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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情时代 作者:密斯兰(晋江2014-07-17完结)-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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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瞪他一眼,不稀得理他。此时周夏雨手捧一大束蓝色玫瑰花杵在我跟前,别有意味地冲我挤眉弄眼。
  “方姑娘,这么做真的合适么?恩爱都秀到单位来了,我们能忍,道长也忍不了啊。”周夏雨的脑子一天到晚都在下雨,看来进了不少水。
  我快速上下翻腾稀疏的睫毛,还是对眼下的情况眉目未清。
  “这么大一束蓝色妖姬,藏哪儿啊?方槿,你这花可褪色,别蹭我身上。座位上也不行!”似海捋着他的拂尘扬长而去。
  蓝,色,妖姬?刚短信里说的那个?
  我接过花,妈呀还真会褪色,花骨朵上插着一张蹭了蓝颜料的卡片:
  “缘分/是这样一种/奇怪的东西/让平行的轨道/也有交集的一天/我不怕为你卧轨/因为我人生的火车/只搭载唯一的乘客/”
  一阵天雷沿着脊梁骨连滚带爬至于脚肿,我险些失去重心。脑海里很应景地拼凑出一张仅有一面之缘的脸,那张脸上遍布青春已逝痘痕未消的岁月残留,免疫力差的,看一眼就会被传染。
  隐约记得正月里相亲那男的说过他毕生最爱文学,万万想不到,这位虱人真的会写诗。
  “哎哟喂,方槿同志,如今会写诗的,那就是沅江九肋,可得囤积居奇啊!国家特级保护动物给你写情诗,得此殊荣,请谈一谈您此刻的心情。”周夏雨今天让似海公公洗脑了吗?
  恶狠狠横她一眼。还沅江九肋,既然是濒临绝种的乌龟,那就该关到实验室里永不见天日!
  “这种心情,只能用俩字来形容。就是你妈最小的女儿。”
  “这是俩字?”
  “你妹!”
  将那捆染色露馅的玫瑰花提溜到洗手间,掀开垃圾箱子狠狠摁下去。
  蓝色妖姬是吧?丫当我是妖啊还是那什么啊?
  翻出手机对着镜头比了个小指头拍下来,编辑彩信发给那孙子。
  “你不是喜欢我的一切吗?我发张玉手靓照给你你可以滚了!下次再来,我就送你中指!”
  出了洗手间,似海又来补一刀:“人说投机之会,间不容穟。遇到个这么赏识你的还不赶快抱大腿,回头有您后悔的。欲拒还迎这招不适合您啊姑奶奶,忒虚伪做作了。”
  有人追还埋怨,倒真不是虚伪。就是觉得,妈蛋我就只能吸引这种人了吗!?
  正咬牙切齿呢,突然有人拍我肩膀。好啊谁他妈这么运气丰沛给本姑娘找不舒坦哪!
  凶神恶煞回头一看,是终端产品部大Boss金玲女士,一瞬间我的气焰俨然打消了三分之四。
  金玲的年纪还远不到老态,但却是慈眉善目令仪令色,实在无法与宫二口中的天山童姥对上号。
  “早上的会,你们频道提案很好,听说是你和仇琛的点子。不错,继续好好努力,出头是指日可待的。”
  再这么待下去,能不能出头我是不知道,但眼看是不能出嫁了。我陪着笑,心里五味杂陈,但好歹有一味是甜的,毕竟头一回被金玲夸。
  似海站我旁边腰板英挺态度谦恭,装得像个边关守军,我心想他这辈子都没这么“直”过。
  “对了,你生日哪天?”金玲突然回身问我。
  我受宠若惊,瞬时春暖花开。心想这才是真正的领导,她关注流水生产线上每一颗螺丝钉的独特性。
  “6月5号。”
  “哦,那就是双子座……嗯……双子…双、子…好了。”金玲摆弄着手机自言自语地走了。
  现在我敢肯定,至少有一点不是宫二瞎说的。金玲真的会把每个认识的人按星座分类存储到手机通讯录,难不成她闲来无事还会拿我们当连连看玩儿?
  不管她是少女心未泯还是交际心有限,都相信地球上亿万人民可以满打满算浓缩涵盖为十二类。
  而对我来说,现在世界上只有四种人:可以结婚的,不可以结婚的,女人,贱人。
  老实说,郭睿,属于可以结婚的。但世上可以吃的东西很多,你都能吃吗?
