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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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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
    我知道她对我有情有义,但是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喜欢的人始终都不是她。
    其实,我当初觉得你和红袍应该能成为朋友的,你们都这么有谋有略,如果你们联手,连云寨一定可以更胜于前……
    红袍也是唯一一个感觉的你进连云寨是冲着我来的,她甚至布置好了后手,让我有机会逃走,让你一次又一次的饮恨。
    我忘不了红袍意气风发的眼,忘不了红袍的笑闹的歌声,忘不了红袍流的泪流的血。
    最后,红袍还是死了……如果说,从一开始的一切布置都算作你和红袍的智斗,那么最后还是红袍棋差一招吧……

    最后一个我必须讲给你听的女子,是晚晴小姐,傅晚晴,你的妻子。
    如果没有晚晴小姐,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了,我敬重她,同时也怨恨她,我知道一个大男人说什么怨恨实在不好看,但连云寨那么多弟兄,毁诺城那么多女孩子,还有雷家庄那些无辜的人,我知道这也许不能算做她的错,但我没办法。
    其实,我不太清楚你和她的故事,我只知道你很爱她,为了她想要功成名就,为了她可以不顾一切。你们也许相爱,却终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要什么。
    晚晴小姐为了救你最后自尽,而你因为她的死大受刺激才失去记忆,你们的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讲……有些东西,是除了你自己想起来,谁也没办法去描述的,你们的故事原不是我这个外人可以讲明白的,但是,你不要担心,就算你想不起来也没关系,你们的情总会存在于冥冥中某个地方,只要你闭上眼睛,一定感觉的到。

  “今天这个故事……一点都不像故事……”顾惜朝趴在桌上,手肘担在桌边,悠悠的晃着酒杯,“只有你的感慨,没有内容……”
    “是啊,”戚少商放下酒杯喃喃,“我怎么看也不像是会讲故事的人对吧……”
    “虽然不像故事……但是却很让人感慨啊!君失红泪我失晚晴,还真是值得共饮一杯!”顾惜朝直起身子,拿起酒坛,给自己和戚少商倒上,然后自顾自的灌了下去,戚少商听到这句“君失红泪我失晚晴”怅然轻叹,也一口饮尽了自己杯中之物。
    “红袍诸葛阮明正,算是你的红颜知己,她又是唯一一个看破我心机的人,虽然不是我的对手,却依然值得钦佩,当再饮一杯!”顾惜朝紧接着又斟满两杯,拿起一杯喝下,戚少商看着顾惜朝微微泛红的耳根摇了摇头但还是跟着把酒喝了。
    顾惜朝喝了这两杯酒却没有停,又抬手斟酒,戚少商按住了酒坛。
  “你还是不要再喝了……你的酒量又不好,到底是伤身的东西。”戚少商放低声音,“还有什么非喝不可的理由?”
    顾惜朝挣了一下,原本就没有使多大力气的戚少商当然按不住酒坛,顾惜朝拎了酒坛又倒出两杯酒:“之前的两杯你或许还可以不喝,但是这一杯……戚少商,大当家的,这一杯,我敬你!你明明说过爱我,今日却还愿意告诉我你我过往日子里的爱人,你明知我曾那样深爱过别人,却还愿意告诉我我曾经怎样对别人情深义重……你明明就怕我误会你,却还愿意跟我说你爱过息红泪……戚少商,你做大侠做的这般没有私心吗?还不当这一杯酒?”顾惜朝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却还是把酒杯端到了戚少商面前。
    戚少商看着顾惜朝泛红的耳垂,眼角,鼻尖,接过酒杯:“惜朝,不是我没有私心……我从来没想过要因为你失忆就隐瞒你什么……我戚少商说过爱你,爱的也包括那些你想不起来的过去……你的情感我绝对不会抹杀……一点一滴我都想帮你想起来……我爱着的是那个曾经爱过晚晴姑娘的你,而爱着你的我是曾经爱过红泪的我……”
  戚少商仰头喝了酒,伸手抓住顾惜朝的手:“其实,我在说之前也很害怕,我是怕你想起晚晴,又跑到我不知道的地方……但是我想明白了……就算你现在还爱晚晴也没关系,因为爱你是我自己的事。”
  门外突然传来两声敲门的声音,戚顾二人还没顾得上去开门,门就自己开了,一道白影闪到桌边,从顾惜朝手里抢走了酒坛。
  “大老远的就闻见了酒香……原来真是你们在喝酒啊,知道我来这里也不叫上我一起喝……”那道白影正是追命,他就着酒坛喝了一大口,“真是好酒啊!这么好的花雕,戚少商你哪里得来的?”
    “这是花雕?”顾惜朝歪头看着追命身上的酒渍,“你确定这是花雕不是女儿红?”
  追命用衣袖擦了擦嘴角:“当然不是女儿红啊!女儿红怎么可能是这个味道?我的舌头可是能辨别四十年的女儿红是春天还是冬天酿的哦!惜朝,你不懂酒啊!”
    “是,就你懂酒……”慢了追命几步的铁手也进到屋里,“惜朝的身体不好,和你一样懂酒才是麻烦!”铁手从追命手里抢回酒坛,又放到桌上。
    “二师兄!”追命又想拿酒坛,却被铁手格开了。
    “好了,来看过惜朝和少商了,我们还要赶路,走吧。”铁手从腰上取下一个酒袋,也放到桌上,“你们两个不懂酒的男人还是喝我带过来的酒好了,至于这花雕,让我和追命带走吧。”铁手转身略带宠溺的看着依然为那半坛花雕纠结的追命,拍了拍追命的手。
    就这样,六扇门里的两个捕快匆匆的来又匆匆的走,留下桌上一个酒袋。
    “是花雕啊……”顾惜朝看着自己杯子里残的一点酒根,笑得有些落寞。
    “是啊……原来是花雕……我真的不懂酒啊。”戚少商笑得也有些勉强。
    “真合该是花雕!这三个花一般的女子终还是像花一般从你我的生命里凋零了……合该用那三杯酒告慰她们!”顾惜朝把自己和戚少商杯子里的残余倒掉,“没关系,不懂酒的我们还是试试铁手带来的酒吧。”他又打开瓶塞倒出酒,递给戚少商一杯,示意他一起喝。
    这酒只有一股子冲劲,喝下去就是烟霞烈火——是炮打灯!
    顾惜朝辣的眼睛都迷蒙了,他还是努力看着戚少商:“大当家的,不懂酒的男人就不懂女人……那不懂酒的男人懂得男人吗?”
    “不知道……”戚少商伸手盖住了顾惜朝的眼睛,“我不知道。”
    “懂不懂都无所谓……只要你懂这炮打灯,只要你懂我……”顾惜朝的嘴角勾出了淡淡的笑。
    月中天,影叠叠     
    又一夜,过去了……



