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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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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佛不是人,佛渡世人。生老病死、怨憎相会、恩爱离别、所求不得、五蕴炽盛等等,人生实苦啊。     
    涂鸦又笑:观得了经文,观不了智慧。佛渡世人,一个“渡”字也让人贪、也让人嗔、也让人痴。成佛的欲望只会让你这种小王八蛋们癫迷不醒。     
    我说:你有智慧,来世变猪狗。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7节:小酒楼(1)

    我叫庄枪。那天我与李哲打了一架。原因很简单,我为捍卫狗肉不是在包厢里吃的,而应该在风雪之夜,三二个狗友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一边猛侃的这条真理,而李哲却想向我证明真理也得与时俱进,狗肉不仅可在包厢里吃,怀里最好还能坐上一个漂亮姑娘。我们金刚怒目了好一会儿,然后拳打脚踢,当然我们的拳头与脚都是从各自眼睛里伸出去的,隔着空气,李哲耍完一套翻天掌,我也操练完一遍撩阴腿。我没猱身扑上,倒不是顾忌他怀里的姑娘因城门失火池鱼遭殃被我们俩捧得鼻青眼肿,而是我担心万一这姑娘高呼起非礼,李哲忽然面孔一板与我摆起官家的威风那,可就大大不妙。同时,我不无恶毒地猜测,李哲之所以没朝我扑来,则是因为他那两条大腿已经被姑娘白花花的屁股压麻了。     
    李哲怀里的姑娘看看我,又看看李哲,终于在昏暗的光线中看见我们瞬息万变的脸色,不禁吃吃笑道:这位大哥好有趣,眼睛还会跳舞哦。李哥,来,吃一颗葡萄,消消火气。     
    姑娘翘起小指头,手就像一朵兰花开。她俯下身,轻拈起一颗葡萄,动作轻柔得像佛拈花不语。我以为她要学习幼儿园里的阿姨亲自动手喂李哲小朋友吃葡萄,正拿不定主意是否得扭过头以免这龌龊的一幕污染自己的眼睛,姑娘嘤咛一声,笑了,唇红若血,齿白如贝,脸颊现出两个精致的小酒涡。她往嘴里扔入一个葡萄,用牙齿咬萄,冲我嫣然一笑,扭过身,也不见怎么动作,舌头就已吐入李哲嘴里。     
    我咽下口水,感觉到牙龈出血,忽觉坐如针毡,似乎有哪一根神经已被一把老虎钳硬生生拧断,走也不是,坐也不是,站着还不是。我干脆仰身躺下,架脚,闭眼,身子佝偻成一个婴儿的睡姿。我不忍心再目睹下去。我用左手紧按胸口,心脏跳得厉害,让人慌得很,恨不得嘶声长啸。还好,经实践检验,也经众多手相书检验——我的手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否则哪有这么大的劲道按捺住这颗已经狂野了的心脏?     
    我的右手却不知道放哪里为好了。它在空中徒劳地东奔西走,比一只无家可归的鸟还更惊惶失措。我很想把它放到双腿中间按着那个正在一点点崛起的东西,还没等下定决心,那东西已经像一根烧红的铁棍又烫又硬,我的大脑迅速陷入一阵阵晕眩的深渊里。哦,我不是有意这样,那时我真的还年轻。我太年轻了。很多时候,甚至并不需要几秒钟的时间,而仅仅是看见一个手势或听闻一句煽情的口号就能让血液沸腾让某种东西坚硬如铁。     
    少年志气蛮,挺腰不弯。浊酒几杯醉酡颜,唤取织女伴吾眠。我喃喃自语,一会天堂,一会地狱,一会在理智的鞭子下恨不得一头撞死,一会又在情欲的灸烤下只想先找到某个女人再一头撞死在她肚皮上。我打起摆子,浑身颤动,牙齿咯吱直响,像一只得了严重痢疾的小老鼠。我从桌子底下绝望地望着对面那两只紧紧交缠不断发出叭唧叭唧声音的长腿动物,忽然觉得红颜祸水这个成语绝对不是教科书上所批判的简单——那么多勤劳勇敢善良的人们没倒在枪林弹雨下却心甘情愿为姑娘们的粉拳玉腿击趴下——这里面的学问肯定不是吟几句冲冠一怒为红颜就能搪塞过去。     
    姑娘们的身体永远是权力与钞票的活动中心。这正如一位年轻的老师要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的学生,读书就是为了娶美女。这也就怪不得还没长大的未来美女们仍聚集在女生宿舍里像一群纯洁的羔羊时,管理女舍的黑衣老巫婆要在每天晚上八点正扯着脖子用鬼哭狼嗥的嗓门颤危危地提醒每一个人——楼上的姑娘送客了。     
    我这双劳动人民的手终于没有战胜野草般蓬勃生长的情欲,我听见自己的下半身不可抑止地抖动一下,又抖动了一下。这真他妈的得长歌当哭。我两眼发直,满脸沮丧,闷气涌入丹田,蓦然间便似有一个球形闪电般大,沿脊梁神经一路长驱直冲脑门,头顶百合穴嗡地一声响,攒竹、神庭、脑户、凤池、翳风等几个穴位隐隐生疼,我腾地坐直身,头发根根炸起,一声怒吼:李哲,你丫挺的还有人味吗?     
