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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去悸,而厥亦回。设或不然,则水之甚者,其土沮洳,因为之利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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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
,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
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
【注】
首条总论厥阴阳邪化热,此条详辨厥阴阴邪化寒,以明藏厥、蛔厥之不同,而出其治
也。伤寒脉微而厥,厥阴脉证也。至七、八日不回,手足厥冷,而更通身肤冷,躁无
暂安之时者,此为厥阴阳虚阴盛之藏厥,非阴阳错杂之蛔厥也。若蛔厥者,其人当吐
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不似藏厥之躁无暂安时,知非藏寒之躁,乃蛔上膈之上也,
故其烦须臾复止也,得食而吐又烦者,是蛔闻食臭而出,故又烦也。得食蛔动而呕,
蛔因呕吐而出,故曰:其人当自吐蛔也。蛔厥主以乌梅丸,又主久利者,以此药性味
酸苦辛温,寒热并用,能解阴阳错杂,寒热混淆之邪也。藏厥者,宜吴茱萸汤。兼少
阴者,宜四逆、通脉、附子等汤,临证者,酌而用之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脉微而厥,统言之也。肤冷,言不独手足,以见阳气内陷也。藏厥,言非
在经也。
喻昌曰:脉微而厥,则阳气衰微可知,然未定其为藏厥、蛔厥也。惟肤冷而躁,无暂
安时,乃为藏厥,藏厥用四逆及灸法,其厥不回者死。若蛔厥则时厥时烦,未为死候
,但因此而驯至胃中,无阳则死矣。
程知曰:言厥,有藏与蛔之别也。藏厥者,肾藏之阳不行也;蛔厥者,手足冷而吐蛔
,胃府之阳不行也。蛔厥者,蛔动则烦而有静时,非若藏厥之躁无暂安时也。此胃阳
病而无关于肾阳,故厥虽同,而证则异也。
程应旄曰:脉微而厥,纯阴之象,征于脉矣;七、八日肤冷,无阳之象,征于形矣。
阴极则发躁,无暂安时,此自是少阴藏厥,为不治之证,厥阴中无此也。至于吐蛔,
为厥阴本证,则蛔厥可与阴阳不相顺接者,连类而明之也。用乌梅丸名曰安蛔,实是
安胃,并主久利,见阴阳不相顺接,厥而下利之证,皆可以此方括之也。
林澜曰:阳烦阴躁,烦轻躁重,于藏厥言躁,于蛔厥言烦,已具安危之异矣。藏厥者
,阳气将脱,藏气欲绝而争,故藏厥为死证;若蛔厥者,藏气虚寒,而未至于绝。藏
气寒,则蛔不安其宫而动,藏气虚则蛔求食而出,是以其证必吐蛔。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乌梅丸方
属性:乌梅三百枚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十六两 当归四两 附子(去皮,炮)六两
蜀椒(出汗)四两 桂枝六两 人参六两 黄柏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饭熟捣成泥,
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
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集解】
柯琴曰:六经惟厥阴为难治,其本阴,其标热,其体木,其用火,必伏其所主,而先
其所因,或收、或散、或逆、或从,随所利而行之,谓其中气,使之和平,是治厥阴
之法也。厥阴当两阴交尽,又名阴之绝阳,宜无热矣。第其合晦朔之理,阴之初尽,
即阳之初生,所以厥阴病热,是少阳使然也。火王则水亏,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
热,气有余便是火也。木盛则生风,虫为风化,饥则胃中空虚,蛔闻食臭而出,故吐
蛔,虽饥不欲食也。仲景立方,皆以辛甘苦味为君,不用酸收之品,而此用之者,以
厥阴主肝木耳!『洪范』曰:木曰曲直作酸。『内经』曰:木生酸,酸入肝,君乌梅
之大酸,是伏其所主也。配黄连泻心而除疼,佐黄柏滋肾以除渴,先其所因也。连、
柏治厥阴,阳邪则有余,不足以治阴邪也。椒、附、辛、姜大辛之品并举,不但治厥
阴阴邪,且肝欲散,以辛散之也。又加桂枝、当归,是肝藏血,求其所属也。寒热杂
用,则气味不和,佐以人参,调其中气,以苦酒渍乌梅,同气相求,蒸之米下,资其
谷气,加蜜为丸,少与而渐加之,缓则治其本也。蛔、昆虫也。生冷之物与湿热之气
相成,故药亦寒热互用,且胸中烦而吐蛔,则连柏是寒因热用也。蛔得酸则静,得辛
则伏,得苦则下,信为治虫佳剂。久利则虚,调其寒热,酸以收之,下利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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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重证也。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者,是厥阴阴邪之
重病也。若不图之于早,为阴消阳长之计,必至于阴气寖寖而盛,厥冷日深,烦躁日
甚,虽用茱萸、附子、四逆等汤,恐缓不及事,惟当灸厥阴以通其阳。如手足厥冷,
过时不还,是阳已亡也,故死。
【集注】
方有执曰:灸所以通阳,阳不回,故主死也。
程知曰:六、七日,为邪传厥阴之时,脉微而厥,未是危证,危在烦躁,为微阳外露
耳!