这一日戚少商自神侯府出来,一路往东巡街。

这是皇城外第一横街,北靠宫墙,南边尽是省府宫宇,正是天子脚下之地。戚少商自宣德楼下穿过御街到过右掖门,自是一路平静。一过东角楼,前脚刚踏离皇城根,商铺酒肆立时热闹起来。五寺三监对面,姜行、鱼市挨着曲馆、妓馆,自顾自招揽生意,一并同百十步外的太常寺做着相安无事的邻居。戚少商走过高头街,正思忖今日闲差无聊,往东刚踏上潘楼街区段,被一个伙计拦住了去路。

“可不是神龙捕头嘛,来看看这家伙,刚到的,可俊了。”

戚少商顺眼看去,见他臂上立着一只猎鹰,乌黑发亮,果然神俊。

戚少商认得他是街南鹰店的伙计,那鹰店平日只下贩鹰鹘客,与六扇门并无过从,今日这伙计不知为何,迎过来兜售生意。

养鹰也算是京城几样常年不衰的流行之一,攀比赛会之风连年不止。

别说这鹰儿特难饲弄,翎毛,眼睛,喙爪的尺寸颜色,极尽讲究,单是吃肉一项,每月没几十两银子的闲钱,就想都别想。

是以养鹰放鹰的,不是达官贵戚,便是都下富儿。

前几年最大的主儿,自然是丞相傅宗书。一时各地竞相淘了鹰儿献上去,竟成了一条投书拜贴的捷径。

傅宗书既好这口,不用诸葛先生禁令管教,六扇门中人自都避而远之。

如今傅宗书已死,六扇门上下,偷偷养着的,也不在少数。

“这只鹰叫‘龙卷风,’配神龙捕头,那可绝了。就冲着您,我给半价,三十两银子如何。”伙计说。
戚少商笑了。傅宗书虽然被自己一剑刺死,京城里给鹰儿起名带“风”的风气,倒是吹追不止。

