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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伤寒补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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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旧注以邪气传遍六经 
为经尽。后有斥之。以为行其经尽。非传经也。邪气之行于本经者尽也。似矣。然七日之义无着。殊不知此谓诸经 
不受病耳。如太阳病头痛。次日行阳明。而阳明不受。又次日行少阳。而少阳不受。又次日行太阴少阴厥阴。而三 
阴不受。始终止于头痛。邪浅易散。故自愈作再经者。邪重不得散菀热欲转病。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以泄菀气也。 
是太阳病中传变之一端未可以为伤寒传经之总例。此等紧要关节。向来俱未觑破。总缘于病所从来之路。与其所转 
化之机未能悉心近取远譬。确见实际故但能各执经文之一语。以相攻击。而不能切合病家之情形。以征适用也。不 
适用三字。本于嘉善俞氏。知言哉。知言哉。 

卷上
晚发是伤寒正病
属性:晚发。缓发也。与即病相对待。又与触发相对待。专邪自发。不感外气。本是伤寒中之正病。成注谓后来之疾 
也。语意不明。他家更以伤寒杂证释之。殊不知此乃下焦伏寒。日久化湿。留连淫溢。以渐上行。故病之来势甚缓。 
停蓄于中。至六七日。结为水气。与即病恶寒发热之表证不同。又不似触发者之暴急也。自脉阴阳俱紧。口中气出。 
唇口干燥。蜷卧足冷。以下。皆晚发见证。不知者分作两截。专以若脉迟至六七日不欲食。属之。晚发。是泥于此 
为晚发之句。不知此乃从六七日后。追思而通括之。只作一读连下成句。晚发二字。是现成语气犹言此因晚发。以 
致水停故也。六七日句。与上文七日以来句。八日以上句平列。皆晚发转证。(一寒盛而阳气争之。一寒湿两盛。 
阳气不能自持。一寒去而湿存也。)只因此为晚发句倒装于此。遂致眩惑。若提在勿妄治也前。便自晓然。大抵此 
病。寒邪久伏。菀为夹湿。湿性濡滞。故其势甚缓其脉甚迟。其证寒多热少。神昏肢 。迁延日久。有误作虚证。 
而用补者。予曾延医。见读医随笔。寒湿下受。直伤少阴。变证多端。搜治匪易。篇中又有汗病篇。亦晚发之病也。 
当参观之。兹不赘录。夫前言脉阴阳俱紧者。寒盛也。此言脉迟者。寒势稍衰而湿盛也。 
按晚发。只训缓发寒中夹湿。以病势之缓立名。非以发时之迟取义。冬月伏寒。发于春夏。固为晚发。上月伏 
寒。发于下月。亦为晚发。事所常有。不必怪说。不但本章是晚发。即前自脉浮而迟。后至病六七日。手足三部。 
脉皆至章。亦皆是晚发之类。清邪中上浊邪中下章。是邪入血分。荣卫不通。初起似可麻黄升麻汤主之。本章是邪 
在气分。上热下寒。三转证中。以吐利为最危。脉浮而迟章。是湿搏于表。中气不足。口噤躁扰章。是湿结膻中。 
热搏于里。即汗病篇所说是也。 

