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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 作者:十三生(晋江金推vip2014-02-14正文完结)-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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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曦懒得理他,没什么心情的喝着粥,倒是归海墨还算厚道,将放在本我初心前面的咸菜凉菜拽了过来,放到沈曦面前,轻声道:“多吃点。”

    本我初心看着自己前面光秃秃的桌面,冷哼一声:“无事献殷勤。”

    见他还没完了,沈曦忽然向归海墨道:“青芙绣的荷包好看吧?”

    归海墨点头:“好看。”

    沈曦又道:“这几天我看她又要绣荷包了,找了块粉红的缎子,也不知道是绣给谁的。”

    一听“粉红”两个字,归海墨就明白沈曦的意思了,他假装思考了一下,反问道:“粉红荷包?”

    本我初心看了唐诗一眼,有些心虚的瞪了二人一眼,然后轻咳一声,假装和二人聊天道:“肯定是自己用呗,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吃饭吃饭。”

    从这儿以后,本我初心是再也不轻易招惹沈曦了。

    由于天气好,唐诗的药材晒干的很快,没过几天,沈曦就喝到了唐诗特制的安胎补身药。虽然药汁很苦,沈曦还是一天三顿的坚持着喝,就算不为别的,为了自己的孩子,为了霍中溪,她也要健健康康的活着。

    霍中溪是第六天的时候回来的,当看到他风尘仆仆的站在自己面前时,沈曦就觉得一直空着的心一下子就被填满了,四肢百脉里积压的郁气一下子就散发出去了,笑容忍不住的就绽放了,心情莫名的就愉悦了。

    霍中溪似乎也是想念沈曦了,把手里的东西一扔,就将沈曦拥入了怀里。

    在他温暖熟悉的怀抱里,沈曦埋头在他的胸前,喃喃道:“想死我了……”

    霍中溪的回答,就是将她搂的更紧了。

    好在两人还知道这是院子里,没敢再进一步,只是抱了抱就分开了,不过霍中溪进院子的动静,还是惊动了归海墨和本我初心,那夫妻二人之间匆忙的拥抱,还是被他们看在了眼里。

    本我初心瞟了一眼归海墨道:“你完全没戏,他们中间根本容不下别人。”

    归海墨低下头,不再看院子里的那两个眼神都飘着甜味的人,轻轻吐出了三个字:“我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下等堂妹带孩子来家里玩,没有时间写,所以这章就放到晚上更了~

 86

    霍中溪的回来;仿佛给沈曦注入了活力一样,让沈曦干起活来又劲头十足了。

    为了迎接亲爱的相公大人归来;沈曦整治了满满一桌的好菜。

    刚一上饭桌的时候;本我初心就打趣道:“霍中溪你不知道;我们可想死你了,我这辈子都没这么想过你。”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道:“想我做什么?”

    本我初心指了指桌子上的菜,夸张道:“看见没?满满一桌子菜;色香味俱佳。从你走后,你娘子就得了相思病,连饭都不会做了;你走了几天;我们就被我娘子荼毒了几天。”

    霍中溪微微一笑;眼中的欣慰与甜蜜显而易见。

    本我初心羡慕道:“若有人这样深情对我;我也会倾情相对。”

    霍中溪似劝似谏的说道:“嫂子对你,也很好。”

    先往厨房的方向看了看,本我初心才似有不甘道:“她不象弟妹,我要是走几天,管保她连想都不想我。”

    在旁边听了好久的归海墨插嘴道:“性子冷,不是不想。”

    本我初心叹了口气道:“夫妻间,还是热情一点好,我娘子太冷了,整天连个笑脸都没有。象弟妹这样的,温柔爱笑,下得厨房带得孩子,对男人体贴又热情,这才是男人都喜欢的好妻子。”

    霍中溪脸上涌出了笑容,归海墨低头给自己倒了杯水。

    端着一盘菜正走到门口的唐诗,转身又回到了厨房。

    “怎么没上菜?桌上放满了?”沈曦一边炒着菜,一边问唐诗。

    “没有,我一会儿送过去。”唐诗将菜放在桌子上,然后静静的站在这烟熏火缭的厨房里,很久很久,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沈曦菜全部炒完了,喊她去吃饭,她才匆匆应了一声,端着那盘菜走了出去。

