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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文之子:冬日之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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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弟弟重新回到自己旁边的位置上准备睡觉。精神如此清晰而明亮。他 非常清楚自己所要做的事情,现在所剩下的只有一件,这是他能为弟弟做的最后一件事情。     
    现在就是时候。    
    波里斯在朦胧中看到一个模糊而闪光的影像。    
    是哥哥吗……有个人用一把剑和一只手在挖泥土。因为实在是太奇怪了,所以他认为那一定 是在梦中,迷迷糊糊的精神掩盖了眼前真实的景象。    
    最后的这件事,就这么做吧。    
    


第二章 生离死别长长的摇篮曲(6)

    晚起的波里斯看到了并非梦境的现实结局。离自己睡着的位置不远的地方,就有梦中见到的 坑,它比半梦半醒中看到的要大很多,挖出来的泥土如小山堆在旁边。    
    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在高处飞翔的云雀高歌晨之曲。和已升起的太阳一起,天空如同湖水 般湛蓝,空气凉爽而清新。少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    
    哥哥不见了……还有那把冬霜剑。    
    少年准备起身,然后停止了动作。少年在想,他看着坑慢慢想了很多次,自己将要面对的现 实到底是什么。    
    如同粗而尖锐的针扎进心里,他无法忍受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他像一只被矛刺中的野兽, 一边觉得痛苦,一边吞噬着从内心往外涌出来的某种东西。他甚至都不能够正常呼吸,他已 经哽咽得无法说出一句话。    
    他勉强起来,慢慢移动了自己的脚步。    
    哥哥闭着眼睛睡着了,就像他一直渴望的那样舒服地,睡着永远无法醒来的觉。仿佛听着长 长的摇篮曲入睡,脸上的表情如此平静。    
    前胸稍稍往下致命的部位有一个很深的伤口,周围有已经变黑的血迹,但剑并不在那个位子 上。冬霜剑孤零零的被扔在坑的一边。    
    长长的剑对自杀而言并非最佳选择,这点可以充分想象到。把剑插在地上,纵身扑上去,他 怕弟弟看到难过,就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将剑拔了出来。    
    波里斯看到哥哥的手指因为整个晚上都在挖坑而斑驳、皴裂,他不想为生者增添更多麻烦的 用心却给生者带来了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能走完你的生命之旅,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    
    少年坐在哥哥的面前,许久没有说话。太阳越升越高,白天的风拂过他的面颊,时间如岁月 般流逝……但少年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僵硬在那里,也没有流一滴眼泪。    
    中天之日缓缓斜下,不久夕阳染红了这荒野的凄凉风景。呼啸而过的风扫荡着原野,吹乱了 少年的长发。就像对待生者一样,风也吹动了拥有苍白面部的二十岁青年的头发,仿佛要安 慰这位不再长大而将永远拥有青春的青年沉睡的面庞。    
    突然,波里斯站了起来。他脱掉身上外衣,然后卸去了身上的寒雪甲,跳进了坑中。    
    他拉起哥哥的尸体,将他立了起来,然后将寒雪甲重新穿在了他的身上。虽然已经累得汗流 满面,他那决不放弃而努力的神情有时像一个疯狂的人。但就算是疯狂的人的疯狂举动,但 也绝对不能忽视他脸上毅然决然的神情。    
    哥哥又平静了,在他最后的归宿里。重新躺下的哥哥身上已经再也看不到任何的伤口。白色 盔甲成了白色寿衣。    
    当有低沉而沙哑的声音荡漾的时候,天空中已有星星开始往外探头。    
        
    疲惫的一天终于过去,现在是入梦时分,    
    流星也拖着长长的尾巴回到妈妈的怀抱等待入梦,    
    不要担心,好好地睡吧,有我守护在你身边,    
    谁也不能吵醒我的小宝贝。    
    少年走到坑外,将高高的土堆推进坑中。带有石子的土堆掩盖了穿着白色盔甲、脸色苍白的 青年。    
    就算漆黑的夜晚如何使人恐惧,黎明终将来临。    
    忘却艰辛世事,也不要流眼泪。    
    我会给你一个深深的吻好让你入睡,我会守护在你身边。    
    在甜美的梦境中,长长的夜晚也即将过去。    
        
