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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迪被说服了,赞成了胡适的主张。1916年夏天,任鸿隽、陈衡哲、梅光迪、杨铨(杏佛)、唐钺等人在绮色佳相聚,胡适没有参加。任鸿隽写了《泛湖记事诗》一首,用了不少文言典故,陈词老调,遭到了胡适的批评,于是又引起了新的论争。任鸿隽说:“白话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梅光迪的态度也起了变化,又插进来论战,他写信给胡适说:“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并嘲笑胡适的白话诗,好像儿时听“莲花落”一样,找不出一点诗味来。朱经农是胡适在中国公学的好友,这时也来到美国,他写信劝胡适:“白话诗无甚可取。”胡适的主张得不到朋友的支持、赞成,他感到孤寂、苦闷,便写下了著名的《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又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蝴蝶》写于1916年8月,收入《尝试集》,初版时题作《朋友》,是他当时孤寂、苦闷心情的自然流露。他期待着“同志”共同参与文学革命,而陈衡哲则是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陈衡哲当时就读于美国瓦沙女子大学,距绮色佳有数小时火车的距离。她到绮色佳度暑假时,胡适已进了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失却了见面的机会。唐德刚先生是胡适的同乡、学生、忘年交,当他六十年之后写《胡适杂忆》时,还用幽默、揶揄的笔调写到当年的往事:陈衡哲“豆蔻年华,藏在深闺”,“惊鸿一瞥地在绮色佳出现”,“与诸名士游湖借伞之时,适之却远在二百英里之外,服务无由,而挟伞于后、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好的朋友任叔永。”胡适是1916年10月开始与陈衡哲通信的,1917年4月7日由任叔永陪同,他们才见了第一面。胡适在《藏晖室札记》中记道:“4月7日与叔永去普济布施村(Poughkeepsie)访陈衡哲女士,吾于去年10月始与女士通信,五月以来,论文论学之书以及游戏酬答之片,盖不下四十余件。在不曾见面之朋友中,亦可谓不常见也。此次叔永邀余同往访女士,始得见之。”这是胡适在美留学期间与陈衡哲女士的第一次见面,也是惟一的一次见面。他们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在五个月之内,胡适单方面便寄出了信函“四十余件”,差不多每月十件,为数颇不算少。尤其是那些“游戏酬答之片”,双方的感情还是很亲密、很谐趣的。1914年11月1日,因彼此称呼问题,“寄陈衡哲女士”云:
你若“先生”我,我也“先生”你。
不如两免了,省得多少事。
11月3日,记“陈女士答书”曰:
所谓“先生”者,“密斯特”云也。
不称你“先生”,又称你什么?
不过若照了,名从主人理,我亦不应该,勉强“先生”你。
但我亦不该,就呼你大名。还请寄信人,下次寄信时,申明要何称?
胡适答云:
先生好辩才,驳我使我有口不能开。
仔细想起来,呼牛呼马,阿猫阿狗,有何分别哉?
我戏言,本不该。
下次写信,请你不用再疑猜:
随你称什么,我一一答应响如雷,决不再驳回。
这些,只是朋友之间的“游戏酬答之片”,绝对算不上“情书”。一则胡适是一个很遵循传统道德的君子,他知道任鸿隽正在追求陈衡哲,“朋友之‘友’不可友”,是当时留学生很讲究的一项侠义传统,他不会做违背这一传统的“第三者”。更何况胡适是一大孝子,母亲已在家乡给他与江冬秀女士订下了婚约,他也不会轻易违抗母命。二则陈衡哲女士当时正充满理想,主张“不婚主义”,胡适也不会轻易放下面子,去碰这个钉子。
那么,胡适为什么要称陈衡哲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呢?
