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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美颜盛世[快穿]-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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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什么?”

    “太多。”

    阿嫣笑了笑:“挑最重要的说。”

    沈景年闭了闭眼:“原以为,可以等到那一天……山河归一,国泰民安。”他又苦笑了下,诸多遗憾和不甘,付与一声轻叹,自嘲道:“觉得奇怪吗?我生于乱世,得利于乱世,穷尽短暂一生,却盼着太平盛世的来临。”

    阿嫣说:“不奇怪,人都是复杂的动物。”顿了顿,收回手,用放在旁边的毛巾擦了擦,不再绕弯子,问道:“你的仇家是谁?”

    “太多了……”沈景年侧过头,笑笑:“你问哪个?”

    “今晚动手的。”

    沈景年说:“几个可能,可惜你没留活口。”

    阿嫣低哼了声,眼里划过一道寒芒:“留了,关在车里。等会我自己走回去,齐正开我的车送你,后车厢那个人,给你们几天时间审问,然后我要见他……活着的,你们下手留点心。”

    沈景年怔忡片刻,手按在伤口上,忽然觉出一丝异样。

    已经不流血了。

    甚至……感觉不到疼痛。

    他目光渐暗,低声问:“为什么救我?”

    阿嫣放下毛巾,答道:“不是救你,是借你的手,替我的脸报仇——你尽快揪出罪魁祸首。”回过头,盯着他染满血的衣服:“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我们现在勉强算是同盟。谁派的杀手,谁下的命令,所有参与的人,一个都不要放过……这个道理,沈先生应该比我清楚。”

    阿嫣回到家里,都快天亮了。

    唐子睿坐在沙发上,彻夜没睡。

    何妈靠在旁边眯了一会,这时也已经醒了,刚烧好一壶水,见到拎着包款款走进来的女人,吓了好大一跳:“小姐,你整晚上没回来,去哪儿……你、你衣服上怎么有那么多血?我打电话给方医生——”

    阿嫣摇了摇手,恹恹道:“不是我的血。”

    唐子睿嗓音有点哑,神色疲倦:“你去什么地方了?”

    “刚从方医生家里回来。”

    正说着,鸟笼里的鹦鹉扯着嗓子尖叫起来:“漂亮!美丽!”

    阿嫣脸色一沉,便有些丧气,手里的包摔在沙发扶手上:“今天不漂亮,也不美丽了,烦死了!”

    鹦鹉扑腾着翅膀,睁着豆大的眼珠。

    阿嫣一怔,语气缓了缓,仍然沮丧:“乖宝贝,不是说你烦,是说害我的刁民烦……原本好好的得了奖,喜事变坏事,真衰。”

    唐子睿又问:“你身上谁的血?”

    阿嫣低头看了一眼,在沈景年和黑衣人之间犹豫,最后说:“百乐门的沈二爷吧,多的是他的,少的是刁民的。”

    “你为什么非得和他纠缠不——”唐子睿脱口说了几个字,又不肯往下说了,目光阴沉几分,低声道:“你在百乐门唱歌,为的是挣钱,只要有钱,你就能安安分分在家呆着了,是不是?”

    阿嫣看了看他,说:“当然不是。钱能买东西,让我变漂亮,唱歌能让很多人夸我漂亮,这么简单的道理,你别搞混了。”

    唐子睿气坏了,黑着脸上楼。

    阿嫣喝了一碗何妈送过来的汤,回到房里。

    门一关,赶紧捧着古董镜,修复脸上的一道划痕,横看竖看、上看下看,额头都快撞上镜面了……直到再也看不见,总算舒出一口气。

    老古董同情的说:“这个时代真危险,坐在车里都能挨子弹。”见阿嫣不说话,它百无聊赖地发了会儿呆,忽然又道:“对了宿主,赶紧的拿下唐子明吧,他和乔秋露已经在计划婚礼了。”

    阿嫣漫不经心道:“不是要刷他的好感值吗?”

    老古董点点头:“对,所以才要在他婚前——”

    阿嫣笑了一声,摇头:“不,等他结婚了,才刚刚开始。两个同样浪漫而理想化的人在一起生活,本身就是悲剧。”

    老古董:“……什么意思?”

    “我早就说了,攻略唐子明太简单,我要做的太少,甚至可以完全袖手旁观,适时添一把火就足够。”

    老古董若有所思:“怎么添火?”

