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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重生 作者:甘草秋梨(起点大封推vip2014.8.1完结)-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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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小子!”

    。。。。。。

    十几个小时的航程结束,莫如风的脸上基本没有好颜色,终归米国在他的眼里就是蛮夷,不过到了地方,他却惊讶了起来,这地方的环境不错嘛!

    事实也是如此,人家老米和华夏一样大的领土,可就需要养活仅有华夏六分之一的人口,再加上这边的土地大多是平原,人老米当年的土地可是相当的便宜,相当的肥沃呢。

    此消彼长的,米国的环境还真比国内要好上一些。

    当然,这要是在纽约那样的大都市,空气质量什么的,都是好不到哪儿去的,至少莫如风肯定不会喜欢。

    但别看这一次的旅途看上去准备匆忙,可实际上盛景春早就让人安排得妥妥的了。

    早些年,盛景春就有在米国买下大片的土地,这边的地便宜呀。

    所说老米这个国家坑爹的每年还要征收房产税什么的,而且还不低,但是盛景春这样的生意头脑也不能叫土地平白空置不是?

    在国内,你要是种上一百亩地,那都算得上是种粮大户了。可盛景春在这边一买就是十几万英亩的土地,愣是还算不上啥。

    好的嘛,竟然是到米国当大地主来了。

    莫小言和盛晨光都很惊讶,没想到她们的最终目的地会是一座牧场,从来没听说老爹有做这个生意的呀。

    当然了,盛景春终究在做哪些方面的生意,他们也从来没能搞清楚过。

    可惜的是,这个季节的米国也是冬季,没有那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观景象,倒是大片的白雪,看得人心里一阵清爽。

    盛景春也是用足了心思的,他在米国的产业不少,但挑来挑去,最后还是选了这么个平白无奇的牧场,却是考虑了女儿的身心问题。

    你想啊,就是那些经过特殊培训的战士、狙击手们,要是在任务中杀了人,那都是要经过一番心理辅导的,更何况莫小言在京城一杀就是上百号人。

    别看莫小言暗自忧心着她老爹会因为自己杀了盛家血脉而难过。事实上,再亲的亲人,能比得上自己的儿女吗?盛家的那些败类和莫小言一比,连她的毫发都比不上的。盛景春就算是为难,也是在为女儿承受的心理压力而难受。

    米国虽然不是自己等人的家乡,但目前看来,这里,却算得上是一片适合休养的净土呢。

    有些话,做父亲的总是不好意思和女儿开口,莫锦绣却没那么多的顾虑,她认为一家人就该有什么说什么的。

    另一方面,莫锦绣又知道她老爹总是对自己丈夫的不满意,于是这一天,就把丈夫是怎么想的,如何考量的,又是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们安排好这一切,通通竹筒倒篓子的和大家说了。

    如果说听了这些,莫小言不感动,那肯定是假的,就连莫如风都感觉有些别扭的呢,唯有盛景春,这会儿却变得憨憨的了,男人嘛,做了啥事儿,总不愿意四处嚷嚷的。

    。。。。。。

    天天和盛晨光骑马打雪仗,也是会腻的,怎么说,莫小言这也算是第一次走出国门。

    虽说小时候盛景春和莫锦绣也有带她出国求医,可那时候,她不是身不由己的嘛。

    所以这一次,既然来了米国,莫小言肯定是要去大都市玩玩的。

    对此,积极响应的肯定是盛晨光了,这货下了飞机以后,只玩了一会儿,就直接联网上线鼓捣他的金融杠杆去了,除了每天被姐姐拉扯着出去骑马,打会儿雪仗,几乎连饭都是要端到眼面前才会吃。

    在米国,华裔最多的城市就是旧金山,也就是圣佛朗西斯科。随便走在马路上,都能看到一些黄种人的面孔。

    虽说在这地界,黄种人也不一定是华族,但华族肯定占的比例最高。

    要知道,华族人在旧金山的经营,可是从百多年前就开始了呢,据不完全统计,全米国有二百多万华裔,而其中有近一半的都在这座城市生活。

    来之前,就通过网络查到旧金山是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即便是冬天,也很少到要穿棉衣的地步。

    姐弟俩从靠近北方的牧场出发,各个都裹得跟熊宝宝似的,谁让他俩有个母爱甚浓的妈妈呢?所以在到达旧金山机场的第一时间,莫小言和盛晨光就开始脱衣服,这一脱,就是一路呀。

