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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球法师-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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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组织者是控制篮球,等待队友跑位和空切,准确的将球送过去。艾弗森做的是不断利用带球和挡拆给自己创造投篮机会,没投篮机会了再传球。

老布朗曾不竭余力的想说服艾弗森更多去组织进攻,一者能减轻自身压力,保持体力,二者能调动队友积极性,艾弗森当时不同意,打到决赛也仍然坚决抵触,他的理由很简单,既然他比队友能力强为何不能者多劳,输送炮弹让斯诺去干不就挺好?而且他从来没觉的累!他什么都不怕,什么都能挑战一直都是个斗士,但从来没想过挑战自己。

球权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战术百分之八十为他设计,他不准,就是球队不准。那么艾弗森擅长的传球是什么,他擅长的助攻来自哪里?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考验个人能力的一种,突破后吸引包夹分球给空位,这完全考验的是篮球掌控者的个人能力,不可否认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球队,可是这太有限了,艾弗森凭借他逆天的突破技巧和速度创造机会,巅峰期场均7。9次助攻几乎个个这般模样,他说他不累,可是这种充满碰撞和消耗体能的助攻是不是影响到他个人进攻的效率呢?这谁也不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看艾弗森的比赛和基德的比赛对比很明显,球迷每场打完都感觉艾弗森助攻了好多。“至少8个,我记得的就有8个。”结果看技术统计,就是8个。对于基德,球迷的印象往往是,“我没记得有几个助攻啊,他简直就是角色球员”,结果一看却是十几个。

艾弗森一场打完,个人砍30分,队友没能提供足够帮助,输了。

基德一场打完,没投过几个篮,得分也绝对不会上20,新闻上说的往往是“球队进攻多点开花,六人得分上双。”

传球助攻,行进间传到队友手里,让错位的队友单打轻松得分,不容易被人铭记,但却是对于团队最最重要的粘合剂。吸引包夹突分观赏性强,但却做不了常规武器。这就是为什么基德2008年到了奥运会上还会场场打首发,有些重要作用,不是数据能体现的。

老了慢了,基德、纳什仍然能混上大合同,他们懂得利用团队来提升自己的效率。可艾弗森不行,他的篮球观和CCTV5的报道一样一成不变又不合时宜,误导了一批又一批的球迷。

这是非常矛盾的,究竟是艾弗森太盲目相信自己对篮球比赛的作用了,还是篮球比赛本身很蠢,除了拉里·布朗执教的2001年外,始终不能给一个天才提供应有的舞台?

如果非要给艾弗森一个评价,他是前所未有的特别的球员,迄今为止无法复制的传奇。当你不那么看重比赛胜败或者教练反应的话,那么他的比赛确实让人尊敬,且观赏性十足。

周轩也曾崇拜过艾弗森,但现在,他再不会幻想像艾弗森那样打球了。他要的是团队,要的是胜利。

当晚,艾弗森出场的时候,甲骨文球馆内的球迷给予其热烈的掌声。无论到了哪里,他都很受欢迎。

周轩出场顺序已经改变了,倒数第二个,仅次于斯蒂芬·杰克逊。没有马盖蒂,他成了勇士第二核心。看台上的掌声更加热烈,球迷们都希望看到周轩对位艾弗森。而今天他们也一定会对位,老尼尔森不打算让周轩去防守汉密尔顿或者普林斯。

艾弗森在训练的时候很安静,投了几个篮,和队友们没有交流,周轩也没有过去找艾弗森这个大人物说话,因为他无话可说。

他能说什么呢?

“在中国时,我就经常看您打球了!说句心里话,您是我眼中最伟大的球员,我的偶象,我很崇拜您,我的目标是成为你那样的人。”艾弗森刚进联盟就敢和乔丹叫板,这样性格的人去奉承他有意思吗?

“艾弗森,今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挑衅有意义吗?人家已经老了。就像科比当年卯足了劲打奇才刷了55分,除了个别脑残密,谁会说科比打爆了乔丹?

