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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衙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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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重生一九七六

    这年头什么都流行,一不小心,就流行起穿越来了

    要说这个穿越,还真是不错。前世活得不够滋润甚至活得比较憋气的,若有幸穿越一把,凭着对今后事务的先知先觉,什么便宜不好占?自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非富既贵了。又竟或富贵双全群的,简直要将人羡慕得两眼充血。

    像我这样生不逢时,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靠帮人家打工勉强糊口度日的卑贱草民,心中对穿越那真是无限向往啊。怎么这样的好事硬是轮不到我头上呢?

    这一日晚间,鄙人被老板修理了一顿,心情巨不爽,一个人跑出去喝闷酒。都说酒入愁肠愁更愁。原本我酒量就很不佳,再一个人猛喝闷酒,不过两三瓶啤酒下肚,便整个被撂倒了。也不知道怎么回的宿舍,迷迷糊糊的,进门就一个马趴睡过去,人事不知。

    “小俊,起床了。快点起床了,小俊……”

    是叫我么?

    鄙人大名柳俊,好歹也是沿海城市某个台资工厂的工务主任,四十岁的大男人,老婆家人都不在身边,谁这么叫我来着?再说了,这个小名,也就是十二三岁前有人这么叫。上初中后除了家里长辈,再没人叫过。

    肯定是听错了。

    我只觉得头脑晕晕沉沉的,瞌睡得厉害。

    “小俊,快起来,要迟到了……”

    这回不但叫,还有一只大手不断在推我。

    什么要迟到了?

    糟糕,该上班了。这种资本家的工厂可没有什么休息日的概念。为了赶货,咱们整个工厂都快一个月没囫囵休息过一天了。饶是如此,昨天还为机器维护不到位影响出货的事情被老板狠K了一顿。若今天再迟到,天知道那个无良老板会怎么收拾我呢。

    这段日子美国没完没了闹什么金融危机,整得全世界都闹感冒,台湾佬跟着抽风,整天嚷嚷着要裁员。当真让他裁了,哭都找不着坟头。

    我吓得浑身一激灵,一挺腰身坐了起来。奇怪,以往可没这么利索的。毕竟岁月不饶人,人到中年,连个仰卧起坐也做不利索了啊,还得靠手肘帮一把力。

    可是……不对啊,谁在叫我?

    我是一个人在工厂打工啊。老婆又不在。咱也不像有钱的大款,没本事找甚的情人小蜜整日陪伴。

    等我睁开眼睛一看,一张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的脸孔出现在眼前。刹那间我浑身汗毛倒竖,几乎吓得尖叫起来。

    外婆!

    老天,这个叫我的人居然是外婆!

    可是……可是……可是外婆已经死了十几年啦。这这这……难道我在做梦?但又不太像啊。

    情急之下,我伸出手臂放到嘴里狠咬一口。

    妈啊,痛死了!

    “这孩子,怎么咬起自己来了?”

    外婆又是吃惊又是痛惜,慌忙抓住我的小手,又搓又揉。

    小手……对了,我的手臂怎么变得这般又细又小?这分明是小孩子的手臂啊。我可是身高体壮,体重足足超过一百六十斤,是个标准壮汉。

    我顾不得许多,举起双手仔细打量,两只手臂又白又嫩,不过比擀面杖稍粗一点,可不是小孩是什么?我大惊失色,掀开被子,提起内裤往里一瞧白粉嫩,一根毛毛都不见,标准童子鸡。

    我终于忍不住尖叫起来,叫得不管不顾,歇斯底里……

    这一叫,把我外婆吓坏了(我不知道她到底是谁,权且当她是外婆好了)。老人家惊慌失措,一边将我搂在怀里,一边大叫:“老倌,老倌,快来快来……”

    我还在尖叫,一位七十来岁的老翁健步走了进来,嗡声嗡气问道:“出了什么事?”

    这个声音如此熟悉,我顿时止住尖叫,定睛一看,偶滴神,这不正是我外公么?外公老人家的声音比较特别,鼻音较重,我打小听他讲故事,再也不会忘记。

    可是,他老人家比外婆过世还早,记得是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就没了的。如今过了十几年,他老人家这是由哪钻出来的?不懂啊不懂!

