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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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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顺手一脱,然后一溜烟似地就跑得不见了。  这是真人真事,是我在意大利威尼斯法院的档案中查阅到的个案。此贼在犯下近五百起类似的“盗鞋”事件后,终于在八十年代末被捕,并经审判定罪,被判刑入狱。  我承认自己没有碰到过类似的经验,就像我也从未有过像灰姑娘被王子找到的经验一样:他手里捧着玻璃鞋,好像现在的人比对DNA一样,穿梭在皇宫附近的大小村落中,一心想找到他这一生的至爱,找到他得以婚配的对象。不过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不会为任何人遗落任何一只鞋子在任何一个地方,就算是西班牙的菲力普王子也一样,虽然他是我惟一觉得勉强还可以接受的皇室贵族。  虽然没有上述经验,但因鞋子在我身上引起的骚动,可绝对不少,应该说是天天都有!不过比较起来,冬天要比夏天来得少一些,因为冬鞋和夏鞋在本质上就有天壤之别。不论是用色还是用料,夏天和冬天本就有一定的限制,像布料、羽毛、亮片,这些质料因为既不防水也不防雪,所以多半只能用在干爽的夏季,而这些正是可以把鞋子装饰得既时髦又花俏的东西。  不过每当我一想到自己那双“超级时髦鞋”时,就立刻推翻了我的上述理论。那双“超级时髦鞋”是一双橄榄绿色的短统马靴,米色的高跟加上米色的鞋底,鞋尖部分缝着一块闪亮的蛇皮,短统的上缘及两侧用的是鲜艳的绿色塑胶布料,就是常用于登山背包的背带材料那种,或一般比较粗壮结实的提袋所用的布料。整双鞋极尽花俏之能事,但非常适合在冬天穿。


第二章“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2)

  对了,英国《时尚》杂志曾经批评过那款鞋“太夸张”!我可一点都不觉得。当然,不然我也不会咬牙买下那双超级妖娆但超级昂贵的鞋子。过没多久,当流行服饰界的女皇,也就是意大利《时尚》杂志的主编安娜·琵雅姬,穿着那款鞋出现在米兰的服装发表会上时,那双鞋马上就成了媒体争相报导的宠儿。要知道,那天她穿着的可是一双萤光橘色的哪!  好,我们现在再回到刚才的话题。我那双“时髦鞋”所引起的反应一般来说差异相当大,但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都非常激烈、大声、外加一点歇斯底里。  譬如男同事甲:“天呀,你脚上穿的是什么?太离谱了吧!你可真敢!”  或是女同事乙:“天啊,你怎么会有这种靴子?在哪里买的?多少钱?可不可以也帮我买一双?”  或是男友人丙:“瞧你那副德行,搞什么啊?这种鞋子你也喜欢?”  当然还有我的死党苏菲亚:“太——酷了!走,我们今天晚上就穿出去招摇一下!”  再举一双凉鞋为例:后跟系带、前面镂空、鲜亮的红色漆皮配上黑色的细高跟。而我通常都是以一条牛仔裤来搭配这双鞋的。  男同事甲:“哇塞,漂亮!你的鞋,正点!”  女同事乙:“哟,干嘛,早上去哪里啦?脚上穿的是什么恶心的东西?”  男友人丙:“嘿嘿嘿,今天要和谁约会呀?”  当然还有我的死党苏菲亚:“你神经病啊?这种鞋也穿去办公室?你想被老板开除啊?”  上面举的两个例子乍看之下好像没什么差别,其实中间大有文章。那两双鞋获得的评价,是依性别不同而有完全两极的反应。为什么?  一般说来,男人喜欢的鞋子,女人讨厌;而女人为之疯狂的鞋子,男人却受不了。不过请注意,不管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里所说的鞋子都不包括自己脚上穿的,而是指别的女人脚上穿的鞋子。  男人喜欢高跟、尖头、红色、看起来性感、细跟并且脚露得多的鞋子。而女人最恨高跟、尖头、红色、看起来性感、细跟并且脚露得多的鞋子。当然凡事都有例外,譬如我有一位女同事,她先生就不准她穿前面会露脚趾的鞋,而我这位同事的脚丫既没有灰趾甲也没有长鸡眼。我相信这位老公之所以这么坚持,和观念传统保守以及是否赞成“裸露”,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就是单纯地不希望别的男人“窥视”他老婆的脚趾头罢了!  