛,他一一报复,可心头上的恶脓化去了否,他依旧无法回答,如今孑然一身,从何而去? 

他溯溪渡河,翻过高山,穿越沙漠,一步步的留下沈重的足迹,却仍到达不了目的地,他实在累了… 

「嘿,司爷您早,来点什麽吗?」小二勤快的招呼,这里是沙巴王国首都『流苏城』,位於沙巴版图的中央偏北,倚著夜鸣山,是一个庞大的绿洲城市,以丰富的水源造就了沙巴人引以为傲的辉煌之都。 

「…三斤马奶酒。」不知何时起,他学会了酗酒,什麽酒都无所谓,能醉就行,腰间随时配著个酒袋,塞子一拔,咕噜咕噜就喝不节制,两腿一蹬,醉茫茫的不省人事恁是快活,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有片刻安宁… 

「要顺便来点小菜吗?今天羊串味道特棒的!还是来点牛肚,可鲜呢!」小二积极推荐,虽然他知这位住在上房的客倌就只要酒,昨晚一人就喝了十来斤,连著个月皆是如此,虽然沙巴男子多是擅饮之辈,但也没这样嗜酒如命的,好心送上的小菜一口也不动,光就吃酒。 

「不要!都不要!快打酒上来,三斤太少,直接打十斤好了!爷有的是银子!」半胡言无语的掏出元宝,啪一声用力拍在桌上,黄澄澄的金子让其他客人看得眼红。沙巴王国自然环境不如玄武,沙漠种不出好东西,国策上一向重商重工,也因如此,贫富差距极大,大商贾透过异国贸易,个个一掬千金、妻妾成群,而多数沙巴平民也只能当人家的奴工,做些搬运打矿的粗活维持生计。 

「司爷,您上回给的银子已经够喝掉小店所有的马奶酒了,实在不用再…」这小二也算个家里清苦过来的老实人,只尽本分不贪其他,尤其…他也说不上来,总觉得不能讹诈司爷,故就要回绝,可那掌柜的老早注意这里了,当澄远亮出金子,他眼睛已经瞪得跟牛铃一样大,又见这不机灵的小夥子竟然不懂顺著竿往上爬,赶紧冲出,一把推开小二,收起元宝涎著脸道:「是是是,您的酒马上就来!」回头又喝:「皮绷紧点儿,还不赶快拿酒!」把财神爷得罪,疯了否! 

待酒上来了,他一杯接一杯倒,无涛美貌在醺醉之下,更有风情,只是借鉴前日某个猪哥的惨状,纵有遐想,也只是想想而已,不敢妄为。 

这厢心猿意马的男人按兵不动,可那厢几个妖挠女子可就没这麽安分,她们皆是风尘打滚多年的历练女子,受尽男人花言巧语,情到浓时又转薄,几番心伤,终究认命,一切往钱财看齐,不过都已三四十岁,留在花楼接不上客人,离了花楼也无处落脚,遂时常结伴在街上游晃,见此人出手阔绰又存心烂醉,三五女子便围了过来。 

「爷,这酒虽好,却是穿肠之物,不好多饮,您若不痛快,让咱姊妹几个服侍一晚,定让那不快烟消云散,如何?」为首的大姊在他身旁轻声说道,澄远一嗅,漫天胭脂花粉味,不觉有些好笑,上天呐,你是否玩我,竟让我怎麽也脱不出这等氛围!思及此,乾脆自暴自弃应道:「好好,上楼,上楼!」 

这下,众女大喜,流连数月,终得一恩客了,连忙扶得扶、搀得搀,使出浑身解数推拖拉拔把人弄进了房,谁料他跌坐在床,竟仍拿著酒壶,一口口灌。「爷,春宵一刻值千金呀,妾身看这床太窄,挤不下咱这麽个姊妹,乾脆一一轮番上阵给您伺候如何?」她这是明摆睁眼说瞎话,外头太阳正大著呢,哪来春宵一刻,不过她们求财心切,也不在乎这麽多了。 

「急什麽,劫财还劫色啊,呐,钱给。」说罢,便掷了个袋子去,大姊接著,妈呀,可够沈的,打开一看,满袋子金豆,几个姊妹眼都花了,用力拧脸,这不是梦吧!一颗金豆就足以包下她们全部数十年,一袋金豆够她们好几辈子花用了,不仅如此,她们都可以赎身,返乡过好日子了! 