    被土掩埋的脸已无法再见,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    
    新做成的坟墓连坟头也没有,这是一个罕有人迹的荒凉的原野。少年环顾四周,然后将周围 的一切铭记于心。    
    该离开了。    
    “好好睡吧,哥哥。”    
    已经是半夜,但是他没有耽误离开的时间。    
    波里斯缓步离开那里,没有再回头。但那时在波里斯的身体里跳动的已不再是一个十二岁少 年的心。    
    自那一晚起,开始了没有月光而冗长的冬季。    
    


第三章 当机立断萝兹妮斯小姐(1)

    群山在俯瞰,苍天在俯瞰。    
    不知道这条路伸到何方,也不知道山的那一边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只是盲目地走啊走。    
    季节在变。    
    影子在变。    
    “哎呀,我为什么要穿你们下人穿的衣服!”    
    “可是小姐……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呀。”    
    为了迁就这位已是火冒三丈的小主子的脾气,一群侍从围在身边,连连地卑躬屈膝。服侍这 么一个刁蛮的小姐到遥远的国度去旅行,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但是主 人都允许了,做下人的只能敢怒不敢言。    
    或许是上天对这场闹剧的惩罚,他们在旅途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状况发生。不幸 中万幸的是,一直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他们此刻已经结束旅行,踏上了归途。    
    “拿别的衣服来!我可是伯爵的女儿!你们要搞清楚,我怎么能穿着这种衣服出门,会有损我 爸爸颜面的。”    
    如果此刻他们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安诺玛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离 自己的国家还有将近十天路程,那些喜欢评头论足的王公贵族离这里还有十万八千里。    
    “可是小姐,这里是郊外,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衣服呀。”    
    “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国家?”    
    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伯爵的小女儿,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所到之处都应该像安诺玛瑞的 首都卡尔地卡那样,大街上到处都有琳琅满目的高级服装店。如果让她穿着那些破旧的衣服 ,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出门,但是碰到这种倒霉的事情,自己也很是无奈。    
    前一天夜里的一场雨,路面上积了不少水,满是泥泞的道路走起来十分吃力,于是他们在湖 边暂时停下来休整。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疏忽大意,本该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门忽然开了 ,小姐的衣箱滚了下来,整个的掉进湖里。结果萝兹妮斯的裙子都被泥水弄得斑斑驳驳,面 目全非。这次旅行中全权负责萝兹妮斯起居的老资格侍女薇拉则发誓,如果被她查到谁是罪 魁祸首,就要将那个人的手腕掰折。这个女子骨骼粗壮,个子高大,体重也超出了一般男子 的一倍,因此,他发下的那个誓言变为实际行动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    
    “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换下来嘛。”    
    救星出现了。伯爵一行人从镇上赶来了。虽说这位小姐刁蛮成性,但也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乖 乖地听话。培诺尔伯爵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女儿,平常都用萝兹这个昵称称呼女儿,只要是 女儿的要求,都会竭力地满足她,但是,绝对不容许自己的女儿不懂规矩没教养,即便是同 下人之间的纠葛,也会处理得非常公正,不偏不倚,因此,身边的下人都非常尊敬这位伯爵 。    
    “爸爸,可是这一件已经脏了……”    
    她想用半是撒娇的口吻抗辨几句,但是马上意识到这对她父亲不起作用,便无可奈何地接过 了薇拉递上来的衣服。也难怪我们的小姐如此排斥这件衣服,这是作杂物的少女凯蜜儿的衣 服,但毕竟是伯爵府的下人穿的衣服,也不像萝兹妮斯所说的那样凌乱破旧。    
