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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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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桃报李么,应该的。
  后来药是李婶出去抓的,刘婶亲自熬的,“配合帝”哈森当晚服过后,睡眠极好,第二天起来时,精神好了许多,本来无神的眼睛也亮了起来,看着我时甚至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看来这些人还有两把刷子,于是我和那周泰约定,如果服完这一副药,哈森能好转,即使不能恢复得像以前那样,至少可以骑马,那么到了会稽,我一定尽量帮他们找活干…反正么,我那边也需要人手不是。
  周泰听完,颔首陪笑,胸有成竹。
  就这样,我们的后面多了一条大尾巴:五个半大男人,之所以说五个半,是因为周泰说的那个“有隐情”的兄弟自始至终只露出正面一次,原来是个“丑男”,而且是个哑巴,这可怜的人脸上长了一大块紫红色的胎记,将半个脸都遮住了,像京剧里的红脸一样,他以前在家乡时做的是给人抄抄写写的差事,不用说话,也不大见人的,这次南下,途中生了病,又怕人耻笑,所以干脆不怎么露面了。
  这个人“露面”那一次,我偷偷地看了看,发现其实这人身材还挺不错的,绝对没有职业病因为长期伏案抄写而导致的鸡胸,肚子大等,反倒身材修长匀称,从背影看,还有点玉树临风的仙韵。
  可惜啊,是个不会说话的,脸上又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我很无聊地替别人惋惜着。
  说来也奇怪,那哈森服完一副药以后,果然慢慢地好了起来,像他原来的样子了有一天清晨,我甚至看到他很眼馋地盯着我的闪电,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而闪电估计也受够了我这三脚猫的胆小谨慎,竟然对哈森也十分友好,人和马两两相望的样子,在所有人看来都会感叹:好一幅千里马遇到伯乐的和谐场面!
  他们这副惺惺相惜的样子刺痛了我,看得我有点火大。这马可是某人特意送给我的,所以不管爱马如痴的哈森爷爷和闪电多么投缘,哈森看闪电的眼神中有多少的倾慕,我都没有松口让他骑上去的,还不那么含蓄地请他和闪电保持一定的距离,哈森明显不高兴。
  那又怎么样,我才是闪电的主人!
  周泰他们那伙人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后面,那长胎记的老兄再没露脸,整天稳稳坐在马车里,我很怀疑是我乍一见到他时发出那声不礼貌的惊叫,把人家给吓出自闭症来了,所以偷偷地念了几句经文,希望减轻自己的罪孽。
  会稽终于到了,周泰和韩冬过来跟我告辞,我很信守诺言地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忙,韩冬拱拱手说:“暂时不麻烦木公子,我们兄弟几个先到城中打探,如果实在没找到路子,再来找木公子。”
  这样也好,我也需要时间处理家事,所以也不客气:“好吧,周先生韩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们了,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周泰和韩冬谢过不提,甚至那个“丑男”也在马车里发出了一点动静,估计是说“木公子客气了,其实我很想出来和你道别”一类的客套话。
  搬进新房子以后,刘婶和李婶还是同住一个房间,其余的人都是单独住一个房间,加上我用了一个房间做工作室兼教室,这样一来,这屋再没有任何空房间,也就是说,如果小吴派卧底来,只能打地铺。不过,既然我已经“妥协”,主动来到会稽,他,应该不会再派人过来了吧?或者说,他已经派来了,如果有,那只能是,哈森。
  周泰那伙人治好了哈森的过敏症,同时也治好了他的轻度自闭综合症,自从他在路上发现闪电对他有好感以后,他血液里流动草原男儿的对马匹的嗜好无限量地爆发了,他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它:主动喂它吃的,主动牵它出去遛遛,给它梳毛,洗澡,甚至还给闪电做心理咨询师估计是叫闪电继续忍受我这个不识千里马的“主人”,简直比专业的马夫还尽心,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我暗暗叹气,只希望他不要因为一匹马造我的反才好,就像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一样。
  不过很快我就的发现自己想多了,哈森虽然爱马成痴,但是“爱之有道”,到了会稽以后,他教我学鞭子时,比以前用心多了,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示范动作要领,对我也比以前严格,一定要我完全掌握他教的技巧,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他通过细微的动作无声地告诉我:他在尽心教我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让他骑一下闪电呢?
