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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厨房去晋朝 作者:云卷风舒(起点2012-10-19完结,空间、种田)-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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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上带着愠怒,手重重拨了下琴弦,一连串暴躁的音符从他的指间蹦出。

    “楚云自然与我同去。不论何时,楚云都会与我一起。”他怒道。

    他可能是从未被人所拒绝过吧?所以不喜她的婉拒,哪怕是为了他最爱的弟弟。他也不喜。

    她端然立于风中,秋风吹得她头上的碎发有些凌乱。

    “回去吧。我已令人将明日要穿的衣裳送入你榻上。你好好准备一下。”他摆摆手,不再看她一眼。

    她便踩着小步回去了。

    房内的那张冰冷的木榻上,果然放了一件衣裳。

    挑丝云漪花纹,底为靛青,质地是丝绸,摸上去不像麻布那样浆硬,软而冰凉。

    竟是这样好的一件衣裳,倒不像是这里的丫环穿的,倒像是士族大户里的豪门丫环穿的。

    她试穿了一下,在铜镜中照看着自己,这婀娜的身段,加上秀美的脸,真美!

    她很满意地抚摸着这件衣服。身体触上衣料的内里,冰质丝绸透着凉丝丝的感觉,使她微微有些发冷。

    这个时代还没有棉,所以保暖技术不怎么发达。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至少,这是她第一件丝质衣服。

    天下没有一个女人不爱好看的衣服,穿越至今,她还没穿过这样好的衣服呢!

    看来明日的宴会一定是个档次极高的宴会,不然,墨云也不会让她换上好的衣裳跟着去了。

    来到晋朝,她还没有去城里逛过呢,总算有机会去见识见识了。

    次日,木香与木叶为楚云穿上细丝长袍,扣上宽帏帽,一个活脱脱的柔弱奶油小生浮现在眼前。

    墨云来了。

    他依旧是一身玉白色交领长袍,紫带环佩,站在楚云边上高出一个半头来,与楚云的奶油气相比,墨云显得高贵淡漠,赫赫清风,直把楚云比下去了。

    木香在心里想,同一个母亲出生来的,怎么模样、脾性就相差那么大呢?

    墨云上下打量了木香一眼,便与楚云一同上了车,木香与木叶、书画坐上另一辆车,车轮“咕噜咕噜”地响着,进城了。

第一卷 穿成草根女 二十二 进城赴宴(加更)

    城里的房子都很矮,青瓦白墙的,一条长河穿过城内,碧波莹莹的,水上浮了竹筏与画楫,还有宽衣长袖的俊男少女们。

    木香掀着车帘子看了半天,忽然车猛地一刹,停在了一个红漆门外,门口是两尊石狮子。

    还没看够呢,这就到了?

    木香很扫兴。好容易才到广陵的,连个街都没逛到。

    “公子请!”

    红漆门口站了两个书僮,一身青衣,对着墨云楚云只浅浅一揖,脸上是淡淡的表情,似乎没将他们放在眼里一般。

    “你们家公子可好?”墨云淡淡一笑,拉着楚云的手,边走边问。

    “公子已在院子里侯着了。”书僮语气依然淡淡的,头微微扬起。

    木香跟在木叶与书画身后,迈着小步往里走。

    这才是真正的宅院哪!好大呀!木香惊叹着。

    琳琅满目的画壁雕梁,玉漆窗微开,窗帘上的玉流苏随风飘动,连屋上的瓦也是琉璃瓦!真够气派的!

    木香四处看着,书画回头狠狠瞪了她一眼,说:“这里是侯门深府,你可要守好规矩了,若是惹这些大人们生气了,可是要送你去浸猪笼的!”

    木香吐吐舌头,只好低了头,不再东张西望。

    内院里早已摆着一圈梨木桌椅,桌上摆了一些果子糕点,已坐了几个人,看打扮也像是庶族一辈的,衣服料子都不是好的,见了墨云楚云,忙起身相互行礼问好,自报家门。

    木香一听,这些人都以生意人自称,还有几个连家门都不敢报出。墨云倒十分大方地与他们一一行过礼,带着楚云入了座。

    木香她们连忙立于他身后,心想,怎么就这么几个人?主人怎么不出来迎接?

    听说这主人是世代在京城做王侯的,那看来是士族了,晋朝士庶分得很严,像楚云墨云这样的庶族,是不能与士族通婚,也不能为官的。所以士族一般不将庶族放在眼里,甚至于座不愿意同席。

    难怪方才那两个书僮对墨云行礼时,这样随意呢。

    如果连墨云都看不起,那她这种奴婢身份的,岂不是更加不屑了?