    当着那么多人一件件的扒衣服,的确是有些不雅观的,再加上华人的面孔,自然而然的,莫小言和盛晨光也就收获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可这俩货谁也没在意。

    在机场打个车,直接奔去市区的一家酒店,这对姐弟谁也不缺钱话,自然也不会委屈了自己,酒店的级别肯定也不能低了,当然,那价格也肯定是很好看的。

    姐弟俩在国内的时候,英语都学的不错,到了米国之后,又在牧场里和当地的牛仔交流过,所以普通的对答自是没有问题,就算有问题,旧金山的高级酒店,还能没有会中文的服务生?

 第三百零五章 见面就造杀孽

    “盛晨光,回魂了!”莫小言没气质的翻着小白眼,朝盛晨光耳边大喊了一句。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刚刚过来接待莫小言姐弟俩的那名服务员,的确称得上是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看其五官,较一般东方人深邃些,较西方人又柔和细腻许多,想来应该是混血儿的。

    盛晨光这个年纪的少年,会看傻眼,也是正常的。

    不过吧,你一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小屁孩儿,那姑娘至少都得二十多了,你要春心荡漾,也得找准了对象吧。

    是不是处神马的,莫小言倒是不在乎,要是弟弟真的喜欢,那就喜欢了呗。

    可偏生她六感敏锐,在那混血女服务生的身上,竟闻到了奶香,再加上傲娇白的佐证,那是位生完孩子不到半年的新晋母亲呀!

    这个。。。。。。这个。。。。。。对于弟弟喜欢少妇这种嗜好,莫小言真有些接受无能。不过吧,想想倒也是,盛晨光这孩子向来都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远的不提,就拿叶孤风来说吧,那小子较盛晨光还大两岁呢,在盛晨光面前不就幼稚得多了嘛。

    莫非,她弟弟真要找个年岁大的弟媳妇?莫小言有些纠结了,谁叫她和盛晨光是只差了前后几分钟出生的双胞胎呢。

    一想到这个,莫小言的脑海中,就自动的补充了刚才那位女服务员带着个小宝宝,挽着盛晨光的手,管她喊姐姐的画面。

    或许是临近过年,貌似那假想弟媳妇还指挥着她那孩子教他喊姑姑,跟姑姑要红包神马的。

    喜当爹的盛晨光,喜当姑的莫小言,喜当爷。。。。。。喜当奶。。。。。。喜当太爷。。。。。。

    揉着自己的耳朵。盛晨光敢怒不敢言的瞅着莫小言,结果,却发现他姐姐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纠结的模样,她表情这么丰富,肯定又在乱七八糟地想些什么了。

    至于说盛晨光管那女服务员多看了几眼,这倒是真有,可他那是以纯欣赏的角度出发的好不好,哪有他姐姐以为的那么龌龊啊!

    。。。。。。

    莫小言是习惯了空间出品的食物,虽说盛晨光也爱的吧,但他却不能像莫小言那般顿顿吃一样的东西度日。

    这么大老远的跑来旧金山。总得找些美食来享受一下的,至于说好吃不好吃,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人生不就是各种的尝试?更何况还是年轻人。

    再说了。国外的食品监督这一块可比国内要完善得多,所以在大饭店里用餐,盛晨光丝毫不用担心会吃到地沟油啊,苏丹红啊,三聚氰胺神马的东东。

    这货又正值长身体的时候。所以甭管那一桌号称顶级法国大餐是不是可口,总之他是一个人包圆就是了,好几千美刀点的,不能浪费了不是?

    不过,莫小言估摸着,这估计也没多好吃。要不然,盛晨光能不当她面显摆一番?

    在酒店休憩用餐完毕,姐弟俩出了酒店。打算去欣赏一番旧金山的夜景。逛着逛着,盛晨光就憋不住了,肚子咕咕咕地叫了起来,可怜巴巴的看着他姐。

    事实上,他先前在餐厅里都是硬撑的。法国菜嘛,吃的就是一个精致。满满一大桌子,说实在的,要把那些盘子都归拢在一起,还没一盘蛋炒饭来得扛饿呢。

    “姐姐,赏个苹果吃呗!”盛晨光无奈,厚着脸皮朝莫小言伸手。

    “你不是说吃水果不扛饿的嘛,怎么?”别的也就算了,盛晨光那一顿饭吃了足足三个小时啊,吃得莫小言上下眼皮都打架了,这货哪儿值得同情了?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你确定那些支那猪已经得手?要是这事出半点儿纰漏,你就准备好切腹自杀吧!”

