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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奇怪,看到他们以后,我的脸红居然一点一滴的消退下去,紧绷的神经慢慢放松下来,似乎心底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的化开,而后归于平静。
我抬起头来,舒了一口气,沿着座位一二三四的看过去,都是正常的笑脸,投在我与胡军身上的目光,自然而流畅,没有任何的躲闪和嘲弄。
甚至更多的笑容中,还带着我能读懂的祝福。
……
胡军率先举杯,众人觥筹交错,笑语喧哗,粤语国语和几句英语夹杂其中,却都带出些许真心。
他笑得愈加开怀,脖子上银色的心反射出亮亮的光彩。
……
哥哥和唐先生前来敬酒,二人齐齐举杯,哥哥笑道:“胡寿星,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然后自己又忍不住笑开来。
唐先生把一个袋子拿出来,颔首淡笑道:“这是哥哥的一点心意,希望胡先生能喜欢。”
礼物带出一角,我瞄见那是个LV的精致银色男式手袋,我立时知道胡军定会欣赏。事实上,那几乎是很多成熟男人都会爱不释手的礼物。如此
独到而昂贵的心意,实在配得起二人的身份,不由得又一次暗暗击节赞叹。
胡军连道谢谢谢谢,哥哥又低声说了句什么,于是两个人一起大笑起来。
……
有人过来与唐先生说话,于是哥哥跑到我身边,随便拉过把椅子坐下,嘟囔着:“哼,走到哪里都有人问他买楼啊卖楼啊,真是受不了,亏他
脾气还那么好。”
话这么说着,眼睛却不停往那个方向瞟,唇角带笑,双目光彩熠熠,哪里有嗔怪的模样。
我笑着给他倒上杯酒,他却摆手:“不能再喝了,他说我酒量不好,喝多了会出丑。”
说着,自己却又把酒接过去,冲我一笑:“不过……多喝一杯也无妨。”那神态像极了偷糖吃的孩子。
……又把头凑过来:“今天的礼物不错吧?”
我点头。
他的声音带着小小的自豪:“是他选的呢,从来都是他选礼物,他说……我眼光没他好……怎么可能?哼!”
说着说着自己居然还反问我:“你信吗?”
我点头:“信。”突然反应过来:“啊不……不信!”
哥哥见我傻样,大笑出声,前仰后合。
我也笑出声音来,只见他目光流转,笑意盎然,不由心里一颤,果然人间绝色,加之唐鹤德那般人物,举案齐眉。这世间,原来真有只羡鸳鸯
不羡仙这回事。
……
谈笑间唐先生已悠然踱来,随手将手中一杯茶水替换掉哥哥面前的酒杯,哥哥偷偷冲我吐了下舌头,唐先生仿佛不曾看见,冲我举杯,我连忙
回敬,陪他一饮而尽。
哥哥却突然不依起来,一把拉住唐先生的袖子,嗔道:“你干吗喝我的酒?再倒一杯来!”
唐先生却似见怪不怪,安抚的轻拍哥哥肩头,抬头冲我身后招呼道:“胡先生——”
我回头,竟不知胡军什么时候也过来了,正站在我身侧,递过一杯酒给我。
哥哥更加变本加厉,拉着唐先生不放:“你看,你看——人家都可以喝酒!”
……香港的大明星,此刻像个小孩子一样胡闹,我们看得瞠目结舌,却又不由得哑然失笑。
唐先生略略无奈,我只听他低声道:“阿仔,你今天已经喝很多了。”
哥哥站起来,拿过我手里的酒杯:“我今天高兴,自然多喝些。”
胡军也豪爽笑道:“是啊是啊,难得哥哥高兴!多喝几杯,没关系的。”
……唐先生无奈笑笑,冲哥哥点点头,语气却有些不容质疑:“最后一杯!”
哥哥却也乖乖听话:“好!”
……
突然哥哥抬头,冲胡军正色道:“寿星公,你看我和他,都为了敬你这杯酒吵架,我和他,可是从来都不吵架的——”
我眼角看到唐先生目光变换,竟似要笑出来一般,却终未吭声。
哥哥继续自说自话:“我这杯酒喝得不易,你是不是应该有所奖励?”期待的目光看向胡军。
胡军一愣:“……哥哥的意思是?”