程应旄曰:脉微厥冷而烦躁,是即前条中所引藏厥之证,六、七日前无是也。
汪琥曰:烦躁者,阳虚而争,乃藏中之真阳欲脱,而神气为之浮越,故作烦躁。可灸
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后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
灸三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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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
生姜汤。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轻证也。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厥阴阴邪寒化之脉证也。然不通
身肤冷,亦不躁无暂安时者。则非阳虚阴盛之比,故不用姜、附等辈,而用当归四逆
汤,和厥阴以散寒邪,调荣卫以通阳气也。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汤,加吴
茱萸、生姜,以直走厥阴,温而散之也。
【集注】
程知曰:不用姜、附者,以证无下利,不属纯阴也。盖脉细欲绝之人,姜、附亦足以
劫其阴,故不惟不轻用下,且亦不轻用温也。
郑重光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证,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
也。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当归四逆汤方
属性:当归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细辛三两 通草二两 甘草(炙)二两 大枣(擘
)二十五枚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属性:于前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方解】
凡厥阴病,必脉细而厥,以厥阴为三阴之尽,阴尽阳生,若受邪则阴阳之气,不相顺
接,故脉细而厥也。然相火寄居于厥阴之藏,经虽寒而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也
。故伤寒初起,见手足厥冷,脉细欲绝者,皆不得遽认为虚寒、而用姜附也。此方取
桂枝汤,君以当归者,厥阴主肝为血室也;佐细辛味极辛,能达三阴,外温经而内温
藏;通草性极通,能利关节,内通窍而外通荣;倍加大枣,即建中加饴用甘之法;减
去生姜,恐辛过甚而迅散也。肝之志苦急,肝之神欲散,甘辛并举,则志遂而神悦,
未有厥阴神志遂悦,而脉细不出,手足不温者也。不须参、苓之补,不用姜、附之峻
者,厥阴、厥逆与太阴、少阴不同治也。若其人内有久寒,非辛温甘缓之品所能兼治
,则加吴茱萸、生姜之辛热,更用酒煎,佐细辛直通厥阴之藏,迅散内外之寒,是又
救厥阴内外两伤于寒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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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注】
此申上条详出其证也。经曰:六日厥阴受之。厥阴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邪传厥阴,其人本自有热,必从阳化,则烦渴,少腹满而囊缩,乃四逆散、承气汤证
也。若其人本自有寒,必从阴化,则手足厥冷,少腹满而囊缩,乃当归四逆加吴茱萸
汤证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是谓大腹不满,而惟小腹满,按之痛也。论
中有少腹满,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结膀胱证;小便不利者,是水结膀胱证;手
足热,小便赤涩者,是热结膀胱证,此则手足冷,小便数而白,知是冷结膀胱证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程知曰:阳邪结于上,阴邪结于下,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其为阴邪下结可知
,此当用温、用灸。关元,穴名,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足三阴、任脉之会,膀
胱所居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
比上焦之结多热也。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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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
,虚家亦然。
【注】
此详诸条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盖厥虽阴经俱有,然所属者厥阴也,故厥阴一病,
不问寒热皆有厥,若无厥,则非厥阴也。太阴寒微,故手足温而无厥冷;少阴寒甚,
故有寒厥而无热厥;厥阴阴极生阳,故寒厥热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谓阴阳寒热之厥
也。阴阳不相顺接者,谓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交通也,不相顺接交通,则阳自阳而为热
,阴自阴而为寒,即为厥病也。厥者之证,手足逆冷是也。诸四逆厥者,谓诸病四逆
厥冷者也。然厥病阴阳已不相顺接交通,慎不可下,虚家见厥,尤不可下,故曰:虚
家亦然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之十指。阳气
内陷,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使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
二端,以严其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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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而
曰:不可下,何所谓耶?