    “哈伊!”

    莫小言这儿刚详装掏包呢,却不想从不远处的小巷子里传来了这么一段对话,会用支那猪这个形容词的,莫小言用大脚趾想都晓得是什么来路了。

    这要是没被莫小言遇上,她可以当作不晓得,但问题是她六感忒敏锐了些,都已经听到了,难道还会叫那些阴沟里臭虫一样的r国鬼子跑了吗?

    虽说来了米国后,莫小言的心情已经渐渐平复了下来,但是你知道,这人一旦开了某条口子,那接下来就会控制不住地想继续,比如说嗜血。

    华夏人,除非是渣滓,莫小言杀起来肯定是要有罪恶感的,但r国鬼子不同,r国鬼子就算死光了,莫小言也只会拍手称快。

    小鬼子似乎很谨慎,就在小巷子里谈论了几句,就各自分开行动了。单单只是凭着那几句对白,莫小言可不晓得小鬼子要的究竟是什么。不过也猜出个大概。

    貌似是华夏人从老米这边坑到了啥玩意儿,是小鬼子也迫切想要的,这不,小鬼子不敢打老米的主意,却将算盘打到了华夏人身上,真当是以为自己能黑吃黑做那螳螂身后的黄雀呢?说不定那就是条小虫!

    果然,还不等莫小言有什么行动呢,就看到两个小鬼子身后又分别跟上了俩巨型大汉,真的可以称作是巨型了,目测高度至少过两米。

    “呸!是俩老毛子。。。。。。”

    自从杭城的劫案发生过后,莫小言就对老毛子也恨上了。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句话在莫小言身上完全不适用。朋友就是朋友,敌人就是敌人,没有中间地带的。

    “好姐姐,给我苹果啊,你在想什么?”揉揉饿扁了的肚子,盛晨光就一阵委屈。

    “给你!给你!都给你!好了,自己回酒店吧,姐姐有事要忙,乖~”一股脑儿塞了六七个苹果在盛晨光怀里,一眨眼的功夫,莫小言已从原地消失。

    留下个盛晨光,抱着一大捧苹果在夜深人静的大马路上。

    。。。。。。

    很不爽啊。很不爽。

    虽说就算不接到这个电话,莫小言也已经做好了插手的准备,可这电话一来,她就有些打退堂鼓了。

    为毛啊,不就是一个杀人执照嘛,这还命令起她来了!

    莫小言不是原始人,父母高堂都在呢,就算旧金山也不算远,她也不会叫人联系不到自己,所以她的身上随时都揣着手机呢。

    老樊那里是怎么知道莫小言新电话的。那就不要考虑了,不过两分钟,莫小言又再次接到了来自她老爹盛景春的电话。据说是黄培杉跟他要的电话号码,说是找她有事,莫小言还能不明白吗?

    几个电话这一接,莫小言就把人给跟丢了,当然这是表面上的。

    晃荡在大街上。这个时间,街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莫小言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反正她也没在怕迷路的,只是漫无目的的走走,吹吹冷风。

    突然就看到前面一黑一百两个老外在追逐一个女子。。。。。。身在米国,莫小言没有半点的自觉。在这里,她才是老外呢!

    “嘿!朱迪!看这里,你怎么会在这儿的?”莫小言认出了那名女子。自是没法放任不管,谁叫这位美女是她弟弟头一次看傻眼的呢。

    朱迪这会儿正被人追,埋头跑路还来不及呢,突然听到有人和自己打招呼,还莫名其妙。转头一看,却是今天在酒店接待的那少年。

    奇怪了。下班之前还见到过他的呢,他一个人从外头回来,那个东方女孩也不在他身边,垂头丧气的样子,朱迪还安慰过他两句呢。

    不过,貌似当时是没收到什么成效了。

    可他怎么会在这儿?

    莫小言这么促狭的人,既然都已经认定了是弟弟喜欢的对方,又怎么会不千方百计的给盛晨光制造机会呢。

    朱迪是混血女孩的名字,这在她的胸牌上就有,所以莫小言记得。

    “东方小子,不要多管闲事!朱迪,你最好乖乖跟我们回去,阿诺老大的脾气可不是。。。。。。哎哟!”