……
那一刻我才知道哥哥笑起来多像一只小狐狸,比起关导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若喝了这杯酒,你就在这里,当众吻刘烨一下!”
……
啊?!
我张着嘴巴,像尊石像,傻愣愣的钉在那里。
却瞟到唐先生终于憋不住,扭过头去笑,看不见他的表情,那人竟连笑起来都如此文雅。
……
耳边却只听胡军声音顿了一下,而后中气十足的响起——
“哥哥既然这么说,我也不好推辞,只要哥哥喝了这杯酒……”
什么?!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群疯子,唐先生忍俊不禁,哥哥大笑起来,清朗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来:“君子一言,驷马
难追!”
随后举杯,一饮而尽。
……
我!的!天!那!
……
下一秒我已经在一个温热的怀抱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那熟悉的气息已扑面侵袭,双唇的温度压将下来,酒的甜味和着海鲜的味道,铺天盖
地把我席卷。
天旋地转——
……
我听到四周陡然爆发的尖叫和欢呼,阿魏的口哨吹得无比响亮,哥哥和关导的笑声格外清晰——
整我?!
脑子一个清明,气往上涌,谁怕谁?一把反抱住他,回吻回去——
……
底下的欢呼声顿了一瞬,忽地一下子又上了一个台阶,仿佛浪潮般,一层层席卷上来——
哥哥估计乐疯了,我听见他尖声叫道:“刘烨,干得好!”
……
我@#%&*……这都什么事儿啊?
……
可是为什么?我如此幸福?
如此如此幸福?……
……
那一天,那一刻,那欢乐的人群中,我在他的怀抱里,我们拥吻。
那是我们第一次没有避讳,没有躲闪,没有顾虑。什么,都忘记了。
惟有那一个绵长的亲吻,和我们昨天,今天,全部的爱情——
……
铺天盖地的幸福中,我听见他温暖的声音,叫我的名字——
“烨子……或者,我们可以有一个明天。”
(三十二)
那个充满着欢声笑语的夜晚过得如此之快,我只依稀记得唐先生把外套给哥哥披上,挽着他微笑答谢离去的时候,哥哥还在开心得手舞足蹈。
回头冲我们用力挥手,叫着有时间他就去内地看我们,我们笑着挥手,看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我和他送走最后一批客人,跌跌撞撞拎着大包小裹的礼物回到饭店的时候,已是拂晓。
他的机票是一早的,我们索性也不睡了,靠在床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关导送的礼物是个数码相机,我好奇的摆弄,对着他咯嚓咯嚓的拍了几张,然后嘿嘿嘲笑他不上相。
他自己则很喜欢哥哥和唐先生送的手袋,赞美了又赞美,搞得我最后竟有些酸溜溜的起来。
我拉拉他脖子上的项链:“怎么,我的礼物不好么?”
他愣了愣,然后放下手里的东西,抬起头来,看着我笑。
却答非所问:“……我要把它收起来。”
我有点发呆:“为什么?”
他伸手到项后,摘下项链,握在手上——
“这是你送我的‘心’,我哪能让别人看到你的心呢?”
……
……
……真肉麻!—_—
可是我爱听。爱听爱听。我笑眯眼睛,凑过去把头抵在他的胸口前,他的手温柔的抱住我。
……
“……我们会有明天吗?”我轻声问出那句刚刚一直想问的话。
他抱着我的胳膊紧了紧。
“会有!”