    饭桌上,本我初心和平时一样的谈笑风生,唐诗也如往昔一样沉默不语。

    沉浸在小别重逢中的霍中溪和沈曦眼中只有对方,归海墨在闷头吃菜,没有人注意到,唐诗只顾着喂小迎吃饭了,自己一口也没吃。

    吃完饭后,三个武神转移了战场,又去外面比武去了,唐诗和沈曦一起收拾碗筷。唐诗对沈曦道:“沈姐姐,你休息去吧,我来刷碗。”

    沈曦笑着说道:“那我去看看孩子们。”说罢,就出了厨房。

    厨房里,只剩下了唐诗一个人,她舀来一盆水,将碗放进去,一个挨一个的清洗干净。

    手中在刷着碗,唐诗的眼中,却有泪流了出来,一滴滴,滴入了刷碗的水盆中,在那盆脏兮兮的水中,连涟漪都没有激起来,就没有了踪影。

    碗筷洗完了,厨房收拾干净了,唐诗看了一眼在小霍侠房中玩的发疯的儿子,默默的回了房间。

    从始至终,没有人知道她听到了本我初心的话,也没有人知道伤心了,也流泪了。

    三个武神在外面又打了半宿架,由于怀孕的原因,沈曦格外的嗜睡,在霍中溪回来之前,早就睡下了,不过心中惦记着霍中溪,并没有睡沉,所以霍中溪一回来她就醒过来了。

    霍中溪躺到沈曦身边,将沈曦紧紧的抱在怀里,火热的吻落在沈曦的唇上。

    沈曦反搂住霍中溪紧窄的腰身,与他缠绵激吻。

    “娘子……行不行?”霍中溪的身体,忠实的表达了对妻子的思念和爱意,不过都到了此时,他依然没有忘记妻子还在怀着孕。

    本来就有段时间没有过亲密了,现在又是久别重逢,沈曦也是憋不住了,她一边抚摸着霍中溪那让她着迷的身体,一边喘着粗气道:“过了三个月,可以了,你轻一点。”

    话音未落,霍中溪已经试探着,进入了她的身体。

    沈曦那娇喘低吟,流转在这个小小的房间内。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神清气爽的起来做早饭,得到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那满面的春光和那柔如春波的目光,让沈曦看起来格外的有女人韵味。

    归海墨从房间里出来,刚好看到了沈曦笑意盈盈的进了厨房,他的目光在沈曦身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快步走出院子,飞身上树不知去哪了。

    坐等吃早饭时候,本我初心贼笑着碰了碰霍中溪,小声道:“昨夜怎么一次就收兵了,你不行了吗?”

    “我娘子怀着身孕呢。”学武之人耳聪目明是肯定的,到了武神这个级别后,方圆几里内有个风吹草动都会听得到,何况他们的房间隔得都不远,昨晚的动静,霍中溪知道肯定瞒不过本我初心和归海墨。就如以前,他也曾听到过本我初心夫妻的动静一样。

    本我初心偷偷看了正来上菜的沈曦一眼,摇头晃脑的叹道:“这才是女人呀!”

    霍中溪不想和他讨论自己的妻子,遂转多话题低声说道:“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风缠月已经扬言,你再不出现,就灭了南岳。”

    一提起风缠月,本我初心就收起了脸上的笑意,他沉默了良久,才轻飘飘的甩出了一句话:“还找我做什么?找到又如何呢?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人,追着她跑了二十多年,我也会累。”

    “你不回南岳去看看吗?”对于风缠月的心狠手辣,霍中溪还是十分的了解。

    本我初心拂了拂衣袖,浑不在意道:“不用。她不会那样做的。”

    不清楚本我初心和风缠月出了什么问题,霍中溪还是提醒了他一句:“逃避不是办法,她终归会找到你的,你还是提前想想办法吧。”

    两人正在说话,沈曦和唐诗就招呼孩子们来吃饭了,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就不再说话,拿起筷子准备吃饭。

    沈曦一见少了归海墨,不由问道:“归海墨呢?”

