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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一:强行克制
最常见的是,他极端小心地与自己激动和愤怒的情绪相处,犹豫不决该不该告诉别人他很恼火,同时也很怀疑这样做的后果。万一他真的发泄怒气,事后往往试着灭火,轻描淡写,要不就收回或撤销才说出口的话,下面是一个例子:
一位病患在一次治疗时数落妻子的不是,事实上他有充分的理由生气,但他的声势立刻弱了下来,说:
“我当然有点儿事大其辞,也不是真的这么想,只不过讲得比较详细,请您千万别误会,不然您对我的印象可就有些出入了——我和我太太其实处得还不错。”
看得出来,一旦说出负面的话,他自己就先吓了一跳,满心的不安:有的时候,这种减少炮火的倾向会转变为求和或者惩罚自己。
寻求解决冲突的办法时,强迫人格者会把自己训练成颇崇尚自制,那就是三缄其口。靠着克己的原则,他让激动的情绪彻底消失:表达怒气意味着随它去,无法掌控自己,他认为这种行为太不高尚。一个人若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未尝不好,但假如他苛求自己把不满通通关闭起来,所暗藏的危机将是内心积累的灰尘越来越多,他要控制自己的时刻也随之增加,免得哪一天突然崩溃了。一位妇人的强迫征候就是这样发展出来的,她从来没有把对丈夫的憎恶说出来,却变得害怕刀子和尖锐的器物,一看到就得马上拿开——如果她能够让眼光停驻在那些东西上的话,也许会解决被压抑的愤恨,但没有人晓得她是否办得到。假使她与丈夫摊牌,她胸中的怒火也许就不会这么恐怖,这都是日积月累的结果。
表现二:合理化的愤怒
强迫人格者处理进退维谷窘境的另一种方式是,把自己的愤怒合理化,不仅允许自己畅所欲言,还赋予它价值——某些时候这倒也无可厚非。然后,他向所有他自行禁止的行为宣战,所到之处无不犯规触法。正因为如此,狂热分子才会无情、绝不妥协、不顾一切地反抗那些卫生的、本能的、道德的或宗教方面的事情。他们的愤怒并不像忧郁人格那样冲着自己来,而是针对外在的人或事而发:而且他们自认理由充分,虽千万人吾往矣,良心平静得很。不难想象这有多危险,如果一个人正为自己的怒火寻找出气口,想必得来全不费工夫,何况他以为自己有理。这样下去,他们的怒火一发不可收拾,还以为自己的出发点十分神圣——这点我们从基督教的理想主义中可以得到印证。
为什么会怒火中烧,大多与抵触了某些规范有关联,而且这些规范还意味着价值或重要性,这时,平常人与强迫人格者实在难分轩轾。假设强迫人格者把他的不满染上理想主义的色彩,形成一种集体的意识,整个情况会变得很棘手,第三帝国时期迫害犹太人,战争中歼灭敌人的残酷手段,甚至有教会推波助澜,就是最好的例证。
比较温和的“合理化”的愤怒是吹毛求疵。这是压抑怒火的同时,最常见的表达怒火的方式——只是强迫人格者并未意识到他必须整饬自己的不满。用吹毛求疵乃至于性虐待,来转移激动的情绪,这一类的例子不胜枚举:还有人在排队,而他动一下手指头就能办好那人的事,却仍然分秒不差关上窗口的公务员;在无关紧要的标点符号上操刀,对无可厚非的小错斤斤计较的老师:一定要学生一字不差说出他心中既定的答案,才让对方得分的考官;拘泥于法律条文,犯罪就是犯罪,忽视犯罪动机的法官——我们还可以举}{5更多对等的例子。这些人都用表面看来合理的方式——鸡蛋里挑骨头发泄心中的不平,滥用权力,伪装自己的行为是有原则。表面看起来正确无误,但个中还蕴涵某些其他的东西。这正是强迫人格者的可怕之处,因为他们赋予自己的行为某些价值,难以识破的是,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自己。不可否认,凡事都有个规矩——但应该灵活有度,绝非只是个无周转余地的死规矩;道德风尚的确有其价值——但绝不是吃人的礼教。