周轩所做的是像往常一样,用心理学给自己鼓劲,准备面无表情的打好这场比赛。

老尼尔森安排战术时还是强调了那几点,跑轰、阵地进攻注意挡拆、错位后的外线投篮。没有马盖蒂,勇士更难在低位做文章,所以内线球员都要拉出来挡拆,给外线球员创造机会。

活塞走了麦克戴斯,实力略有衰弱,而今年夏天他们最大的动作是引进了夸梅·布朗。26岁的布朗在2001年的选秀大会上被“飞人”乔丹钦点为状元秀,然而他的表现并没有给乔丹争气,在他职业生涯的404场比赛中,场均虽然获得了23。7分钟的出场时间,但仅仅贡献了7。5分、5。7个篮板和1。1次助攻的表现,这样的数据显然无法满足所有人对他的希望,他也成为了NBA历史上最差的状元秀之一。

上赛季他被湖人送往灰熊,平均成绩仅为每场4。8分4。9个篮板。在活塞之前,湖人曾一度希望以低薪重新召回布朗,但双方谈判并没谈拢。布朗选择接受了活塞开出的两年800万。

布朗的进攻是彻底荒废了,但是防守端抗人能力还不差,就算是邓肯被他抗住都难进低位,拉希德·华莱士也是个防守高手,勇士内线很难占不到便宜,进攻从外线入手,是正确的选择。

第100章【开局试探】

勇士再度调整了首发阵容,周轩、阿祖布克、杰克逊、莱特、比德林斯。

活塞先发五人:阿伦·艾弗森、理查德·汉密尔顿、泰夏安·普林斯、拉希德·华莱士、夸梅·布朗。

比赛开始,比德林斯挣到了篮球,勇士率先发起进攻。周轩拿球过半场,对上了艾弗森。莱特拉到外围掩护,周轩带球从右路进了三分线。

每场比赛周轩都会先试探对方的防守阵型,自己攻或者靠掩护。对上艾弗森这种成名老将,他决定找队友帮助。

艾弗森立即绕开莱特追防,周轩突破后对上了华莱士。莱特往篮下冲去,他长腿一迈起来风风火火,如果是强壮的比卢普斯,或许能用身体硬抗阻挡一下,对方跳投也能贴身干扰,艾弗森却对莱特没起到丝毫阻挡作用。

单看数据的话,艾弗森比控卫中唯一获得过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加里·佩顿还要好,佩顿打了一辈子只获得过一次抢断王头衔。但和佩顿打过球的人都叹服于“手套”的防守,从来没人赞叹过艾弗森的防守,除了他的球迷。

周轩持球后撤和华莱士拉开距离,等莱特到了低位,将球高吊进了内线。球传的有点高,绕前防守的艾弗森想抢断除非全力起跳,可他没有助跑时间,过顶球成功。

莱特长臂一伸接到篮球,右侧低位转身直接面对篮筐。比德林斯也拉到了左侧外围帮杰克逊挡人,夸梅·布朗站位比较靠外,内线出现空当的时候他如果想补防成功,除非像郭芙蓉那样隔空朝莱特来一记“翻山倒海”。

艾弗森没有犯规,站旁边眼神防守,莱特单手劈扣得分!2比0。

开场勇士就出现了精彩进球,球迷们一起鼓掌喝彩。

活塞进攻,艾弗森运球过了半场,周轩并没有前场紧逼,在弧顶处等着艾弗森,放了一步多距离,防突不防投。周轩看过很多艾佛森的比赛,对他再熟悉不过了。他的主要得分手段是突破,急停跳投也是一绝,但三分命中率也就三成左右。

艾弗森找了队友挡拆,华莱士出来掩护,他从左路突入了三分线内,莱特却没有换防,左路的杰克逊忽然后撤去挡了艾弗森的突破路线。老尼尔森也研究过不少防守战术,而勇士防守核心就在于杰克逊。

艾弗森面前忽然挡了个大个,只能放弃急停跳投,将球传给侧面的普林斯,这时周轩已绕开了华莱士,贴身挡在了普林斯身前。

周轩防守越来越有心得,对付普林斯这种体型的小前锋,就是得贴身,普林斯力量很差,只有身高优势,贴身后只要用身体撞他一下,就能扰乱投篮节奏。杰克逊说的所有防守经验他都记在心里了,随机应变。

普林斯干拔投篮威胁也不大,“小王子”生涯场均得分从不曾超过15,主要靠突破和空位跳投。

普林斯没有强打,从周轩头顶将球传出给了跑位的汉密尔顿,阿祖布克今天首发也是有针对性的,速度快,严防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再传华莱士。“怒吼天尊”低位接球单打莱特,背靠一下往底线转身抹入篮下,强起打板投篮球进。2比2。

这次外线已经防的非常到位,无奈莱特在篮下防守也很烂,他身体太单薄。上图里亚夫不能投篮,移动速度也慢一些,在4号位勇士缺点明显。

周轩组织阵地进攻,不紧不慢的过了半场,莱特又拉出来掩护,周轩变向运球,还是走右路躲开艾弗森,防出来的依旧是华莱士。这次华莱士拉的更靠外,和艾弗森形成了包夹,把周轩完全挡在外线,意图是让他传不出球去。