卷上
两感有三
属性:两感有三。有阴阳两感。有脏腑两感。有寒温两感。阴阳两感者阴阳两经。并感于寒毒也。素问灵枢所说两感。 
并是此义。此有故。寒先伏于下焦。新寒复中于上焦。上下两邪相引。故邪由阴道而上冲。新邪由阳道而内入。亦 
有同时并感者。必由薄衣露处。及冒寒远行。劳力汗出。邪气乘虚而入。此时邪气。直是漫天盖地而来。何暇辗转 
传经。由浅渐进。又何暇阴阳匀配。范我驰驱哉。故太阳少阴两病。未必不兼见阳明太阴证。阳明太阴两病。未必 
不兼见少阳厥阴证。然邪气究须有从入之先道。细审机括。亦自有孰正孰兼孰重孰轻之辨。 
脏腑两感者。外经与脏腑。同感于寒毒。非传腑传脏之谓也。此或由饮食伤于肠胃。或由呼吸入于膻中。故小 
儿当风饮食。当风啼哭。极宜慎之。外既感受风寒。而又内寒上冲于肺下侵于肾。于是恶寒发热。筋骨强痛之中。 
又有咳嗽呕吐泻泄腹痛之苦。仲景先救其里。后攻其表。是缓治也。急者温中发表并用。风扰于中。其势极恶。霍 
乱转筋。非桂不足以制之。 
寒温两感者。寒温两毒相伏。非伤寒化温。温病转寒之谓也。外邪所伤谓之毒。内气所化。不得谓之毒。即不 
得谓之两感伤寒有初起即见寒死证。无初起即见热死证。其有热死者。日久失治也。否则先有温邪内伏也。温病有 
初起即见热死证。无初起即见寒死证。其有寒死者。日久失治也。否则先有寒邪下伏也。常有秋月久晴燥邪由呼吸 
伏于膻中。霜降以后。天气乍寒。腠理开豁。邪气乘之。其证寒热强痛。而初起即神识昏迷。谵语气粗。口渴索水。 
又有夏月伏暑。为秋凉所遏。不得发越。入冬感寒而发病者。其证胸中烦热。如破皮状两足如冰入夜转热如焚。烦 
躁不能安眠。此暑毒在血之故。又有冬月寒伏下焦。入春感于风温而发病者。其证初起上见喘粗。声如瓮中。渐见 
面目 肿。神识昏迷反胃干呕也。大法先治其温。后治其寒。与真寒假热。真热假寒诸治法不同。 

卷上
水气凌心即是三焦伤伤寒杂病皆有之
属性:史载之论水气凌心。证治甚详。读医随笔。已备录之。近年历验。似于病机稍有确见。史载之叙疫痢水气凌心 
者。初起寒甚。大热不退。心中凛凛。时时呕恶。治以肉桂白芷细辛茯苓诸品。此水气凌心。证治之枢要也。巢氏 
病源候论。言噤黄隐黄初起。心中寒栗。口噤齿介。神识冥漠。不知东西。杀人甚速。此水气凌心之急证也。又近 
见疟疾。有寒起于少腹。不复转热而死者。香港脚。有气起于少腹。上冲急喘而死者。此皆水气凌心之类。大抵此病。 
病机有轻重缓急之别。而皆由于真阳不足。如前所言。噤黄香港脚者。是命门真火不足。膀胱阴邪暴涨。上攻于心也。 
其证气高目努。口噤肢战。其脉尺中动摇如豆。若遇寒月。一经四肢作冷。即苦心寒凛栗。或遇感冒。一经恶寒发 
热。即苦心气迫塞者。是阳明冲任血虚。血中蓄水。膻中阳微。不堪寒气侵逼也。其脉左寸动摇。或右寸鼓搏。又 
有肺气与少阳经气。为风寒所袭。脉络乍闭。仆倒不省者。此肝肾阳明大气。为邪所摄也。下焦无病。上焦不虚。 
大气得转。即复省矣。其脉两寸丸丸。或乍见短缩。大凡病中觉冷气侵心。如受霜雪。及心悬心悸。情绪孤危。张 
惶失措者。皆阳明不足。膻中虚寒也。气喘及左寸脉或短或断者邪已逼心也。尺脉断者。邪发下焦也。不短不断而 
