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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觉,林牧睡得很轻松。
基因信息的第一次爆发,让他压抑的情绪发泄许多,整个人都一阵轻松,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在这一觉的梦里,林牧脑海里出现的那些记忆片段,虽然如走马观花地出现消失,但林牧心神却依旧不动不摇,没有迷失,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都被洗了一遍似的。
以至于第二天起床后,苏桃花四人都好奇地瞧林牧,小萝莉更是几乎趴到林牧脸上,两只手抓来抓去地瞧,被林牧直接揪到了熊猫背上,一拍屁股,笑嘻嘻跑了个没影。
那种心灵、气质上的转变,在别人眼中,比整容还要变化巨大。
林牧也发现了,在经历这一次的变化后,自己的心境,几乎是淡泊到一种可怕的程度。
人生在世,所好者不过酒色财气,下到网络写手,上到读者老爷,基本上都脱不了这个圈。
但对此时的林牧而言,在那几乎一夜之间,经历四百年风霜,历经几十个大略人生之后,所谓的“酒色财气”就是个笑话。
林牧鄙夷一笑,那些沉迷酒色的凡人……
“喂喂喂,你个猥琐的家伙在笑什么呢!”一旁苏澈看不下去了。
林牧那一脸淡然的表情,粗一看像是看破世尘的道士,细一看就是一副装b嘴脸了,让她从心里就涌出一股殴打林牧的冲动,尤其是那最后得意地笑,更是让苏澈忍不住地白他一眼。
风情万种,摇曳生姿……
瞧着身边人的娇俏模样,林牧一下子就跪了,往日的定力荡然无存,抓着苏澈的小手就往新房里走。
“来来来,蜀黍带你去看金鱼……”
第一千三百二十六章 恣意的《鹿鼎记》开端
苏澈很无语,很崩溃。
自己到底嫁了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一天24小时,抓住机会就调戏,逮个空闲就按墙上亲!
好好好,这是林牧疼自己,可老是拿那些下流套路,没事就套路自己算怎么一回事?
今天看金鱼?
好!
老娘怀孕,爱惜宝宝没法折腾,就给你看看金鱼吐泡泡,顺便再相濡以沫。
可他喵的也不能天天“相濡以沫”啊!
好不容易这一天,自己吃清淡的营养餐吃得腻,嚷嚷着要吃零食什么的,林牧就给她买了袋辣条。
苏澈开始还以为是林牧疼她,结果这么久没吃辣的,这才吃了一星点,整个嘴巴就辣得要冒火,就急忙喊林牧给她找水喝。
林牧倒好,一个恶虎扑羊,把苏澈就扑倒在床上,上去就亲,亲得苏澈浑身发软,整个脑袋都晕乎乎的,哪还注意到嘴里辣不辣?
好嘛!
作为一个大男人,你不仅强亲我,还……
抢我的辣条吃??
“你说你是不是变态啊!这是当了多少年的单身狗了?林牧!林大哥,林大爷!你放过我好不好!我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呢!给点活路吧!呜呜……”苏澈泪眼迷离,可怜巴巴地看着林牧。
她也喜欢林牧黏她,现在更喜欢,可是林牧那突然消失的自制力,让他分外无语。
一旁的许静柔听得一头黑线,想及林牧这几天的言行方式,也是忍不住跟着吐槽起来。
“就是就是!
你这个家伙以前还好些,这两天看看你做的事情!
前天一起在直播间打lol直播玩,有观众问你:书大你lol技术和骚男比起来谁厉害?
你是怎么回答的?!!”
“骚男”,那是lol的一个顶尖游戏主播,技术一流,带着自家弟弟一块打游戏,技术好,人又浪,人气高得不像话,被业内称为“虎牙一哥”。
这个主播有个绝招,就是每当浪得翻车时,总是喜欢“弟弟救我”地大喊,每每在危急中被弟弟救活翻盘,很受游戏迷的喜欢。
林牧尴尬地摸摸后脑勺,学着陈佩斯《主角与配角》里的样子憨厚一笑,企图蒙混过关。
谁曾想苏澈根本不放过他:“你是怎么说的?
嗯?
‘游戏水平上,骚男比我强一点’,这句回答虽说有点给自己贴金,但也没什么问题。
但接下来你是怎么说的?
