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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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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翅突然怀念起一碗白米粥。    
    有的时候玩的晚了,妈妈知道大嘴也在就会很放心。的确,有这样帮你拦下出租车,先付给司机钱告诉他把这个女孩送到哪里,然后再记下车牌号,挥手和坐在车里的我说再见,并嘱咐我到家了发短信告诉他一声的哥哥,妈妈当然很放心。况且大嘴是超级妈妈杀手,几乎我们圈子里所有人的妈妈都喜欢他,我妈也不例外,总是盼着她的大嘴儿子打电话来的时候顺便聊上几句,三请四邀的叫他回家吃饭。的确,礼貌谦和的正派男孩子当然讨家长们欢心。    
    最近和大嘴在KTV里最喜欢一起唱那个阿牛的〈我和我的四个妹妹〉,大嘴说他这一个妹妹就包括了阿牛四个妹妹的所有优缺点。我也在心里计算着他的优缺点。我的大嘴哥哥不会花大钱给我买礼物,但是会仔仔细细的把最好的一张工程制图装裱起来给我做纪念,我的大嘴哥哥不会请我去豪华的酒店吃精美的粤菜,但是会在九点半出现在补习班门口送我回家。我的大嘴哥哥对服装真是毫无眼光,那么远从外地带给我一条满是蕾丝的舞女般的裙子,我只好一面说好看啊好看啊一面偷偷的拿到专卖店换了一件。我的大嘴哥哥手很笨,费了几个小时工夫才编了一只蜗牛,说是放在我台灯下面给我立志。我的大嘴哥哥嘴很拙,每次我大发雷霆的时候他只会低着脑袋看鞋子。我的大嘴哥哥就是最最普通的理工科男生。但他给了我最最平凡最最温馨的兄长关怀。    
    于是我不再是孤单寂寞的小孩,也不需要再缠着妈妈要求生一个哥哥出来了。    
    现在大嘴已经在很远的北方读大学了。他大二开学之前给他自己定了一个目标:考四级,找家教,拿奖学金,给我带个大嫂回来。哎,大嘴哥哥老大不小了,除了偶然的几次荒唐的艳遇以外,感情生活实在是空白的一塌糊涂。也着实让我替他着急啊,不过我相信这样心地善良的好男孩子是会有好结果的,会像O字母一样走一个圆满的人生路线。周围所有的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哥哥,你要加油哦!    
    大嘴同志从不是赋有情趣浪漫艺术的男子,当我第N次在他身上培养出的文学美术音乐细胞又被强大的理工科细胞吞噬的时候,我不再奢望某一天他能福至心灵突然聪慧起来能一跃成为知己。算了,《小王子》中火红的狐狸都晓得“世事两难全”的道理,有这样朴实而无条件为我好的大嘴哥哥就已经足够让我得意的偷偷笑了。    
    好了,如果我写到这里就收笔,我知道我的衣食父母读者大人们肯定会不满意。喂,还有个八卦的大问题没有解决呢!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嘿嘿。    
    在懵懂的青春期里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关系这么亲密;难道不会发展成什么吗?    