这样防守确实让周轩难受,却放松了对篮下的防守。周轩双手拿球后撤,传给了右侧面接应的杰克逊。杰克逊立即又把球传给了中路空切的莱特,直接形成了上篮机会。

莱特迈着大步冲入篮下,在布朗补防上来前,低手上篮球进。4比2。

做为高大的摇摆人,杰克逊也有着不错的传球视野,有成为组织前锋的潜质。他和周轩一起在场,就有两个可以组织进攻的点,这也是开赛以来勇士打的好的一个关键因素。

活塞带过半场,这次艾弗森又选择了传球。活塞队习惯分享球权,团队进攻,不会给他安排双挡拆战术,无限出手。普林斯把球交给了汉密尔顿,后者在左侧靠着布朗的掩护躲开了阿祖布克,急停跳投偏出,篮板球被比德林斯拿到。

活塞快速回防,勇士只好落阵地。

周轩带球突破,又被华莱士和艾弗森联手挡在了外面,开场活塞就开始包夹周轩,让他难以传球给空切到篮下的掩护者,弥补艾弗森错位后的劣势。

华莱士在大前锋位置上速度依旧算快的,而且他很擅长用高大的身躯挡住对手传球视线,周轩没法传莱特,把球分给了左侧接应的阿祖布克。

阿祖布克一接球,汉密尔顿立即冲出去干扰投篮,阿祖布克跳投偏出,篮板球被布朗拿到。汉密尔顿的身体素质注定他成不了一个超级防守球员,但在活塞的几个赛季,让他学到了防守方法,他也懂得如何利用体系来防守,弥补自身不足。

活塞进攻,这次华莱士没有掩护,球员们拉开了,让艾弗森单打。

艾弗森面对过无数新人,每个人对上他的时候都卯足了劲想较量一番,像周轩这样面无表情,开场就很淡定的新人还是第一次见。那表情就好像根本不认识他是大名鼎鼎的艾弗森,而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对手。

“难道这小子不把我放在眼里?他觉得自己比我强?让我看看你到底有什么本事!”艾弗森暗道。他想证明自己还没有老,依旧拥有超强的得分能力。

“艾弗森要单打了。”郑斌在场边兴奋起来。

“你激动个爪子啊,难道你还希望他打进?”刘洋不满道。

“艾弗森可是我的偶像啊。”郑斌撇嘴道。

“你现在只要把周轩当偶像就行了!”刘洋拍了他手背一下,扭头道:“语嫣,我相信你家男人会防死这个小黑子的。”

聂语嫣没回话,入神的看着比赛,因为周轩,她也开始喜欢篮球了。和刘洋一样,她相信周轩能防住艾弗森,理由是,这个人比周轩还矮呢。

所有球迷都瞪大了眼睛,尤其支持周轩的人都探起了脖子,所有的目光这可全部射在了站在三分线内的周轩和他面前的艾弗森身上。如果周轩防不住,艾弗森打上几个,勇士就得被迫改变防守策略,那是非常不利的。

艾弗森双手拿球,两次探步身体左右各晃了下,周轩降低重心看着他,不动如山。这也是杰克逊最喜欢的防守方式,他学来了。

艾弗森眼中寒芒爆起,左手一拍球,向左侧迈了一步,爆发力十足的一步,身体却没有窜出去,而是微微一顿。

周轩往右侧微微一晃肩,脚下却是一动没动。艾弗森在做进攻假动作,周轩做的是防守假动作,假装重心右移。

艾弗森的反应非常快,立即胯下运球把球拍给了右手,交叉步运球改突右路。周轩看到他胯下运球,立即往自己左侧移动一步,稳稳的挡住了去路。

反应够快的!艾弗森心里叫道。观众看来,两人这次交锋很简单,其实稍有一点差错,艾弗森就过去了。他虽然状态不在巅峰,速度还是很快。艾弗森不想这样放弃,一咬牙靠着周轩往低位带,周轩跟着他移动,抬手干扰,不伸手抢断。