一是陈衡哲女士对他文学革命主张的支持。胡适后来借给《小雨点》写序的机会,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民国五年七八月间,我同梅、任诸君讨论文学问题最多,又最激烈。莎菲(陈衡哲的笔名)那时在绮色佳过夏,故知道我们的辩论文字。她虽然没有加入讨论,她的同情却在我的主张的一方面……她不曾积极地加入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
二是陈衡哲女士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了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胡适主张“作诗如作文”,提出了《文学改良刍议》,高举起了文学革命的大旗,陈衡哲是最先响应并拿起笔来进行创作的作家之一。她最早从事白话新诗的创作,1918年便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新诗《人家说我发了痴》(第五卷第三期)。胡适在《尝试集·自序》里,无不夸耀地赞扬她:“美国陈衡哲女士,都努力做白话诗。”她也最早从事白话小说的创作,1917年在《留美学生季报》上发表白话小说《一日》,比鲁迅的《狂人日记》还早了一年。《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创作的一篇小说。胡适在《〈小雨点〉序》中客观公正地评价道:“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那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作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陈衡哲最早用自己的创作实践支持胡适文学革命的主张,她不愧为新文学“最早的同志”。
胡适称陈衡哲为“最早的同志”,还表现在对她创作才华、创作个性的了解上。1916年,任鸿隽正担任《留美学生季报》主编,收到了陈衡哲寄来的两首五绝:
月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水。
风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子。
任鸿隽觉得自己在新大陆发现了新诗人。他把诗抄寄胡适,要他猜是何人所和。胡适回信说:“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5〕一语中的,其心灵相通相知之程度可想而知,同时,也为文学之途中的“最早的同志”加上了一个绝妙的注脚。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留美期间,胡适、陈衡哲、任鸿隽是三个好朋友。任鸿隽(1886~1961),字叔永,四川巴县人,1991年赴美到康奈尔大学学习。是科学家,也是文学家。回国后在北大任教,担任过四川大学校长,中央研究院总干事兼化学研究所所长。任鸿隽1919年与陈衡哲订婚,1920年陈衡哲获芝加哥大学硕士学位,受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邀请,回国担任教授,是北大第一名女教授。陈衡哲、任鸿隽回国时,胡适正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举办第一期暑假讲学,与老朋友陈衡哲、任鸿隽相聚。胡适于《我们三个朋友》的结尾处写道:
又是一种山川了,
依旧我们三个朋友。
此景无双,
此日最难忘,
让我们的新诗祝你们长寿!
此诗是他们深厚友谊的见证。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他们或相聚笑谈,如沐春风;或书信往来,诗词相和,谱写了动人的友谊新篇章。