「唉呀!爷您真是好人!大大的好人呐!姊妹们前半生遇人不淑,後半辈子这下总算熬出头了,您是咱们的大恩人!大恩人呐!」话没说完,众女衣衫尽湿、泪若洪河,跪在地上频频磕头谢恩。 

「谢什麽,抛袋豆子对我来说不值一提,我根本没真在你们身上下心思,纵有,明天酒醒也都忘了,有啥好谢。」他哈哈大笑,像是嘲弄,又像是鄙夷,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拿了壶酒又继续喝去。 

(43) 

「公子此言未尽真切,不瞒您说,咱几个姊妹都是打小在花楼里长大,十八年华、貌美如仙之时,不乏达官贵人殷勤追求,一夜千金只求一见,何等风光!只恨郎情薄悻,自恃风流,流连往返却无真心,一个个骗光了咱们的积蓄,如今年老色衰,恩客尽散,还得委身卖笑,诉不尽凄苦。」大姊想起过往频频拭泪,其馀人等也是心有戚戚,低声啜泣。 

「谁让你们呆的,不要听信男人花言巧语不就得了,明知嫖客无情,还这麽傻不隆咚,怪的了谁,呵呵。」他也不知在说什麽,总觉得这几个女人实在无知。 

「所以妾身说公子此言未尽真切,想必公子还不识真情,情这字啊,实在煞人,有时虽知不能长久,却仍无法自禁,就算明白那情郎家大业大、乃权势之辈,断不能娶咱这种烟花女子进门,可仍一心相系,难以自持,就算只图得他片刻真心相待,都愿意飞蛾扑火、以命相惜呐!」大姊似乎想起她那薄情郎,脸上虽有苦涩,却也扬起一丝浅笑。 

「…就算知道他将来定会翻脸无情,视你为糟粕,这样一心付出也无怨无悔?」澄远微敛双眼,有些迷惑的问道。 

「公子,情爱之事,时时刻刻变幻莫测,难以预料,谁都说不准的,现在料他永远,谁能真永远?现在料他无情,谁能真无情?若为未来之不确定,放弃当前垂手可得的真情,岂不愚蠢!?况且,若畏受伤,如何去爱!情爱的道路上,有几人能一帆风顺、无痛无苦?把握现在是了,若有人能待我若发妻,互扶互敬,哪怕仅有数日光阴,妾身都愿随他至天涯海角,真心不悔。」大姊擦去眼泪,盈盈笑道,又说:「因此今日一袋金豆也许只是公子一念之情,不值一提,但这一念之情虽短,可也真心真意,妾身同姊妹们铭感五内,谢过公子再造之恩!」说罢,领头又再拜一次。  
「你说的对,说的对,是我错了…错了…」只会考虑自己…不想受伤、远离危险、自由自在…不是永恒永远,宁可不要!但其实只是自私自利,拿藉口来掩饰心底的畏惧…害怕对方可能会嫌弃自己,害怕对方可能会离弃自己,所以裹足不前,所以宁可当缩头乌龟,宁可一辈子无情无爱,就算会因此会伤害对方也在所不惜… 

「公子,公子!您怎麽著了?」大姊看他恍惚模样,担心的问。澄远回神道声没事,又饮口酒,神情较先前清明,只是似乎增添了一股後悔之色。 

「”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虽然用在这里不适妥当,但最能表达在下此刻的心情,先前醉酒张狂,无意间有冒犯各位姑娘之地方,在此赔罪,至於…那档子事还是不必了,在下吩咐摆桌酒席,让我请各位姑娘吃菜,寥表谢意如何?」说了,看众女欢喜,大姊也欣然同意,便命小二拿出店里最好的酒食摆上,正正经经的吃了一顿。席间数人七嘴八舌、荤腥不忌的调笑说事,他倒也轻松带过,不以为意。 

至夜,宴席将散,大姊说道:「对了,近来晚间不太平静,公子最好不要外出,咱国与白国交战逾半载,城内奸细很多,前一阵子白国内部出乱,换了个新主,不少旧臣、难民携家带眷的往沙巴逃,王也暧昧,时杀时留,导致京城以北一带都乱烘烘的,公子你一个外地人若在夜间游荡,被那石头似的兵逮著,可就有理说不清,还是小心点得了。」花楼是另类的情报集散中心,虽然她们姿色差,接不到权贵之客,但在那进进出出、耳语相传,消息还是比寻常人灵通的,是故好心提醒後才离去。 

流苏城西原本有夜市,但澄远对这不感兴趣,近来又因实施宵禁暂时关闭,夜间除了声色场所也无处可去,外地人进出城门遭受的检查也日趋严格无理,巡逻的士兵一旦看到非本国人就非来一番盘查不可,而澄远托这副尊贵皮相之福,若有盘查,也是客客气气,不敢造次,可最近越来越不是那麽回事了。 