在右侧45度角,艾弗森背身护球,右脚为轴,左脚轻轻迈出往底线半转身,接着又绕了回来,右脚全力一蹬起跳,使出了后仰跳投。

周轩开始吃了点假动作,但马上横移一步,全力跳起,伸手封盖,并没有被晃开。艾弗森并没有跳到最高点就出手了,躲开了周轩的封盖,篮球旋转着飞向篮筐。

当!清脆的打铁声传来,球偏了。

篮板球被莱特抢下,传给了杰克逊,勇士马上反击。

艾弗森没有时间为自己的投篮打铁自怨自艾,立即回防,因为周轩已经往前跑了。同样开始向前跑的还有阿祖布克。

杰克逊准确长传交给了周轩。周轩拿球后面对艾弗森连续胯下运球没有急于进攻,把局势稳了下来。阿祖布克跑的够快但是汉密尔顿就在身前,传球容易失误。自从打国王单场出现7次失误后,周轩就发誓要减少没把握的传球,那样冒险的传递对球队帮助不大,还可能被对方打出反击。

活塞联防还没完全落位,杰克逊第三个跑过了半场,给周轩掩护,周轩靠着球场的宽度绕开了艾弗森往右侧运,快速和杰克逊拉开了距离,不求过人,只为拉开空当。

周轩没有做什么假动作,速度也不足以过掉普林斯,可普林斯却不能不管他,因为他能投篮。

周轩把球传给了横向跑动的杰克逊,杰克逊整个夏天就练了外线投篮,错位对上比自己矮了一头的艾弗森,接球二话不说就是一个干拔三分,艾弗森全力干扰也起不到多少作用。可惜这球也投偏了,篮板球被华莱士得到。

回防的时候,杰克逊还是对周轩轻轻鼓了两下掌,虽然没进,机会已经出来了。

第101章【自乱阵脚的活塞】

开场经过一番试探,双方赛前都准备的非常充分,不能轻松攻破防线。活塞主教练迈克尔·库里特别布置了对周轩的防守,换防坚决挡他第一步,然后压缩防守,这就使得周轩没有了轻松投篮的机会。

上场比赛对阵森林狼,他挡拆后急停跳投能力发挥的淋漓尽致,库里认为防他投篮是活塞能否赢球的关键。凡是周轩得分、助攻不上双的比赛,勇士都打的很艰难,还输了一场。

这么做确实让周轩有些难受,他新赛季开始后很少持球进攻得分,把球错位后交给队友来打。在中国他是持球攻为主,但NBA防守强度完全不一样,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对手换防挡拆的内线个头高而且快,其他人跑位轮转速度也快得多,相比之下,别说中国的高中比赛,连CBA都是站桩式的打法。

活塞防守端节奏掌握的非常好,在23联防和32联防之间不停的转换,如果周轩不突,他们就防外围,内线就留个夸梅·布朗抢篮板、盖帽。

活塞肯给夸梅800万合同,第二年还是球员选项,就是看中他的防守。夸梅身体硬件很好,防守端的意识很不错,不怕对抗,速度也不慢,1对1能在低位打爆他的,联盟里没几个,都是基本功很扎实的类型。

进攻没开发出来是夸梅心态的问题,他过早进入联盟是个错误的选择。夸梅的悲剧也有一部分原因要归咎于乔丹,乔丹作为球队管理层,对新秀没有什么耐心,而且要求过于严苛,被乔丹钦点这个魔咒也一直困扰着他。其实如果那年他在第十顺位左右选到,去一支有志于安心重建的球队,他十有八九要比现在好。比如在邓肯这样的领袖身边打球,有个好大哥的话,也许就完全是两样了。

总之,他是一个努力打球只为养活弟弟妹妹让妈妈不那么辛苦的善良肌肉男。

一个心理素质不佳,还为了赚钱过早进入联盟的高中生。

一个被篮球之神钦点,整天听人说:“神是不会错的,你一定要对的起状元称号”的人。

和越老越变态的乔丹同队时,手腕有伤,有时候抓不稳球就会被骂成是个同性恋的人。

后来好不容易被交易了,碰上一个连伸舌头,咬衣领都模仿乔丹的科比。

夸梅一路走来承受了多少心理压力是没法估计的,成水货也就很正常了。

在防护端夸梅一点都不水,比德林斯被他死死的卡在三秒区外进不去,前场篮板也抢不到了。低位难得攻一次,转身单手打板,被布朗一个大帽扇了下来。别看糙哥比德林斯混上了大合同,低位一对一还真不是水货状元的对手。

活塞的进攻打的很有耐心,几乎全是阵地推进,这种进攻节奏让艾弗森很不适应。他的特长是快速推进中的单打。如此一来他也发挥不出来了,球经过来回传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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