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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构成 by 花的小孩 (虐心+悲文)-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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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椿故敲凰祷啊!『畏慈涛蘅扇痰目睿骸赴萃心憬慵淼淖员岸既拥舭嫂u都大四了!毕业了你想怎样都没机会了,不!现在想怎样都没机会了,那只嚣张的公鸡……」他突然住口没说话,指着餐厅的入口。 好吧,我承认何帆的形容词用得很恰当,嗯,以貌取人是不对的……但看他身上的名牌,全身上下分明写着:「我很有钱,请来抢劫我。」 冰山美人走在公鸡的前面,笔直的向我们这桌人走来,而同桌的小萱马上向她招手,小萱就是何帆的娇滴滴的女朋友,同时是冰山美人的好朋友……很好的卧底。我赶紧从王洛身旁的座位起来,让给冰山美人坐。 但她没有坐下,仅是细声的说了一句:「王洛,你告诉他。」听得这句,同桌的人都在心里欢呼,冰山终于率先融化,只差临门一脚了,王洛只要说一句:「她是我的。」就成事了,但是我们打眼色打得眼角抽搐了,王洛还是紧抿嘴没有反应。 而公鸡很明显知道敌人是谁,用鄙夷的眼光上下的扫了王洛一身,冷笑道:「菁菁,穷小子你也看得上?」妈的,狗眼看人低,一桌人都怒视他。王洛纵使愤慨却仍犹豫不定,干!我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他妈的,一切都是钱作怪。 他们二人,很简单,一个是富家千金,一个是只有母亲的穷学生。当爱情要渗入金钱的时候,就变得脆弱不堪。一个什么都还没建立的人怎能告诉自己心上人,请跟着我一起捱苦? 但王洛没有令大家失望,当公鸡企图伸出他的爪子要拉走冰山美人时,王洛站起来挡开了他,他比我高一点,我们二人并肩站着俯视他,公鸡马上退了一步,但为了面子仍要逞口舌之快:「怎么了?比人多吗?」 我冷笑道:「难道比钱多吗?」因为杨骚,我很痛恨别人拿钱砸人,尽管砸的不是我。公鸡没说话,但眼内的轻蔑只有瞎子才看不出。 冰山美人看势色不对,连忙拨冷水降温,说了句:「别吵了,你,别缠着我了。」公鸡的脸黑了又黑,哼了一声,转身欲走,却啐了一声低骂:「垃圾!」我实在忍不住抓起桌子上的书飞了过去。 我承认我过于冲动,但面对清晰的挑衅侮蔑,我忍不下。我父亲唯一「教会」我的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暴力是最直接的方法。我当然知道现在不是初中了,暴力也是最无知的方法,但这阵子的事令我按捺不住而已。 从小我打架的次数不比拿第一的少,其实,我从来不是文明的学生,逃课打架作弊统统做过,还是带头作乱的那个,只差没给抓住过。打架的原因有很多,发酒疯的父亲是其中一个原因,再来的是踢球时口角、保护姐妹、替人出头……反正原因不是重点,我只是见惯暴力场面,加上太多的麻烦自己找上门,若果我露出丝毫的软弱,我早就被分尸了,连渣滓也不剩。况且,我容不得别人欺侮亲人朋友。只是,这些都是很久远的事了。 我是被杨骚磨平了不少,但是在某些时候,骨子里的冲动还在。 「去你的!你说什么?」 被我的书砸中的公鸡呆若木鸡,显然想不到我会动手。看着木鸡落荒而逃,我没有发泄后的快感,何帆刚刚被小萱拉住,现在则笑得像失而复得了什么,冲着我说:「阿侠我以为你早没了脾气了。」臭小子,平日我没还手他就以为我乖巧了吗?我横了何帆一眼,捡起了书本对王洛说:「对不起,乱来了。但你自己也要想一下。」 王洛紧握了拳头,点头说了句:「谢谢。」王洛其实比我还难受,穷苦惯的孩子很能忍气吞声。「贫穷是最大的罪恶」的滋味我和他早就尝透了。