那伙计见戚少商笑,以为他被自己说动心了,嘴上更是不停:“鹰儿最是聪明,又通人性,有事还可以传书,戚大捕头神龙见首不见尾,有了这鹰儿,他日英雄救美,更添八面威风……”

戚少商听得“英雄救美”几句,不觉面上一红。刚想推说自己这辈子就养过两只小公羊,还没十天半月的就死了,调鹰弄犬,岂不笑话,却是那“有事传书”几个字,搁上心头。

转眼往店铺中看去,正架上三五大雕巨鹘,一个个羽翮扑腾,目光犀利凶狠。戚少商全不看在眼里,却见一只褐色的小鹰,身形瘦弱,犹自昂头立在一旁高处,眼神倔强孤傲。

戚少商看着它,不觉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懂得调鹰的人。

若是自己离开,那人有鹰儿做伴,便不会寂寞了。

“那只小鹰怎么卖?”

伙计找了半天,才搞清戚少商看中的竟是这只不起眼的小鹰。

“那只啊,十两。”伙计欲语还休,想了想还是补上一句,“大捕头,我实话告诉你,那只鹰瘦不啦叽的,吃东西老闹脾气,长大了指不定会不会飞。您要它实不如买我手里这只‘龙卷风’……”

“我就要他。”戚少商打断道,“对了,这只叫什么名儿?”

伙计道:“掌柜的说养不养的活还是问题,没给起名。”

戚少商巡街至日落时分,回头取了鹰儿,径直向小居走去。
顾惜朝立在门边,老远见他兴冲冲赶来,反背了手进屋坐去。

“看看这个”戚少商招呼他道。

“哪来的鹰儿,还这么小,就犯了事被戚大捕头捉来了。”顾惜朝笑道。

“街上得的。小顾,你养过鹰吧。”

“我哪里养来……。”顾惜朝说着,蓦地感觉微风在头顶直直地看着他,一时间白羽翳眼,像云彩一样,挥之不去,“养过又怎样?”

“你替我养着它吧,虽然比不得人家……”

他这般说,已然是特地买了送给顾惜朝的,只是嘴上说替他养着。

顾惜朝暗忖戚少商没来由的送他鹰做什么,听他说到后来语中竟有一丝酸味,不觉欢喜。看那小鹰,羽翼未丰,恹恹似已有病,自然不能同微风之神俊相比。要知道那微风是昔日相府最好的猎鹰,顾惜朝与它一见如故,一拍即合,傅宗书却不知花了多少人力辗转觅来,又费了多少功夫驯养。岂是街市上十两银子可得的。

顾惜朝只觉它眼神看着亲切,一时又想不起来像谁,问道:“叫什么名字?”

“还没名,你给起一个吧,”戚少商忽然想到这鹰说来是替他养的,“我想不出好名儿。”

“我现在还想不出,”顾惜朝诘笑说道,“讲个故事或许会有启发哦。”

“好吧,今晚我给你讲一个鹰的故事。”




二 

“从前有一个小孩。”

“又是个没名没姓的。”小顾讥笑说。

“我跟你说过这是一个鹰的故事,人有没有名字不打紧。”

“路人甲,我知道。”小顾咕哝道。

戚少商暗想,要不是因为那只鹰,或许他和顾惜朝只不过是彼此生命里的匆匆过客。

“那鹰叫什么?”小顾问。

“听我讲下去嘛。”

“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见过爹,娘亲也死了,小小年纪就流落街头,卖艺为生。有一天,一个大官模样的人把他领到府上。大厅两侧堆满了珠宝玉器,却没有一把椅子,正中央置一架黄金打造的鸟笼,笼子里立着一只羽色纯白的雏鹰。

少年从来没有见过这般金碧辉煌的景象,他被这雏鹰深深吸引。这是他所见到过的最纯洁高贵最美丽的东西,周围的珠玉相形之下都黯然失色,而当小鹰轻轻扑动羽翅,满室的珠翠立时又闪现出近乎圣洁的华彩。

“它可以实现的你愿望。”大官模样的人说。他看到少年的眼睛中贪婪的目光,“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真的么?”

“这要看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我要建功立业,换取荣华富贵,让天下再没有人敢瞧我不起!”少年激愤地说。

大官模样的人满意地笑了。“我可以它送给你,不过你怕是养不起,因为我这只鹰虽不着锦衣,却是如假包换的玉食主义者。”

“你是说它吃珠宝?”少年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别说是吃玉,吃谷子他都供不起。

“所以你要带走它,就要把这屋子的东西带走。”

“都送给我?”少年问。他虽然单纯,但并不愚昧,“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是送给它,这是它的食物,你只是替我喂它。这些财宝你一个子儿都不能花,同意么?”

