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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塞林格。到了1984年出版的第三册才在“垮了的一代”中选了他与黄雨石翻译的《在路上》选段、在“黑色幽默”中选了他翻译冯尼古特的《顶呱呱的早餐》。此时《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经在漓江出版。再查《读书》杂志董鼎山先生的专栏是1982年第三期专门介绍的这本书,这也是在“文革”后,我第一次知道还有这么一个重要的塞林格。按时间推算,漓江应该是在董先生推介后确定的出版计划。1983年漓江出版社对上世纪80年代的贡献也不容忽略,这一年它们开始出版“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丛书”,1983年我买到当时排在这套书的第二本由桂裕芳翻译莫里亚克的《爱的荒漠》,定价2。7元。
我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曾见过一次施咸荣先生,他是施亮的父亲,施亮那时在团中央的《辅导员》杂志工作。我现在甚至记不清施亮的家那时在哪里,对他父亲也只有一个戴着眼镜不苟言笑的印象。遗憾的是当时我也并不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还有一个1963年的版本,所以无从向施先生打听。当时只记得施先生谈到翻译的困难,因为其中不断夹杂有各种俚语。这个版本里明显带有上海与那个时代的烙印,其中不仅有“瘪三”、“阿飞”这样的词汇,还有“麦乳精”,甚至还有类似“合扑着卧在游泳池边”这样的句子。
我刚开始被《麦田里的守望者》打动的是一个男孩在一个孤立无援的世界上走投无路的令人怜悯的叙述,一个孩子告别少年,对童年的依恋与对虚伪而现实的成人社会的恐惧。童年是中央公园那个湖与湖中的鸭子,是老菲,是博物馆里的印地安人或者爱斯基摩人,是对琴的纯真期待,甚至是那顶红色的猎人帽。其中最难忘的是霍尔顿把自己“上下打扮得像布娃娃一样”与妓女会面,央求“我照样给钱,可我不干那事儿”,最后坚持只付应该付的五块钱的情节。现在回想,这本篇幅只有十多万字的书的作用为什么能超过一般小说?它与当年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其实有相似之处:因为人人都面对童年的那种依恋,因为童年是一个在虚伪的社会关系与社会规则之外的世外桃源,因为童年隔离了真实的痛苦,因为童年被真实呵护着。它那种拼命想挣脱虚伪追寻自由的叙述极容易引起共鸣,而我们大家都最容易感受到周围的虚伪。从这种解读角度,你会感觉整个线性叙述其实都是为最后那个结尾与爱尔兰诗人彭斯那首《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彭斯对塞林格的价值是他诗中的抒情既包容着浓重的泥土气息,又渗透着自由、平等与博爱思想)。我觉得这部小说中最感人的是最后霍尔顿凝视着菲坐旋转木马的场景,其中包含的表面是对童年的呵护(从彭斯诗的悬崖边守望引申),实际是对童年的回味与对每一个人都必然面对现实、现实中人与人关系必须虚伪、每一人无从选择地又必须融入这个成熟的成人社会的无奈。
现在回头看,其实《麦田里的守望者》里对这个现实的理解,在上世纪80年代对一代中国人的影响,可能会远远超过它在美国的影响。我还记得1985年在《人民文学》的文学革命中,我编发徐星的《无主题变奏》后曾受到的质疑,当时文学界一些人认为徐星这个短篇小说完全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模仿。徐星当时是北京烤鸭店一个好高骛远、平日吊儿郎当的服务员,他把他自己的生活套在对虚伪愤慨的叙述中,在称呼上也用“老”字,叙述上也用“他妈的”、“混账的”。其实塞林格在当时对一代人的影响是千万个徐星,只不过徐星因《无主题变奏》而成了上世纪80年代文学史中漏不掉的一页。现在不仅大家都常以“老”称呼,不仅类似“一个女人的身体就像小提琴,需要一个大音乐家才能奏出好音乐”、“这个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这样的句子会到处被引用。真实地有一代霍尔顿带着对自由的幻想、守护着他们该守护的东西,以一种表面的玩世不恭从学校走入社会,他们甚至与霍尔顿一样不善言表,会像霍尔顿一样无能地以尖刻的粗口反抗环境。