  只是这样一来,我吃的苦头就多了,不单单是手心磨出了茧,更烦人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不知是不是人老了的缘故,哈森身上的膻味越来越重,教我练武时,时而不时地冲入鼻子里,我曾有几次要作呕,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我不得不强忍着,可是我的一片苦心没有换来哈森爷爷的觉醒,到了冬天,他甚至洗澡的次数也减少了,而且他的身上不但有膻味,还有闪电的味道。
  我曾偷偷地让刘婶提醒他注意个人卫生,可是刘婶给我的反馈让我啼笑皆非:他说,人老了,不能经常洗澡,而且这里的水远没有他们草原上海子里的水洁净,而且他还一本正经地说,是周泰那伙人给他吃的药,加重了他身上的膻味。
  真想不到,这人还挺会强词夺理。好吧,我还是做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吧,不过我跟刘婶李婶约法三章:以后大蒜,孜然八角等不许进门,连韭菜也不可以。
  这点让哈森很不开心,他深邃的双眸光芒闪烁,高瘦的腰板挺了挺,对我严肃地抗议道:“没有洒孜然的羊肉不是羊肉,公子在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看看,我教育得好啊,一个雇员也来跟我谈吃饭的权利了,再这样下去,我怀疑他要跟我谈必须尊重他人身上的体味问题了。
  有一次,哈森偷偷骑上闪电,在树林里疾驰了若干圈,被我发现后,他不但不认错,反倒目光灼灼,振振有词:“锋利的宝刀如果不用,会生锈,聪明的脑子如果不用,会变笨,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话,将优良的骏马栓在马厩里,如同亵渎天神的恩赐,天神会惩罚这个不敬的人。所以公子,如果不想被天神惩罚,请你多骑马吧,不要再坐马车了。”
  为了舒服,我现在出门办事都是坐马车的,马车多好啊,不怕风不怕雨,还可以躺在里面看书小憩,可没想到竟然犯了哈森的禁忌,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我叹了口气。
  果然,和我说过“大道理”之后,哈森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教学任务:教我骑马,他很严厉地纠正我骑马姿势的不当之处,对于我的懒散也寒看不惯,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上次佛像在白兔镇显灵后,他良心发现,发现他以前不认真教我是极大的罪过,所以现在拼命地补偿回来?
  我甚至怀疑他的下一步,是不是教我练剑?话说卞迎雪赠剑的时候,他也是在场的,当时还脱口而出:“真是一把好剑!”呢。
  只是他会剑术吗?好像没听沈氏说过。
  那他到底是什么人呢?真的像他所说的:自小在草原放牧,后来辗转到了中原,曾受恩于沈氏的先夫,五十岁时,妻子死了,他为了报答沈氏先夫的恩情,给沈氏做了护院,时间飞逝,转眼已是十年。后来见沈氏和我投缘,再加上沈氏也请他“教”我“武艺”,他这才来到我身边。
  难道他以后就这样跟着我啦!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对着满桌子海鲜愁眉苦脸的哈森,忽然觉得自己很作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许 诺

  我现在的生活很惬意:佛像的制作进展顺利,所有的订单都可以如期完全;百忙之中两个弟子的功课没有落下,小曹已经会画彩色的人物画了;至于骑马练武方面,在哈森的督促之下,我的进步不小。
  衣食住行无虞,教书育人不倦,这样的人生很有价值!
  可惜,这些都是暂时的,总有一天会结束。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也曾无数遍想象过见面的情形,可是他真的来了,我还是很惊慌。
  吴允节,或者说吴侯,他今天穿了绿色的一身,到了江东以后,我还是头一次看到他作这种清澈如水般的儒生打扮,有点家常,有点恍如隔世,总之,在他踏进我的新家大门的时候,我有一刹那的失魂落魄,茫然无措。
  他的身后只有若雾,而我的身后,只有曹赋应。
  郭琳珺到她兄嫂那里去了,刘婶李婶上街买东西,哈森,在外面骑马。
  我的魂魄归位之后,挣扎着对他行了见先生的打礼,他皓腕微抬将我扶起来,笑得如同朗月清风一般:“弟子,这就是你的弟子吗?”