    “kongfu!华夏功夫!”

    既然要帮弟弟追女仔,英雄救美的把戏虽然老套了些,可它却是最切实可行的。

    不给那个白人说话的机会,莫小言一脚就把人踹出去五六米开外。这倒不是莫小言没办法把人踢得更远,可这不是在模仿盛晨光的能力嘛,那小子要是在的话,估计一脚也能把人踹出去这些。

    把人踹飞的事情,是莫小言导演的,不过那黑人竟然这么配合的说华夏功夫,可是叫她乐不可支了一把。

    是不是在老美眼里,只要能力比他们强的,黄种人面孔的,那都是华夏功夫呢?

    “谢谢你!”朱迪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等到那一黑一白的组合跑掉了,她回身连忙对莫小言用中文说道。

    “不用谢!”扮成弟弟这件事,也不是莫小言头一回、两回的了,熟能生巧的,她现在驾驭起这个角色来,可是游刃有余的。

    “你是混血儿吗?”虽然已经猜到,不过为了能对朱迪进一步的了解一些,莫小言开始没话找话。

    “嗯,你见过把华语说得这么溜的外国人吗?哈哈!我父亲是华夏人,母亲是英国移民,算是半个华夏人吧。我的名字朱迪,其实是我父亲姓朱,而我的名字,应该是姓朱名迪的,只不过现在结婚了,在后面直接冠了夫姓。”

    估计是怕莫小言问起刚才的事,朱迪借机转移话题。

    “哦!原来是这样啊。”该死的夫姓,刚刚莫小言有听那两号米国混混说到老大神马的,还在脑中补充出一个情节,以为那老大就是朱迪小孩的父亲呢,现在看来应该不是的。

    “嗯,是呀。你们是从华夏来的游客吗?”朱迪对莫小言姐弟的印象很深,之前她有好整以暇地问这少年,那女孩是他女朋友还是妹妹,结果他回答说是姐姐,直把朱迪弄得愣了一愣。

    “也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住在北部的牧场,算是长住的。”如果是游客,恐怕朱迪不会愿意和弟弟发展什么吧。不过要是长住,可能就有所不同了。

    “哦。。。。。。”朱迪应了一声,许是找不到话题了,两人之间气氛有些沉默。

    谁叫莫小言是在给弟弟泡妞呢,这会儿,可是想尽了脑汁,却不料朱迪停顿片刻后,又道:“我家原先也有一座牧场,是我祖父留下来的,不过后来卖掉了。。。。。。对了。我还没问你,你怎么会在这儿?我见你回酒店了呀!”

    “呵呵,这不又出来了嘛。四处逛逛这样,我送你回家?”男人的心思你别猜呀,你别猜。

    莫小言这会儿使劲的想象着盛晨光的反应,最后,还只憋出了这句万金油的话。

    “好呀!”朱迪一口答应了下来。也不曾质疑莫小言的动机,事实上,她巴不得呢。

    留着孩子在家里,虽说有丈夫带着,可那不是还小嘛。不管是出于节约,还是为了孩子的营养什么的。总之朱迪现在还处在亲自喂养小孩的阶段。

    她早就想回家去了呢,只是忌惮莫小言走后,那些混混会再出现。所以才一直磨蹭着,这会儿莫小言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能不开心嘛。

    不过很快的,莫小言就乐不起来了。。。。。。

    坑爹的,第一次代弟弟“出征”竟然就是这样的结局。

    你妹啊。送个女子回家,竟是她丈夫迎出来接待的自己。女子本人跑去房间喂孩子去了。

    莫小言哪有那厚脸皮在朱迪家多留啊,唉,她这回算是把弟弟的脸面给丢尽了。

    垂头丧气的往回走,却不想,盛晨光那边也在发生着故事。。。。。。

    发现一个猥琐的男人,划破一女的皮包,正在偷走里面的钱夹,于是正义的少年以一种刘翔跨栏的迅捷动作,跨越重重障碍,将钱包抢了回来,于是。。。。。。王子和灰姑娘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越是狗血的生活,现实中就越容易发生。

    盛晨光苹果嗑多了,在酒店附近消消食的,没想到就遇到了经典的“英雄救美”,只不过这接下来的故事发展有些出乎人的意料,现实中的女主角不但没有给英雄以奖励的热吻,而且在抢回了钱包以后,在那男人脸上狠狠打了一巴掌。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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