    萝兹妮斯虽然换上了那件衣服,但几乎没有装饰的及膝短裙,仍然使这位一贯衣着华丽的千 金小姐心存不满。恰巧看到与自己同样年纪的下女凯蜜儿就站在自己旁边,便把所有的怨气 都撒到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    
    “快滚开!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个倒霉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凯蜜儿连忙一溜小跑地从马车后面绕了过去。也是,自己居然和小姐穿这一模一样的衣服, 也难怪小姐发脾气。这个时候最好离小姐远一点比较安全。    
    “萝兹,小心又弄脏衣服,快到马车里面去。”    
    只有爸爸的话,萝兹妮斯才会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所以听到爸爸这么说,马上点了点头,打 开了马车门。薇拉走过来噌地把她抱起来放进了马车里,随手关上了车门,接着掉转头长长 地吐出一口气。    
    这是一支拥有三辆马车的庞大的队伍。以伯爵的尊贵身份之所以离开安诺玛瑞,不辞辛劳来 到奇瓦契司共和国,是为了走访夫人认识的几个比较有势力的选侯商讨几件大事。奇瓦契司 的政治局势一向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有的政权被颠覆,过去精心编制的关 系网随时可能支离破碎。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如果不包含安诺玛瑞的殖民领地提亚,便与奇 瓦契司相接,因此,同这个国家的关系问题,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南部安诺玛瑞自古以来盛产葡萄和杏仁,还有令美食家垂涎三尺的松露(蘑菇的一种),这 块土地也因为这些特产而享誉大陆。威严耸立的帕诺萨山脉横向穿过南部安诺玛瑞,山的两 头分别叫做亚拉松和贝克鲁兹。两个地方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山间风光, 以及丰富的南方特产,因此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就在贝克鲁兹。奇瓦契司也有许多富有的财主,不可能不贪图各种美食带 来的无限商机。为了贸易往来而开辟道路,放在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虽说国王的权利 至高无上,但是这方面的权利历来都是直接掌握在领地的主人伯爵手中的。    
    伯爵不在的那一段时间负责照顾队伍的秘书修走了过来,恭敬地低下了头。伯爵问道:    
    “怎么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吧?”    
    “当然。主人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嗯,还比较顺利。”    
    修点了点头,接着换了个话题。    
    “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到达提亚的边境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入境之后,就可以找个像样的 地方让小姐舒舒服服的休息了。”    
    安诺玛瑞与提亚相接壤,提亚无意得罪大国,因此,在培诺尔伯爵面前,不管是军哨的骑士 还是各地的领主都是毕恭毕敬的。    
    “是啊,这次走的比较远,落兹一定已经十分疲倦了。这孩子平常很少出远门的。”    
    “不管怎么说,她坚持下来了,好好休息一下,可能会令她性格平和起来的。”    
    修的话并不属实,萝兹妮斯会温柔对待的人屈指可数。修在其中只能占得半个席位,但是出 于明确的职业意识,他并不介意。    
    泥泞的路面较之前有了明显的好转,马车队伍又开始往前赶,打算在天黑之前到达这邻近最 大的城市克瓦雷。虽然与那里的领主没有什么交情,不可能在城堡中过夜,但应该有几家好 一点的旅店落脚。到了那里之后,伯爵打算先买些好吃的东西慰劳一下郁闷的萝兹妮斯,顺 便还可以进一步确定一些不十分确切的情报。    
    “看,快看那个家伙!”    
    “小东西,怎么就一个人,也不让大人领着。”    
    “是从哪来的?”    
    克瓦雷虽说是个大城市,但格局严谨,住在里面的人可以一眼识别出外地人。这个地方不属 于交通要道,外地人的数量并不多,因而更容易辨认。    
    更何况,他们是今天入城的外地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庞大队伍。三辆马车配上十二个骑士, 看似主人模样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匹出众的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一班人马的 去向,不用说,肯定是克瓦雷最有名的“红花大门”旅馆。    
    


第三章 当机立断萝兹妮斯小姐(2)