    呵呵,我才没有那么笨呢,我还要长长久久的鄙视他嘲笑他欺负他,不屑于犯那种青春期的低级弱智错误。我要善待这样温馨美好的感情。    
    我托着腮看着台灯下那只笨笨的蜗牛,平静的微笑,我是大嘴哥哥最最心疼的妹妹。    
    哥。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S六人行(1)

    很久很久以前,在古老的中华大地上,有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他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    
    那么根据我天才的推断,六人行就必有两个我师。    
    所以这里我就要说说我的那两个老师,如果你不觉得仅仅是因为S是“老师”的“师”的拼音开头字母而显得很牵强的话。好了啦,我老实招了,嘻嘻,我实在是太想找机会说说他们俩了。    
    一个是那个初中时候教我语文的男人。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可是他之于我,还要加上些知遇之恩的。只不过当我感觉到了这些知遇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他的课堂有一年之久了。    
    可能中国的师生关系在现代呈现出一种怪异的状态,尤其是学生和班主任。但凡学生必然指责自己的老师BT。而且动用所有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给他起各种外号并进行各种小规模反抗作战。这点在我初中的班级反映的特别明显。让我来回忆一下他,是怎样的老师:总是微蹙的眉头,清瘦的身姿,年轻的年纪,杂文式的谈吐,和被烟熏黄的修长的手指。这让我们对语言这门课没有了一个循循善诱的受教育姿态,转而是一种探讨,我们过早的将汉语言与人生联系了起来,也许这些是其他学生还没有意识到的。    
    记得有一次上苏东坡的词《浪淘沙》,他问:一樽还酹江月是什么意思?我说,这是以酒做祭。他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我知道他是知道的。我也知道,这个老师不只是一个语文教书先生。    
    初中时代的我,很有些年少轻狂,恃才傲物的味道。比如考数学故意留四十分的题目不写,然后剩下的做的题目全对,混一个及格。比如在周记里专挑他的语文课上所犯的小错误。比如看不惯班里学习死用功要强的学生,打趣他们的知识狭窄。其实这些无非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年少时的张狂谁不会呢?到是这样的一种人,年纪轻的时候规规矩矩做人,到老了反而认认真真的和看不惯的社会现象叫起板来。叫人钦佩。    
    所以当年少轻狂的我意识到老师居然在故意整我的时候,我是相当愤怒的。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怎么能容忍没有理由的被当众叫起来搬起桌椅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怎么能容忍选举班干部在班里全票通过的情况下硬是被压下来。没有任何奖状。最后一个入团。    
    他对我不公平。    
    在我又一次觉得无辜受屈后,体内被积压了多时的火山终于爆发了。一次语文课上,当他来回的在过道上踱步,背对着我时,我面无表情的将手中钢笔里的蓝黑墨水甩上了他的白衬衣。等他愤怒的在全班调查时,就是不承认是我干的。直到现在,我的初中同学们都还记得这个墨水事件,说从来不知道我能这么酷。    
    GOD,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恨死他了。我不要求你偏爱我,但是连公平的对待都做不到吗?    
    可是等我到了高中学到的第一件事就是: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叮咛放近了看是唠叨,放远了看是温馨。等我离他很远了,也就觉得那些离他很近的时候产生的想法也许并不是全都正确的,也许。    
    教师节回到学校去看老师们,看到他又在假装凶狠的抽一个没交作业的小男孩的脸。不免莞尔。然后理直气壮的坐在他的办公桌上晃着双腿,一字一顿的说,你衬衣上的墨水是我甩的。他笑着告诉我说我早就知道了,那天交的作业只有你一个人是用的蓝黑色墨水写的。我顿时无语,只好胡乱的嚷嚷,谁叫你当时那么对我,是你先不好的。后来他有这样的话,让我很动容。他说:“你这个孩子,一路走过来都太顺了。我做的那些所有只有一个出发点,就是让你尽快学会承受,尽快成熟。”你不是他的子女,他何苦用心良苦?这就是老师。我想也只有老师。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某一个职业可以给别人的心灵产生这样的作用。    
    初中毕业前,他送了我一幅词,是陆游的咏梅。    