讨论到这儿,我们可以直接进入称之为驯养,军事上称为训练的题目。我们已经知道,强迫人格者的愤怒表现在守规矩和原则上,喜欢说“根据某一条规则…”实则与他们的权力欲紧密相连。所以,要证明他们怒火中烧并不容易,他们会变得超凡人圣。隐姓埋名,把个人发脾气的快感藏在后头。
表现三:权力欲
另一个强迫人格愤怒的特征是与权力欲的结合,不像分裂人格者基于恐惧,对怒气采取排拒、自我保护、不反应的态度,强迫人格却是因为权力。强迫人格者的愤怒是为权力服务,,而权力又为他的愤怒服役,因此我们看到职场上的强迫人格者一方面出让权力,同时又假借规范、风纪、法律、权威等等名义。提供自己合法发泄怒气的管道。不少从政的人或多或少有这种性格,这一点儿都不奇怪,军队、警界、公务员、法官、神职人员、教师以及检察官中也不乏这样的人物。这取决于个人的性格是否成熟,如何看待权力与愤怒。每个社会的种种规定及阶级观念,给予强迫人格者很多机会,隐身衣之后装饰着美丽的原则,好让他合法地发泄心中的怒与恨。家庭、学校和教会是小孩接受教育的初始环境,这些锻炼、驯养以及冷漠的教育方法,包括唤起学童的罪恶感,惩罚他们,滋养着日后形成强迫人格的土壤——这些下一章再深入讨论。
表现四:不受操控的身体
要用文字来形容强迫人格者的愤怒的话,唯有狡猾这个词,诡计多端又懦弱,愤怒的情绪被藏起来。在埋伏处出击。幼年时因表达愤怒的情绪而受过重罚的人,不准公开表露自己的执拗与激动等等,只能偷偷地,而且是在事情过后——诚如字面上的意思“狡猾”——斗胆表示出来。这与阴险、狡诈、“披着羊皮的狼”只有毫厘的差别而已。
因为情绪向外扩张,激动愤怒而受到惩处的小孩,还会衍生另一种后果,他会以为自己身体的所感所受并不正常,他没有学到与自己身体相处的正确方法,觉得这个躯壳“不属于他”。要想喜爱自己的身体,他必须要能自由操作,随兴致活动筋骨才办得到;与此背道而驰,他必须小心翼翼不让自己“撞到别人”,于是乎,不仅他的手脚不听使唤,举手投足之问也极其不自在,十分笨拙,情况严重时会变成人们口中的闯祸精,做什么都不对。这种人的愤怒就只能靠前文提到的失误来表达了,他笨手笨脚、不灵活、到处闯祸,“出其不意”表露出他的不满,似乎没有心机。透过这些行为,他宣泄了心中的怒火和激动,
“一个不小心”价值连城的花瓶从他手上滑落,他其实只是要浇点儿水罢了;或是一个踉跄,就把立灯给撞倒了,等等。我们虽然生气,但对于他惹出来的事却没辙——他很享受这种特殊待遇,而我们与他面对面的时候,也有某种程度慈悲为怀的优越感——他原本该为自己的粗手笨脚感到抱歉。报复手法可以到如此细腻的地步,①指引起剐^的反感。偶尔,他还换取更多的胜利:我们不让他做一丁点儿事,反正他总是瞎搞一通,于是他成功地摆脱掉那些恼人的工作。
附带要提的是,伴随时时刻刻全神贯注、超乎寻常的自我控制而来的,是疑神疑鬼的自我观察——其实这也是他的愤怒情绪——然后他利用他的疑心病以及相关征候来折磨身旁的人,捣毁所有欢乐的气氛,例如他似假还真的便秘问题可以成为全家人的灾难。
表现五:死寂沉默与碎嘴子
我们可以再叙述两种表达愤怒的管道,其中一种患者不自觉地宣泄心中压抑的愤怒,所以不觉愧疚:磨蹭、麻烦、啰嗦、犹豫不决、大张旗鼓折磨别人、增加别人的负担——隐藏愤怒的精细方法。那些出门参加音乐会、观赏戏剧之前,没完没了地梳妆,把伴侣逼得大动肝火的女性;或者对一些开天辟地以来的小事穷追不舍的男性。例如一位强迫症病患希望向我解释为什么他今天迟到了“快两分钟”(『):
“像往常一样,我准时于傍晚六点一刻离开办公室,踏着平日的步伐走向巴士站,巴士几乎晚了三分钟才到,但司机又追回了一分钟。我就这样带着误点下车,来到您这儿;我快步走,希望追回一点儿时间,但被一位问路的女士拦了下来,我当然得停下来告诉她那条街怎么走——向她解释费了一点儿力气——到您诊所的最后几公尺我是用跑的。”——如果迟到两分钟真的值得大书特书的话,他大可一句话就交代完毕:“对不起,我来晚了。”另外也有一位病患来诊所时,揿铃时总是分秒不差——她认为这么做足以证明自己坚不可摧的中立地位:来得太早,别人会以为她迫不及待,喜欢来就诊,一分钟都无法多等;若是来得晚,别人会以为她很没礼貌,心怀不轨。