    包括克瓦雷在内的奇瓦契司中南部地带,盛产一种名为“番红花”的高级香料,在当地的出 口商品中占有不小的比重。“红花大门”旅馆中最为有名的料理就是以“番红花”为底烹调 的熏制鲑鱼。当然那也反限于商人带着满车的熏制鲑鱼从沿海地区进城的时候。    
    “看起来,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几个城里人聚在一起说,在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们议论焦点的是一个少年,缓慢地走在这繁 华街头。看他的穿戴不是很褴褛,不像是个乞丐,这一点使他们更加疑惑不解。这个少年如 此引人注目最大的一个原因,却是他携带的物品。    
    那分明是一把剑。白色的剑鞘,也不知是用何种材料铸成的,商店的照明灯照在上面,瞬间 的功夫竟泛出五彩斑斓的色彩。这把剑对眼前这个孩子来说却太大,也太贵重了。虽然配了 挂剑的腰带,由于刀身过长,腰带几乎成了一种摆设。少年也只是把那把剑用胳膊夹住,十 分吃力地在地上拖着走。如此张扬,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还是一个孩子,带着那样一把 剑,对于他是个不小的负累。    
    注视着那个少年的不只一般的老百姓,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充满好奇心的眼球追随着他 的一举一动,其中,包括几个身份诡秘的人。    
    培诺尔伯爵府年幼的侍女凯蜜儿因为不胜萝兹妮斯的纠缠,干脆躲到了街上,想试试运气, 看看能不能为小姐买到新衣服。边走边打听,一路闲狂觉得十分惬意的凯蜜儿也看到了那个 配剑的男孩,可能是因为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原因,凯蜜儿的眼神好像粘上了那个少年,到 后来,竟不知不觉地跟在他身后。当那个少年驻足望着街上的一幢房子时,凯蜜儿也跟着停 下来,少年看着的是一家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旅馆。对于一直生活在伯爵府的凯蜜儿来说,住 在那种房子里面的十有八九是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流氓或小混混之类的人。而眼前这个 少年却不像那样的人,便不由得对那个少年说:    
    “喂,那种地方很危险,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孩子。”    
    少年没有马上回过头来,而是极其缓慢地将视线移到了凯蜜儿的脸上。正对上少年的眼睛, 凯蜜儿觉得心头猛然地缩了一下。尽管这少年看上去跟自己年龄相仿,却有着与这个年龄极 不相称的眼神。    
    过去的十二年,因为身份的需要,习惯了察言观色的凯蜜儿,练就了一双很会识别人的眼睛 。少年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里,显得阴沉沉的。好像不单是因为忍饥挨饿,或是吃尽苦头 。那眼神里藏着一抹散不去的阴影,天真的凯蜜儿看不懂藏在里面的内容,那种眼睛,只有 经历过磨难,看到过残酷场面的人才会拥有。    
    “没关系的。”    
    少年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回答了一声,便转身进了旅馆。    
    这已经是波里斯离开哥哥的第五天。哥哥卖掉妈妈的遗物换回来的钱还剩下一些。这短短的 五天,波里斯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孤独,也深切体会到曾经哥哥的存在是多么大的一种慰藉 与依靠。这种想法并不是一朝一夕间形成的,但当波里斯真正面对失去哥哥的这一现实的时 候,想象与现实之间巨大的反差,仍然让他难以接受。    
    第一天,为了省钱,波里斯到一户人家行乞。女主人先是用十足怀疑的眼神审视着他,直至 确定他是个无家可归的小要饭的,才施舍了一碗状似粥的东西。待波里斯狼吞虎咽的吃下去 之后,女主人便安排他在杂物间睡了下来,到了夜里,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他虚情假意的 叫波里斯安心休息,便回了房间。    
    由于思绪复杂久久不能入睡的波里斯,隐约听到了男女主人的窃窃私语。他们一致认为这孩 子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讨饭的,现在专门有一种人,带那些走丢的孩子找到父母,在从他 父母那里狠敲一笔钱。如果我们把这孩子交给他们,说不定能捞到点好处。万一找不到他的 父母怎么办?那就或者卖到雇拥兵团里去,或者卖到实行奴隶制度的安诺玛瑞。听上去,无 论是何种渠道,都不会是亏本的买卖。而女主人好像被自己的男人说动了。    
    波里斯等到他们夫妇睡去之后,蹑手蹑脚地从杂物间溜了出来,因为怕他们发现而追赶,波 里斯整夜都没有停下来,一直在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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