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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心沙-天狼之眼-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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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回到家,我总会发觉,我们在商场居然一分钱都没付。
  和俄塞利斯坐车是恐怖的。
  记得第一回和他一起坐地铁,开始他一直没言语,目光安静地望着窗外。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他冲我说了句让我毕生难忘的话:‘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
  我正在周围无数怪异的目光中如若芒刺扎身时,他又来一句:‘其实我早想问你了,一路上那么多车,怎么就看不到一匹马,你们这里是怎么安置那些马的?’
  我只能当做不认识他。
  而最恐怖的,是接受俄塞利斯的房租。
  有句话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当白吃白住地供养着这么个大少爷,却又每天还得被他时不时挑剔上几句时,我想如果再不爆发,自己就得消亡了。
  于是我跟他大谈特谈金融危机,失业几率。从暴发户,谈到小乞丐,从大老板,谈到下岗职工……谈了足有大半夜,最后是俄塞利斯忍不住了,他静静看着我,然后说:“优,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干脆一点。”
  于是我说:“你是不是该考虑付个房租,你在这里的开销我负担不起。”
  他笑了,手按在桌子上,望着我的眼睛:“好啊。”
  我没想到他那么干脆,早知道这样,何必浪费几个小时的口水。于是巴巴望着他的手,等他去掏钱。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干净,指甲像半透明的水晶。从桌子上移开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闪烁了一下。
  看来,手靓,连个桌子都会因此而放光,并且还是金色的光。
  金色?
  我愣了愣。当不可置信的眼神与桌面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再次对撞了一次之后,我懵住了。
  圆盘状,一厘米厚,五厘米长,上面有着细细的纹路和古朴醇厚的色泽,单纯的金,厚重的金……那居然是块金饼。
  而一旁的电视不失时机地跟着来一句:“老庙黄金,千足纯金……”
  这块金子直到现在还被我好好收在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拒绝收回他送出的东西。我也不敢把它拿去换钱,因为我想起了和他一起时在商厦里从不付钱的采购。
  鬼知道这金子是不是被他从哪里偷梁换柱弄来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和俄塞利斯一点点熟悉,慢慢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给博物馆上交了辞呈。
  可是阿森依然消息全无,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衣服从T恤变成了长袖外套。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后面都有俄塞利斯跟着,十米开外的距离,如影随形。
  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是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厅,我在里头当收银员。从那里到我家,一直线,中间横着两条不算宽的马路。
  一路上种满梧桐。
  常听人说这座城市浪漫,也只有走在这条被梧桐枯黄色的落叶铺满地的街道上,我才深有同感。生活中常常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事,或者一点点小东西,能在不经意的一瞥间,让你体会到内心柔软的颤动,比如说,这随秋风四起而旋散开来的梧桐树叶……
  漫天瑟瑟的轻响,漫天闪烁的金色。
  习惯性掏出手机,在这一片落英纷尘中,拨响那个已经被我快要拨烂了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为空号。”
  必然的声音。也许这号早被废了吧,可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每天时不时去尝试着拨打一下,仿佛非要听听看,才能够安心。
  苦笑着合上手机盖,我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俄塞利斯的脚步依旧不紧不慢,只是视线越过我的身体看着远处,不知道在观望着些什么。
  遁着他的目光,我转头朝前面看去。
  远处慢慢走着一个熟悉背影,高高的个子,金红色柔软的长发掠在脑后,随着风,轻轻抖散……
  “阿森!!”我惊叫,猛地加快速度朝那条背影冲过去:“阿森!!”