    本我初心回了一句:“练功去了。”

    知道这几人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沈曦也就没再追问。

    过了没几天,地里的庄稼就成熟了。

    往年沈曦还自己动动手,今年算是享福了,由于有孕在身的原因,连手都没伸,庄稼就收到家里来了。三个武神齐动手,自然是效率高高。

    今年庄稼长势特别好,收的粮食特别多,家里都没地方放了,沈曦特意和本我初心问了问,知道他们暂时没有想走的打算,就让男人们盖结实的房子,给本我初心和唐诗住。等新房子晾干了,本我初心一家搬进去后,沈曦就将粮食搬进了他们那个四处漏风的木屋。

    三个武神在一起时,日子过的很的谐,他们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打、打、打,打完后还会总结一下,说说心得体会什么的,据霍中溪说这种做法对他们十分有利,因为短短时间内,他们都有了很大的进步,毕竟能天天与同境界的人交手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沈曦的日子,过的就很美好了。在她的肚子大起来以后,唐诗就包揽了家中所有的活,就连做饭,也和沈曦学了几手,已经能做出几个象模象样的菜来了。不知为什么,沈曦总觉得唐诗似乎有了很大的改变,她很用心的学习做饭做菜,学着打理家务,甚至有的时候,会拿一些夫妻间的事情来和沈曦探讨,看得出,她似乎在努力的做一个象沈曦那样的贤妻良母。沈曦很喜欢唐诗,知道这个女人虽然不爱说话不爱笑,但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女人,所以沈曦对她很好,不管她学什么,只要是自己会的,就会不遗余力的教给她,希望这个面冷心善的女人,能够和本我初心夫妻恩爱到白头。

    在深秋之时,归海墨告辞了大家,带着青芙离开了森林。

    到了此时,沈曦才知道,西岳已经不复存在了,归海墨终于大仇得报,将那个和他同一血脉的王朝给巅覆了,西岳改名叫西桓,名字是归海墨定的,以纪念他那个冤死在皇宫内的娘亲。

    青芙在森林中已经住了好几年了,对沈曦早就已经亲如母女了,和安静萱也是亲如姐妹,而最主要的是,在这里,还有郑家清。青芙很不愿离开森林,哭的眼睛通红,如同一只小兔子一样,任归海墨怎么说,总是摇头拒绝。

    沈曦当然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可这理由又不能说出来,只得想了个办法,对归海墨说让他晚走一天,然后打发了青芙和郑家清去采野菜,给了两个小家伙充分话别的时间。果然在回来后,青芙就抽抽咽咽的同意和归海墨走了。

    沈曦自然是也舍不得青芙走,不过青芙终归是归海墨的女儿,她总是要回到他身边去的。她会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的生活,森林太寂寞了,不适合年轻人。

    青芙走后,安静萱又消沉了一段时间,她生命中的人,一个个逐渐离开了她,饶这个小姑娘再坚强,也是有点挺不住了。沈曦知道她心里难受,就天天和她做伴,带着她一起做女红做玩具,不过没有同齡人的陪伴,安静萱还是如她的名字一样,安静了许多。

    作为青芙的暧昧对象,郑家清也沉默了好些日子,虽然他表现的没有安静萱明显,但明了他们事情的沈曦还是感觉到,这孩子好象一夜之间就长大了,练起武来格外的卖力,就连一向要求严格的霍中溪都连连夸奖他,看来心上人父亲的强大武力,让郑家清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家中惟一没受影响的,大概就只有霍侠和本我迎了。霍侠到底还小,青芙走的时候虽然哭的很凶,但在青芙走后没多久,在本我迎的陪伴下,就又天天出去淘气了。本我迎由于太小,和青芙相处时间又短,青芙走没走,他都不在乎。

    秋天过去了,冬天很快就来到了,森林里又一次下起了皑皑白雪。

    仍是在一个冰天雪地的下午,仍是穿着那身破烂衣服的安修谨,又一次叫开了沈曦家的大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晨上,竟然看到了清歌一片的讣告,震惊之余,心中有了一股兔死狐悲的凄凉,我们都是当妈妈的人,在孩子这么小就离开他离开了人世,这实在让每个当妈妈的都心痛难当。匆匆充了点钱,砸了几颗手榴弹过去,不奢望微小的自己能帮助他们一家,只算是尽了自己的一点心力吧。

    还在看文的亲,请打开首页,找找清歌一片,多投点地雷或买下VIP,就算是给她的家人,一点小小的安慰吧。

 87

    那天;霍中溪和本我初心又不知带三个男孩去哪了,安静萱和唐诗沈曦在屋子里裁剪衣服;忽听得门外一个吊郎儿当的声音大喊道:“霍中溪;老子回来了;快出来迎接老子。萱儿宝贝,爹爹来了……”