    可阿嫣的心思不在这上面,压根没听见,嘀咕了句:“这个没面膜的时代,真叫人暴躁……”接着便打开了房门,往楼下喊:“何妈,厨房有没有黄瓜?我要敷脸。”

    “……”

    沈二爷百乐门遇袭,这消息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还登上了报纸,造成一时轰动,就连正在为婚事忙碌的乔秋露,都闻声赶过去慰问。

    过了没多久,深夜的街头再次响起枪声,某位刚从酒楼走出去的黑道大人物,当场身中数枪,横尸街头。

    很多人猜是沈二爷下手报复。

    当然,巡捕房没查出任何证据。

    几天后。

    一间废弃的仓库。

    阿嫣看着地上五花大绑、鼻青脸肿的男人,蹲下身,用一碗凉水泼醒他:“还记得我是谁吗?”

    那人呆了呆:“姑奶奶……姑奶奶饶命啊,该招的我都招了,我知错了,我吃了熊心豹子胆,我不知天高地厚,才会对沈二爷下手,我真的都招了……”

    “那与我何干?”

    那人更加呆滞。

    阿嫣站起身,手指轻抚脸颊一侧:“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什么?”

    阿嫣微眯起眼:“你开枪,打碎了我车的前窗,玻璃碎片划过我的脸。”

    那人哭丧着脸,惨兮兮道:“小的知错了,我……我混账王八蛋,才敢对二爷的人动手——”

    “对沈二爷动手,算不上不知天高地厚,你们差一点就成功了。”阿嫣看着他,声音转冷:“可你伤了我的脸,却是要付出代价的。”她走到一边,静默了会,转过身:“那晚,除你以外的杀手全都死了,我留你一命,你知道为何?”

    那人摸了摸自己肿成猪头的脸,怯怯道:“小的……小的还入得了姑娘的眼?”

    阿嫣冷笑:“不。一枪送你上西天,难解我心头恨。我会派人时刻盯着你,每时每刻对着你念你的罪状,对你进行彻底的洗脑——从今往后,只要你一闭眼,就会被人吵醒,不得睡眠。你疲劳过度,连昏过去的资格都没有。很快,你会求一死,得到解脱,但是不行,你也没有死亡的资格。”

    那人像是一座风化的石雕,愣愣地看着面前的女人。

    阿嫣低头,看着洁白的手套,脸上没有表情,过了一会,转身出去:“我不死,你就得活着,你有一辈子的时间反省。”

    看见女人走了出来,齐正下车,打开后面的车门:“阿嫣小姐,请。”

    阿嫣道了一声谢,坐进去,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

    沈景年唇边带着浅淡的笑意,目光温暖柔和。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可同样也是这个男人,几天前的街头夜色,他坐在车里,从摇下的车窗,看着倒在地上抽搐流血的仇人,眼里不带一丝温度,就那么欣赏着对方痛苦死去的过程。

    他甚至下过命令,特意嘱咐开枪的角度,正好可以让那个人倒下时,正对着街对面的汽车。

    他要那个人临死前最后看到的画面,是身为胜利者的他。

    阴狠至此。

    阿嫣挑起眉:“看什么?”

    沈景年抬起手,指腹亲昵地摩挲了下她的脸蛋:“脸上的伤养好了?”

    阿嫣叹了口气:“一般般吧,没留疤,但还是有影响的。”

    沈景年轻笑了声,对开车的齐正道:“送张小姐回青铜巷。”

    开到青铜巷36号,阿嫣下车,正好撞到从外面回家的唐子睿。

    少年最近正在长身高,看着阿嫣,已经不用像以前那样,拼命抬头了。他皱了皱眉,看向一边的汽车,从窗户里,看见了那个穿着青色传统长袍的男人。

    这张脸,他从报纸上看到过。

    只停留了一瞬,他便转身,跟着阿嫣走了进去。

    车里,齐正也在皱眉:“那孩子看着不大,眼神挺凶。”

    ——像一头狼。

    沈景年没答话,过了会,说:“走吧。”

    半道上,齐正想起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依旧觉得匪夷所思……那女人突然出现在窗口,他昏过去后,以二爷当时的情况,根本不可能杀那么多人,可杀手的尸体躺了一地。还有,在方医生家里,那女人走了没多久,二爷吩咐带他回沈公馆,神情憔悴,声音却没之前那么气若游丝了。

    不出几天,他就养好了伤。

    真的……太奇怪了。

    “阿嫣小姐,到底是人是鬼?”