‘骚男比我厉害,是因为他的弟弟,比我的弟弟小!骚男弟弟小,有灵性,练习两把就能让他的弟弟敲键位打lol,我的弟弟太大,根本没法准确敲键位!’
林牧!!!
你自己说,这话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你知道就因为你说的这句话,我被闺蜜们笑话得多厉害吗!”
一旁的苏桃花她们,好笑中,也有些疑惑与担心,毕竟林牧最近的表现太随心所欲了点。
林牧无力地坐到了床上躺下,再不说话了。
训就训吧,自己能怎么办,自己也很绝望啊!
兔子窝有56个民族,55个民族都能歌善舞,喝醉了、放飞自我时,唱歌跳舞发泄发泄就好了。
唯独自家汉族,喝醉后、心情不正常时,就知道吹牛b。
这是天性,改不了了……
……
既然天性如此,定力又刻意地放松,那就不妨恣意一点好了!
于是,那些为《精武英雄》而燃爆的人,无奈地看着林牧每天浪,完全没有电影里刚猛矫健的英姿模样,活脱脱一个邻家顽劣的小子。
昆汀是个好莱坞知名大导演,原本最近有工作的他,却是把所有的空闲时间,全都放在了《精武英雄》中,尤其是那一场场打斗设计、镜头转移的节奏,反复地看了几十遍,仍旧意犹未尽。
这也让他对林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平日里有意无意地查看这方面的资料。
“《精武英雄》上‘全球最top武打设计电影’第一名了!”
“《精武英雄》在瀛岛出人意料地大获成功,再度引起截拳道功夫狂潮……”
“《精武英雄》……”
这些消息,无疑很让电影圈瞩目,可是,林牧最近的状态,又实在让他很无奈,那个在自己眼中看来,创造了奇迹的《精武英雄》,在林牧那里,仿佛就是昨天吃了顿饺子一般地轻松,浑没放到心上!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
偏偏在最近的《天地》中,他“发现”了一页书的新书了!
《鹿鼎记》!
是的,昆汀以自己的中文水平发誓,就是这个名字!
他因为喜欢东方的文化,尤其喜欢当初那个海军纵横四海,却只是正常做生意,并未广布殖民地的明朝,因此昆汀在进入游戏之后,一直在明朝区玩。
就在前两天,他又一次去青楼做正规按摩时,却是出了意外!
原本正常的冠带束发的明朝老司机,突然就变成了扎着猪尾巴的清朝人!
昆汀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丑的发饰,哪怕是现在拍的那些清宫戏,里面的发饰也比这些猪尾巴漂亮一百倍!
那些人,把头发几乎全都剃光,只在头顶中心偏后一点,巴掌大的一块地方,留点头发,扎成一个又小又短的短辫子,从外观看来,正像是一根“猪尾巴”,显得既丑陋又可笑。
当时就把昆汀吓了一跳,整个青楼里,都这是这样的猪尾巴npc,简直就像个怪物俱乐部。
别的玩家也吓了一跳,一群人一聊,这才明白了过来!
清朝地图,开放了!
当时的女真人,因为在山林中生活,为了免去头发被树枝缠上的麻烦,就作这个“猪尾巴”的发饰,属于生活需要。
当清朝建立、剃发令生效后,整个华夏大地,就尽是这样一群猪尾巴了!
