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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温床.狼的温床+番外 作者:总攻大人(晋江2013.5.23完结)-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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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忆把一切都打算得非常好,只是没料到组织这么快就考验她了。
  她为自己老是走路分神不看道这个毛病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狠狠地摔了一跤,只来得及护住脑袋和戴着家传手镯的右手腕。
  呵,献丑了……
  季忆热泪盈眶地从地上爬起来,浑身疼痛的同时发现自己周围的景物从山林变成了一片白茫茫,右手腕上的玉镯子也不见了,她顿时着急起来。
  头可断血可流手镯不能丢!那可是她身边和父母有关的唯一一件东西了,孤儿院的院长说那镯子是跟她一起放在孤儿院门口的,她二十几来年一直带在身上,今天是第一次离身。
  季忆紧张地在这片白茫茫中转了一圈,除了一个红色的按钮毛都没看见,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按下了红色的按钮,然后新世界的大门就打开了。
  漫无边际的雪白仿佛薄雾般流动着,和着轻风缓缓消失,变成了一处平淡常见的农庄,除了一亩三分地,还有一间茅草屋,屋外放着一些农具,还有一把椅子,她的镯子就放在椅子上。
  “诶?”季忆怔怔地走到椅子旁边,拿起镯子打量了一下,没有任何裂纹,她松了口气,把镯子带回了手上,刚想进茅草屋里看看,就发现镯子闪起了银光,绘着各种等级和植物的界面好像投影般浮现在她面前。
  季忆好奇地看着上面的植物和相对应的等级、功效信息,待将它们全面了解透彻后,顿时无语凝噎。
  其实她已经弄明白怎么回事了。
  连穿越这种事都会发生,那么“随身空间”这些常在小说里看到的东西就容易接受多了。季忆念书的时候虽然是个书呆子,但也不是没看过小说,这点猫腻儿她还是看得懂的,问题是……这些植物的名字和功效简直太奇葩了。
  一级农作物:哈士奇之梦,功效:强身健体,可治疗痛经以及笑点低等症状。
  ……现实就是让人如此的猝不及防。
  请跟她一起念,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记得!
  所以痛经和笑点低到底关哈士奇鸟事?!
  你以为这已经很没节操了吗?稚嫩!更无法直视的还在后面!
  二级农作物:狼的诱惑,功效:补全五音,可获得凤凰传奇般优美的歌喉。
  三级农作物:日本猫毛,功效:塑身美体,长期服用对祛痘除斑减肥美容有奇效(副作用:可能伴有短时的身高萎缩。)
  …此间省略数十种无节操农作物…
  顶级农作物:心肝宝贝开心果,功效:起死回生。
  季忆的眼泪在看到“心肝宝贝开心果”的时候止住了,她盯着起死回生四个大字思索良久,迟疑地想,雨公公和万贵妃不会来找她收版权费吧?
  最终季忆还是向现实妥协了。
  她满脸屈辱地从手镯里购买了一堆免费的哈士奇之梦,扛起榔头就去刨坑了。
  一边挖,她一边吟唱着那丧尸的种植条件:“挖个坑,埋点土,数个一二三四五,自己的土,自己的地,种啥都长人民币!”黄洪老师你不会和雨公公万贵妃一起来找她收版权费吧?!求放过,她是无辜的,这一切都是命运的错!
  季忆从镯子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过了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了,她惊喜地发现镯子里的时间是停止的,她进去到出来在外看来只用了甚至不到一秒种。
  看来上天还是有好生之德,她不应该太责备老天爷,他老人家的眼睛至少没有全瞎,还给她留了条后路,也许等他收到了顺丰快递送来的剩下半只慧眼,就会她送回家了!
  带着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季忆又在檀山观停留了两天,便辞别了住持,在青玄道长的指引下下了山,背囊里背满了哈士奇之梦,以及升级后种出来的一颗小手指那么大的山参。
  这是她的命根子,名副其实的命根子,她接下来在天都市的生活都得靠这颗小山参了。
  季忆一下山到了天都市,就开始寻找市区哪里有药店,问了不少人,徒步走了十几公里,才见到了X仁堂的招牌。
  好怀念啊……季忆不由有些感慨。
  果然这种名字很百搭吗?在2013年的帝都也有这么一家药店。
  季忆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药店,她的衣服是刚刚穿越过来时穿的那套,洗干净后没什么不妥,她的长相虽说不上是惊为天人,但也是极有气质,属于那种看了就忘不掉,总想再看一眼的类型,所以药店里的人对她态度很好。
  “小姐,要买什么药?”药店老板憨厚直爽地问。
  季忆摸摸鼻子,有些心虚地问:“老板,请问您这里收野山参吗?”