还有我的好友丝蒂菲,她从来不嫉妒我的鞋子,就算她看到一双鞋身仅只用几条蛇皮组成、鞋底是用金丝银线编织而成、穿在脚上会让所有女人嫉火中烧的超炫鞋子,也会兴高采烈、诚心诚意地说:“啊呀,这简直就是专门为克莉丝汀娜订做的鞋子嘛!”  说了半天,其实我是要告诉你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男人穿的鞋子也有女人穿的鞋子,有男人喜欢的鞋子也有女人中意的鞋子,但是从来就没有一双能同时让男人和女人都喜欢的鞋子,一双也没有!  当你走在大街上,有女人转头看你,我敢保证你脚上一定穿着一双超级昂贵的名牌鞋,那种最流行而且曾在全球妇女时尚杂志中都被介绍过的新款鞋。但真正的重点却是:这双鞋全城没有任何一家鞋店有得卖。就算它看起来其笨无比,鞋跟粗重得像块黑炭,上面还印着一座艾菲尔铁塔,也完全无损它受注目的程度。  你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个完全陌生的女子突然拉住你的手臂,目光渴切、声音颤抖、充满期待地问:“小姐,请问,你脚上这双漂亮的无后跟拖鞋,是在这附近买的吗?”你向来是个一说话就脸红的人,好比有一次,你表姐的一个无聊的邻居,执意要请你吃晚饭,你以“胃痛得不得了”为由婉拒对方时,脸红得就像猪肝一样。但是这一次,当你循声转身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声音,听起来一点都不像你自己的,而是一个骄傲无比的声音:“哦!不,很抱歉,那是我从纽约带回来的!”但事实上,你买到脚上那双鞋的专卖店,就在一条街之外,而你最后一次到美国去旅行,根本就是三年前的事了。  反正我想说的是,你绝不会把自己心爱鞋店的地址随便告诉在街上碰到的人。而且,现在正逢换季大拍卖,她很可能会买到一双和你那双一模一样超炫的拖鞋,但却比你两个月前买要便宜二百马克!(毋庸置疑地,提前那两个月绝对值二百马克,因为盯着你的鞋子看、对你嫉妒又羡慕的女人,至少已经是第四十个了!所以,千万不要再说什么女人打扮都是为了男人那样的俗套话!)  要让男人注意你脚上的鞋,并不困难,我们在前面已经举过例子。真正需要功力的,是如何让女人对你脚上的鞋印象深刻。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证明你拥有正确且敏锐的判断力,能完全掌握流行的趋势,而且清楚地知道,在哪家店可以买到什么样的鞋,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能做到这件事并不容易。一般来说,只有极少数的男人,真正懂得欣赏这种需要高智慧的能力。  说到这种“稀有男人”,其中一个目前正居住在慕尼黑。他是我第一份工作的公司的大门管理员,年纪大约五十岁上下,有一头灰色的头发,挺着个大肚子,声音低沉阴郁,带着浓重的巴伐利亚口音。这位门房先生是在无意间修习了一门早课,使得他在不知不觉当中变成了一位“品鞋大师”。他修习的对象正是我,而且是打从我一进公司就开始了。


第二章“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3)

  我在一进公司的头几天,乃至于头一、两个星期,每天进大门时,都只是跟他点头致意,顶多互道一声“早安”而已。由于我总是急着赶上十点钟打卡,所以始终是行色匆匆。不管我是穿着平底鞋劈哩啪啦地跑进大楼,或是踩着高跟鞋叽叽歪歪地扭进大门,或是趿着拖鞋踢踢拖拖地冲上台阶,这位门爷总是不发一语地紧盯着我看(我喜欢叫他“门爷”,不喜欢称他为“门房”),而且很明显不是满脸笑容、满心欢喜。他的表情大多是充满惊异、困惑、有时甚至到了受惊吓的地步。  我相信他一定觉得我神经有问题。老实说也真不能怪他,因为有时候我全身上下百分之九十是穿黑色、深蓝、米色或咖啡色,但脚下那百分之十,却可能是一双钉满钉扣的黄色鹿皮木屐,或是一双白底黑斑像乳牛一样的平底鞋,或是鲜绿色的西部拓荒者型凉鞋,或是有着银色锻子鞋面的高跟木屐,或是原木鞋底的粉红色凉鞋,或是透明鞋底蓝灰相间的布鞋。最重要的是,我每天都换穿不同的鞋子,让那位典型的南部乡下保守的好好先生,完全没有办法习惯我的穿着打扮,也完全没办法预期我会以什么形象出现。  有一天,当我穿着一双紫色和咖啡色相间的鳄鱼皮T型鞋跟的鞋子走进公司时,门爷先生突然将上身伸出警卫亭之外,大声地对我“说”:“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  我当时吓了一跳,而且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那位保守的乡下佬解释,女人心底对鞋子的那份热情,他如何懂得这中间奇妙的关系?