如果是清宫戏里的那种“半瓢头”,在这时出现的话,肯定被砍头没商量,因为当时规定剃头就只能剃“猪尾巴”,违反样式也属死罪,也正是这种“必须剃猪尾巴”的规定,才丑陋得让人不堪忍受,全国爆发出惨烈的反抗,让几十上百万的人惨死。
因此,当那个自称是“韦小宝”的男主角出现时,昆汀发现,自己对于这个样一个“小猪尾巴”,竟然升不起一丝一毫地代入感……
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鹿鼎记》中的错误历史
昆汀是资深的“一页书迷”,对于东方那一部部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从来都是第一时间跨国购买,平日里专心做《天地》里的武侠任务,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
因此,他才在众多玩家群中,抢到了这个《鹿鼎记》的任务。
在做完送韦小宝、茅十八入京的任务后,他就得到了一本薄册子,上面正写着《鹿鼎记》三个字。
这很正常,在《天地》里做武侠任务,一旦完成某个武侠小说中的剧情后,就会得到一本这样的册子,玩家通过自己的任务进度,一点点把这“无字天书”,变成一本完整的武侠小说。
一边品味着小说中的文字,一边进行着小说中,带来激烈、或侠骨柔肠的剧情,对武侠迷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深受武侠迷的喜欢。
尤其是那些武侠小说的铁粉,听到有自己喜爱的小说任务发布时,简直是执念般地去寻找。
昆汀手上的《鹿鼎记》,出现了两章内容。
第一篇,就出现了顾炎武与他的几个朋友,看着清兵押解“明史案”的死囚一家,讲述着“人为鼎镬,我为麋鹿”的感慨,由此又引出了“吴之荣告密《明史案》”、“查伊璜结识吴六奇”的故事,顾炎武几人被清兵围杀,又引动了陈近南的出手相援。
在这一章里,可以说是整本书的一个大致背景的介绍,出现了后来很有戏份的大人物。
但回到客栈,看着自己手上《鹿鼎记》的昆汀,却是整个人都懵了。
因为在那第一章的内容中,在一些正文中出现的附录资料,几乎是在直接否认小说中的内容!
比如说,在《鹿鼎记》中,是吴之荣因为利欲薰心,告发了明史案,以至于牵连许多人身死。
但在这一段的剧情之后,那个附录的资料中,却是以史上的资料告诉读者:在一些笔记和史料中,查继佐被认为是明史一案的首个告发者,是个大汉奸。
与此同时,在这个附录的资料中,也有其他的史学论述。
比如说,其明确地表明:现今的《明史》,是不能认为其是事实,而作为史实去研究的!
清修的《明史》,是依靠那些制造满清的东林党人编写的,其可信度,简直是中国古代历史中,最可笑的史书。
在《明史》中,朱元璋大搞文字狱,嗜杀残暴。
但经过一些人的考证,朱无璋搞文字狱所杀的那些人,有许多竟然活到了朱无璋去世之后,这分明就是无节操黑老朱了,偏偏这种没脑子的黑最有用,在现在的许多人观念中,朱无璋被黑到了姥姥家,比着康熙乾隆差了几条街。
……
不止是吴之荣《明史案》的附录资料。
在《鹿鼎记》第一章中,出现的那个奇丐吴六奇,在小说中气魄超然,十足十的英雄人物,俨然就是来当正派写的,后来其更是投了天地会,为了恢复汉家江山,而被归辛树一家杀了。
但在其正文后的附录资料中,这个“正派”的历史,却是同样被清晰地介绍出来。
他在晚明时,纠集乡勇,靠着镇压义军成为地方军阀,永历皇帝因此封他为总兵。
结果这货后来率部降清,并在潮汕等地实行“禁海令、片帆不得下海”,大肆屠戮潮汕海民,死难者数万不止,由此得到顺治的破格赏赐,封了大官,做了太子少保、晋少傅兼太子太傅、死后被清廷赠少师兼太子太师,赐谥“顺恪”。
可以说,这是一个彻底地汉奸,还是对同族痛下过屠刀的汉奸。
但是,在《鹿鼎记》,吴六奇是个好人……
……
昆汀已经疯了,这还怎么看书?
刚刚因为《鹿鼎记》第一章中出现的风采人物而惊叹,然后附录资料就告诉自己,这货在历史上是个大汉奸!
这种感觉,给昆汀的印象,就像是下雪天,远远看到一个洁白可爱的雪人,可惜没等自己靠近抱一下,就见这雪人上面,被人尿得到处都是……
可以说,在自己手中的这本《鹿鼎记》,根本就没想着让自己好好看小说!
而当昆汀翻开第二章时,内容却是自己先前在青楼触发的任务剧情,男主角韦小宝正式出场。
文字,比影像更动人。
在小说中,韦小宝的粗俗不堪,彻底显露了出来,但昆汀却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这个小人物。
不是因为他是主角,而是因为这个主角,身上确实有些东西值得他尊重。
首先,他维护自己母亲。
书中他的出场,几乎如同儿戏一般,一个盐枭迁怒,打了旁边一个三十余岁的妓女一巴掌,结果韦小宝就出来了,各种脏话一通乱骂,简直就像青楼里的“小乌龟”一般。
“你敢打我妈!你这死乌龟、烂王八,你出门便给天打雷劈,你手背手掌上马上便生烂疔疮,烂穿你手,烂穿舌头,脓血吞下肚去,烂断你肝肠!”