  “野山参?”老板愣了一下,看上去挺有兴趣,“野山参现在很少见了,你有?”
  “有……一点点。”她比了一下小手指,“大概这么大。”
  老板颔首道:“如果你有的话,我收的。”
  “好的。”季忆将山参从小布包里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到柜台上,“你秤一下,看看有多重,顺便开个价吧,正宗长白山野山参!”她现在编瞎话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十五分钟后,季忆揣着五千块钱从药店走了出来,顿觉神清气爽腰板都直了起来。
  有钱的感觉真好。
  她粗略估算了一下那野山参的价钱,虽然并不像她说的那样是长白山野山参,但品质也是极好的,应该还可以卖到更高,不过碍于现在急着用钱,便将就着卖了。
  这种东西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拿出来卖比较好,谁知道它是不是济公的金子,过一段时间就会变成石头?到时候被报警抓起来反而得不偿失。
  季忆走在路上,留心了一下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遗憾地发现也不知道是不是2000年的中国还没有2013年那么混乱,电线杆子上见不得人的小广告很少,例如办假/证的。
  既然暂时弄不到可以糊弄一阵子的证件,季忆便先到手机店买了一部一百来块钱的诺基亚手机,实惠耐用待机时间长,最适合她这种无产阶级。
  有了手机,自然要办张手机卡,这样办事也方便许多,她将聂明宇的手机号存上后,就到手机店门口的牌子上看了看出租房屋的消息。
  千挑万选后,季忆终于在夜深之前找到了自己在天都市暂时的落脚点。
  她疲惫地坐在沙发上,对这间拎包入住的公寓颇为满意。这里虽然很小,但贵在干净安静,一人独居,可以马上入住,而且因为地方偏僻,租金也不贵,她一下子租了一年,房东便将她“证件忘在老家没拿来”的小理由忽略掉了。
  季忆把为数不多的行李——即那些哈士奇之梦还有聂明宇的风衣放到床上,随手捏起一颗长得跟糖豆豆差不多哈士奇之梦放进嘴里,拿起手机拨通了聂明宇的电话。
  她其实……还是挺紧张的。
  她也想过将大衣干洗一下再还给他,但她现在是坐吃山空,没有工作,不能乱花钱,手洗又怕把衣服洗坏,而且这件大衣非常干净,几乎纤尘不染,他应该不在意她穿过几分钟吧?
  她对她自己的衣服都没有整理得这么认真过啊QAQ
  季忆忐忑地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声音,对方响了很久都没接电话,直到她灰心地准备按键结束通话的时候,聂明宇那优雅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才缓缓传了过来:“喂?”
  他的语气很疑惑。
  ……不疑惑才怪好么,陌生号码大晚上的来电话,别说是他了就是她也会犹豫要不要接。
  季忆有些囧地轻声问:“请问是聂明宇先生吗?”
  “是我。”聂明宇干脆地问,“你是谁?”