    “小俊不知中了什么邪了……”

    外婆急急说道。

    手臂兀自火辣辣的作疼,看来这不是在梦里。我强迫自己冷静,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混乱不堪的思维。如果不是做梦,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我穿越了。

    一念及此,我完全冷静下来。

    终于也轮到老子穿越一把了。我不禁心头一阵狂喜。且不论这个穿越好还是不好,总之不会比我昨天过的日子更糟。四十岁岁的大男人,一事无成,给人家打工,每个月拿三四千块人民的币。

    见我不哭不闹,外公很是不满,说道:老婆子,胡说什么?小俊这不是好好的么?

    外婆也有些奇怪,抓住我仔细端详,嘴里念念叨叨。

    我尚未出世,爷爷奶奶便早已过去了。父母都是国家工作人员,我记得儿时就是由外公外婆抚养的。看来我不但穿越了,而且是穿越回自己身上。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穿越重生?如此说来,咱前世被不到三瓶啤酒搞定了?实在是超搞笑。一辈子没喝醉过,单单喝醉一回,就是这么个结果真够倒霉的。

    “小俊,小俊……”

    我正胡思乱想,外婆见我两眼发直,呆呆傻傻的模样,又着急起来。

    我猛醒过来,冲外婆甜甜一笑,叫道:“外婆。”

    俊,你到底怎么啦?”

    “我没事,很好啊。”

    “哎呀,你可吓死外婆了……”

    外婆还要唠叨,外公已老大不满,说道:“老婆子,还啰嗦什么?赶紧给小俊穿衣服,要去读书了。”

    对了,读书。我记得只在老家上过一年小学,后来就转到县城去读书了。照此计算的话,我如今是七岁,今年该是一九七六年。

    穿好衣服裤子,外婆给我洗了脸,然后递给我一个烤得软绵绵的红薯。

    看看身上那件灰颜色的小小棉布“毛式装”,看看手中的红薯,看看外公外婆熟悉而又慈祥的面容,再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灰扑扑的老式房间,我确信自己回到了一九七六年。

    “小俊,快吃,吃完了好去上学。”

    外婆边说边拿出一个土黄色的棉布书包。

    我点头答应,剥掉烤红薯的焦壳,大口吃了起来。

    嗯嗯,我有好多年没吃过烤红薯了。还真香哩。在记忆中,一九七六年是个物质极度缺乏的年代,不要说小孩子,便是大人,早餐也就是一两个烤红薯。看来这个烤红薯就是我一上午的口粮,那还不得饿得咕咕叫?

    我不禁暗生忧虑。

    嗐,担心什么?你小子如今是一个七岁小孩,还当自己是一百六十斤的大壮汉呢?这么大的一个烤红薯该撑着了,还担心挨饿?

    唉,现在我身体回到了七岁,心智可还停留在四十岁,脑袋里能不乱成一团么?

    不行,得赶紧一个人清静清静,好好理顺一下思路。

    见我吃得香,外婆高兴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我家小俊真是个乖崽宝……”

    外婆,我最亲最亲的外婆,我做梦也没想到,还有和你重逢的日子。这真是太好了。且不说这穿越重生之道艰难与否,能够与外公外婆再相聚二十年,就是上天赐给的绝好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把握,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时光。

    我大口吃完烤红薯,背起书包,念念不舍地与外公外婆道了别,跨出家门。

    我的老家是在南方的N省宝州地区向阳县红旗公社柳家山大队,一个偏僻多山的内陆丘陵地区。柳家山大队,听听这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物产丰饶的膏腴之地。

    跨出那道高高的青石门槛,我深深吸了口气,稳定一下自己激荡的心情,同时也分辨一下方向。我的前世,在这栋一半青砖一半土砖结构的普通农家院落里,整整生活了七年。童年的记忆深入骨髓,一辈子不会忘记。