(老实说,我自己其实还没有搞明白呢!)  就在惊讶错愕当中,一个主意浮现在脑海里:还是运用女人惯有的“迷招”吧!于是我缓缓举起了一只绑着T型高跟鞋的脚,在大概离地二十公分左右的地方停住(这样门爷虽然站在他的柜台后面,仍然能清楚地看到),然后冲着他来回轻摇了几下,就像屠夫在肉铺里让客人挑选一块腿肉一样,接着风情万种地对他说:“您喜欢吗?”门爷愣在当下没有立刻回应,最后轻轻咕哝了一声“嗯!”我想在巴伐利亚那种地方,这一声“嗯”就和“喜欢”是差不多的意思了吧。就是这一声“嗯”,从此打破了我和门爷之间的距离。  自那一天起,每天早上我都会听到他对我脚上鞋子的评论:“新鞋?”“那双粉红的,好看!”“你什么时候再穿那双浅蓝色带花的凉鞋?”而我从那一天开始,也每天都会提早几分钟来上班,为的是向他展示我当日的鞋款。有时候,我还会脱下一只鞋拿到他面前,好让他看清楚鞋子上特别设计的环扣或花饰。还有时候,我会从包里掏出另外一双鞋来征求他的意见,看哪一双比较搭配我身上穿的衣服。  新款上市前,我会指给他看妇女杂志上的“新鞋资讯”,告诉他哪些式样是这一季我想买的。通常他都会要求我把杂志留下来让他看一下,等下了班,他就会告诉我他的想法。经过他审慎的评估,他觉得哪些可以买,哪些不值得买。而当我将这些鞋子买到手之后,第一个鉴赏的人当然是他。  门爷可以一眼就看出我脚上穿的是Prada还是古奇的鞋,而且懂得欣赏和爱惜镶满珠饰的手工拖鞋,因为他完全了解制作过程的繁复与不易。最难能可贵的是,不管我告诉他这双鞋价值多少,那双鞋又花了我多少钱,他自始至终不曾皱过一次眉头。这才叫真正的行家,真正的大师!可惜的是,我后来搬到了汉堡,而他却必须留在慕尼黑。  有时候,当我穿着细跟的高跟鞋,狼狈地追在公车后面跑,感觉路上的行人像看笑话似地看着我,以及我脚上的鞋子时,我就不禁会在心中暗暗骂道:“你们这些蠢蛋,你们懂什么!要是换了门爷在场,他就懂得我为了穿上这双高跟鞋,就算多花十分钟等下一班公车,又怎么样呢?”谢了,门爷!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1)

  苏菲亚      奥斯卡·拉封登(OskarLafontaine,德国政界人士,曾任萨尔邦总理、社会民主党主席及联邦经济部部长等职。现已退出政坛。——译者注)和他的夫人并肩坐在官邸花园的石凳上,正在向各界媒体介绍他们刚满周岁的儿子卡尔·毛利斯。一位记者问拉封登,他在小儿子身上发现的最美好的事情是什么?据说奥斯卡的回答是:“鞋子!”  如果你去问那些对鞋子没有什么兴趣的男人,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爱鞋成痴?他们通常会告诉你:“都是基因惹的祸。”  当男人对女人或同性恋者的行为没有办法理解,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怪罪到基因或是荷尔蒙的头上。而这些男人,正是偶尔喜欢跟着太太、女友、妈妈或是其他女性朋友一起到鞋店去逛逛的人。  “随便瞧瞧嘛!”这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好像非常无聊,枯坐在试鞋椅上,一副快要不耐烦的样子。其实,他们心中非常炫惑于眼前的满目琳琅。当同去的女伴在最后挑出的两双鞋中陷入困境、犹豫不决、不知究竟该买哪一双好时,他们里外不一致的情绪也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通常混战的结果是,大男人主义就会莫名其妙地冒出头来:好吧,如果我不能让她觉得幸福,那至少也要让她对我心存感激!于是乎:“好了,好了,两双都包起来吧!我们得走了!”  关于那第23对染色体,其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在生活中还真是好用。  如果你想进一步知道这第23对染色体掌管些什么,你只需去问问男人,听听他们的下列回答:    ——留长发  ——大胸脯  ——从早到晚唠唠叨叨  ——能把裙子穿得很好看  ——没办法徒手画出一个长方形  ——不喜欢抬沉重的啤酒箱  ——喝完两瓶啤酒后还可以说“现在我要改喝水了!”