    正想着,内屋里走出两行奴婢,都清一色锦色彩裙,腰环玉佩,手执纨扇,在长廊里排成一排,簇拥着一个公子走了出来。

    公子人长得倒不怎么样,胖胖的脸,身材也不高,可是却蹬了双高高的木屐,一身长过脚的冰蚕丝锦皂色长袍,衣摆极长,帽子上嵌了块蓝田玉,腰上佩了玳色珍珠,衣领袖口也都绣了一圈细珍珠 
,一律打磨得极为光滑平整。

    一句话,这个公子果然不愧是侯爷家世出生,一身的富贵压足了整个院子的气场!

    众寒门公子连忙上前作揖行礼,这个公子只是略一施礼,笑笑:“大家不必拘礼。”

    墨云来到公子面前,竟比公子高了半个头,揽衣跪地,对着公子深深作揖:“在下墨云,见过侯公子。”

    墨云这一跪地,脸上是极其谦卑之色,倒让木香大吃一惊。

    这墨云是何等骄傲之人,在纪家一向是冷若冰霜,怎么会在众人面前下跪,还一脸阿谀奉承之色呢?

    只见那侯公子只看了墨云一眼,眼皮便抬开了,他说:“来者可是上个月在侯府等候多时,留下一坛纪家美酒的纪墨云公子么?”

    “正是在下。难得侯公子还记得在下,不胜荣幸。”墨云浓浓一笑,双膝还跪着。

    侯公子从墨云身边走了过去,在主位上跪坐好,早有婢女为他盛上一斟酒。

    他看也不看墨云一眼,说:“纪郎且请吧。难得如此有心了。”当下眉毛扬了一扬,令:“在本公子身边赐座。”

    奴仆得令,马上在侯公子身边摆上一桌一垫。

    墨云脸上流露出惊喜之情,颔首道:“多谢侯公子。”便轻轻走到侯公子身边,跪坐了下去。

    木香偷偷问书画:“这位公子姓侯么?”

    书画白了木香一眼,压低了声音说:“真是个不懂事的!公子自然不姓侯了,他爹爹是侯爷,自然称之为侯公子了!”

    木香恍然大悟,“那这个公子姓什名什?”

    书画狠狠瞪了她一眼,不愿再回答。

    主人出来后,客人也接踵而至,侯公子起身相迎。

    来的客人身份都不同,基本上是士族达官贵人之子,个个衣衫鲜艳,举止不羁,脚踏木屐,走路如腾云驾雾。

    桌子几乎被占满了,只有侧位了还有一张桌子空着。

    侯公子已令人摆上酒,边饮酒边聊诗歌,墨云还于一边弹起了古琴。

    “你今日吃了多少?”一公子问对座那公子。

    “自然是满罐了!”另一公子回应,边说边从袖中掏出一瓷瓶,从里面倒出一檀黑色小药丸,又放嘴里吃了一口。

    侯公子笑笑:“你一天吃那么多,可受得了?”边说边从怀中掏出一样的几颗药丸来,对众人神秘地说,“这里面还有桂花的香气,诸位可来品尝一下。”

    众公子边纷纷上前去要了一颗。

    “不急不急,我有的是五石散。有谁还要?”侯公子高昂着头,笑道。

    原来这是五石散!

    于纷纷攘攘的众公子间,墨云只是淡然自若地抚琴,显得格外气定神闲,与众不同。

    木香想,纵然那样公子门第比墨云高又如何,论气质,谁是墨云的对手呢?墨云在众人之间,简直是鹤立鸡群了。

    正谈笑间,忽然院门口走进两排奴仆,清一色的白衣紫带,一高高瘦瘦的公子骑马而进。

    马蹄声于秋风里,显得格外空落,激起阵阵沙尘。

    只见那公子长发松散地垂于肩头,扣了条黑边紫色绸带,绸带上还镶了珍珠。身穿黑色镶边交领大袖长袍,绯红暗花立领,里穿下摆绣花的黑色中衣,腰系深红色丝绦,外罩玫瑰红披风。

    一看,好一个王者风范!

    那公子轻轻下马,马鞭被一奴仆接过,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一双凤目如花蕊一般妖美无双,两道卧蚕眉轻跨额上,看得木香整个人都镇住了。

第一卷 穿成草根女 二十三 制比萨

    这个人比之墨云,是另一种风采气质!