    刚走出家门,一阵清凉的山风扑面而来。外婆只给我穿了一件单衣一条薄薄的棉布裤子,看来节气应该是在农历的八月初,公历九月初,也就是小学刚刚开学没多久。

    柳家山小学,作为整个大队唯一的一座小学,出门往东,走上大约两华里就到了。尽管我如今只有七岁,身矮腿短,这么短短一段路程,倒也难不住我。

    走在凹凸不平的乡间小路上,我又是兴奋又是惶恐。穿越这种事情,前生只是在网络小说上看到过。听起来挺美妙的,每一个穿越者,都利用自己超前于时代的先知先觉,获得了巨大的成功。穿越到古代的,不是成为一代名将就是一代名臣,甚至有当上开国君主的。穿越到近代或者现代的,无一不是腰缠万贯的超级富豪,要不就是官场大吏,叱诧风云,好不得意。可我还是忍不住惶惶不安。怎么说呢,因为我的前生是个典型的草根阶层,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极不如意的生活历程让我成为一个宿命论者。我觉得人的一生都是上天注定的。假设上天注定我是个碌碌无为的草根,穿越到三十年前再活一次,结果也还是一样。这就实在太恐怖了。这种痛苦的日子,受一次已然太多,哪堪重来一回?

    唉,事已至此,怕也无用,日子还得一天天过下去,总不能刚一穿越就投水自杀吧?

    一想到投水自杀,我禁不住停下脚步,走到一口池塘边照照自己的影子。

    清澈的水面显出一张幼稚清秀的小脸,看上去与我前生的儿子七八岁时有几分相似。大家都说儿子和我小时候长得很像,看来我确定无疑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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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郁闷啊郁闷

    慢慢走到学校,柳家山小学果然是记忆中那个破败残缺的样子

    耳闻阵阵清脆的朗读声,我突然意识到,穿越之后的第一个难题出现了——我根本不可能记得儿时的伙伴都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小学一年级的老师叫什么名字,甚至都忘记了她的模样。

    幸好我还记得教室的大致方位。

    靠左手边,但不记得是第一间还是第二间。

    解决这个问题倒不难,有两个办法。第一是站在学校外等一会,碰到熟悉的同学(我不认识人家但人家肯定认识我),一起进教室。第二个办法就是一间间去探头去看,认识我的同学应该会打招呼。

    与此同时,我又想起一件事来。我记得我有三个姐姐,三姐只比我大两岁,前世应该是和我在一个小学读书。照理该当与我一道上学才是,怎么不见人呢?倘若三姐和我一道上学,起码我可以问她老师叫什么名字,教室是哪一间。

    难道穿越回来之后,连家庭成员的结构也会有改变么不会变成独苗吧?那可糟糕之极了。前世虽然郁郁不得志,姐弟之间却是相亲相爱。我可不想穿越一把,将亲情都穿没了。

    “柳俊……”

    我情不自禁答应一声,抬头一看,一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年轻女子正向我微笑。

    我虽然记不起前世小学一年级老师的姓名与模样,不过却还记得是一个女教师。瞧这女子手里拿着课本,该当是学校的老师。

    “老师好!”

    我连忙恭恭敬敬地问候。

    那女子一怔,随即眉花眼笑,连连答应,走过来摸了一下我的头,夸奖道:“工作人员家的细伢子就是不一样,小小年纪,这么懂礼貌。”

    我不禁心中暗笑。

    这有什么呀,咱前世怎么说也活了四十岁,二十一世纪的守法公民,这点基本的礼节礼貌哪能不懂啊?

    人一高兴,脑筋转得特别快。我想我是一个才上小学一年级没几天的小屁孩,这位老师居然一口就将我的名字叫了出来,十有**就是一年级的授课老师。

    要上课了,跟老师一块进去吧。”

    果然不出吾之所料也,呵呵!