或是整个晚上只喝一种葡萄酒  ——有耐心和毅力把上百页的服装目录从头翻到尾  ——有能力把一件高领套头毛衣好好地穿上,再好好地脱掉  ——能预先知道会造成脏乱差的原因  ——能够分清两种以上的香料及草药  或者,  ——连三种不同的啤酒都分辨不出来  ——想到前总理威利·勃兰特当年在华沙向犹太人下跪谢罪,就会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没有办法在水中睁开眼睛  ——害怕蜘蛛、老鼠以及其他同类的东西  ——又尖又细的嗓门  ——不会抛直线球  ——老喜欢抢着发言,然后又说“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嘛。”  ——会打毛线  ——喜欢擦窗户  ——小时候抱着睡觉的玩具一直保留到六十岁也舍不得丢掉  ——会按时给老妈写长长的家书  ——收到的是黄玫瑰而非红玫瑰,外加上高价的紫铃兰,反而会不高兴  ——很有耐心地包装礼物,系上蝴蝶结,并且在拆礼物时不会弄破包装纸  ——知道为什么买东西前要先列好购物清单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2)

  没错,第23对染色体就是掌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而“恋鞋癖”也正是其中之一,只是排序不一定而已。我觉得将此癖归咎于染色体,实在是最明智的抉择。  好,我们再回到小拉封登的身上:如果第23对染色体的理论成立,那么卡尔·毛利斯就应该是个女孩。如果要更合逻辑一点,我们应该说奥斯卡·拉封登应该是个女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对他的某些行为就能找出更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当初他会愈来愈扭捏作态?为什么才当了没几天党主席,就没来由地辞职不干了!而怎么老百姓反而会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似的?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当时八成是被狗仔队给盯上了。  真是又扯远了。言归正传: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如此迷恋鞋子?  这个问题我当然问过我老妈。因为我对自己“恋鞋成痴”的行为,多少要归咎于她的遗传。老妈的回答是:“我不记得曾经在什么地方读到过……”然后她就开始引述,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她自己捏造的言论,绝不是从什么书上引用的词句。“鞋子对女人来说之所以会这么重要,是因为它是女人穿在身上,惟一可以一直用自己的眼睛以‘俯角’欣赏的衣物!”  我的好友克莉丝汀娜认为,女人的“恋鞋癖”是基于“扩充装备”的心理而产生的,为的是要争取男女平等的权利。这让我想起来,不知是在巴黎还是在美国,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在哪里,反正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为地雷受害者举办的示威活动。参加的人把他们自己的鞋子拿出来,堆在会场里像一座小山一样。不过你要是仔细去看看,会发现大多数都是相当破旧的鞋子。他们要向群众展示,在这个世界上,因为那些可怕的地雷,已经不知有多少人变成了缺足之人,有的不再需要左脚的鞋,有的不再需要右脚的鞋,有的甚至两脚的鞋都不需要了。  那次的活动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当然也是因为看到那么多的鞋子随便堆在一起,如果有谁想偷走一只的话,那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我突然想到,如果当时克莉丝汀娜也参加了那个抗议活动,而且把她那双二十公分高,跟细得像笔一样的鹿皮不锈钢底靴子往鞋堆上那么一扔!我想一定会有不少人觉得她是存心来找碴的。但认真说起来,克莉丝汀娜的牺牲可要比其他人大多了,因为那些人不过是乘机将他们已经破底烂跟的旧鞋扔出来罢了。  也有人说,女人和鞋子会如此“速配”,是因为人类最原始的一些本能已经逐渐消失和退化了。“恋鞋癖”就是一种近代才出现、为求心理补偿而产生的一种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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