    只见他微扬上颌,轻步走到宴桌中间,对着侯公子轻轻一揖道:“王兄,周某还未到,未何就开始饮酒了呢?”

    侯公子原来姓王!木香惊叹,她想起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这句诗的意思是,晋朝时王谢等达官贵人堂前的燕子,都飞入一般的百姓家里了。

    王谢王谢,王字还当首,这王姓家族,当时可是北方士族阶级,于晋朝可是赫赫有名的大族呀!

    真想不到呢,这个侯公子家世还如此庞大。怪不得墨云对他如此谦恭。难道墨云想投奔这个王公子?

    正沉思着,却见新到的这个公子已自己就坐。王公子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公子,眼皮抬了一抬,脸上无一丝笑意,对婢女说:“为周贤弟上酒。”

    原来这新来的公子姓周。一看这衣着,这气派,也必定是士族无疑了。

    人都到齐了,奴仆们上酒上菜。

    王公子举杯对众公子说:“近来,本公子颇喜。欢诗经里那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未知大家近来可有读否?”

    于是大家围绕着诗经开始“清谈”了。

    晋朝的清谈之风,风靡一时,末香却不觉得有趣。无非就是一个劲地引经据典,谈诗论理罢了。

    那周公子似乎也听得极其乏味,于一边只顾自己喝酒,忽然冷笑一声,说:“只一味地聊诗句,有什么意思?不若看我舞剑!”

    说着,起身步出桌外,将腰中佩剑“嗖”地一声拔出,剑光闪烁,众公子皆大惊失色。

    “有何人愿与我比试下么?”他踞傲地问道。

    无一人应声。

    他嘴角漾出浅笑,随即手腕一弯,那把玉白色的剑便在他手上旋转起来。

    剑影人影飞动,剑尖掠过一边的枯枝,打落片片枝叶。

    忽然剑光一闪,剑刃直指王公子。王公子大惊。

    周公子却只阴阴一笑,手一转,剑尖飞一般,抵在了王公子身边墨云的脖颈了。

    “二郎!”书画不顾生死,冲到墨云面前,要为自己的主人挡这一剑,周公子轻摇剑鞘,将书画打了开去。

    木香大惊,屏声盯着周公子。

    周公子微微一笑:“我平日最不喜。欢阿谀奉承之辈,不想今日竟得见如此屈膝北人的南狗!”

    什么叫屈膝北人的南狗?木香不解。

    墨云脸上只怔了一怔,立刻恢复了冷静。他淡淡一笑,低下头看着手上的琴弦,问:“阁下可是周太守之子周郎么?莫非只是舞刀动武之辈?在下是南狗,况且知道君子动口不动手,莫非堂堂一太 
守之子,竟不知么?”

    一句话,说得周公子眉尖一紧,冷笑道:“你既口出狂言,我们不妨比试一下也好。”

    墨云轻抚琴弦,淡定自若地弹出优美的音乐,笑道:“莫非周公子要与在下比弹琴么?还是要在下与周公子比剑术?”

    周公子沉吟片刻:“论弹琴,我自然不如你;论舞剑,你一定不如我。不如你说,比什么?”

    墨云淡淡一笑,将视线移到了木香身上:“既然要比,就要比未曾比试过的。比厨艺吧。”

    厨艺?

    满庭大惊。

    周公子冷笑道:“如何比?你不会要我堂堂男子下厨,去行女子之事吧?”

    墨云淡笑道:“自然不是自己下厨。令身边的婢女代为行之,以面粉为料,看谁最后做得好吃。”

    这比试倒真是新比法!

    周公子迟疑着,墨云冷笑:“周公子莫非是不敢比试了?”

    周公子眉毛一扬,“比就比!”

    “输了的那方怎么办?”墨云稳操胜券地笑问。

    “随便对方处置!”周公子答。

    “诸公为证,一言为定!”墨云高声说。

    “一言为定!”周公子收剑入鞘,腰上那块暖玉闪着清光。

    墨云看着木香,说:“你都听见了么?”

    木香欠了欠身:“回二郎,奴婢全部听见了。”

    “那你知道怎么做了么?”墨云的声音冷若冰霜。

    “奴婢知道。”木香无奈地说。

    怪不得墨云会带她来,原来他是想用她。

    想不到现在她凭着一技之长,还能得到墨云的赏识呢。

    她这样想着,已被府上一奴仆带到厨房内。

    “以饼为题,制作好吃的?”她想了想,这有什么难的,前世她可是什么都会做的。

    比萨——比萨——

    对了,就做比萨!让这些古人尝尝西餐好了。

    可是做比萨可是要好多调料的。

    三十六计,去空间为上计!