来势郁勃不扬。如物制之者外邪内扑也。并宜开上纳下。法如菖蒲远志细辛白芷附子肉桂桃仁半夏茯苓鹿角龟版紫 
石英之属选用之。 
前文久成。因推求所以脉见丸丸不续之故。忽忆辨脉篇。形冷恶寒三焦伤之义。正与此合。此节是倒卷文例。 
阳动则汗出。阳已透阴。所谓阳加于阴谓之汗。又脉盛而滑者。汗且出也。阴动则发热。阳欲透阴。能与阴争。而 
不肯服也。至于身形作冷。心情恶寒。膻中凛凛。如受霜雪侵逼状。是阳气欲熄而不振矣。古说皆以三焦为命门。 
上属于心。主三焦伤者。命门元阳之气。为寒水所犯。而其根不固。心主血脉之气。为寒水所犯。而其气不续。气 
为寒伤。血为水伤。故脉来指下。丸丸动摇不能长续也。其动必应指少力。与金匮动则为惊。弱则为悸相近。弱字 
承动说下。谓动而弱也。诸气冲心。皆为恶证。寒水凌犯尤恶。以其能扑灭生阳之气也。或膀胱水邪。自下上逆。 
或风寒。由呼吸挟水饮而乱于膻中。其势能令命火上浮。心火下熄。任督二脉分绝而不交。史载之谓寒邪所伤。虽 
治愈亦不能久。其谓此乎。西医谓凡以霍乱绞肠痧死者。剖视内膜白绉如久受水浸状。此由凉风遏暑。汗闭不得出 
之故。亦水邪泛溢。三焦受伤之一征也。 
又有两证。与水气凌心相似。一为火郁。一为风痰入络。总归于血虚。火郁者。内经所谓诸禁鼓栗。如丧神守。 
皆属于火。是也。此证急发者。为风寒内扑。阳气乍郁。即水气凌心之类。常发者。是血虚而气不能宣。阳气久郁。 
化为阴火。一经触发。即内灼于心。心孔鼻窍。如烟熏火燎刻不可堪也。风痰者。是体弱。血少。或久患脱血。血 
去。水存。菀为痰涎。侵于膜络。络无血护。遂淫。淫内痒习。习应心。心气张惶。不能自持矣。此血虚。化风生 
痰。肺困气滞。而膜络乏力也。其脉象。迟 。兼见洪长。而细审带弦。按之反细。其病情。触物皆畏。遇事难任。 
怯弱迫塞之苦。直同心痿。远甚心悸。其病机。日落时。及天阴与乍凉为甚。其兼证。常苦筋骨胀痛。走注无定。 
其始多起于暑月贪凉太过。及秋月患疟痢 疹汗出不彻之故。治法。以补血导气行水强筋为主。随四时加减。佐以 
导引针灸。调其饮食起居。需以岁月。仅堪末减。罕能除根。古百合病近似之。而百合困肺。绝不可用。予身患之。 
又迭见亲友患之。甚矣风痰入络之奇苦而难治也。 

卷上
无端暴喘即是寒入命门伤寒杂病皆有之
属性:无寒热他病。饮食如常。忽然大喘。有行动即喘。静卧稍减者。有行动稍可。不能正卧者。此二大病也。皆寒 
湿冷痰。注入命门之故。前证由于冬月伏寒。或多年久湿。自膝胫上冲少腹。过膀胱而入肺。亦有外循太阳经上行 
脊背而入肺者。必先见咳嗽。邪气自下上逆。元气浮动。不能归窟。故动甚也。后证由于冷痰发于阳明。循冲任而 
下溜。必先见两乳间。隐隐不舒之兆。或发于脊背。循腰肾而下溜。必先有两腰内隐隐 胀之兆。冷痰有形。自上 
下扑。元气遏抑。正卧则膻中气愈不续。故卧甚也。治法。前证宜仿寒湿香港脚疝气奔豚法。逐邪下出。兼咳者。兼 
仿小青龙法。轻剂饭后。微开其上。后证宜生鹿角紫石英肉桂泽泻直捣命门。佐生附子石菖蒲以温阳明冲任。狗脊 
独活刀豆以温腰脊。古方如赤丸大建中汤。大乌头煎黑锡丹。破阴丹。半硫丸。三石寒食散。皆良方也。待痰开喘 
定。再视转证。而随调之。曾诊谢妇患前证。其脉两寸短缩。关后洪弦。隐指动摇。如战栗状。以法治之。畏药峻 