    李哲笑了:我还以为你是圣雄甘地。喂,怎么流鼻血了?小玉,去外面帮他拿一团纱布来。     
    漂亮的姑娘恋恋不舍地从李哲身上扭下来,冲着我抿嘴一乐,头一仰,黑色长发瀑布般泻下。她伸手理了理发鬓,小声说道:李哥,要不要我叫一个姐妹来?     
    李哲的手在姑娘屁股上扭了一把说:不必,我这哥们儿只吃素不吃荤。他还没修行到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的境界。     
    姑娘笑了,媚眼也不向我抛了,径自出门。     
    我说:李哲。你狠。白日宣淫。     
    李哲仍笑:买酒浇忧愁,千金不可留。美人卧膝头,销魂乡中游。交欢语温柔,春意登小楼。身比黄花瘦,做鬼亦风流。     
    我说:还十年一觉扬州梦吧?中国的风雅就给你这种王八蛋给附庸没了。对了,你丫挺的为何说我只吃素?     
    李哲说:某位同志仿佛说过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哦。你不是刚泡了一个妞吗?我哪好意思拖你老人家下水?     
    我没冲他翻白眼,小心捏紧鼻子。李哲嘿嘿一笑,嘴里哼起小调啦哩个啦,长腿一迈,跳起华尔兹,滑过来,腰一折,右手摆出一个殷情无比的欢迎手势。我当然毫不客气把鼻血抹上去。     
    李哲叹口气:庄枪。啥事?没钱了?     
    我说:是啊。现在代表广大人民向你讨还血债来了。     
    我闷闷不乐瞅着他这张印满唇印的脸。李哲长得好看。李哲是一个小白脸,老天爷并没有因为他是城管队长而让他变成小黑脸。可见老天爷太不够公平。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7节:小酒楼(2)

    我说:李哲,你泡妞咋就泡不腻啊?一滴精,十滴血,瞧着你这孩子旦夕征戈,我着实心痛啊。万一有一个三长二短……     
    李哲笑得更迷人了:你这叫皇帝不急太监急。妞是要泡的。否则怎么用强壮雄健的体魄向世界人民证明中国人已经不再是东亚病夫?     
    李哲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没数,甩过来:知道你他妈的不到山穷水尽不会来找我。是不是又被老头们的眼泪坑蒙拐骗了?哎。哥们儿,做好事也得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嘛。白痴。真是白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体可是干革命的本钱。若人都死翘翘了,谁还愿意接过白痴的火炬?     