    安静萱嗖的一下就从炕上蹦了下去,连鞋都没穿好;趿拉着鞋就跑了出去。

    “爹爹!”她兴奋的喊着,如乳燕投林一般,就扑进了安修谨的怀抱。

    安修谨把女儿抱起来在空中抡了一圈;在女儿那红扑扑的小脸蛋上狠狠的亲了一口;安静萱咯咯的笑着;也在安修谨的脸上回亲了一下。

    直到沈曦和唐诗都出来了;安修谨才将安静萱放了下来,紧紧牵着女儿的手,上下的打量着女儿。

    “嘿,看来霍中溪那孙子还挺够意思的,把老子闺女养的挺好,小脸都胖了。”安修谨扯了扯女儿那红润润的小脸蛋,看来是十分的满意。

    沈曦在一边扫趣道:“这是从哪来了个要饭的要,静萱,厨房还有准备喂鸭子的剩饭,先拿来给他点吃。”

    安静萱抿着嘴笑,安修谨脖子一拧道:“闺女,别听你伯母的,她心眼太坏了。去,给爹倒碗热水去,渴死爹了。”

    安静萱一听爹爹渴了,赶紧跑去厨房给安修谨倒水。

    安修谨早就看见沈曦旁边多了个女人,不由问道:“霍中溪那孙子竟然纳小妾了?嫂子你放心,我绝对站你这边,他在家没,看我怎么收拾他。”

    这话说的唐诗脸都红了,沈曦赶紧打断了安修谨道:“别瞎说八道,这是南岳武神本我初心的娘子,赶紧叫嫂子。”

    安修谨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唐诗一番,有些疑惑的喃喃道:“不对吧,我记得风缠月个头没这么高呀,还是我当时离的太远没看清?”做为中岳国的前皇帝,四国的武神他还是都认识的。

    唐诗脸上的红晕刷刷退去,脸上又恢复了那白皙冷清的样子。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沈曦这会儿砸死安修谨的心都有!唐诗是正牌的武神夫人,却被认为是和相公有纠缠的另一个女人,这换做谁也不会好受,这还是唐诗涵养比较好,若换做一般女人,怕早就甩袖而去了。

    沈曦只得再一次打断了安修谨的话:“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提它干什么。赶紧叫嫂子,她可厉害了,是个大夫,你要是敢得罪她,等以后你生病了非得给你扎个生活不能自理不可。”

    安修谨也知道自己的话说错了,赶紧顺坡爬,给唐诗行了个大礼:“嫂子,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当没听过我说的话,本我兄回来,千万不要告诉他,我怕他收拾我。”

    唐诗在这里也住一段时间了,自然早就了解了安静萱的身世,知道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就是中岳的前皇帝安修谨。对于疯疯癫癫的安修谨,五岳国没有一个不知道他的,因为这家伙,是唯一一个被武神给赶下台的皇帝。

    她还未来得及回礼呢,安静萱就端了一杯热水出来了,小跑着来到安修谨面前,将那杯水递给了安修谨,热切的望着安修谨道:“爹爹你喝,我给你放了蜂蜜,可甜了。”

    安修谨欣慰的拍拍安静萱的小肩膀,大笑道:“好闺女,爹最喜欢喝蜂蜜水了。”然后一饮而尽。

    见他喝完了,沈曦说道:“快进屋吧,我给你找身干净衣服换上,你看你脏的。”

    安修谨不客气的说道:“嫂子,劳烦你再烧点洗澡水,我好几个月没洗澡了,身上都溲了。”

    沈曦笑着答应了,就和唐诗出去了,只留下那几年未见的父女俩在屋里说悄悄话。

    唐诗去烧水,沈曦就去给安修谨找衣服。

    那年安修谨走的时候,除了穿走了那套破衣服,别的东西都留在了沈曦家,沈曦把他的东西全都收起来放到了一个柜子里,平时也没动过。

    沈曦翻箱倒柜的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安修谨当年穿过的棉衣,同时找到的,还有瞿明雪给他做的好几身衣服。沈曦抖开了一件,只见上面的针脚,细细密密,比缝纫机缝的也差不多少,比自己的粗针大线,更是强上了百倍千倍。只是这么心灵手巧的女子,怎么就那么看不开,非得选那条路呢?

    正在沈曦看着衣服沉思的时候,忽听得身后有人说道:“修慎把她母子的骨灰,送回来了?”

    沈曦连忙回头,却见安修谨不知何时也来到这里,一双眼睛痴痴的盯着沈曦手里的衣服,脸上却平静的不象他,似乎刚才那话不是他问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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