态度保留,除非经过深思熟虑,绝对不轻易付出。强迫人格者把这个当成另一条出气管道,宣泄他们心中隐藏的怒火。连微不足道的东西都要妻子恳求再三才勉强答应的丈夫,用死寂的沉默对待别人的人,都属于这一类型。总而言之,强迫人格者漠视别人要求比干坏事的倾向来得强烈——漠视的言行事后很难求证。
与此相反的是咄咄逼人式的迫不及待,零距离,也就是俗语说的碎嘴子,喋喋不休,时间都花在讲话上头,一开口就不知道要停下来。最后要提的是抱怨,也是强追人格表达愤怒的典型之一。
表现六:崩溃的俾斯麦
强迫人格者在表达激动的情绪时,如果处罚、良心不安和罪恶感对他都产生不了多大作用,以至于前文提及的出气管道失灵了,就会出现身体上的不适,心脏、血液循环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中风前兆的高血压),全身酸痛,甚至引发偏头疼、睡眠障碍、肠胃不适(腹痛),这些都是长期压抑情绪和愤怒的结果。在他们的内心里,表达愤怒的渴望不断与不可以表达愤怒的克制交战不已:渴望拥有强迫别人的权力,同时又没有做自己的勇气。这些冲突始终得不到解答。心中的压力日积月累,一旦崩溃,他的行为会变得横行无忌,火暴无比,想要摧毁一切。里尔克(mlke)在他的小说《布丽格的画像》中,对这种人格有很生动的描写。再举一个因为压抑导致身体不适的例子:
一位位居高位、身负重任,中规中矩又很克己的男子,与同事朋友保持着公事化以及中立的关系,不存在一丝一毫的感情色彩,情绪上也不起任何波澜。从他身上嗅不出悲伤或高兴,不发脾气,也不会不耐烦——活在斯多葛禁欲主义中的他,没有什么可以使他勃然变色、暴跳起来。能够掌控自己的情绪,无人能侵袭他的灵魂,始终高高在上,这让他感到很自豪。以他的职位来说,总有生气的时候,但是心中的火气越旺,基于他的威信与楷模形象,就越是要压下来,于是他的心跳加速、疼痛——显而易见,武装自己的结果是很不快活。当他在职场上遭遇许多不顺,强敢环伺时,这些征候变得更加严重。医师说如果他还是无法放松心情、减少这些负担的话,极有可能会心脏病发作——他的压力并非来自工作,关键在于他非比寻常、极其不自然的自我克制,以及情绪没有宣泄管道。
俾斯麦(Bismarck)每当胸中块垒难消的时候,就会尽情啼哭到痉挛,然后啃地毯。那些从公务累积盛怒、碍于形象地位不容许自己宣泄的人,经常会演变为一出出悲剧。
这里要再举一个压抑怒气、属于强迫人格特征的例子:如果一个人他把那些他不甚满意的人美化一番,让他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就不会动怒了——很像幼年时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关系。其实每个人心中多多少少扮演着儿子或女儿的角色,宗教上也一样。
“你不可以”:强迫人格的成因
他把周围环境对他行为的反应放在心上,像一位法官,代表外界加诸他身上的可以与不可以,身兼学生和教师双重职责。
什么因素和环境造就了强迫人格?机械式的动怒、性以及个性外向是主要原因,任性与独立也同样重要。一个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父母视为麻烦人物、常常要制止他的行为、教训一番的小孩,比那些安静乖巧的小孩容易患强迫人格。但是,温煦、处处配合、容易妥协让步的性情,有的时候也会造成强迫人格,因为这样的孩子不允许自己自由地表达情绪,只是一味顺从。有些人天生就爱苦思冥想,一丝不苟,对过眼烟云有强烈的感情,不断去追忆其中每一个细节与详情,所有惊鸿一瞥的印象深深烙印在他心中,可以保存好长一段时间。
我们叉碰到了类似的情况:没办法准确地说出,到底什么样的个性、环境因素或教育方式会形成强迫人格。我们永远也找不到完美的解答——除非是把同一个小孩放在不同的环境里成长,才能观察出变化。可以确定的是,我们在研究环境造成的影响时,不该忽略患者的个性;而以前的人把重点放在遗传上,无视于环境因素也同样有欠缺。那些环境因素,对安全感以及永久持续的需求要多强烈、害怕人事物消逝或改变要到何种程度,才会形成强迫人格?