……
尽管,我可以在那肯定的语气背后,听出转瞬即逝的犹疑,但是我宁愿不去想。
把自己的头脑调到最简单的频段。刘烨,从来都是个傻孩子。
我,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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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紫荆奖,就这样结束了。
我回到大陆,发现自己又出名了一些,一些电视节目纷纷前来邀请,也要去拍些杂志的宣传照。我索性把工作的安排都一古脑推给经济公司,
自己每天闭起眼睛跟着助理连轴转,累身,倒不累心。
接受访问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会例行公事般问到《蓝宇》的一切,问到我和胡军的关系。
我告诉他们,师哥真的很好,对我也很好,在《蓝宇》拍摄中我们是真正相爱的,拍完了很久都不打电话,怕无法抽离……云云。
老套话了,对方都是一听一过,职业性的记录,当作炒做来解释。
这世界,说真话的时候,反而没人相信。
我笑。
……
惟有一个小女孩,她只是个普通杂志的记者,却是努力了很久才争取到专访我的机会。她的提问几乎完全围绕《蓝宇》来进行,每个提问都似
乎酝酿过很久,都会让我发愣一瞬。
比如她问我和女朋友的关系是否因为《蓝宇》而改变,我很官方的回答说当然不会,我喜欢的还是女孩子。
她笑,笑容有些意味深长,忽然又问:“那刘烨,你和胡军在宣传这部电影的时候,为什么都喜欢把自己的另一半推到台前,难道是拿来做什
么样的掩饰吗?”
我一震,不由得直视她。这个问题太无礼也太尖锐,我其实完全选择不回答。可是我依旧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不是。”
她低下头去不看我,翻开一个小本子读起来:“胡军说,他不会是同性恋,他非常爱他的妻子……你对于此事怎么看?”
我的语气已经有些生硬:“这与我无关。”
那女孩子看着我,居然又微笑了,她合上本子,看着我——
“刘烨,尽管你是金马影帝,但是你还是不能很好的演出虚假的感情。”
我猛然站起身来,怒视她。
半晌才发觉自己的失态,于是深呼吸一口气,重新坐下,压低语气:“对不起,我想我们的采访可以结束了。”
她居然不慌张。
我听见她轻声道:“……刘烨,我看过你以前演的片子,但是我可以看得出来,你在演过《蓝宇》以后,无论你的感情还是演技,才真正上升
了一个高度。”
她微笑着,我的神经慢慢舒缓下来,迟疑的看着她,开口赶她的话居然也说不出口。
“你的升华,决然不单单是一个片子,一个导演就可以成就的。其实不只是你,就连胡军,他也因为这部片子而走到一个更高的境界。真正成
就你们的,是你们彼此之间的感情。”
我猛吃了一惊,想开口反驳,却突然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是呆呆的看着她。
她温和的看着我:“……我曾经被你们的《蓝宇》无数次的打动过,你们两个人的消息我始终关注。我相信自己的观察力……刘烨,你知道吗
?你提起胡军的时候,眼睛里流动的光彩,是瞬间绽放的,异样动人的喜悦。那种感觉……真的很漂亮。”
……
我看着她,试图结束这次谈话,却不由自主脱口而出——
“……那他呢?”
她微笑:“他也很爱你,可是,他一定没有你爱得深。他隐藏得太好。”
我笑一声:这女人倒是毫不避讳。
她点头:“他放不掉的东西太多,他责任感太重,他懂得浪漫但是已经不像你这么年轻,他在事业上的企图心比你重,他……”
我失笑,打断她:“得了得了,你又不是我师哥肚子里的蛔虫!”
她笑得诡谲:“你看,刘烨,我说他不好的时候,你才会打断我。平时你即使再生气,也不打断人说话的。”
我哑然。我对他的感情,在细心的人面前,居然这样明显吗?
她不再笑,站起身来,伸出手来——
我也伸手握住她的,听到她轻轻的说:“刘烨,我希望你幸福。”
“谢谢。”我点头。我已经对她生出了莫名的好感,很奇怪,我很笃定她不会乱写,轻轻颔首——
“希望下次还有机会接受你的采访。”
她点头:“我会的。”
……
当我看着那个女孩子离去的时候,我坐回到沙发上,忽然很恍惚的想:
师哥他,爱我究竟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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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他的时候,我会在路边找一个公共电话亭,打给他,听他在那边“喂!喂!”也不说话。
然后他会沉默下来,想他应该知道是我。
于是我们就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那么无声的握着电话听筒,我听他平稳的呼吸,一声一声。
直到我电话卡上的金额归于零,方才心满意足的踱出电话亭,看一眼头顶或阴或晴的天气,心情,总是好的。
之所以不用手机,是因为我们身边都有伶俐的女子,聪明的询问。
还是有,莫名的惧怕的。
……
我有时会想,人其实都容易在幸福中冲动,他的诺言,他的明天,究竟是不是冲动?