  “……呃(〃▔□▔)那个,我是季忆,在檀山观的时候咱们俩见过,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她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对方就打断了她的话。
  “原来是季小姐。”聂明宇周围似乎有人说话,季忆好像听到了椅子拉开的声音,接着停顿几秒后,安静了,“你找我有什么事?”他平淡地问。
  季忆捂着热腾腾的脸,讷讷地说:“是这样的,上次您借给我披的大衣您忘了拿回去了,我在大衣口袋找到了您的名片,所以就给您打个电话,看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给您送去。”
  “你不必对我用敬语。”聂明宇的语气柔和,说起话来很健谈,给人很好相处的假相,“遗漏了衣服是我的失误,怎么好意思再麻烦你跑一趟,你把地址告诉我吧,我自己过去拿。”
  “诶?”季忆怔了怔,脑子里还没想明白嘴巴就先出卖了她,将住址连珠炮似的告诉了对方,说完了才有些懊恼地想她这样会不会显得太不矜持,毕竟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孤男寡女不太方便,于是她妄图弥补缺憾,想要建议他白天再来,但对方在她报完地址后只淡淡地“嗯”了一声说“马上到”就直接挂了电话……
  以前她倒不觉得自己智商低,现在有点了。                    



☆、第4章

  季忆用五分钟的时间收拾了一下房间,又用五分钟的时间收拾了一下自己,虽然聂明宇完全没可能会到楼上来,但为了安心她还是让自己忙碌了起来,成功磨蹭到了他来的时候。
  其实他用的时间还蛮久的,得有半个多小时之后才给她打来了电话,估计是他家离她住的地方比较远,她接了电话后半分都不敢磨蹭立刻下了楼,虔诚地捧着他的风衣跑出了楼道。
  聂明宇穿着一件米色的中山装外套,挺拔的身影在昏黄的路灯下自带柔光,他闲适地站在一辆用2013年眼光看略显普通,但在2000年的中国十分昂贵的奥迪车旁边,手里拿着一小瓶矿泉水,漫不经心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听到脚步声,他抬头望向了季忆,女孩子捧着他的风衣欣喜中又带着羞涩地跑到他面前,轻喘着气将风衣递给他,漂亮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在夜晚里显得十分明亮。
  “久等了!”季忆努力平复着因为跑得太快而有些急促的呼吸,“你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哪里坏了。”
  聂明宇随意接过风衣,打开车门看都不看便丢到了后座上,接着扭头望向她,问:“多少?”
  季忆一怔,不解地看着他:“什么?”
  聂明宇的眼镜片在这个侧着的角度下有些反光,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他很快收回了那个她不明白的问题,换了一个简单的:“吃过晚饭了没?”
  季忆仍在思考他刚才的问题是什么意思,下意识回道:“还没有。”
  “我刚才来的时候看见前面不远处有个小餐馆。”聂明宇单手抄兜,拎着矿泉水领先带路,似乎料定她不会拒绝,“一起去吃点吧。”
  季忆迟钝地跟在他后面:“你这么晚了还没吃饭?”
  “吃过了。”他放缓脚步,迁就着只能小跑才跟得上他的季忆。
  季忆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心里琢磨着这人可真奇怪,吃过了还喊她一起吃饭干什么……
  或许是感觉到了季忆微妙的目光,聂明宇难得解释了一下:“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吃饭,接了你的电话就过来了,没吃饱。”
  “……不好意思TAT我应该白天再给你打电话的。”她的语气充满了歉意。
  “没关系,正好我想脱身,我反而要谢谢你。”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到了小餐馆门口,聂明宇毫不在意餐馆里面又小又不算太干净,自然地帮季忆拉开门:“这顿饭就算我表达对你送还风衣以及帮我解围的谢意,会不会太寒酸了?”
  季忆忙道:“不会不会,您太客气了。”
  聂明宇朝店老板打了个招呼,一边看着菜单一边道:“你和我说话时不需要用敬语。”
  季忆惯性点头,跟着他坐到最里面的位置上,拘谨地双手交握低着头。
  聂明宇看似在点菜,其实心思根本没在菜单上,这么小的餐馆哪有那么多菜色可看,他其实是在观察坐在对面的季忆。
  他原本以为她看过他的名片之后殷勤地打电话给他送还风衣,不是求财便是求事,但试探之后却发现她好像只是单纯地想要把风衣还给他,这让他不免有些意外。
  没有目的的人最可怕,什么都不要的人最难对付,这是他多年来的经验。
  其实他本不想来的,这些对他来说都是小事,他当时之所以答应她,只不过是不想再继续在家吃饭,借机离开罢了。在这个敏感的时期,与其面对仍在怀疑那封举报他走私的匿名信真假的父母,还有结婚以来从未同房睡过,背着他和情人搞在一起的妻子孟琳,他还不如出来。
  “你想吃什么?”聂明宇最终还是将菜单推到了季忆面前,季忆茫然地抬头望着他,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好像不管做什么都慢半拍,怎么看都有点傻,他细微地勾了勾嘴角。
  “……来碗面条就好了。”季忆干巴巴地吐出一句话,在心里不断地唾弃自己的弱小,不就是个男人吗,虽然气场强大了点长得俊雅了点,但也不至于紧张成这个样子吧?