  他是看着我身后的曹赋应对我说的。
  我嘴角轻勾:“是的,不过他只跟弟子学佛像画,别的,弟子没有教他。”佛像画不是他教我的,所以严格上来说,曹赋应不是他的徒孙,用不着对他毕恭毕敬行大礼。我这样说,是希望他不要为曹赋应刚才没向他跪拜感到不舒服,一个人受惯了别人对他动辄跪拜行礼,如果看到一个例外的,可能会心里不舒服。
  他又举目看了一眼曹赋应,这才看向我,似是不胜唏嘘一般:“你这弟子,和你刚做我弟子时一般大呢。”
  看样子他是要我报他的恩情了。
  曹赋应见我们两个大人站在那里打哑谜,想必也感到奇怪,他往前走了一步,和我并排站在一起,抬眼看着我,眼珠子乌溜溜地转,似是等待我的吩咐。
  我对他笑道:“赋应,这是富春的吴公子,是先生的一位故人。”
  曹赋应脆生生地朝吴允节问了声好,我看到吴允节的脸上并没有任何不快,提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然后我将他和若雾迎到客厅,正打算泡茶,却听到他不紧不慢地说:“今天我来,有事和你详谈,书房里也许更合适。”
  我忙起身将他带到书房,若雾很自然地和曹赋应找别的主题消磨时光。
  在他的注视之下,我有点不自然地给他泡了茶,低眉垂目地端给他,这才坐在他对面的一张椅子上。
  书房里十分安静,我甚至能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里既盼着他先开口,又怕他一开口,我就无法应答。
  还算我幸运,他的第一个问题非常家常:“你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陪笑道:“还习惯,这里离作坊很近。”
  我的笑容有几分勉强,所以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现在好像很怕我?为什么?”
  我心想,能不怕吗?在这片土地上你拥有生杀大权啊!这个明知故问的人!
  所以他这笑容还有问出来的话,都让我有点心惊肉跳,忙定了定神:“严师出高徒,弟子见了严师,总归会害怕的。”
  他稍稍凝滞了一下,轻声问道:“我是你的严师吗?”是个标准的反问句。
  我的喉咙顿时有点干涩,望着他那张看似幽潭深井般的脸:“那是自然,因为我是高徒。”现代人骨子里的调侃本能让我不假思索。
  他怔了怔,又感到好笑般,目中渐渐有了暖意:“芳菲,有时候你说出来的话令人发笑,就像你以前判断说榴川不深,是因为人工挖成。”说完,他停了一下,如同回首往事一般:“以前,你会爽快地答应陪我划船,全无现在的拘谨。”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如果你还是以前的你,我犯得着拘谨吗?我心酸地想道。
  我看着他身上的绿衣裳,想起那些个阳光清新的上午:豆蔻年华的我是多么渴望见到他,愿意陪他做很多事情,那时候的他,是我前世今生最喜欢的那一款:一个话不是很多的理科男,既没有文人的自负和自怜,也没有武人的狂放不羁,静静地站在绿色交织的树林里,仿佛在深情地等着我的到来,他既是温文尔雅的君子,又是邻家随和的同龄男生,不像秦建之那样被捧得如同天上的寒星,遥不可及,也不像秦彰之那样,把个好端端的房间弄成了山大王的山寨。
  在同龄异性很少见的沁园里,他活香生色地活在我的无限烂漫想象里,当仁不让地成为我这一世最完美的初恋情人。
  所以我鼻头发酸,双目渐红:“因为那时,我很喜欢你。”说这句话的我,是真实的我,不是那个披着林芳菲外衣的古人。
  我的直白让他很吃惊,他一副想站起来,又犹豫的样子。我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吗?当时,你正在石头后面看书,而我正在唱歌跳舞,心情很好,你的出现,让我感到很不自在。”
  其实,那会子我还感到晦气,只是身份低微的我不知道,黑色,在这个年代,是十分尊贵的颜色。我当时向他行礼是出于职业的本能,不是因为他穿着黑色的衣服。可在他眼里,却是我这个小丫鬟很会察言观色,在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的情况下,光看人的衣服就乱行礼,是个标准的奴婢,所以当时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其实那是阴差阳错。