少年几乎立刻同意了。被人信任的感觉如此奇妙,何况他实在喜欢那鹰。不过人间的势利早已教他较同龄的孩子更加多疑警觉,“为什么要选我?”

“你今年几岁了”

“快十五了。”

“你每个月到这里来领一袋玉石,每七天喂它一粒,这些够它吃上四五年的,到你二十岁的时候,它就不再吃玉石了。”

“那它吃什么?”

“这是秘密,上天的秘密,孩子。我只知道,这样东西只有你能供得起,所以我要你来喂它。”

“您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它。”少年久久地注视着面前的雏鹰,那是一种近乎契约式的对视。他第一次感到有一个生命依靠着他,血脉相通,他拼了命也不能让它有任何的损伤。

“好孩子”大官模样的人说“它会助你实现心愿的。”

少年离开的时候,看到大官的脸上露出诡秘莫测的笑。



“后来怎样?”小顾问。

“后来,少年就每个月去大官那里领玉石,喂微风,从不间断。对了,微风是他给小鹰起的名字。也难为他,揭不开锅,也从不曾想过拿珠宝换米。出入官邸大院,只一件越洗越白了的青布袍,大官全当没看见,不过府内所藏之书,任他随便看。少年看帝王的书,良臣的书,也看盗匪的书。到了第四年,少年把大官家的书都看遍了,于是赶考,大官说中了就把独生女儿嫁给了他。”

顾惜朝打断说。“之后公子金榜提名中状元,与小姐洞房花烛夜。这样桥段我看多了,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他没有中状元,中了探花。”

“这就是你的创意。”顾惜朝翻了个白眼。

“你听我说下去嘛。”戚少商说。

“少年早已喜欢这个官家小姐,就与她成了亲,却不圆房。”

“为什么?”

“因为那一天,微风第一次开口,对他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小顾问,“哦,我知道,少年快要二十岁了。微风小鹰大开口了,要改善伙食了。它开什么食谱?”

戚少商长叹了口气,一字一字缓缓地说:


“最…爱…之…人…的…心…头…鲜…血。”


戚少商说到这里,不觉语塞。小顾默不作声,过了半晌才道“你骗人,这个不是鹰的故事,是胡人胡编出来《海的女儿》,结局伤心的故事,我不听了。”

戚少商道:“我从来不骗人,这个真的是我认识的人的故事,结局,还不知道是什么呢。”

“那你说。”

“少年与官家小姐成了亲,第二天就撇下娇妻,跑到了边寨。因为少年把微风的话告诉了大官。大官当然不能让自己的女儿死,于是就想了个化解的办法。让少年带着微风去剿匪。大官得到上天的旨意,说如果少年可以杀掉一个叫“大当家”的人,可以用他的心头血代替,就可以保住他心爱的妻子。”

“后来怎样?”

“后来少年找到了‘大当家’,和他结成了知音。虽然只认识了几天,但他知道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人会像“大当家”那样真心待他。这些年微风他唯一的伴侣,可是微风毕竟是神禽,不能体味人间的那种推心置腹的温暖。但是为了微风,少年不得不下杀手。他不能违背对天的承诺。

“微风开始绝食了。于是拜香的那一天,少年操小刀刺向‘大当家’的心府……”

“大当家死了么?”顾惜朝紧咬嘴唇说。

或许是因为紧张,戚少商感觉小顾紧紧抓他的手背,心中暖意上涌,翻过手来与他十指紧扣,安慰说,“没有。刀子刺得不深。”

“他本可以杀了大当家的,却让他走了。少年第一次用刀尖上的血侑完微风,跑到大帐外大哭一场。

可是每当微风一天比一天衰弱,少年用自己的血喂它,也不吃的时候,他又不得不操剑追杀大当家。

少年几次都没有杀得了大当家。微风也奄奄一息。

临终的时候,微风第二次开口说话。“你终是杀不了他的……”

“微风你不能死,下一次我一定亲手杀了大当家的”少年说。

“上天也为了你好,你不杀他不得,势必累及一众无辜生命,终将身败名裂,为心爱的人所杀,除非一个女子情愿为你而死。”


顾惜朝道:“一般的鹰养得好可活七十年,这神鹰不是凡物,数岁夭折,怨念深植,其诅咒果然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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