  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叫声,依旧走得不疾不徐,而我立刻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他的衣服:“阿森!你去……”
  话音,消失在那人回过头来的刹那。
  有点惊讶,有点无措,虽然脸上还带着点微笑,却并非我熟悉的那个笑容。
  不是阿森……
  “对不起……”我松开手,而随即,一只温暖厚实的掌心将我的肩膀揽住。鼻尖传来熟悉的气息,仿佛是香片残留在空气中最后一丝甜美,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揽住我的人,是俄塞利斯。
  被我突然抓住的年轻男子看了看我,又看看俄塞利斯,然后带着种奇特的笑,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我怔怔站在原地。鼻尖没来由地一酸,很快,一滴泪,突然从眼眶内,顺着脸颊冷冷滚落下来。
  ******
  三楼那家的狗死了。那只肥肥的短腿小京巴,在病了两周左右的时间,死于一个晴朗而安静的早晨。
  说起来,那只狗得的病有点奇怪。它的眼睛本来是纯黑色的,溜圆,因为突出所以总给人种斜眼看人的感觉,俗称——狗眼看人低。可是两周前它的瞳孔突然无缘无故变成了绿色,毫无瑕疵的绿,仿佛洁白的眼球上镶嵌了两颗绿宝石。
  听人传说的时候我还在想,绿眼睛就绿眼睛吧,波斯猫两个眼睛不同色还不是照样觉得它美吗,绿眼睛狗也未必就差,只要不是吃不下喝不动,这病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有天回来在楼道乍一看到它,我竟被生生吓出一身冷汗来。
  那天白日当空,可它那对碧绿的眼睛,寒流般划过了我的心脏。一直以为它眼睛的绿会和波斯猫一样,玻璃般剔透,但没想到它的瞳孔居然会是绿到发亮的那种,就好象……狼夜间觅食时发出来的光,
  它用那双眼睛一直一直看着我,蹲在二楼的楼梯口,一动不动。直到俄塞利斯的脚步声在我身后轻轻响起,它才低哼了一声,转头跑开了。
  之后没多久就得知它死了。
  那天经过三楼时看到狗的男主人阴沉着脸拎着只沉淀淀的黑色垃圾袋走下楼,而女主人唉声叹气地站在门口,搂着不断在她怀里抽泣着的女儿。
  这狗养了快四年,感情早已深得像一家人。
  可是我的脚步却再也挪不动了,在经过那位阿姨身边的时候。
  我看到她的额头有一块鲜红的血迹,顺着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下巴……一滴一滴往下淌。而她和她的女儿都浑然不觉。
  只是在半分钟后她有些不耐地瞥了我一眼,也许是因为我的目光太放肆,也在她脸上停留了太长时间。然后她拖着女儿转身朝屋里走去,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种错觉,她身影消失在我视野的同时,我听到俄塞利斯,在我身后轻轻叹了口气。
  三天后,那家的女主人暴毙,死因是意外事故。
  一大早她出去买菜,不知怎的,在楼梯上绊了一下,人就直直载了下去。二楼到一楼,我上次跌交的地方,只是她不幸,是头朝下撞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
  他们说,抬起尸体的时候,她只有额头上一处伤痕,大股大股的血从那块洞里冒出来,顺着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下巴,不断往下淌……
  他们还说,怎么会这么巧,头着地的地方,不偏不倚就有那么一粒石头,正敲在她脑门心上,那洞好深……
  我出门的时候尸体早已经被运走了,连地面上也被冲洗得干干净净,但楼道口依然涌着大批围观的人,有的叹息,有的兴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而我却是无措的,站在二楼到一楼的梯阶上,欲下不能。因为我看到三楼那位阿姨,满脸的血,满脸的惊恐,手中抱着她那条雪白的京巴,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小优……”我看到她嘴唇动了动。
  “小优你能看到我……”她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期望。抱着她的狗,她似乎想靠近我。不料刚刚移动到台阶处,她似乎碰到了什么滚烫的东西,惊跳着朝后一缩:“啊!”
  我忍不住朝下走,谁知刚举步,肩膀却被一只手轻轻按住。
  “别动。”我听到身后俄塞利斯低低的声音,近似耳语。而就在同时,她怀里的狗忽然朝我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森冷的绿,仿佛夜间觅食的狼。它用这样的眼睛看着我,小巧的嘴巴微微张着,吐着舌头,一如过去天热时慵懒而急促地喘息。然后,那扁平的嘴,轻轻朝上扬起,弯出个大大的弧度。
  我的背脊一阵恶寒。
  狗在笑,这只狗居然在对我微笑?!
  不由自主的,我朝上退了一步。而就在这个瞬间,那只对我微笑的狗猛一回头,一口咬在了她主人毫无防备的脸庞上!