在被盐枭追打时,他更是灵活无比,从对方胯下闪过,直撞就伸手捏对方蛋蛋,堪称是武侠小说中从未有过的手段!
这样的动作,昆汀先前在青楼里,亲眼看到过。
但当时他完全被众人的“猪尾巴”弄得心里不爽,再就是那个流里流气的小子,实在是粗俗的厉害,让人一下就想起社会上的小流氓,根本喜欢不上来。
此时,在小说中,那些关于韦小宝的文字,却是打动了昆汀,让他首次正眼看起韦小宝来。
……
前世,有许多读者很厌恶韦小宝,有因为对方粗俗的,有因为他和康熙关系好的,有因为他维护清朝的。
但在小说中,韦小宝确实有许多闪光点,让人不得不佩服他。
在他拼命维护自己母亲,被盐枭殴打,见识到对方的凶残手段后,按他的“小乌龟”身份来说,此时应该是毫无骨气地磕头求饶,只会在地上发抖害怕。
但他却有一腔拼命之心,见到茅十八把他当成“义士”后,他为了成全自己内心的“义士梦”,生生就拒绝了对方的十两银子,拼着性命,帮助茅十八。
ps:感谢十八子花开,想傲已成空、鸟鸟糖的2000打赏。
2018第一天,时间过得真快,感谢兄弟们陪了我两年,两年……
一会还有一章。
很奇怪,平时喝完酒后,脑子发晕,集中不了注意力,今天喝过酒后,却是意外地清醒,码起字来,很有感觉。
另外,热烈庆祝《回到明朝当暴君》首日上架精品,大家可以去首订支持一波。
对,就是少冲之前推荐的那本,才10章时,少冲就觉得这会是本精品书了,现在成绩这么好,只能说少冲的感觉还是挺靠谱的,哈哈。
第一千三百二十八章 最好交情见面初
可以说,这是一个自小生活在污泥中的“义士”,心中全没礼义廉耻,但行事作风上,又常常让人翘大拇指。
义气,或许是韦小宝无比渴望的一种美德,在遇到可以托付义气的人时,他几乎是不惜一切地讲义气,虽然嘴上依旧还是那么浑。
只可惜,义气,在这个年代显得是那么可笑,无比难得。
在昆汀还不知道的后续剧情中,韦小宝的朋友满天下,平时也很讲义气,是朋友中的“义气无双”。
但那些朋友,却是因为名利才聚集在他身边的,属于酒肉朋友,平日里自然你好我好,真到了关键时刻,有几个靠得住的?
后来韦小宝为了拯救天地会,免遭康熙围杀,不得已从背后捅了多隆一刀。
这让许多书友对他诟病,认为他薄情寡恩,但其实不过是酒肉朋友间的结局罢了。在面对陈近南这样他无比尊重、亲近的人时,韦小宝所表现出的那种极端心绪,才是他内心最真挚、最渴望的“朋友”、“义气”这些最单纯的感情。
《鹿鼎记》第二章的名字,叫做“绝世奇事传闻里,最好交情见面初”。
或许,在韦小宝的心中,后来他发达后,认识的那些送他无数银票、平日里吃喝玩乐的多隆之流,哪怕是这些“好朋友”加一块,也没有当初那个一路上吵吵闹闹的茅十八重要、亲近。
在这去京城的路上,一大一小,两个傻子……
大傻子听说鳌拜“满清第一勇士”的名声后,为了点胸中豪气、为了自己吹的那点牛逼,在身上受伤的情况下,依旧要去京城,与鳌拜比个生死。
小傻子就更可笑,为了心中虚幻的“义士梦”,就抛下一切,放弃平日里无比喜欢的银子,放弃贫苦、但又安宁的日子,为了那点可笑的冲动,冒着生命危险,陪着大傻子去做傻事。
后来,大傻子被康熙捉住,命小傻子监斩,那个喜欢金钱美女、对“小玄子”同样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