而菲也成为对单纯美好记忆的象征,不仅仅是《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邢慧敏以她作为笔名(后来的版本中将她译为“菲比”,但我还是喜欢施先生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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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老版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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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后来读到美国人保罗·亚历山大写的塞林格传记(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塞林格32岁时写成《麦田里的守望者》,他走入成人社会前的挫折感与自卑及由此产生的冷嘲热讽的反抗构成了“守望者”引人入胜的叙述。这本传记我以为最有价值之处是描写1980年12月8日,大卫·查普曼以《麦田里的守望者》盖着的手枪向列侬连开五枪,然后坐在那里等警察赶到。他在《麦田里的守望者》扉页上的题词是:“霍尔顿·考菲尔德送给霍尔顿·考菲尔德。”他在狱中发表的声明说,“我所有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因为这本不同寻常的书中有许多不同寻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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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它的美丽容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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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伦敦交响乐团在它建团百年庆典之际来到北京保利剧院。在我听过的现场音乐会中,这是印象深刻的第二次。第一次是听意大利著名指挥家西诺波里指挥他的德累斯顿乐团,那天西诺波里带来他最拿手的舒伯特《未完成交响曲》,我惊叹于一个乐团在一个优秀指挥率领下,可以制造出这样一种易碎的美丽——那是细腻精细到极点后,好比打磨成了一件极娇嫩、脆弱的瓷器。它在灯光下泛出柔和色泽,每一角度都圆润无比,质地也因此薄到能被灯光照透,不经意就可能破碎。我一直以为,全世界有无数著名指挥家,但真正能将音乐打磨到这般娇弱得令人心碎、令人打心里要呵护的实在不多。西诺波里算得上一个,他的舒伯特是好到不能再好;他的马勒,尤其是第三、第四交响曲,每次听也只令人在美丽面前心酸。可惜能做出这等音乐的人生也会是这等脆弱——西诺波里2001年4月20日在柏林指挥威尔第歌剧《阿伊达》时心脏病突发,逝世时仅55岁。
要问伦敦交响乐团在世界著名乐团中的排名,恐怕没有一名音乐爱好者能回答上来——如果把维也纳爱乐乐团与柏林爱乐乐团排在前面,接下来的是莱比锡格万特豪斯乐团还是伦敦交响乐团或其他?各种选择会有不同答案,因为每人都口味不同。反正在伦敦五大交响乐团中,伦敦交响乐团历年指挥阵容最为豪华。它1904年在女王乐队基础上组建,首任首席是大名鼎鼎的汉斯·里希特(他深受瓦格纳赏识,指挥了他许多重要作品的首演)。二战后的历任指挥中,我个人以为,法国人蒙特与意大利人阿巴多对这个乐团的重塑起到最关键作用。蒙特早年在巴黎任著名的由贾吉列夫于1911年成立的俄罗斯芭蕾舞团的指挥,贾吉列夫周围当时团聚了一大批优秀音乐家,斯特拉文斯基和德彪西、拉威尔的许多舞剧音乐都是他指挥首演,他给予这个乐团出色的节奏感与强烈的色彩涂抹。而阿巴多上世纪60年代在斯卡拉剧院培养其优秀的歌唱风格后,经过70年代与维也纳爱乐乐团的融合,又带给这个乐团在温暖中舞蹈的丝绸般音色。我们现在迷恋的阿巴多精彩录音都是与这个乐团水乳交融的结果——比如我非常喜欢的比才的《阿莱城姑娘》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火鸟》与《春之祭》。这两位指挥的特长都在节奏与色彩表达,我因此以为这个乐团以演奏歌唱性与舞蹈性的作品见长,不善演奏深沉或坚硬的作品。
伦敦交响乐团现任首席指挥科林·戴维斯公认是指挥法国作曲家柏辽兹的权威,柏辽兹音乐也以色彩铺陈见长。但科林·戴维斯这次没有率团,来华的指挥是之前我们都不知名的哈丁(DanielHarding)。消息公布后我曾询问这次演出的组织者保利文化公司副总、我的好友曹利群,回答说他当过阿巴多与伯明翰乐团西蒙·拉特尔的助理,在西方现在非常引人关注。而演出曲目又是这个乐团的经典——上半场是布里顿的《四首海的间奏曲》和《火鸟》,《海的间奏曲》是在作曲家与乐团磨合的版本基础上,普列文又将其更浪漫化。《火鸟》在上世纪50年代那个著名的Mercury版本就是匈牙利籍著名指挥家多拉蒂指挥的这个乐团,之后阿巴多指挥的版本又给予更多的如歌抒情。至于下半场老肖的第五,在普列文指挥这个乐团录制过经典版本后,我刚刚买到肖的儿子马克西姆·肖斯塔科维奇1990年指挥这个乐团的版本。