    我想我们需要一个真诚的帮助你成长的好老师。    
    唯有……香、如、故。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S六人行(2)

    另一个则是我在高中时代接触过的最后一个语文老师。    
    其实也就是考前几十天的辅导。    
    他是别的班的语文老师,人白皮肤好,身材五短,看到他夹着书从我们班门口经过时,我总是能联想到一个上足了发条的小机器人。    
    这个老师在我的高中名气大的不得了,因为他简直出位到家了。什么第一堂课就坐在讲台上把语文教材给撕了啦,什么全校都补课就他的班提前放学啊,什么带领班上同学翘掉校长的广播讲话等等的故事说也说不完,完全不像一位标准意义上的老师。不过,每一次的语文考试,他们班的平均分永远都是最高的,尤其是在作文方面更是传说有独门秘方,剑走偏锋。这就更成了他名声大噪的资本,想找他补课的学生遍布天下。    
    据说他补课有规矩,只收普通班的学生而且还是比较差的那种,并且学费让你看着给。这就有点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味道了。足够让他成为了学生中最爱谈论到的极具神秘色彩的男人。    
    虽然知道了他补课的规矩,但是在高考前的最后时期我还是硬着头皮去找了他。因为,带过我的老师都说我的应试作文会让我在高考中死的很难看。    
    我向来认为应试作文是怪物。当我不得不坐在固定的位置上在固定的时间内写固定的字数固定的题目,不可以说话也不可以听音乐也不可以到处看也不可以乱动也不可以一边写一边喝水吃东西的时候,我觉得它简直就是要了我的命了。我从来不知道写出来的是什么东西,就像做过的那些不记得内容的梦,而且大多数是噩梦。每次出来的分数,要么高的吓人要么低的可怜,反正每次都能给我惊讶。但是对于高考,我还是不想这么来赌一次,我胆子小,我怕怕的。    
    一开始当然是拒绝我,他说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装可爱,我装可怜,我装无辜,装了大半个小时,老师到底还是老师,松口了说,把你这几次的模考的作文都拿给我看看再说吧。我连忙双手递上试卷,发现这个矮胖子看着看着脸色就慢慢的变了,以至于到最后从位置上跳起来高兴的抓着我说:“原来是你啊!这个,这个,还有这个,”,他把打了高分的作文全都挑了出来,冲我笑,“这几个作文都是我改的!原来都是同一个人写的啊,好啦好啦周末你来听我的课吧!”我还没反应过来,“老师,那,学,学费……”“哎呀还什么学费不学费的,来听就是了!”    
    这就是我拜师的全部过程。    
    终于要见到他的关于应试作文的独门秘方的那堂课上,我格外紧张激动。老师坐在讲台上一边吃面包一边很无所谓的侃侃而谈:“高考是在夏天,天那么热,卷子那么多,一个语文老师阅读批改一篇作文基本上不会超过三分钟。那么你的作文是否在这三分钟之内打动老师就成为你作文分数是否会很高的重要因素。成功了,作文分数就上去了,就可以冠冕堂皇的称之为一篇好作文。所谓的好作文,就是在三分钟之内能够取悦改卷老师的作文。你的,明白?”我连忙点头,然后记录下他的“三分钟取悦老师法”。比如,语文老师往往理科不好,举例子的时候别动辄就牛顿爱因斯坦居里夫人的,看着当然烦躁,换成茶花女啊曹雪芹什么的就亲切多了。再比如,语文老师都自以为自己有古典气质但实际上知道的也就是那么多,在作文中穿插诗词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什么南北朝啊乐府诗的少来,就用唐诗里七言律诗最好。等等等等。还有选材的时候绝对不能碰的十大恶心材料:早恋,中国足球,和父母吵架,政治局势……谁用谁找死。    
    课上到最后我是笑倒在桌子上了。哈哈哈哈。觉得讲台上的他根本就不是一个老师而是和我一样想各种点子对付高考的小聪明学生。难得有老师这样坦荡的面对现在的教育和考试。而且是真正的和我等学生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一起想办法总结规律一起分析和应付考试。最后他跳到讲台上摆出周星星的POSE指着我说,YOU!不要小看我哦,我要教给你们的才不是试卷上的那些毫无意义的分数呢。    
    最后的结果,高考中我按照他的独门秘方轻松的拿下作文高分,准备回学校对着老师千恩万谢。路上遇到上几届的学长,提到他,提到那些好玩的事情,大家脸上都是会心的微笑。    
    求学阶段能遇到这样的一个老师,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会记得很久。    
    有道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开玩笑,那个家伙连个老师都一点不像怎么可能还为父,当我脱离了他的管辖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脚踢开办公室的大门,高声直呼其名,某某某!我可想死你啦!    