  “我都能吃!不挑!”郭睿突然转过头问我喜欢吃什么,我坐在他的车后座上,斩钉截铁地答道。
  点头之交的关系,不适合坐副驾驶座。关键是我觉得我的侧脸,还不够美。
  “那我们去吃乡土小吃吧!物美价廉。”
  我立刻点头如捣蒜。只要少花钱,去吃我最讨厌的拉面多放香菜,我都没有意见。
  车子停在一家小吃店入口,我心里无二话,一看就知道便宜。只是目光所及,整条街只这一家卖吃的,其他门店都是五金啊修车啊杂乱纷呈。让人觉得郭睿故意替我省钱,而且劲儿使大了。
  “这是要吃什么呢?”我抬头看小吃店招牌上楷书正体写着“天圆地不方”,愣是没看明白这店卖的啥。
  “你猜猜看这是什么。”郭睿两只手各比划一个大C,然后拼在一起。“这是个圈,给你提示了。”
  高清技术部宅男的情商果然天一黑就看不见了。
  四下又人烟罕至,这到底是个圈还是个圈套?
  最后事实证明,这就是个圈。郭睿是来这里怀念小时候最爱的葱油饼,说有外婆的味道。
  行吧,谁还没点上不了台面的癖好呢?再说爱吃葱油饼绝对是利国利民利方槿的活雷锋才干得出来的好事。
  从钱包里抽出五十元大钞塞口袋里,郭小朋友你就敞开了吃吧!
  “你怎么不吃?是不是不喜欢油腻?那给你点一份疙瘩汤吧,保管是你吃过最好的。邦叔!”郭睿把这里当自家厨房了。
  疙瘩汤确实不错,色泽分明又水乳交融,入口暖心且唇齿留香。今晚胃口很好,吃得很专心。
  对食物的尊重和感情,首要的表达方式就是专心。可是现代人很难专心,网络上自我标榜的吃货,大部分是“中国好拍客”。难怪满满说,外国人吃饭前祈祷,中国人吃饭前拍照;外国人感谢乔布斯,中国人感谢皮艾斯(PS)。
  郭睿看我吃得很欢,喜笑颜开。瞅着我的眼神也越来越温柔,跟老爹看闺女似的。
  “方槿,没想到你还很识货。我以前带别人来过,她闻一下就不碰了。”废话!敢情不用她花钱,干嘛替你心疼?
  “谁啊?你前女友?”我抹了抹嘴随口问他。
  郭睿愣了一下,顿了几秒,轻轻摇头,欲盖弥彰:“不是,我带子崖来的。”
  哟喂!最喜欢看别人往事不堪回首只能割屁股的肉来补脸的窘态了。这样我才能知道踩过狗屎的不止我一个,由此得到心灵的慰藉。
  但不知为何,我心中隐隐为郭睿不平,这位不愿再提的前女友,总有一天要因为自己的作死付出代价。在这个怪石嶙峋奇峰峥嵘的世界上,给予你温暖的,往往是微不足道的疙瘩汤。至少曾经作死的我,现在明白了。
  离开的路上,车窗外树影斑驳,灯火阑珊。春分切割了寒暑,白昼终于战胜了黑夜。我心中蛰伏的希望萌芽,也像淮海路沿街的法桐,开始疯长。
                      
作者有话要说:  




☆、七、清明:在心里建一座屠宰场

  (清明——《历书》:“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清明节与除夕、中元节、重阳节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清明所属三候为“一候桐始华;二候田鼠化为鹌;三候虹始见。”意即在这个时节先是白桐花开放,接着喜阴的田鼠不见了,全回到了地下的洞中,然后是雨后的天空可以见到彩虹了)
  【上】
  我不是个喜欢逛街遛弯儿的人,如果不是满满的加盟让公寓的日常消耗徒增了两倍,我绝不会轻易打破以往采购生活用品的规律,更不会在法定假期出门。
  我讨厌人头攒动的热闹非凡感。
  上大学时一个室友曾经两眼放光对我说,你造吗,我跟你一样耶,我是完全没有办法忍受张开手臂可以触碰到陌生人的距离的,我们都是密集恐惧症患者呢,超惨的!
  呵呵呵,可惜我不是,我真的不是。
  如果张开手臂触手可及尽是人民币,琳琅满目全是毛爷爷,再加上蜂窝状密集分布的珠宝金银,你还能给我恐惧一个我看看。——没钱还染一身的非典型性神经病!