【注】
此承上条详申不可下之义也。伤寒五、六日,邪至厥阴之时,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
濡、脉虚、复厥者,此为亡血虚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则蹈虚虚之戒而死矣。大病、
汗后,产妇、亡血之家,多有此证。
【集注】
张璐曰: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今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可比
。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
。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阴血更亏于
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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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
五日,故知自愈。
【注】
伤寒邪传厥阴,阴阳错杂为病,若阳交于阴,是阴中有阳,则不厥冷;阴交于阳,是
阳中有阴,则不发热。惟阴盛不交于阳,阴自为阴,则厥冷也;阳亢不交于阴,阳自
为阳,则发热也。盖厥热相胜则逆,逆则病进;厥热相平则顺,顺则病愈。今厥与热
日相等,气自平,故知阴阳和而病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
故自愈可知也。
张璐曰:此云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
,变则难复也。
林澜曰:三阴经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冷,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
至厥阴,阴之极也,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阴极而生阳
,故厥逆有发热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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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
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
伤寒热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寒邪浅也。默默,阴也。烦躁,阳也。
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阴阴阳错杂之轻病,即论中热微厥亦微之证也。若数日小便
利,其色白者,此邪热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热去胃和,阴阳自平,所以其
病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烦,不但不欲食,更呕而
胸□满,此热未除而且深也,即论中厥深热亦深之证也。热深不除,久持阴分,后必
便血也,所谓数日者,犹曰:连日也。
【集注】
王肯堂曰: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
里,邪干其府,故呕而胸□烦满。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方有执曰: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
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
□烦满者,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肋也,便血阴邪,必走下窍也。
林澜曰:于热厥,言指头寒。于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轻重浅深
,当细味之。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郭壅云:热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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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注】
伤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阴盛阳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藏厥也
。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热;或一、二日热,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后热,前
热后厥,是阴阳互为胜复之热厥也。热厥者,即阳厥也。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
热亦微,此厥乃应下之热厥,非当温散之寒厥也。若误为寒厥而反温散之,则助其热
上攻,必口伤烂赤也。
【集注】
成无己曰: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
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元礼又以指甲之暖冷红青,别
厥证之寒热,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条乃传经邪热,阳极似阴之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伤寒
在一、二日之时本发热,至四、五日后而厥者,乃邪传厥阴之候也。必发热者,言病
人四肢及肌表虽厥,而躯壳以内必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乃申明一、二日为前,四
、五日为后,以见热极必发厥也。阳邪深伏,应须以苦寒之药下去其热,使阴气得伸
,则阴阳平,四肢和顺而不厥矣。粗工见厥,认以为寒,而反用辛温之药,辛温皆升
,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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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
吐之,宜瓜蒂散。
【注】
病人手足厥冷,若脉微而细,是寒虚也。寒虚者可温可补。今脉乍紧劲,是寒实也,
寒实者宜温宜吐也。时烦吐蛔,饥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烦满,饥不能食,
是病在胸中也。寒饮实邪,壅塞胸中,则胸中阳气为邪所遏,不能外达四肢,是以手
足厥冷,胸满而烦,饥不能食也,当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则满可消,而厥
可回矣。
【集注】
喻昌曰: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
,斯阳邪仍从阳解耳!
程应旄曰:手足厥冷,邪气内阻,脉乍紧,紧而不常,往来中倏忽一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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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
【注】
伤寒脉微细,身无热,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虚厥也,当温之。脉乍紧,身无热,胸
满而烦厥者,是寒实厥也,当吐之。脉实,大小便闭,腹满□痛而厥者,热实厥也,
当下之。今脉滑而厥,滑为阳脉,里热可知,是热厥也。然内无腹满痛不大便之证,
是虽有热而里未实,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汤主之。
【集注】
程应旄曰:脉滑而厥,乃阳实拒阴之厥,白虎汤凉能清里,而辛可解表。故当舍证而
从脉也。
林澜曰:热厥亦有不同,如传邪入府,秘结不通,燥矢在内,非下不可者,以承气治
之之证是也。若火极似水,里有大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