  而现在,我对面的人脸上的惊讶之色慢慢褪去,他没有打断我。
  想起往事,我的感受颇多:“那片林子是我经常蹦蹦跳跳的地方,因为抄书抄得太久了,需要活动活动筋骨,可有人在,不能不讲仪态,所以后来我就不大去那里了。”
  :“接着,我无意中得到你找来的碑文拓本,那种字体正是我喜爱的。出家人最讲缘分,所以,我觉得和你的缘分不浅。”
  我很平静地看着他,没有羞涩,没有不安,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再后来,在二公子的书房,给你找了一本书,算是帮了你一个忙,我很高兴,因为觉得自己不欠你的了,我们之间扯平了,所以觉得和你是平等的。”
  他的嘴唇嗫嚅了一下,料是在想“平等”的含义,可我知道,他理解的平等和我理解的是不一样的,所以我的喉咙有点发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请我划船,我当然是高兴地接受,不会有任何拘束。”这些话在我肚子里憋了那么久,终于可以说道说道,有种一吐为快的感觉。
  :“可惜,那时,先生,不,公子,对我,却是完全无意的啊。”我自嘲般感叹道,正眼直视,泛起酸楚。
  对面的他有点瞪目结舌:“你,为何这么说?”
  我心中的酸楚更甚:“你送给我兰草,并无特别的深意,只是因为可怜我手上不佩戴饰物而已。”
  那时我先是满腔欢喜,可他后来不无揶揄地说出原因,我顿时失望之极。
  他有点古怪地看着我:“你相信我说的话?”
  我苦笑说:“回到百花洲之后我失望极了,也很难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老是认为他对沈艳兰也有情意,他们曾经很有默契地相望,所以他对我无意也是很正常。
  直到现在,我还是弄不清楚,这艳兰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我曾经喜欢的两个人,她都有意无意地接近过?甚至意味不明地挑唆过什么?到底是希望我离开还是留下?
  正在暗自神伤,眼前有一片绿色在移动,他站了起来,在房中先是走了几步,略带紧张地看了看我,犹豫了一下下,却又坐回到椅子上,依然和我相对而视。
  他的嗓音有点嘶哑:“过去的事情,如果让你难过,就不必再提起了,怪我以前没有跟你明说。但是后来你我相处甚好,你为何又怀疑我的心意?所以历尽艰难,来了吴兴也没去富春找我?”
  我怏怏地说:“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以前已经说过了。”上次我是怎么解释来着?没钱?对,说的是没路费,他肯定是不信的。
  他果然微微摇头:“不是这个理,你那是在瞎扯。如果说你是因为境况窘迫,出于自尊,不肯去见我,用样是说不通的,莫非,你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
  他说到最后一句,语气中隐隐有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我暗呼不妙,忙小心应对:“并没有,我是去年秋天才知道的。”去年秋天,也就是他带我去见章郡守的时候。
  他目光闪了闪:“那两个龌龊的婆子是怎么到你身边来的?”
  咳,这个人还真是不留口德,竟然如此诽谤勤劳善良的劳动妇女,当下我轻咳一声:“她们并不龌龊,对我也挺好,是在半路上跟随我到这里的。”
  他感到好笑一般,轻笑一声:“一个装瘸,一个装傻,如果光明磊落,何须如此?”
  什么?刘婶同志是装残废?这个连我都不知道呢,他怎么看出来了?见我呆若木鸡,他奇怪地问道:“怎么,连你也不知道吗?我还以为你有意欺瞒于我。”
  他敛住笑意,字字珠玑:“上次在吴兴,我一见到那两个婆子,便知她们身份有诈,似在保护于你,还以为你作了秦氏的奸细,要到江东来摸清底细。可后来我得知,你在这里三年,从没有任何异常举动,更不喜欢与他人亲密交往,认识的最有势力的人,不过是蛟川郑氏。郑氏自称是郑桓公之后,在此定居已有两百多年,他们只是商贾之流,一向安守本分,从不出仕,毫无势力,并没有值得秦氏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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