「说实话!你是不是白国的大臣或贵族!承认了,我王宽厚,或许重用也不一定喔!」巡逻队长坐在桌旁,对司澄远如是说道,他下属早有回报,此人两月前入城,一直待在客栈饮酒,一日一饮数十斤,其馀哪都没去,行迹诡异,且相貌身形不若常人,颇有将才之风,疑似与白国有关,因此列为重点盘查对象。 

惟经观察,他毫无破绽,故而化暗为明,强迫强问!此乃因白国新主的权势已渐稳固,正拟与沙巴和谈,正在拉距的筹码之一就是白国向我王要求遣返叛逃的前朝臣民及贵族富豪之流,沙巴对此若能掌握越多,就越能向白国提出更好的和谈条件,因此沙巴王下令展开全面搜索,务必将境内所有白国人士缉拿到案!当然名义上不说是要把他们遣送回国,谁都知道白国新主是靠什麽手段登上宝座,他会饶过这些人才是奇迹。 

「烦死了,就说是从玄武来的了,别打扰我喝酒,滚远点。」懒得动手摘下他头,才任他在耳边嗡嗡叫,若是再烦,就算要找新地方喝酒很麻烦,他也要图个清静了!澄远倒著空空如也的酒壶,皱著眉还没喊,小二已经赶紧将换上,他又满意的继续喝著,不再理人。巡逻队长见他如此,天色又暗,只得寒著脸收队,眼里却是露骨的说著他没这麽容易罢休的! 

待他一走,澄远懒洋洋的半趴在桌上,真烦,虽然这里的酒不错,但老是被打扰,实在不痛快,看来要改地方喝了,往南,往北,东,还是西呢?酒醒再决定吧。他扒开罈新酒,醉茫茫的心想喝完这大罈,就可以好好睡了,没注意到远处隐约扩大的骚动… 

(44) 

「封锁城门,一定要把人搜出来!」指挥官严厉的口,命令! 

「是!」士兵立即训练有素的分作十八小队鱼贯散去,整齐排列的火把在黑夜中点燃诡谲的种子,明明是美丽的夜,却不平静。 

怒涛般的拍门、责问、搜索,让原本安宁的门户一一亮起油灯,百姓骚动,纵有满心不甘,也敌不过统治者无上的威严。 

失序,蔓延。 

但这与他无关,他只依自己的步调,走自己的路,呵呵。贪婪的饮尽最後一滴甘露,澄远撑著不稳的身子欲起身回房,嘴里含糊不清念著:『莫愁、莫愁、一醉解千愁,旧愁未平,新愁又生。无愁、无愁、一死万事休,了却残生,无烦无忧。』谁知他年方二五,心境却已如苍老如斯。 

蹭著醉步还没来得及开门,先前那巡逻队长匡啷啷的冲进了客栈,大手一挥,底下的兵粗暴的每房每房的破门而入,很是嚣张呀。 

「队长大人,才没多久怎麽又回头了,这是在拆门还抢劫啊。」他没正经的调笑说道,浑身酒气冲天,那队长看,便知他从刚刚喝到现在,眼底不觉浮露厌恶,堂堂男子,不立志於庙堂之上报效朝廷、马革裹尸、鞠躬尽瘁,而在这日日买烂、醉生梦死、言语轻浮,这不论是哪国子民都叫人不齿!废物! 

若真要说他是白国旧臣,恐怕还不能尽信呢,充其量最多是个奢糜败乱的纨裤子弟,成不了大事,晚点收拾无妨。一是不愿误了正事,二是不屑与醉鬼斡旋,队长遂喝道:「没你的事,少罗唆!」便迳自指挥去了,一回儿,属下找不著人,又往下一处。 

「我脾气越来越好了呢,呵呵。」还是万念俱灰,什麽也引不起兴致,不管是高兴还是愤怒?他有些疯癫的笑道,回身蹒跚的推开房门,也懒得点灯,反正只是找个地方倒下睡觉而已。 

他走近床沿,突觉黑暗中有一丝异样的波动正微微震盪,很浅、很急促,隐藏的十分巧妙,却也粗劣。澄远眯起眼,嘴角弯起残忍的弧度,他以为到关外可以轻松一点,没想到冥顽不灵的人还是存在,搞清楚,虽然他对於活著这档子事不是很在乎,但也不想随便把人头送给陌生人,哼。 

过多的杀戮早消磨了他的同情心,他过去从来不信,原来杀害生命也是可以习惯的。可悲的习惯。 

他缓步走至偏间,寒极七绝蓄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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