一个第一流乐团的素质究竟意味着什么?在这场演出中,我的一个最深刻印象是精确——每一声部、每一个乐句的快慢与轻重,都与你期待的完全一致。每件乐器的演奏、一件件乐器、一个个声部的组合、每一乐句的处理都精确到只能令你赞叹的地步,那种节奏感真是从头到尾没一点拖泥带水。每一乐句好像都经过精雕细琢,组接在一起又有流畅而优美的线条感。我总以为,任何一部音乐作为生命存在,其节奏就如心脏跳动、血液通过血管流淌而产生的情绪节律;其旋律舒展就如美丽而流畅的呼吸。优秀的节奏感与美丽而流畅的呼吸是互为作用——音乐中表现人的情感冲动常常通过强烈的节奏与节奏间的冲突与纠缠,这种节奏关系很容易表现成局促不安而变成情绪躁动。而节奏冲突的强烈是为这种冲突消解后崇高与庄严的呈现,当节奏被躁动和杂质侵蚀后,崇高与庄严就会变得没有质量,也就不会有美丽而舒展动人的呼吸诞生。所以伦敦交响乐团在这场演出中给我的惊叹,首先是他们在百年间一任任风格迥异的指挥大师调教下铸成的完美节奏判断——无论情绪如何波动,整体始终凝聚为毫厘不差,就如高档瑞士钟表。然后才是这节奏中冲突强度与冲突解决过程中伟大情感呈现的美丽。
这场音乐会中最精彩的曲目还是《火鸟》,一方面因为这个乐团对其节奏的把握,经几任指挥家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另一方面它与乐团、指挥的特色也最为接近。哈丁作为一个年轻指挥,对节奏的敏锐判断以及对乐团歌唱性的把握都极其出色,他本人的手与肢体语言也极为丰富。下半场的肖五,第一、第二乐章,就整个结构效果而言,也是漂亮得无话可说。但第三乐章慢板那种伟大的沉痛就绝非漂亮的节奏可以表达,所以我始终认为西方乐团与西方指挥家很难表现这种沉重压抑中的美丽抒情,它不是优秀的低音声部与各种木管乐器的漂亮传递所能表现的。伦敦交响乐团表现的不是俄罗斯乐团那种沉痛压抑的深入骨髓,他们以出色技巧表现的是凄婉被拉到极点所构成的强度,其演奏速度比我所钟爱的罗日杰斯特文斯基指挥的版本慢了整整三分钟!关键性乐句都被极慢速度放大效果,慢到极致一点不散而充满张力,使凄婉构成另一种极端美。最后乐章的钟鼓齐鸣宣泄也减弱了俄罗斯乐团那种粗犷、疯狂宣泄的强度与质量,这是我最不满足的部分。但话说回来,那种粗砺感觉也就是我们压抑的情感对肖的音乐的主观诉求,西方演奏家对它的理解与我们完全不同,美与和谐在他们看来至高无上,他们不会为宣泄强度而牺牲古典的美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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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与它的美丽容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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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家的说法,衡量一个乐团的水准是看其极强和极弱的表现能力。这一次伦敦交响乐团与当年西诺波里率领德累斯顿乐团的共同之处,都在极弱中的优秀表现能力。极弱是生命最纤细中最丰满质地的表现,以我的感受,古典音乐中最易产生共鸣的就在这纤细细腻之处,它触动你的情感之门,使你的情感因此敏锐而丰富,你因此只会伤感得为它情不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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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的文化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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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盈公司与友谊出版公司合作,即将推出一套“食物公社”丛书。也许因为我自己曾用两年时间写成过一本只有17万字的《考吃》,所以对这套选题有特殊的兴趣。当初做《考吃》的想法是在芝加哥大学东亚图书馆里萌生的,在美国泡在中文图书之中闲得无聊,突然觉得中国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个细节之中。只要从油盐酱醋开始,搞清源流,每一细部都可以是一部文明发展史。而在实际考吃的过程中,又感觉到每一细部都是一部东西、中外文化的交流史——因为一切都是多重文化融合的结果。再看看我们目前的文化成果——洋洋洒洒宏观的总结日积月累,已经成为我们越来越沉重的文化负担,但我们对各种细部的了解又是那样有限。苛刻一点说,我们对文明史的了解,除现成的概念外,又提供了多少真正微观扎实的基础呢?比如“食物公社”首批推出的五种(土豆、番茄、大豆、辣椒、大蒜)中看起来渺小而又庸俗的大蒜?