    走进教室,我又犯难了——不知道坐哪个位置啊!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好,一个小姑娘给我解决了这个难题。她本来是坐在靠中间的位置(那时乡村小学,不是一人一个座位,而是两人共一个长桌一条长凳),见我走进教室,自然而然地往旁边移动了一点,腾出一个位置来。

    嘿嘿,这就是本人的座位了。

    同学们,翻开语文书第五页,这节课我们还是学生字……

    我从书包里取出用报纸包好封皮的语文书,翻到第五页,看见上面写着等几个汉字,还标注有拼音,不觉苦笑起来。

    老子前世在网络小说里只看到穿越的种种风光好处,可没有谁告诉我,若不幸穿越成一个七岁的小学生,一天到晚倒背双手乖乖坐在教室里认生字,口中念念有词,什么日月水土的,日子该怎么过?

    还有,前世的时候,我有一桩绝大毛病——无肉不饱。一日不吃肉就馋得慌。一九七六年的中国,正是物质极度缺乏的赤贫时代,不说吃不饱穿不暖,起码也是吃没好吃的穿没好穿的,一日三餐蔬菜拌饭,又该如何捱过去?

    郁闷ing!

    如果说作为一个21世纪的穿越者,回到大革命末期的小学课堂,会认真听讲,去学早就熟悉得不得了的“生字”,那肯定是扯蛋。事实上,整节课我都在胡思乱想,老师的话,基本上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直到那位年轻的女教师走到我旁边,轻轻敲了敲桌子,我才回过神来。

    “柳俊,怎么不写生字?”

    哦……好的好的……”

    原来到自习时间了。那时的小学一年级,每节课大约也就是学四五个生字,然后就疯狂抄写。我不禁想起那个交警抓住违章的小学教师,欣喜若狂地叫她将“我违章”这三个字抄写五百遍的笑话来。

    急忙打开书包寻找纸笔。

    居然是毛笔!

    对了,我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就是用毛笔的。那会子钢笔绝对是奢侈品,在胸口别一支钢笔的家伙,多半是个读书人(初中以上文化),如果别两支钢笔,几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员了,说不定还是个干部之类的。假设居然别三支笔呢?对不起,那你小子一定是个修笔的!

    修笔!

    呵呵,当时还真的是有这个职业啊。修笔能够成为一个糊口的技术活,可见那时节钢笔的重要性了。怎能指望山旮旯里的小学生人手一支钢笔?

    那么铅笔呢,也算奢侈品。你想啊,当时一个壮劳力耕种一天下来,有多少收入呢?那可没准。生产队是计工分的,青壮年男子每天12个工分,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和壮年妇女10个工分,上了点年纪的妇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个工分或者6个工分。一年下来,依据生产队的收成来折算,如果收成好,每个人能分到几百斤口粮和十几元钱。假如年成不好,又或者家里人口多,借了生产队的口粮,那么到年底结算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倒欠公家的钱粮。铅笔作为在一种纯粹的消耗品,用一点少一点,显然不合适在乡村小学大量推广。

    如此一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一支小号毛笔,一块墨,一个砚台,合共一毛多钱,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

    换作二十一世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那绝对是书香门第,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

    唉,我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说不得,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我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用来装墨水的,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不能让小孩子带着到处跑,万一掉了损失不小,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小心翼翼打开盖子,蘸了点墨水,开始抄写生字。

    老实说,前生我的字写得还算端正。因为我老爸毛笔字写得好,小时候随他练过几年。虽然没坚持下来,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我瞟了一眼同桌的小女孩,她正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个字抄几遍?”

    我低声问。

    幸好老子是穿越回自家,乡音说惯了的。要是一不小心穿越到陌生之地,光方言这一关就很难过。天知道中国的方言有几万种?

    “五遍。”

    小姑娘有些奇怪地望了我一眼,轻轻回答。

    她是我的同桌,又是同一个村子的玩伴,该当和我很熟才是。奈何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三十多年啊。我皱起眉头,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硬是没有半点印象。只得无奈地放弃。反正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还长,以我四十岁的智商,还怕应付不来这么点小事情?

    不过两三分钟光景,别的小孩还在努力抄写的时候,四个生字我就已经写完了。还没听到下课的钟声(说是钟,其实是一块生锈的铁板,需要用一把铁榔头使劲敲击才能发出声音)。做点什么好呢?我抬头张望,女老师正关注着我呢,见我不好好写字,眉头微微一皱,又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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