胡适对陈衡哲的工作非常支持。胡离开南京返校后,妻子江冬秀刚生下一个女儿,忙完家务,便为陈衡哲的工作进行联系。他先拜访了校长蔡元培,后与史学系主任朱希祖进行具体磋商。陈衡哲想教西洋史,但系里已安排了教师,不便中途辞退,朱答应说:请她先教“西洋近百年小史”,或教英文。要教西洋史,只好到明年再商量。这样,陈所教的课程基本安排好了。8月31日,陈衡哲给胡适写信:“适之:我有两小事要和你商量:(1)我很希望星期六没有课。你和朱先生安排时间的时候,若做得到,极盼望你们给我这个favor(恩宠)。(2)我一天大约有两三小时的课若能连在一起,便可省俭不少光阴,不知做得到吗?”从信的内容,一方面可以看到陈对胡的充分信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胡对陈的细致入微的帮助。9月11日,北大开学,请来大批新教授,开学典礼具有迎新意义,胡适带病参加。典礼上新教授均发表演说,胡适在当天的日记中写道:“是日新教授皆有演说,莎菲最佳。……我也勉强说了十几分钟。”
陈衡哲也极力支持胡适的工作。1923年,胡适因病离京南行,决定到杭州休养。陈衡哲此时已离开北大,住在上海,希望胡适早日南下,同游杭州。胡适到了上海,准备顺便访问郭沫若、郁达夫,把过去在报刊上打了八九个月的笔墨官司作个小结。胡主动写信致意,郭、郁也表示愿意和解。胡适到上海后,郭请他吃饭,彼此喝酒不少。据胡适日记载:“是夜沫若、志摩、田汉都醉了。”两天后胡适、徐志摩回请,作陪的有田汉夫妇、陈衡哲夫妇。经过当面洽谈,胡适与郭沫若、郁达夫的笔墨官司逐渐得以平息。“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三省,得寸进尺,形势危机。一些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准备办一份独立的刊物,来表达自己对国家政治、外交、国防方面的意见。刊物署名《独立评论》,胡适担任总编辑。为了有独立的经济基础,当时规定:凡愿意参加的社员每月捐出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五作为基金。捐认资本分户帐册记载:任鸿隽捐款三十元,陈衡哲捐款二十元。
胡适对陈衡哲生活上的关心真是无微不至。1920年陈衡哲回国从南京到达北京后,9月5日与胡适一起到火车站迎接任鸿隽与赵元任。赵元任到清华任教,任鸿隽暂住胡适家。第二天胡适陪任到陈衡哲家,拜见岳父岳母。9月16日陈、任举行结婚典礼,胡适做赞礼,蔡元培为证婚人。胡适戏赠他俩的对联是:“无后为大,著书最佳。”他们采用新式婚礼,仪式简单,不讲排场,这符合胡适的一贯主张。1917年胡适与江冬秀在家乡结婚时,也采用新式婚礼,石破天惊,乡亲议论纷纷,一时传为笑谈。胡适对陈衡哲的婚礼颇为赞赏,他说:“婚礼甚简单,最可采用。”不久陈衡哲怀孕不能上课了,为陈的工作,胡适出力最多,这也使他有些为难。他在日记中写道:“此后推荐女子入大学教书,自更困难了。当时我也怕此一层,故我赠他们的贺联为‘无后为大,著书最佳’八个字。但此事自是天然的一种缺陷,愧悔是无益的。”
陈衡哲也关心着胡适的生活。1923年春天,胡适因为生病准备休假,陈衡哲早已离开北京,家居上海,力劝胡适来杭州养病。8月,中国科学社第八次年会在杭州召开,散会后,胡适在杭州西南山上烟霞洞休养,陈衡哲和任鸿隽等又到烟霞洞陪胡适玩了几天。后来陈衡哲来信说:“我们在烟霞洞时,真正扰你们了。”
1928年春,胡适到上海担任中国公学校长,第二年春天,利用寒假,离沪北上,到了北京。这时,陈衡哲、任鸿隽因工作原因,又迁回了北京。胡适在北京逗留五周,三周住在陈衡哲、任鸿隽家,两周住在丁文江家。久别重逢,世事沧桑,好友聚在一起,自然有说不尽的欢乐。胡适不仅有“依旧我们三个朋友”,而且结识了两个“要好极了”的小朋友,即陈衡哲、任鸿隽的两个孩子。陈衡哲的一封短信,生动地描写了胡适与他们一家四口的深情厚谊。其信云:“适之:今天小都、书书看见我不曾同了你回来,失望极了,书书尤为不乐。她说:‘请胡伯伯再回来住罢,我又不会写信,怎么办?’这是她第一次觉得不会写信的痛苦的,可见她爱你的深了。她们两人都盼望胡伯伯回来住。在君(丁文江)又要说,这是娘的意思了。若然,那真是阿弥陀佛,冤哉枉也。她们的父亲和母亲,虽然也盼你能回来住几天,但自知没有与你的把哥哥争客的资格,一定不望你回来的。但他们两人却真是和你要好极了。……”这里的“小都”,是陈、任的长女以都,后获哈佛博士学位,在美国大学任教授。这里的“书书”,是陈、任的次女以书,后也毕业于美国瓦莎女子大学,解放后回国,曾在上海外语学院工作。当然,这是后话。