    李哲的眼神像是嘲笑又像是惋惜,他从推门进来的小玉手里接过纱布,抛过来,打了一个响指,说是先有事,呼啸一声,扬长而去。     
    我在包厢里发了一会呆,看着那钵狗肉边缘慢慢浮起暗红色的油渍,心里不禁突突几下。灯光蒙蒙胧胧,桌子上的狗肉千真万确。鲁智深嚼着狗肉砸了五台山,我若把这钵狗肉咽肚里去会有多么凶猛?噫,花和尚是有慧根的。不是人人都有慧根的,人比人是会气死人的。李哲刚出学校那两年谁见了都心酸。可如今人家的长宽高都放得下两个庄枪了。我百无聊赖地冲这钵狗肉吐了一口唾沫,李哲说得没错,我是山穷水尽了,更郁闷的是我那时刚认识一个女孩——噢,不是现在会使无影腿的这个,她那时还在大学里与某位幸福的帅哥风花雪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我把钞票揣入口袋,也没数,估摸有千把块,然后皱起眉头。我拿不准自己买一枝玫瑰代表自己一心一意的好,还是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代表我将与那个女孩子天长地久的好。我想了一会儿,便站起身,从裤兜里飞快地掏出小刀,运刀如风,在真皮沙发靠手上一口气划出两个大字“王八”,接着面不红耳不热,慢斯条理开了门,大摇大摆向前走去。我确信,周星驰在《国产零零柒》里用菜刀砍断金枪时摆出的姿势一定没有我刚才这几下动作生猛海鲜。     
    我微微笑。李哲比我过得开心,他能自由行走在生活的两个边缘。他也参透了男女之间的奥秘,像一个伟大的走钢索者,在万仞高空上愉快无比,还能时不时来一个金鸡独立。他可以背负着几百斤重的沙袋轻易地走过一根根钢索。但问题是我敢不敢爬上他的肩头?当然,他肯不肯让我爬上他的肩头这个必要条件不予考虑。     
    我叫庄枪。当我步出KTV后,整个人忽然被一种晕眩扼紧咽喉。空空荡荡的易拉罐在头颅里咔啷咔啷响个不停。一些藏青色的翅膀从白天与黑夜的交界处飞出,像一群嗜血蝙蝠因为黑夜的来临喜极而涕。前一秒钟,街道两边似乎还能见到许多闪烁着灿烂阳光的向日葵,可下一秒钟,它们就吐出舌头露出森森白齿。我竦然一惊,撒开脚丫子飞跑。我记得我是一个白痴,但我似乎并没有资格把自己称作沙袋。我们的角色应该是由那些有权利对我发号施令的人决定的。这正如我们在漂亮的女医生面前,她若喝令我们脱下裤子,我想没有人敢冒大不韪拎起裤子。请原谅我在这里违心地使用了漂亮这个词汇,虽然根据常识,我们知道能喝令我们脱下裤子的女医生多半更年期提前,说她们徐娘半老还不叫昧了良心,可若要说她们漂亮,全天下没到更年期的女人多半要愤怒地吐口水。     
    请让我昧一回良心吧。请让我大声赞美她们漂亮得像聊斋画皮里那位千娇百媚的美女同志吧。美女就是生产力。我有经验。我一个在医院食堂炒菜的哥们儿看上了一个女医生。一开始,他收女医生一元菜票总要给她打上两元份量的菜肴,后来发现女医生的下巴反而翘得更高,他只好收一元菜票打上五角钱份量的菜肴,渴望能奇兵突袭多吸引一点她投射过来的目光。没过多久,我这位哥们儿感冒了。他乐滋滋地跑去找女医生打针,并为此谢绝一干小护士的美意。当他幸福地翘起臀部,回头一看,脸顿时煞白。面如桃花的女医生正微笑着拿起一根足有手臂粗的针管。我这位哥们儿人都吓瘫了,喃喃说道:用不着这样狠吧?女医生冷静地说道:你拿小勺子给我打菜,我当然要拿大针管给你打针,否则别人说我报复你,那多不好啊。     
    我不大喜欢我这位哥们儿,虽然我们经常在一起一边变着花样吃狗肉一边大谈屁股决定思想等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可他最后还是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赤条条,彻底地向这位女医生奉献了一个男人尊贵无比的臀部。这令我非常沮丧。不过,祸兮福之所倚。女医生在把我这位哥们儿的屁股扎得铁板一样硬再也无从下针后,一颗心也就破碎不堪了,银牙一咬,抓起从西方泊过来的几本宣扬机械唯物主义的书研究了几宵,又恶狠狠揪下一串鼻涕,便理直气壮地把白花花的大腿伸入一位银发教授孤鳏老头被窝里。我这位哥们儿从此不管窗台前站着的是西施还是一头老母猪,再也不干一元钱打两块钱又或五角钱份量菜肴的缺德事了,很快,他就被树为医院一身正气的典型,并与一个农村来医院做临时工的女人深深相爱。两口子过着比公主与王子还要幸福美满的生活,天天有肉吃,有暖被窝睡,前些日子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对了,还有一件愉快的事不可不提。我曾跑到这位女医生处看病,她龙飞凤舞给我写了一张处方条。我没看懂,不过我想药房里的人应该能够看懂。可等我把处方条装入口袋,忽然忘记去药房拿药了。第二天,我坐下一辆公交车,随手掏出这张纸条,售票员接过来一看,便不再问我要车票钱了。