冰山美人脸色复杂的站着,我知道他们要谈一下,拿了自己的书本就扯着何帆走了。 送走了小萱,何帆勾着我肩膀感慨的道:「你知道吗?隔了几年你冷漠了不少,说真的,连我都有点怕你冷冰冰的样子。我还想着中学时领着大家造反的Jack去了哪里呢?」我也想起了以前的无知轻狂,笑了笑没说话,何帆突然立住,喊了一声:「阿侠。」 我停下望向他,何帆脸上罕有的没了那欠揍的痞笑,正容的道:「阿侠,我们几个没变。」 他一字一语的说:「你也没变。」 我愣住。 然后轻轻的笑了。 我没有反驳他,我感激天父让我能够遇上他们。缘份,的确是很奇妙的东西。 天空,一碧如洗。 我忽然觉得,无论晴天雨天我也可以走下去。 何帆轻声说:「所以,别再闷声不吭了。我们看着,很难受。」 我摇头,微笑着继续走这条林荫大道,何帆快步跟上。 林荫道上,树叶轻轻的随风飘落,一片又一片。 一片又一片。 秋天到了。 ***** 非常清淡—久等了…… #40 〈墓地的百合花〉 早上醒来时,总是本能地寻找自己所在的地方,然后,须臾间便会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然后,失去寻找的欲望。 我呆躺在床上许久,听着溶室的水声,侧头望了望窗外,阴霾的天色,床头的时钟指针指着七字。我支起身坐在床沿,看着秒针一格一格的移动,今天十时有两课人类遗传学,下午没课。我扫了一眼凌乱不堪的床铺,举步走往溶室。 推开虚掩的门扉,杨骚下身围了一条溶巾正在脸盆上盥洗。我从后抱住他结实的腰身,杨骚抬头从镜子里看了我一眼,水珠从他黑色的发际滴落,他抓起一旁的脸巾抹了抹脸,镜内的他,一脸的清爽,正扬起双眉用眼神问着我。我敛下眼,松开手拿了盥洗用品,杨骚让开给我洗漱,转身出去。 当我整理好打开门扉时,杨骚已经在结领带了,我看着他把领带结成一个完美的三角,他淡淡看了我一眼道:「说吧。」 我没说话。 「这么安静。不是有话要说吗?」 我走向他,主动的将双手环上杨骚的颈项,道:「我睡着了也是这么的安静吗?」 「嗯。」杨骚抓紧了我的身体紧贴着他,想了想才道:「我喜欢你睡着的样子。」怪不得一定要我吃安眠药,我皱起眉头,他接着笑说:「你睡着时最乖,不会挣扎……」干,我冷然的打断他道:「那你买个充气娃娃吧。」杨骚不以为忤的笑,蓦地将我压按在床上,佝下身吻咬我本来已经伤痕累累的唇瓣,我不禁自嘲的笑了,没错,我就是他的充气娃娃不是吗? 半晌,杨骚转为轻轻的咬着我的颈上的皮肤,麻麻痒痒的,我知道我今天要穿樽领的衣服了。杨骚伸手握住我的脸轻道:「那时候的你,紧闭着眼,脸色疲倦、但静静的,充满阳光……」 「那我永远不醒过来不就好了吗?」我冷冷的道。 杨骚笑意更深,简单的说了三个字:「你不敢。」 我窝囊的气结,没错,跟了杨骚四年,我的确不敢,只要我不醒过来,杨骚就会跨越我去玩弄我的家人。这个事实,我真是他妈的太清楚了。我悻悻然的瞪眼,杨骚低笑:「我的睡美人。」令睡美人睡着的死巫婆﹗ 杨骚从床头柜拿出一枚闪闪生辉的乳环,我望了望便道:「我不喜欢钻石。」又是钻石?难道不能有多点创意吗?亏他是学艺术的。 杨骚却持相反意见:「我喜欢。」他捻弄我的乳尖,悠然地道:「钻石既绚丽又稀有,和你很像。」我紧皱着眉,看着杨骚轻巧的将乳环勾住乳头,他的手很灵巧,但乳环很沉重,他妈的,重得可以做结婚用的钻石介指了,他狎弄着我的乳头,我的眉头没有松开,终于道:「我想去扫墓。」 杨骚微怔道:「今天不是你父亲的忌日。」没错,今天没有任何特殊,没有任何意义的一天。 「只是刚起床时的心血来潮……行吗?」 杨骚更用力的掐住我的乳头,我吃痛,仍然紧锁着眉,身体上没半点挣扎,但心中仍旧闪过百折不挠的屈辱感,我直视他。他看着我,我看着他,他轻轻的问我:「你习惯了吗?」我知道我不能敷衍了事的回答,杨骚要听的,不是谎言。 我伸手握住他在我的胸膛上肆虐的手,平静而淡然的说:「下个月,我就二十一岁了。我躺在你身下四年,由十七岁到二十一岁,」我没有企图说谎,即使我如何假装,也骗不了杨骚:「我仍然不习惯。我没可能习惯。」 就算杨骚将我揭了又揭,将我最脆弱的地方都打碎,我还是这般的倔强,而这种倔强,根植于我心。