胡适与陈衡哲都既是作家,又是学者,他们在几十年的交往中,学术交流构成了重要的内容。胡适的《尝试集》1920年出版后,受到了读者的欢迎,1922年10月又“增订四版”,这是经过“众手增删”的本子。胡适自己已删了一遍,便首先请任鸿隽、陈衡哲再删一遍,足见胡适对陈衡哲的信任。当陈衡哲的《小雨点》在1928年由新月书店出版时,胡适热情洋溢地写了序言,充分评价了它在新文学进程中的作用和地位。陈衡哲的《西洋史》(上下册)在商务印书馆出版后,1926年7月,胡适正在环球旅行,当火车行于贝加尔湖边时,面对异域的湖光水色,他怀念国内治史的朋友,写了一篇评论文章,介绍他们的新作,集中评价了陈衡哲的《西洋史》,称它是中国治西洋史的学者给中国读者精心著述的第一部西洋史。
《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下册)共收陈衡哲致胡适书信九件,其中有讨论学术问题的,如1924年5月28日关于“唯物史观”、关于“文化定义”的讨论。有讨论创作问题的,如1923年2月20日关于小说《洛绮思的问题》中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心理描写的讨论。有讨论刊物编辑方法的,如1923年4月5日对《努力》“小说”概念界定的讨论。1923年4月5日,陈衡哲寄给胡适一首白话新诗:
一个女尼的忏悔
我不住的添着香,
想隔断那花香的来路;
我急切的敲着木鱼,
想把那庵外的鸟声止住。
但是浓浊的香味,
死呆的声响,
总敌不了那鸟和花,
总阻不了他们来挑拨我的心浪。
我只得急念着佛,
哀求那佛爷的援助;
但心浪涌得太高了,
就是佛也不能压他下去了。
我该忏悔了,
我不该辞了那庵外的明美世界,
来过这庵里的涩暗日月。
我该忏悔,
我应该忏悔。
这首诗没有收到集子中去,今天的读者已经很难读到了。抄录于此,不仅可以一饱读者的眼福,而且也可以从中参悟出他们之间情感世界的涓涓涟漪。当然,这首诗无论从思想内容到表现形式,从创作构思到艺术意境,放在今天诗歌创作中去,都该是不可多得的上乘之作。
陈衡哲曾用“金坚玉洁”来形容友谊。其实,他们之间的友谊,实在比金坚,比玉洁。
《文坛画虎录》风波及其余波
1935年电影女明星阮玲玉自杀后,鲁迅写过一篇著名的杂文《论“人言可畏”》,指出:“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人的丑闻。……阮玲玉正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熟悉的人,因此她更是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销场。”鲁迅对小市民读者心理的论述,对报刊“凑热闹”动机的分析,鞭辟入里,深刻犀利。
胡适、陈衡哲、任鸿隽是大家熟识的社会名流,他们“金坚玉洁”的友谊,也成了“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1934年《十日谈》第二十六期的《文坛画虎录》专栏上,发表了“象恭”写的《陈衡哲与胡适》的短文。短文以评价陈、胡友谊为名,散布了许多不负责任的猜测和诬蔑之词。如说陈衡哲要与胡适结成永久伴侣,胡适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鸿隽;如说陈衡哲、任鸿隽婚后感情一直淡淡的,等等。短文发表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产生了轰动效应!
这是对胡、陈、任“金坚玉洁”友谊的诬蔑,也是对陈、任爱情的亵渎。陈衡哲和任鸿隽十分气愤,带着杂志来找胡适,胡适看了也十分生气。他们认为这是有意造谣和诽谤。胡适立即写信向该刊编辑进行质问,信写好后,任、陈做了修改,胡适重新抄写了一遍,再请任、陈过目,经他俩同意后,将信寄到编辑部,要求将此信登在下期《十日谈》的《文坛画虎录》栏内,并要求公开向被攻讦诬陷的三人赔礼道歉。胡适在信中对“象恭”的短文逐条批驳,辨明是非,以正视听。他指出:“象恭”先生此稿,事既绝不真实,又明明含有攻讦他人的作用。胡适在信中举出四条理由,用事实来加以批驳,说得有理有据,义正词严。例如其中的第三项说:
(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讯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