《大蒜:平凡鳞茎中的魔力》是一个美国大蒜爱好者写成的一本对大蒜寄托了深情厚意的书,它缺少我所希望的文化容量,但毕竟有通过一个个细部来研究文化传播的愿望,能以研究大蒜的历史开头——尽管所有判断都是不确定的。我从此书中获得的兴趣是——我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把大蒜的问题弄清楚。按照我的粗浅历史知识,大蒜应该是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所以也叫“胡蒜”。而在张骞带回“胡蒜”之前,我们本土应该就有“小蒜”。那么“小蒜”与“胡蒜”究竟有什么差别,我们又为什么称它为“蒜”?我为此专门跑了一趟琉璃厂,最后一无所获。每次找书得出的感慨都是:现在有那么多书,可真正有知识含量、有用有趣的书又是那么少,信息时代繁衍的是那么多的糟粕。一个美籍学者谢弗曾做成一本《唐代的外来文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但此书出版时,书上居然连作者的原名都找不到),虽然不全面与深入,但看看后面的引文资料,也足够让我们善于投机取巧的中国文化人汗颜。
现成资料找不到,只能回家从藏书中一点一滴寻觅。查《太平御览》——《说文》:“蒜,菜之美者,云梦之荤菜。”古人曾泛指江北为云、江南为梦,而《汉书·地理志》中特指云梦在南郡华容(今湖北潜江西南),这里的云梦显然是泛指。《正部》:“张骞使还,始得大蒜、苜蓿。”潘尼《钓赋》:“西戎之蒜,南夷之姜。”《诗经·小雅·出车》中有“赫赫南仲,薄伐西戎”之句,《史记·匈奴列传》中记秦穆公时有西戎八国,但这里肯定也是泛指西北戎族。再查《本草纲目》,李时珍是把蒜分成蒜与葫,蒜为小蒜,本土而生;葫才是大蒜,是张骞从西域带回。小蒜根茎小、瓣少而辣;大蒜根茎大、瓣多而甘。按他的说法,小蒜是本土野生,为什么叫“蒜”是像蒜根之形,它往往两株并生。而《大戴礼记·夏小正》中有“十二月纳卵蒜,卵蒜者何?本如卵者也”。小蒜在古人俗称又叫“卵子”,也就是指蒜的形状。为什么叫“蒜”?按李时珍的说法,从算而谐音,也就是指“卵子”的数。《大戴礼记》是西汉戴德编定,看来至少先秦古人已经开始腊月藏蒜。八月种蒜,春食苗,夏初食苔,五月食根,秋月收种。腊月不是收蒜时节,那么是不是泡蒜呢?不得而知。
张骞是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8年)出使西域,12年所经之地为大宛(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一带)、康居(今中亚巴尔喀什湖与咸海之间)、大月氏(今阿姆河流域)、大夏(今阿富汗北部),多为穆斯林集居之地。从宋人罗愿的《尔雅翼》中读到“胡人以大蒜涂体,爱其芳气,又以护寒”。这种涂体的记载也是无从考,但调鼎之用很可能一开始就与牛羊肉烹饪联系在一起,“置臭肉中能掩其臭”。大蒜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性最荤者”,荤辛“辛臭昏神伐性”——佛家五荤是大蒜、小蒜、兴渠、慈葱、葱,兴渠是出自天竺带臭气的阿魏,葱就是韭的一种。道家五荤是韭、薤、蒜、芸薹、胡荽。薤是头,芸薹是油菜,胡荽是芫荽也就是香菜。为什么这蒜最荤呢?古人医书中说法,它“属火,性热,善化肉”,引申就是“辛熏之物,生食增恚,熟食发淫”。恚是怒,显然是乱性之物,所以要说它“伤人忘性”、“有损性灵”。
大蒜能杀腥膻虫鱼之毒,所以调鼎之用不仅是为去腥膻,还为去邪毒。但是查先秦的烹饪史料,在烹肉去腥膻调料之中有葱、姜、芥、韭、薤,就是没有蒜。可见蒜的使用还是在汉以后。张骞引进大蒜后用于调鼎的记载,我见到的是《齐民要术》,那已经是北魏了。《三国志·魏志·华佗传》中记“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旁有买饼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