而后又转念,若他所指的明天便是今日这般,我也认了。
至少,可以想着他,亦被他所想;爱着他,亦被他所爱。
还有他的呼吸可以听。多好。
曾经失去的太多,所以我容易满足。
于是,不再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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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发誓,要超过那个在街头签名的朋友,其实现在看来,我在艺术上的成就比他高得多,却只差在曝光率上。不免有些不忿。
公司说,我该接一部电视剧,打响自己的人气。
毕竟这年头,人气才是金钱的代名词。
我无反对意见,是男人,对事业都有企图心。
……
我的命不错,刚刚下了决定,一部大制作的电视剧就送上门来。
电视剧的合作班底在国内都是数一数二的,一位知名的作家,和一个知名的导演,他们以合作破案爱情类型的偶像剧而在国内大红,经他们手
捧出的新人,没有不出彩的。包括前面提到的那个朋友,也是由于他们栽培才走上正轨。
却没想到他们会找我。
这个没想到,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其实是因为我并非新人,而他们二人,却只捧新人。找到我实在有些不符往日作风。
第二层含义,就是我其实曾经去试过他们的镜,却被无情的淘汰下来。
那时候我还寂寂无名,想着凭自己这副皮囊,怎地也不至于被刷下来,谁知他们看了我就挥挥手让我离开,一点余地都不曾留。
年轻的自尊支离破碎。而伤害了自尊的人如今却站在面前,客气而恭敬的邀请。
生平第一次,明白什么是扬眉吐气。
不免有小小的骄傲,淡笑问道:是什么片子?我演什么角色?
制片人恭维的笑:两个男主角,任您选。片子的名字很好听,您肯定一听就喜欢。
哦?我不免好奇。
听他有些自得的一字一顿: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三十三)
那个制片人说的没错,这个片名的确打动了我,仔细咂摸这简单一个名字背后的深意,就已经是万般滋味。我由此相信,剧本应该也合我的口
味。
既然我已经看上,那么一切的进展就顺利很多,那边送来了剧本,我仔细读完,对那个故事有了大概了解,很吸引人的情节安排,只是有正反
派两个男主角需要我自己来选择,出演哪一个。
我选了那个杀人犯的角色,那是个苦命而执着的男孩子,为了自己的前途,恩情和爱情,杀掉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响应主旋律的号召,最
后的结果自然是杀人偿命,尽管没有绳之于法,男孩子也选择了自杀。
然而这样一个角色身上的光彩,却是难以掩盖的。而且,我很清楚自己选择反派的原因,是因为胡军刚刚出演了一个反派。
不是没有好胜的心理的,暗里尽管百转千回,可是面子上总是想咬着牙去挑战。能超越彼此,似乎也在拉近冥冥中的距离。那是很奇妙的心理
。
……
助理问我为什么选了反派,我笑笑告诉他: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他恍然大悟状道:哦,原来你想走偶像路线了。
我嘴角抽搐两下,瞄一眼镜子,不知道两个大黑眼圈的傻笑男人能不能排上偶像的边儿。
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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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剧本,签了约,我见到了那个著名的导演和作家。
见面那一天我们所在的城市下着雨,自从金马奖以后,我更加对雨有着莫名的好感。我想,今天应该会一切愉快顺利。
然而当我抵达约会地点的时候,雨居然停了,一轮太阳从云层里探出头来,直刺刺的射着大地。
我被毒辣的阳光烤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初春乍寒乍暖,我不适应。顺手把外套脱下来,只着一件白色衬衫,牛仔裤,大步迈进了那家灯光昏暗
的咖啡馆。
导演和作家坐在一个僻静的角落,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