    转动手镯,她又来到空间了。

    她冲进厨房,那小兔子还在睡觉。她也懒得吵醒它,自己翻箱倒柜的将所需要的调料分门别类地装入拇指瓶,然后“嗖”地一声,离开了空间。

    这次她带来了精细面粉,调料有比萨酱、黄油、奶粉、橄榄油、番茄沙司、香蒜辣酱、乳酪丝、青椒、洋葱、虾仁。当然不忘记将烤箱也带来了。

    然后艰巨任务开始了。

    第一步,将少量黄油加热,加蛋混合,随后一点一点加入牛奶和面粉,不断揉搓。最后弄成两个面团,中间薄,边缘厚,放置二十分钟发酵。

    第二步,将蔬菜水果切成小片,将洋葱洗净切成圈,青椒洗净切成丁。在盘里均匀涂上少许橄榄油,将发酵好的面团擀平放进烤箱。

    第三步,抹上比萨酱,加盐、洋葱,把蔬菜水果、培根等放在饼上面,然后铺上番茄沙司和香蒜辣酱。

    第四步,将已绞成丝的奶酪撒在比萨上。

    第五步,烤箱预热220度,烤二十分钟左右,在上面盖一层锡纸,避免上面过热把奶酪烤糊。

    当热气腾腾的比萨饼从烤箱中端出来时,她连忙将烤箱送回了空间去,免得有人发现这个奇。怪的机器。

    众公子闻到比萨来自异国的香味,将周公子婢女制作的咸蛋饼弃于一边,纷纷你一块、我一块地大吃起来。

    “果然味美无比!”王公子吃得嘴上都是酱,用钦佩的目光看着墨云,问:“此饼可是卿身边姬所制?”

第一卷 穿成草根女 二十四 周汤字瑾玉

    木香抬眼看去,王公子正指着她问墨云。

    自己一个小小婢女,竟能引起侯门子弟的注意,木香却无一点得意之色。

    因为她发现王公子看她的眼神,像是一个猎人在看一个猎物。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只见墨云淡淡一笑,轻捋散下来的青丝,“回侯公子,正是。”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向她射来。

    她表情泰然自若,这种成为众之焦点之事,她前世就已习惯了。毕竟自己的厨艺在前世也是在众厨中,脱颖而出的。

    从未正眼看人的周公子,不禁也用惊异的目光盯视着她。

    “此姬美而好,得之良也!”王公子垂涎欲滴地望着她。

    天!

    古言她也略听得懂的,王公子的意思是不是说他想得到她?

    她一怔,转头看看墨云,墨云起身对着王公子轻轻拜道:“公喜。欢,是鄙人之幸也。”

    不会吧,看样子,墨云好像是很开心王公子喜。欢她。

    她脑海中闪现着前世看到的一些晋代的书,书上说,在古代,通房丫头是可以相赠于友人的。如果友人喜。欢却不赠送给她,这对于当时士大夫的风气而言,是非。常粗鄙的事,是受 
人耻笑他重色轻友人的。

    而今,墨云看来很有心想攀附王公子,而王公子又在众人面前表达了他对她的喜悦之情,墨云是不是会将她转手送人呢?

    不要呀!她一阵纠心,她可不喜。欢这个又胖又矮又粗俗的王公子!

    可是,墨云,一心求上进的墨云,会为了他而得罪贵人么?

    正想着,却见墨云淡淡一笑,上前对着王公子附耳低言了几句,王公子顿时面红耳赤,换了鄙夷的目光看着她,连连摆手说:“此姬既然身有狐臭,得之不悦,得之不悦呀!”

    她静静站在墨云身边,听着众公子小声议论着:“想不到这么美的女子,竟然身带狐臭!可惜了!可惜了!”

    墨云假称她有狐臭,这个时期的人对香气是很追捧的,对臭味是十分唾弃的。墨云这样一说,虽让她得了坏名声,却保住了她。

    一直在一边冷冷看着的周公子开口说话了:“既然本公子已有言在先,败于纪郎手中,纪郎可随意。”

    墨云起身,对着周公子一揖:“周君言重了。鄙人只是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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