  那是因为什么讨厌热闹呢?借用《唐顿庄园》里那句话:唯一比孤独更可怕的是,被人知道你孤独。
  其实比被人知道你孤独还要可怕的是,没有人在乎你孤独。
  我的生活中,如果没有满满,不知道还要冷清成什么样子。
  满满的事业开始如日中天,咖啡馆短短数周已经打出名气,甚至跻身城市美食周刊的推荐列表。工作一忙,回老家的频率也少了,我看着她运筹帷幄指点江山,每晚还准时跟表姐夫视频聊天,真的由衷的羡慕。她这个人极度要强,从小没干过一件不漂亮的事,至于瑜不掩瑕的婚姻,越是不被看好,她越是要活出精彩。离乡背井孤身闯荡,家庭美满独挑大梁。满满是家庭事业两不误的典范。
  满满是唯一一个长得比我美还能让我掏心掏肺的女子了。仔细想想也是,我发现在我闭塞的交际圈里,能够揽腰逛街不挑路线,帮忙数钱不起歹念,分吃泡面不嫌唾液的女友,确实屈指可数了。那些从小到大手拉手上厕所的小伙伴们,都散落在天涯,各自闷骚了。
  我提着购物袋走出超市,步履蹒跚挤在周末都市的泛泛人海中。在这柳絮纷飞花争妍的清明时节,我却是愁里看花厌此生的不合时宜。
  沉重的庸俗感不断将我往下拉,阻碍我修行升天做神仙,所以我只能继续翻过一页页的人生百态。
  地铁疾驰而过,我看着车窗上自己倦怠的脸,挤眉弄眼自我欣赏,很快就了无生趣了。
  车厢里的人口密度比平日通勤高峰要松懈不少,都能看清对面一双年纪与我相仿的情侣在梨涡浅笑。姑娘手捧红玫瑰娇羞可爱,那位先生很滑稽——清明节花店的玫瑰一定折扣最低,能把清明过得这么喜庆的算是前无古人了。
  看看人家,爱人在身旁,坟头就有伴。夫复何求?
  这么想着,此时地铁到站一个猛刹车,我的脑袋正好倒在坐我旁边一位大妈的肩膀上。一个劲儿哈腰道歉,大妈都没有反应,只盯着横置的手机目不转睛。
  我自觉没趣,侧目去瞅大妈在看的电视剧,两分钟后我大概有些眉目了。就说一富家千金打小与豪门至亲失散,视频正演她长大后在一间餐厅碰到亲生母亲。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夫人对眼前的陌生姑娘聊起陈年往事,而后声泪俱下地说,我一看你就特别亲切,这是我女儿小时候最喜欢吃的巧克力,我想送给你,你快尝尝合不合口味。
  这蓦然一瞥引起了我十分的好奇,好想知道这编剧脑壳是不是让门挤过?现实中这样搭讪的不是贩卖人口也是非法传销,还送巧克力?乙醚夹心的吧?
  玻璃心真的不分年龄,大妈五十不下了,还被感动得抽鼻子。对面的玫瑰姑娘眼神示意男友,嘴型在说:“你看那个老女人……”
  老女人?说的好像自己不会老一样。
  我坚定地为大妈鄙夷这对痴男怨女,是因为我觉得,身旁这位天圆地方皮肤粥化还多愁善感的“老女人”,大概或许很有可能,是二十多年后我的模样。
  夜幕降临无会可约,就去满满的酒馆坐坐。
  酒馆三面木墙一面落地窗,落地窗太爱炫耀了,那就是甜腻情侣的展示台和竞技场。
  我很懂事地坐到离吧台最近的角落,一边发呆一边咀嚼无聊感。吃喝不付钱的主,只能大隐隐于市。
  你得承认,满满确实胸大有脑,在做生意上天赋异禀,尤其是面向中产阶级金玉其外的品味,她特别能别出心裁游刃有余。谁能想到找小正太来扮演牧童,引来欲断魂的路人奔赴“酒馆”?而且分明是挂酒牌卖咖啡,居然没有一位顾客替我提出不满。
  “小姐你好,我第一次来这里,觉得十分特别,请问你知道这家店今天的主题是什么吗?”满满喜欢扮演偶然闯进精品小店的美食家,伺机在酒馆里王婆卖瓜。
  “我看看,拿破仑,梵高,马丁路德金,武则天,李清照,吴三桂,柳如是,谭嗣同……居然还有萨达姆。”一面板墙上用回形针夹着四排已经往生但还活在教科书里的古今中外志士仁人的证件照,底下摆一香炉点着香薰。
  “一群时空乱入的大势已去者,主题嘛,应该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你会不会说话?来砸场子你还排不上号哈!”满满的脸色暮霭沉沉,抽椅子的动作好像拔剑。
  “看您说的,我要敢断您财路那就是万死不辞。额不,死不足惜,死不足惜。”
  满满四仰八叉靠在沙发椅上,用一种特有意味的眼光定睛看我,“放心,你这种人死不了,反正根本就没像人样儿地活过。”
  我捂住胸口,顿感元气大伤。满满你丫真狠!