不肯服。逾月而逝。时在于春。又诊杨某患后症。其脉左关陷而不起。两尺厥厥动摇。断而不续。以法治之。三剂 
喘定。脉起且续矣。却嫌太盛。戒曰。宜静养。而以敛阳安阴之药调之。勿懈也。奔走酒食如故。又止药半月。喘 
复发。自服麻杏石甘汤而逝。时在于秋。杨自命精医者也。予为言病势甚险。根甚深。机甚微。将来邪气出路。或 
在二便。或在于肺。幸发于秋。尚可从容调治。若发于春。神丹不及也。杨颇谓然。且HT 示背有痰瘤。大如覆 
碗数十年。今忽消。以征冷痰下溜之妙识也。而竟中途易辙。天命乎。人事乎。又程某因冶游宵征。忽于夜半后。 
冷气自脐上冲。心慌气浮。脑顶高摇。自汗不止。势如欲脱。以生附子肉桂子胡芦巴桑螵蛸。加山萸牛膝一剂定。 
连十剂已。又杨某因先患热病。重用茯苓泽泻而愈。遂畏温药如鸩砒。一日胸痹气窒。上下不续呼吸抬肩。势欲作 
喘。予曰。非沉香肉桂不可。勉强服之。一剂定。四五剂已。此非自病。但因药误。故挽回较易也。 
又按暴喘与前篇水气凌心证。若势急药力不及施。势重药力不能制。须灸膻中关元。并灸肩井缺盆大椎极效。 
关元在脐下三寸。以名中食三指横度取之。又尝治风湿入络。气痹似喘。分上下前后灸法。厥功甚伟。附录于此。 
凡脊背气下引。不能升提甚至尾间两臀坠胀者。灸肓门胃仓。兼灸章门。肓门当腰外两旁各三寸所季肋骨上缝中。 
胃仓又在其上一肋骨缝中也。胸前气下陷。不能升提。甚至脐腹坠胀者。灸关元及脐旁肓俞及章门。或兼灸乳下两 
旁食窦。胸背绕肩上气壅塞。呼吸不舒者。灸肩井大椎缺盆。亦或兼灸食窦及膈俞也。若鼓胀作喘者。灸上诸穴外。 
并灸水分天枢水道。及挟尻上两旁也。每灸诸穴后。皆兼灸肩井各二三壮。以防火气上冲。 

卷下
伤寒论读法十四条
属性:伤寒。非奇病也。伤寒论。非奇书也。仲景据其所见。笔之于书。非既有此书。而天下之人。根据书而病也。其 
三阴三阳。转变之处。前人往往词涉硬派。一似暗有鬼物。指使邪气。如何传法。并不得如何传法。读者。须消去 
此等臆见。每读一段。即设一病者于此。以揣其病机治法。而后借证于书。不得专在文本上安排。 
第一须辨伤寒为何等病。此本四时皆有之病也。但三时多有挟温挟湿挟燥挟风之异。其气不专于寒。其肤腠疏 
松。初伤即兼二三经。再传而六经已遍。惟冬时腠理固密。寒邪必先伤皮肤。以渐深入。故谓三时伤寒。治法不同。 
则可。谓三时无伤寒则不可。仲景是专论冬时伤寒。惟即病于冬。与迟病于春。中多相间错出。未曾分析其迟病于 
春者。亦系专指寒病。未及化热者。与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旨不同。 
第二须辨论中寒热二字。为何等气。寒者。天地之邪气也。热者。人身之正气也。为寒邪所束。不得宣发。郁 
结而成与寒邪是两气。非寒能化热也。与温热病。伤于天地之热邪者不同。寒邪既散。即当阳气伸而热解。其有不 
解者。正气久困。经脉凝滞。不能自运。抑或误治使然。 
第三须将传字看得活。非邪气有脚。能自国中转变。步伐止齐也。病证变见何象。即为邪伤何经。如少阳主行 
津液。津液灼干。即少阳证。阳明主运渣滓。渣滓燥结。即阳明证。读者须思何以头痛呕吐晕眩胁胀。何以大便秘 