    一不小心,想着想着,说漏了嘴。

    齐正差点咬了舌头,脸色泛起诡异的红,笨拙的开口:“二爷,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景年没生气。

    他只笑了笑,轻描淡写几个字。

    “——是我要的女人。”

    唐子明快结婚了。

    这天晚上,他被几个好友拉到百乐门,说是要好好庆祝一下,很快他又要脱离单身行列了。

    唐子明一听那个‘又’字,想起选美大赛当晚,舞台上艳光四射的前妻,心里堵的不舒服。

    其实也没必要。

    统共也没两个人知道阿嫣的身份,知道那个名动上海滩,在一众名流大亨之间游刃有余的女人,曾为他洗手作羹汤。

    关于阿嫣的花边绯闻,太多了。

    她和青帮走的近,那就是跟郑先生要好。

    可她又经常和沈二爷同进同出,据可靠消息,沈景年是唯一进过青铜巷36号,不管有没有别的,至少喝了一杯茶再走的男人。

    已经有人私底下开了赌局,赌这位当红/歌星最后会花落谁家。

    唐子明到百乐门的那天,阿嫣没在台上唱歌。

    他觉得轻松了不少,玩闹起来也更尽兴,直到送几位朋友离开,走出霓虹灯闪烁的大门,夜色中,他突然看见靠在一边墙上的女郎。

    阿嫣手里夹着烟,却没点燃,对着他笑了一下。

    唐子明双腿沉重,不知该走该留,最后还是走了过去。

    对于阿嫣,他的感情太复杂。

    可他始终记得,这个女人曾为他生下一个短命的儿子。

    再怎么样,他也该劝一劝她。

    “阿嫣。”唐子明叫了她的名字,隔了很久,才有下一句话:“……你这样,我不想评论什么。可你总不能在百乐门呆一辈子,应该为你的未来考虑。张浦兄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失望透顶。而且……”

    他顿了顿,没说下去。

    阿嫣低笑一声,将手里的烟收回皮包里,问:“而且什么?”

    唐子明迟疑了会,左右看看,好似害怕有人偷听,见四周没人,才说:“郑先生不是正派人士,沈二爷也很危险……你别看他总温文尔雅,像尊笑面佛,我听人说,上回的酒楼枪杀案……就是他叫人干的。”

    阿嫣听了,没多大反应:“还有呢?”

    唐子明一怔:“还有?”

    阿嫣低头一笑,站直身子:“郑先生啊,四字成语说不来几个,学识不高。沈二爷太闷骚,不懂得讨我欢心。”抬起一根纤细清秀的手指,戳在他心口,柔声道:“我喜欢热烈的,奔放的,能把所有感情,用最华美的字句倾诉出来的男人……”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凝视他,声音放轻:“……我喜欢怎样的,你,真不知道吗?”

    夜色与星空下,橙红的光时而闪烁。

    女人的脸忽明忽暗,目光似深情,又凉薄,若即若离。

    唐子明突然脸色涨得通红,转过身,落荒而逃。

    背后,阿嫣捂着嘴笑了几声,摇摇头,走回去。

    “好他个唐子明,背着您对阿嫣小姐说些有的没的,胆子也太大了。”齐正听到来人的汇报,很是不满:“还好酒楼的事情,阿嫣小姐是知道的,可关他唐子明何事?他都已经登报离婚了——”

    沈景年抬起一手,止住他接下来的话。

    齐正收住声音,卡的有些难受,说:“……我去找阿嫣小姐?”

    沈景年点头。

    齐正走了,门开着,他也走了出去,站在休息室门口,往下面看,满目衣香鬓影,旖旎风情。

    不多时,身后响起熟悉的声音:“沈先生。”

    沈景年不曾回头,楼下的靡靡之音唱着甜蜜蜜的歌,他的声音便显得冷清:“张小姐,你觉得我闷吗?”

    阿嫣叹气:“你又学人听墙角啦?这习惯不好,我又不是说给你听的,别人背后说我什么,我可不计较。”

    沈景年淡笑,转回身,微微弯下腰,戏谑道:“我不懂讨你欢心?”收敛笑意,轻挑眉峰,声音越发轻柔:“不如,试试?”