    这两个男人一点都不相似,唯一一点相似的就是都是好老师,而我显然不是一个好学生,因为在我两次毕业的时候他们都说过同样的话:“记得经常回来让我教育教育你哦!”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T他和她的故事(1)

    T这个字母总是让我想到TA。“他”或者“她”。想到她的同时就想到了他,想到他的同时也就想到她。    
    他和她的故事。    
    是我所遇见的最迷人最深刻最忧伤最宽广的爱情。    
    他说他的人生经历过两次黑色的秋天,一次是含冤被打为右派,一次就是现在。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出席葬礼。第一次来到被叫做殡仪馆的地方。    
    早晨七点,我就乘车来到了这里,这儿看上去就像一个普通的小工厂,只是大门口一个阴森的“奠”字直摄入心里,让我下意识的提一口气,抓紧了黑色连衣长裙的下摆。我一步步的朝那一堆有我认识人的黑衣走去。那一群黑色中有我熟悉的,也有完全没有见过的。我看到我熟悉的那些人全部穿着统一的黑色,有种古怪的感觉。    
    爸爸说,我们去看一看卫生和化妆的工作做好了没有,你一个人就去陪陪他吧。顺着他手指向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个清瘦的老人失神的坐在台阶上。那是死者的已经七十几岁的丈夫。我点了点头,安静的走过去,坐在他的旁边轻轻的握住他的手。    
    那是一双冰冷的只有皮包裹着筋骨的满是皱纹和苦难的颤抖的苍老的手。    
    我要参加的这场葬礼是一个女人的葬礼。被安排在今天早上的第二场,在东南角的梦寝厅里举行。梦寝,原来火化厅也可以有如斯美丽的名字,但愿已故的她真如梦寝一般长长久久的睡下去,不知道是否梦见了第一次与他的相遇。    
    ……    
    他是徽商丝绸大家的少主人。他,少年书生,最是斯文清秀。她是他家的家生子,跟着父亲学戏,都是他家的下人。但她,也是远近闻名的水灵乖巧,一曲黄梅调唱的门前的小溪都打了几个转儿。    
    都是最鲜嫩的年纪。他们就遇见了。    
    或许,是他刚从私塾里放学回家,碰巧路过侧房,就看见院子里自顾自陶醉在戏文中,款款挪动莲步,和着唱腔舞动水袖的她,不由的被那样清凉透明的声音牵绊住脚步,驻足侧耳。直到太阳落到山的那头去,直到树上的小鸟儿都飞回了窝里,直到,直到她慕然回首发现了他。脸倏的就红的和天上的晚霞一般,低着头道声“少爷”,还未等他回答,就扭身羞涩的跑回屋里了。    
    或许,是她负责打扫他的书屋。她轻柔的擦拭着书桌,椅子,笔架,香炉,带着满心的喜悦忙碌着,一点一点的触碰这些他的东西,然后发现了书桌上那首临了一半的虞美人,不禁捧起来碎碎的念到“碧桃天上栽和露,不是凡花数……”,纸上尚有浅浅的墨香,就和他舒朗的眉目一般。一念就是好久,连他进屋了都没有察觉。她凝望着纸上的诗剧,倚在门框上的他凝望着她。    
    两情相悦,两心暗许。    
    一抬眉,一低眼,一辈子就拴在一起了,从此不离不弃。    
    ……    
    粗鲁的哭喊声陡的响起,惊的我慌忙把思绪收了回来。原来第一场的告别仪式开始了。我惊讶的望着那一队真材实料的孝子贤孙们,由一个人领哭,众人合哭,捧着遗像,披着麻戴着孝一路往大厅挺进,一路鞭炮不停。他缓缓的对我摇了摇头说,“她不喜欢这样,我们,不这样。”我宽慰老人道,“对,我们不这样的。”    
    我知道他们的故事本来就是和世俗理念无关。    
    ……    
    他的家庭怎么可能允许产业的继承人娶家里的丫鬟过门。    
    可是他们相爱。年轻的他们坚定的彼此誓约,如果这里让他们相爱那么最好,否则,就离开。    
    私奔。这个在我眼里仅是古老的传说中的美丽诱人的字眼,他们做到了。真的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他有她,那么即使海角天边,也去的了。繁华的家业和夺目的地位,通通不及她嘴角眉梢的一丝笑意。    
    远走高飞。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T他和她的故事(2)

    其实也不是很远,只是来到了一个相对安静悠远的小村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过起“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农家生活。虽然艰苦,但是自在。他闲来无事就写写戏文,写一出出缠绵别致的有关爱情的戏文,由她来演绎,在丰收或者过节的聚会上唱给邻里村民们听。她实在是天生的好演员,即使再简陋的舞台上,一开腔,一亮相,便全身心的融进戏里,动作灵巧,唱腔清丽,况且又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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