结潮热自汗。不得浑之曰。邪入少阳故尔也。邪入阳明故尔也。当在气化上推求。不得专在部位上拘泥。 
第四须辨初伤。有三阳。有两感。有直中。太阳行身之后。而主表。其时阳明少阳。决无不伤。内经曰。中于 
项则下太阳。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颊则下少阳。中于阳则溜于经。中于阴则溜于腑。即仲景所叙太阳中风。鼻鸣 
干呕。岂专太阳。但邪在大表。治法。不外麻桂葛根。故不必多立名色。两感直中。皆因其人阳气之虚。或邪气之 
猛也。太阳少阴。阳明太阴。皆有两感。少阳厥阴。两感殊少。直中亦然。少厥两感。即阳气蔑矣。直中与两感不 
同者。两感是一阴一阳同病。其邪相等。直中是邪甚于阴也。其阳一断无不伤。但阴分之病。较两感为急。 
第五须识伤营伤卫。不能判然两途。仲景风则伤卫。寒则伤营。只略叙于麻黄证中。不过分析风寒所伤之偏重 
如此。其意侧重在寒。是串说。非平说。况夫中风脉缓自汗。汗即营也。营液外泄。桂枝汤是充助营气之剂。伤寒 
脉紧无汗。是卫气为寒所拘。麻黄轻迅。是过营透卫以开表。其力正注于卫。何得谓风伤卫不伤营。寒伤营不伤卫。 
更何得以此劈分两大纲。○按冬月腠理闭密。寒邪以渐而深。初伤皮肤。只在气分。此时发之。不必得汗。其邪自 
散。次伤肌肉。乃在津液。邪与汗俱。汗出邪退。次伤经脉。乃入血分。既入经脉。则或窜筋骨。或溃三焦而据脏 
腑。亦有已及筋骨。而仍未入经脉之中者。故三阴亦有表证可汗也。既入经脉。必连脏腑。非可专恃汗法矣。其未 
入经脉时。所称太阳病、阳明病、少阳病、及三阴病者。只是三阳三阴之部。非经也。 
第六须辨寒热传化之机。初伤固总是寒。日久有寒邪内陷者。是其人本内寒也。有寒去热不解者。是其人阴不 
足也。寒邪内陷必下利。即所谓阴传太阴也。其实即阳明之下陷耳。继即少阳之气陷。继即少阴之气陷。至厥阴肝 
气亦陷。无复生机矣。始终总不离乎下利。若利早止于厥阴未陷之前。即不得死。止于厥阴已陷之后。息高时冒。 
阴气竭矣。热气不解必秘结。必自汗。即所谓阳传阳明也。此时太阴之津液。必已亏矣。治之失法。而少阴之精又 
亏。厥阴之血又亏。始终总不离乎秘结。非邪至阳明。即无复传也。总不离乎阳明耳。 
第七须识伤寒温病始异终同之说。不可执也。此只说得热传阳明一边。其寒传太阴。迥乎不同。伤寒有寒死证。 
无热死证。阳明内实。非死证也。其有死者。皆由误治若温热病。则有自然一成不变之热死证。 
第八须识合病并病之中。有真假之不同。前人分别合病并病。语多牵强。当是两阳同感。谓之合病。由此连彼 
谓之并病。更有邪气未及彼经。而彼经为之扰动者。其见证必有虚实之不同。如素胃寒者。一伤于寒。即口淡。即 
便滑。素阴虚者。一伤于寒。热气内菀。即喘喝。即口渴。岂真邪传阳明太阴耶。但散其寒。诸证即瘳。亦有略须 
兼顾者。必其内虚之甚。预杜邪气内陷之路也。 
第九须求寒热气化之真际。六经传次。本不必根据仲景篇次也。无如前人越经传表里传等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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