  她甚至连声惊叫都来不及发出,怀里抱着那条狗,而整个上半身,却随着自己的头颅一点一点挤进了那只狗大张着的口中。
  那只狗仍然在微笑着,嘴巴像蟒蛇般随着吞噬的猎物体积大小而扩张和收缩,不超过十秒钟,那女子痉挛般抖动着的灵魂,整个儿被它吞了下去。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看起来,和普通的狗几乎没有任何两样。然后它从半空跳落到地上,因为从那女子上半身被它吞掉之后,它就一直是悬挂在半空中的。
  抖了抖毛,撒开四条肥肥的短腿,它一颠一颠穿过周围围观议论着的人群,消失了。
  “优,”我感觉身后温热的气息,软软喷在我冰冷僵硬的脖颈上:“上班要迟到了。”俄塞利斯轻声说着,揽着我的肩膀,带我朝楼下走去。
  之后的一整天,那狗的笑容时不时会在我眼前晃动,为客人结帐时如此,中午休息吃饭时,亦是如此。
  俄塞利斯依旧和往常一样坐在靠窗角落那个位子,那个位子是单座,有着隐蔽的独立,良好的视野,明媚的日光……唯一的缺点,它是单座,这让不少情侣为之惋惜。而现在,它几乎成了俄塞利斯的专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跟着我,甚至包括上班时间。他不会影响我,不会干涉我,甚至可以把他当成空气,因为他总是安静得让人可以完全忽略他的存在,但和我相距的距离,从第一次见到他起,就没有超越过十米。
  我曾问过他原因,那是在一次从公共厕所出来,然后看到他手插着口袋靠在女厕所门口发呆的时候。怒气和质疑就那样不可抑制地爆发了,因为他让我深深感觉到,他比之前监视过我的那些警察,更加严重地妨碍了我的人身自由。
  “俄塞利斯,你到底为什么老要这样跟着我?!”
  没有理会我的质问,他的眼神有些茫然地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我身后某个地方。
  “你成天这样跟着难道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了?!”
  他依然没有理会,那双凝固在我身后的目光,变得更为专注了。
  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此吸引着他的目光。
  身后人来人往,最醒目的,是一辆停在路边的机车。通体艳红,张扬得如同一团火焰。
  “原来是这样……”就在我有些气馁地想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
  我的心一动,以为他会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些什么,却不料他直起身,径自走到那辆机车前,对它看了看,然后点点头:“你们这里的车果然不是用马来拖动的,”他指指机车,看着我:“很显然,这么小的壳子里根本装不下马,是不是,优。”说完他笑了,有些得意的样子,一口雪白的齿,阳光下折射着珍珠般的光泽。
  而我当时想的是,该用手里的包砸他的脸,还是他的脑壳。
  不是没有想过办法去摆脱他这种跟随,可是没有一次成功过。不管我是在人潮如海的商场突然发足狂奔,还是在街道纵横如蛛网的巷口玩失踪,每每当我气喘如牛地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一抬头,总能看见他不紧不慢地在十米开外若无其事地朝我走来。
  我明白我斗不过这个怪物,所以我只能选择妥协。因此现在,每一个漫漫长日里,只要经过我们这一带的麦当劳,你就会看见靠东角落那面干净明亮的玻璃墙内,总是坐着个低头看书的长发男子。
  永远那么安静,永远那么优雅,即使手里头捧的是几块钱一杯的廉价咖啡,即使眼里头看的是破烂得连封面都没了的《三国演义》。当阳光穿过树叶跳跃在他脸上的时候,你甚至可以从他深得抓不到一点情感的眼里,辨别出一丝似有若无的暖意。
  他的指在字里行间静静游移,而阳光,在他脸庞起伏雅致的线条上静静游移……
  下班后,同往常一样去菜市场逛一圈,这似乎已经成了种惯例,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和周围那些家庭主妇们看齐了……自从家里来了这尊活菩萨之后,超市的速成食品已经被遗弃成了冰箱速冻柜的一部分,我正考虑准备到过年把它们整和整和做一锅杂烩汤吃。
  菜市场的大门俄塞利斯是坚决不会涉足的,他总是在门口处停下,然后一脸忧郁地看着我昂首阔步地走进去。每当这时我都会有种错觉,仿佛我踏进的不是菜市场,而是刑场。
  其实俄塞利斯不肯进菜市场,并且打破平时不离我十米距离的惯例,那是有原因的,并且我知道那原因是什么。记得第一次他跟我来到这里时,曾试图跟我一起进去。那时候天还比较热,里面的人又恰好比较多,所以在他走进去的一刹那,我看到了他脸上几近呕吐的表情。
  后来他很含蓄地表示不陪我去市场了,然后很耐心地守在市场门口等我出来,不论多久。
  有时候我会刻意在里面逗留比较久的时间,因为一个人的自由,以及室内菜市场里面的昏暗和喧闹,能够让我酷爱神游的大脑,不受约束地恣意活动片刻。这是俄塞利斯在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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