  她不停地催眠自己对面只不过坐了一碗红烧肉一碗红烧肉,须臾之后总算平静了下来。
  聂明宇和她一样也点了一碗面,两个人你不言我不语地大眼瞪小眼,气氛一度陷入僵局。
  “这顿还是我请你吧。”最终还是季忆打破了沉默,“应该说感谢的人是我,要不是你把风衣给我披着,也不会忘记拿。”她摸摸脸,笑笑说,“而且也没多少钱。”
  聂明宇无可无不可地微笑,然后敛起笑容望向窗外,没有说话。
  季忆头疼地单手支着头,尽管她很想缓解气氛,但对方明显不给她面子,他们俩往这一坐就是JPG和GIF的区别。所幸餐馆的大厨出现帮她解了围,但场面却令她更不适。
  “哪个要的面条子啊?”一口东北腔,长得彪悍粗狂的大厨嗓门很大地吼了一声,季忆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自己并不是身处屠宰场后弱弱地举手,“这里!”
  我擦不要开这种国际玩笑好吗!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不断地让她产生绝望的情绪这真的没关系吗?她辛辛苦苦忙碌一整天连口水都没喝全都是为了能在贵城市生存下来啊!不要让她这么快就对天都市幻灭好吗?!
  聂明宇静静地看着季忆脸上表情不断变化,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待大厨将两碗面端过来后,他不经意闻到大厨身上的油烟味,掩唇轻轻咳了一声,而这一咳便一发不可收拾。
  医科大毕业的高材生季忆迅速反应过来,绕到聂明宇身边帮他拧开随身携带的矿泉水送到嘴边,聂明宇接过来喝了几口,但也只是减缓了咳嗽的力度,仍无法完全止住咳嗽。
  季忆皱了皱眉,忽然灵机一动,把口袋里装着的哈士奇之梦拿了出来,分了两颗给他:“你试试这个看行不行。”
  聂明宇眉头紧蹙,迟疑地睨着躺在她白皙手心的粉色药丸,看样子不打算吃。
  季忆见他这样,二话不说直接给他灌了下去。
  聂明宇愕然地愣在那,任凭季忆用手帕擦拭着因为他的阻挡而溅到他身上的水渍,半晌才意味深长地开了口:“你给我吃了什么?”
  “药。”季忆早就想好了怎么解释,“虽然不是专门止咳的,但没想到还真有点用,见效挺快的,不咳了是不是?”
  聂明宇冷淡地瞥了她一眼,他更认同自己是被吓了一跳忘记咳嗽了这个事实,已经很多年没有人敢这样对待他了,包括他的父母家人,只除了他的妹妹蕾蕾。
  面对对方的不信任,季忆感觉自己身为医生的尊严似乎被侮辱了,她把手帕放到桌上严肃道:“你不用担心,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我没必要害你,我虽然现在不能继续在医院工作了,但我以前也是个出色的外科大夫,不会乱给你吃药的。”
  聂明宇轻描淡写:“我没那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呵呵。”季忆也不跟他辩,起身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一语不发地开始吃自己那碗面。
  聂明宇虽然也要了一碗面,但一口都没吃,他平复了咳嗽之后就一直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季忆,眼神把握得很好,既不会让对方不自在,也不会显得自己无礼。
  季忆很快就把自己的面吃完了,她放下筷子,擦擦嘴,抬眼望向聂明宇:“你这咳嗽看起来是老毛病了,难怪你走哪都拿着瓶矿泉水,我说的没错吧?”
  聂明宇稍稍扬眉,慢条斯理道:“没错。”
  “介意说说是怎么落下的病根吗?说不定我能给你治好。”季忆这话虽然有夸大其词的成分,但更多自信来源于她镯子里那个秘密的空间,那里面的农作物显然外面的人也可以服用,那么她也许真的可以找到一种能根治他病症的药,这样到时候也能为自己的话作证。
  聂明宇看季忆一副理直气壮胸有成竹的样子,还真地给她讲了讲:“当兵的时候兄弟掉进冰窟窿里,我跳下去救他,被冷水给激着了。”
  季忆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因为对方怀疑她时攒下的那点不满顿时荡然无存,看着聂明宇的眼神充满了敬佩:“纯爷们!”她对他竖起大拇指。
  聂明宇斯文地抬手掩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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