46、民国丽人(十二…十四)

    百乐门的夜总是喧嚣热闹。

    舞台上歌舞升平; 唱尽繁华。

    台下的男女纵情跳舞、调笑,眉眼都是溢出的情。

    远方的乱世风雨; 离这里太远,反而使人生出醉生梦死的冲动; 挥霍着所有的热情和疯狂。

    楼上很安静。

    几个戴着帽子的男人守在走廊尽头,隔断休息室和外界的接触。

    沈景年倚在栏杆边; 微暗的灯光模糊了他的容颜。

    他说; 不如试试。

    阿嫣抿唇笑了笑,盯着他看; 语气略带调侃:“沈先生,我记得你说过,叫我不要自视过高。”

    甜而轻软的嗓音。

    如果不是唇角勾起的那点坏笑; 几乎就像撒娇。

    沈景年双手负在身后; 挑了挑眉:“一定要算旧账吗?”

    阿嫣没答话,又说:“我还记得; 我的那份合同; 你给烧了。”

    沈景年抬起手; 修长的手指,轻轻刮了刮她的鼻尖:“张小姐; 你的记性真好。”

    阿嫣低笑; 走近他,双手放在他手臂上,柔声道:“一般来说,女人对于身后的追求者; 有喜欢的,也有讨厌的。我不一样,只要不太粘人,对于想取悦我的男人,我都愿意怀着最真诚的善意……拭目以待。”

    沈景年听她一本正经说着这样荒诞的话,摇头笑了笑。

    阿嫣的目光绕着他转了一圈,似真似假问道:“不如,我给你一点提示?”

    沈景年摇头:“不用。”

    阿嫣不相信,又问:“真的不用?”

    沈景年微笑,忽然倾身向前,彼此离的如此近,视线相撞,气息交缠:“不会让你失望,安心。”

    薄唇一张一翕之间,轻轻扫过她的。

    阿嫣说:“……但愿。”

    沈景年又是一笑,礼节性地点了点头,算作告别,转身离开。

    阿嫣突然开口:“沈先生,这算是救命恩人的福利?我还是那句话,不卖心,不卖感情的。”

    沈景年站住,回头:“是,也不是。”

    阿嫣蹙眉:“我不喜欢跟人猜谜,也不喜欢绕口令,有话直说。”

    沈景年沉默了会,平静道:“从前沈某一介将死之人,有太多顾虑,有些事不方便出手,有些人……”他停顿片刻,才道:“……不想强求。”往回走了几步,停在女人前面,抬手拂去她脸侧的一缕黑发,别到耳后:“你想要的,我会给。至于我想要的……”

    阿嫣看着他,等待他的下一句话。

    沈景年笑笑,声音柔和:“你看着给。”

    阿嫣便笑了出声,摇摇头,扬起一手走开:“那我真的很期待了,沈先生。”

    百乐门最近的大新闻,毫无疑问,正是沈二爷为讨佳人欢心,豪掷千金买词买画,有能者皆可参与。

    一时间,不止是上海,就连邻近的几个省,乃至于远在北平的文人墨客,也有闻讯日夜兼程赶来的。

    从古至今,文人浪迹烟花场所,都是一件风雅事,和寻常嫖客不同,更何况这次不仅能亲近芳华绝代的丽人,还能得到巨额报偿,傻子才不来。

    夜晚,华灯初上,百乐门总会出现一大奇景。

    红遍上海滩的阿嫣小姐在台上唱歌,台下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全是拿着画板,拿着纸笔的知识分子,埋头创作,等阿嫣唱完了下来,有灵感如泉涌,手速又快的人,已经拿着作品凑上去了。

    阿嫣很高兴,可谓心花怒放。

    暴君和尚俏书生,本来就是狐狸精的首选。

    其中,暴君是可以利用的,和尚是可以戏弄的,而书生……则是那风花和雪月,那流传在话本万古传颂的凄美故事。

    多么令人向往。

    阿嫣听着那些华美的词句,从各种角度形容自己的美貌,洋洋洒洒一长篇,辞藻要多华丽有多华丽,还不带重样的,只觉得这世界真的太过美好,百乐门真是一块风水宝地,连带着它的幕后老板沈先生也顺眼多了。

    只是,每次喜悦过度,想多亲近亲近那些可爱的文人墨客,摸摸小手,掐掐小脸,再多给他们一些喷薄欲出的灵感……身旁总会响起齐正冷冰冰的声音。

    “阿嫣小姐,二爷说了,高兴归高兴,别乱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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