“我”的意志
想要了解这些,我们就必须深入探讨前文提及的,儿童早期发展阶段中的两个因素。2到4岁期间,一个小孩开始学习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没有人对他提出任何要求、无邪的幼小时光、短暂的天堂岁月,从此宣告结束。他第一次与所处的环境产生冲突,发觉自己的愿望和冲动有所抵触,他自己的意志也与教养他的人不一致。现在到了别人对他有所求的年龄,而他也有了一些自我的意识,有自己的坚持,想要自由走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说话,也就是他开始踏进这个世界了,希望有一些作为;而在先前的阶段,所有他需要的东西都是别人为他准备好的。他越来越能够——言语上亦同——表达愿望和情绪,征服所处的空间,试着使用自己的力气,尝试用自己的意志反抗某些人、事、物。
完全依赖母亲的时期已经过去,现在的他正处于脱离的阶段,独立自主的倾向日益强烈——他第一次说出“我”,表示他知道自己与母亲是不同的两个人:与母亲共栖时他还没有你我的观念。他的能力与日俱增,身体由他主导,具有运动机能,有想要做些什么的兴趣,想向外发展,并且拥有自己的意志力。他在跌跌撞撞中见识到这些人生的题材,也经验到周遭环境对他行为的反应,因此,他晓得自己的能耐,所拥有的权力,同时认知到事物的限度。在这个发展阶段,他也学习到另一个重要的课题,那就是搞清楚什么是可以做或不可以做的,浅显的区别好或坏。每个孩子都必须在自己的意志与不得不顺从、贯彻到底与适应配合之间找到个人的解决办法。他找到的方法往往又与他的性情、所处的环境都有关联。
“你应该”“你不可以”
第一个和自己的意志与不得不顺从有关的经验,是行为模式中的清洁教育。从小孩如何学会养成清洁习惯,就可以看出他是否正常健康地管理自己。他的态度顽强,或者让步顺服:大人有没有给他充裕的时间,让他一步一步学会?不讲理的时候,大人是强行训练呢,还是很早就以强追与处罚的方式逼他就范?这个小孩具备的能力日益增加,他有所需求、与世界互动、总想要做些什么,这些都会使他与这个世界产生冲击,让他觉得困惑,以为自己“不乖、不听话”。2到4岁的阶段,他开始有向外发展的冲动,形成自我意志:他所学习到的课题塑造出他的行为模式,个性也由此养成。
这个小孩何时、以什么样的方式接触可以、不可以的课题,格外重要。在他知道好坏的初始,大概就犯下了第一个“罪行”——现在,这些叫作“你应该”、“你不可以”或“现在不可以”等等,他体验到如果听话就是乖,反抗的话就会被人说成不乖。太早或太晚让他面临这些情境、大人执行时是否过于僵化强硬、松懈或态度不坚定,都会造成他顽固、不顺从。如果教导的方式充满爱,他就会被导向出于自愿完成任务——如何实行自己的意志,如何自主自在,这都是早期陶铸出来的,并且形成他日后动力的雏形。这个孩子长大后,是否具有健康的自我意识、意志力以及勇于做自己,能否挺身反抗权威、权力或乖顺配合,都是在这个阶段养成的,强迫人格亦同。
早期个人的意愿与环境中的可以或不可以所产生的冲击,都在孩子身上浅植自由或不自由的动力,他的道德良心,受环境条件影响、心理分析上称之为“超我”的道德观,是严谨抑或温和,还是保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