我下了车,心里郁闷得发痒,刚巧瞅见一家影院在上映一部进口大片,一个胳膊上戴红袖套的老头威风凛凛把守着影院门口,我默不作声走过去,把纸条递给他。老头辩认了几分钟,目光有一些狐疑,但还是大手一挥。我在影院里笑得乐不可支的时候,忽然觉得这张纸条有一点大材小用,于是灵机一动,唤上几位哥们儿,在一家“三温暖”与一位外地商人恳谈了三天三夜,最后成功地拍卖出一堆钞票。不过,遗憾的事也冒出来了,这位外地商人拿着他心目中的“市长批文”居然成功地以每吨不足千元的价钱从钢铁厂倒腾来一批螺纹钢,就地转手一倒腾,找来的银子足以堆到他下巴处。唉,我真是一个白痴,我向着那几位怒火填膺的哥们儿做深刻检讨。我们完全应该把那张纸条拍卖出一个更高的价格或干脆拿到地区、省里去,说不准还能混上一顶乌纱帽来玩玩。我们毕竟太年轻。机会就这样擦肩而过。漂亮的女医生已经偕她的新婚教授去了国外做访问学者。我们还能做什么?只能暗自祈祷她老人家不会被那二十六个会跳舞的英文字母弄得头晕脑胀忘了自己的肤色。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8节:水底冰凉(1)

    我叫庄枪。我不是一个沙袋,那么应该不必去考虑是否要爬上李哲肩头此问题。只是为何还高兴不起来?难道又有哪一根神经出了毛病?一张八仙桌缺了条腿,就有人漫山遍野去寻找一根四四方方的树杈;一面镜子被摔破了,同样会有人前赴后继争先恐后把自己的鲜血涂上去。     
    我忽然想起我在幼时梦里干过的一件事。我先是把自己折叠好,折叠得整整齐齐端端正正,就像那些老师勒令我们不能拿去揩屁股而我偏生就喜欢拿去揩屁股那些课本上的铅字们。我把这些铅字仔细地印在各种表格上——庄枪。男。五官齐全,还有脑袋,而且我居然有一双用来走路的后肢和两只用来找食物或打架的前肢。所以世界上所有的狗啊猪啊什么的都对我羡慕不已。我很高兴,于是准备偷偷过一回当上帝的瘾,便带领它们回到混沌初开处。那儿真美,有呼啦啦的阳光与风,有白色的鸟从一望无垠的大森林上悠悠飞过,还有绿色的草在大地上疯跑。我问它们,你们有什么要求?它们齐声答道:哦,仁慈的主啊,请你消灭那群猴子吧……     
    这个梦我做过无数次了。每次进行到这里,便不得不从梦里醒来,不管我用多大的劲都无法再把这个梦继续下去,我无法知道最后的结果。我很难过,我知道我是从猴子变来的。伟人们整天在我耳边喋喋不休念叼,我能不知道吗?但这些动物们为何急不可耐地想要上帝消灭猴子?难道它们不晓得自己只是动物,而人是高级动物,它们存在的意义只是因为人的赋予?更何况,据说这些会变成人的猴子无一例外都经过漫长的劳动改造。我很想告诉这些猪啊狗啊什么的——你们若想寻找活着的意义——就应该投身西伯利亚劳动改造集中营——不懈劳动——把那一块冰天雪地建设成鱼米水乡——你们的前肢由于劳动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改善,同时,也将引起身体其他器官的变化,特别是大脑将得到高度发展。在劳动过程中,你们还将产生真正的语言和意识。那个时候,你们也可以大模大样地建立种种社会模型,写上无数本厚厚的《进化论》,甚至不妨多汲取一下猴子们的经验少走弯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虽然你们现在还是任猴子宰割,但只要你们努力劳动——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同样有机会赶英超美把猴子们远远甩后头。毋须多久,雌猴子见了你们就会忍不住春心荡漾媚眼频抛。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一份社会调查清楚显示:雌猴爱猪八戒,就像老鼠爱大米。五十名知名雌猴的择偶答卷,除一只雌猴大逆不道因想体验写作的冲动准备嫁给希特勒,其他四十九名雌猴都是好同志,异口同声认定猪八戒同志比任何一只因劳动改造从而得以进化成人的雄猴更具人味儿。猪八戒同志是忠厚善良的,是勤劳勇敢的,是幽默风趣的,是值得托付终身的!     
    我在大街上行走,脑袋发出橡胶被烤糊后的臭味,我用力抽着鼻子,对着每一个看起来居心匝测的电线杆笑。我是一个白痴。我当然是一个白痴。白痴犯了病,是否要治?我的目光落在一张被雨水与时间浸泡得不成样子的布告上,布告不知被谁撕去半边,墨迹虽然酣畅淋漓,便能依稀可辨的也就“救人”两字,令人疑惑的是这“人”字写得似乎意犹未尽,好像只是“命”字的偏旁部首。我皱起眉头。不管这写布告的人心底如何盘算——高呼祛病救人抑或祈祷菩萨救命——都对我毫无益处。它既不能证明我是白痴也不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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