  “我今早喊你起床,可什么都看见了。哇靠你居然抱一只比你都高的毛绒大熊睡觉,啧啧啧,你的下限越来越深不可测了。哪儿买的?商家没让你反馈用户体验吗?”
  “哎!那是……”
  “方槿同志,你看看你,十几年的圣贤书念成了性低潮,还凭什么举手投足敢与世界为敌?”
  满满是典型的出门光鲜回家翻天,跟她搭伙过日子,不可能有半点隐私。
  毛绒大熊是我前任送的最后一份情人节礼物。
  满满骂我没出息,“你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图拿衣服(Too Naive),既不真实也不洒脱,没有勇气只会叹息。对前任余情未了你觉得是爱是吧?除了你傻什么也证明不了。”
  我知道,我不止缺乏勇气也缺乏运气,我没有身份只有身份证,我是大千世界点滴微尘,可我不是傻。
  只是特别不理解男女分手一定要把对方送的东西付诸一炬或者抛诸千里的做法。感情已经没了,这些礼物好歹算是保险公司的最低理赔,都是白花花的银子换来的,干嘛跟钱过不去?
  更何况前尘往事爱恨情仇也不是你清理一次储物柜就能澄心涤虑的。像我一样怅然一下差不多行了,能用的接着用,不能用的也可以废物利用。我就把我前男友送的进口提花窗帘当野餐桌布使了,满满还嫌太素,跟奔丧似的。
  【下】
  我支着脑袋看留言墙上的拍立得照片,大部分的人物只有背影,都溶化在景色里。
  抽出其中一张我的倩影,开始对满满顾左右而言他:“十年后再看自己现在的照片,一定觉得土死了吧?”
  “何必等到十年后,你现在就很土。”满满夺过我的靓照,拍在桌上一叠照片上,再把它们一张张摆开来挑选上板。
  我随意一瞥,眼神突然锁定在一张熟悉到骨子里的侧脸上。那张脸虽然焦点模糊,但依然能分辨出缺爱缺德缺心眼的独特气质。没跑了,这是我那阔别一年有余的前任男友。
  但此人只占了一半的幅员,在这张照片里,有另一张侧脸与他闭目相对,两人面容微醺,你推我搡,将吻未吻,可谓鹣鲽情深。更让我惊叹的是,我发现这一张陶醉的侧脸好像也在我廖若星辰的朋友圈里占有一席之地。可是,我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
  是叫玛索?金锁?丽娜?还是杨二车娜?
  “这姑娘漂亮吧?她叫索娜,有时候会来我这里买咖啡豆,说她男朋友很喜欢。”满满手中忙活,嘴上也没有停歇。“瞧你,眼睛都看直了。又羡慕人家了?方槿啊,你就不……天涯孤女一样……什么劲儿……不是我说……”
  满满的上下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我越来越听不真切,只感觉到周遭空空荡荡却嗡嗡作响。
  活着,我生活的状况真的是排山倒海层出不穷。我和前任之间牵引了五年的绳子已经断了,这我很清楚,但它究竟是怎么断的我想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虽然迟了,但终于知道了。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情还是讲清楚的好。此前我对神秘的前室友索娜来无影去无踪的行迹虽然好奇但并不在意,现在看来,她是上帝派来的信使;告诉我别慌;人生还没有那么糟糕;因为更糟糕的;还在后面。
  满满看出来端倪,于是我面无表情地和盘托出了我与这对狗男女的恩怨纠葛。
  “难怪我老觉着这男的面熟。哎方槿,你,你可别哭啊!我知道,我知道,这男的太混蛋了。你放心,劈腿一时爽,全家火葬场!”满满罕见地安慰我,可能因为我此时的面目,不吵不闹,不动声色。
  我当然不会哭,只是不想笑而已。
  而且我从来都没有说过我前男友是混蛋啊,他只是个傻逼而已。更让人沮丧的是,我比他更傻逼。你知道吗,我们在一起五年,我几乎每天打三个电话问他吃没吃饭,想不想我,简直把傻逼当真性情。
  想当初小姑娘仰仗年轻觉得满大街都对自己欣赏,小伙子也涉世未深以为整个世界可以一肩扛。开始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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