构成人生命的两部分是身和心,我身上习惯了,我的心从没习惯。 我的心,表面上的伤痕纵横交错、面目全非,但是,没有改变。 两人手心下的一颗心,规律而砰然的跳动着。 他放开我已经红肿不堪的乳首,我慢慢的续道:「就算我如何的不习惯,我还是会躺在你身下。」 我转身趴卧,张开腿。 习惯了的悲哀,如同冰山一样,坚固而矗立,它们不会融化,顽固的挡住前进的人生,只让人看到冰山里的虚幻光与影。 「你还要什么呢?」我轻轻的道。 杨骚没有说话。他不再压着我,矫健的起身,从衣柜里拿出衣物丢在我身上。那是一件低开的深V领口纯白毛衣和长裤,我沉默的穿上。领口露出了锁骨和清晰的齿痕,青青紫紫不忍卒睹,起码,比没穿好得多。 在几个小时的路途上,我没有再说话,杨骚停下车子让我买了一簇雪白的百合花。车子内弥漫着幽幽的花香,似一条看不见的线,连系起过去。天色愈来愈暗,灰蒙蒙,渐渐落起细细的雨丝,车窗外的景物被雨水模糊了,化开成一片混沌。 父亲的所在地在市郊,只是一座小禅院内几百个牌子中的一块。连插花的位置也没有。我从未扫过墓,不知道要做什么,我伫立在寂静无声中,在阵阵冰冷的秋雨中,见不到来时的足迹,也见不到将要走的路,极目四望,只有一个又一个无名的牌子。 我将渗入雨露的鲜花放在地上,盛开的花朵,瞬间枯寂,剩下干涸的花枝。 「我其实应该多谢你父亲。」杨骚没什么喜怒的声音低回。「父债子偿。」 杨骚站在我身旁,握起我的手,他的手冷得像冰霜一样,我没有挣开,我的手搁在他手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就这样。 良久,我闭上眼睛,说了一句:「对不起。」当初我只欠了他一句抱歉,而今还给他了,可惜,就像杨骚说的,我今生要背负的不只一句抱歉。然而,纵然要背负的是我不能想象的世界,我还是会走下去。杨骚只是笑而不语,把我的手握得更紧。 「杨骚,人死后有没有下一世?」 「有。」杨骚望着我,似一个深渊。 「那么,我只求我下一世不要遇上你。」 「好。」杨骚笑意更深。外面下着淅沥的大雨,杨骚把手伸进我的毛衣里揉搓,继而是裤子。我紧贴着他,我仰脸望着阴霾的天空,纷飞的雨粉在我的脸上交汇,像是洗涤去什么。 父亲和杨骚相同的地方是,在我喊叫挣扎时,他们都没有停下来。但是这么多年了,我不愿意再恨我父亲,我也不愿意恨杨骚,我的人生未至于要靠仇恨来支撑下去。恨一个人,与爱一个人,对我来说,都是奢侈。 人鱼公主为了和自己心爱的王子一起,明知道他们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仍然毅然放弃深爱她的家人与美丽无垠的海洋,她的勇敢在于她的牺牲而不是在于她得到了什么。我嗤笑,她追求的深深伤害了挚爱的家人,而我所做就和她一样可悲。我的世界就是这样的荒谬而真实,我笑道:「杨骚,强摘下来的果实会甜吗?」 他狠狠的吻住我,直到我尝到似有若无的血腥味,他说:「最复杂的味道才是世上最难忘的,那是微笑上的鲜血。」杨骚放开我,我跟着他冒着风雨走回到车上。 挡风玻璃上不断画出扇形,似看清了前路,又立即被雨水抹去。 蓦地前方一个黑影直冲过来。 那一剎那,我以为,天父终于听到我的祈祷了。 #41 〈刀上舞〉 杨骚铁青了脸,我看到他额上的血,原来他的血也是红色。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将真正的感情这么的形于外,那是名为愤怒的情绪。 我的脑子呈现一片空白,一会后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辆车突然撞上来,全个过程不到一秒钟,杨骚反应很快,在看到那一辆车的剎那就扭开驾驶盘,但是他反应再快,车子也跟不上,加上正下着雨,他只来得及避免迎头相撞。 两辆车撞成T字型。我发现车子上所有玻璃都碎了,安全气垫也弹出了,杨骚看上去没事,只是额上有血。雨水慢慢的把他的血冲淡,他很冷静的拿出手提电话和手枪。 我这边的车门已经撞得变形,没办法打开,双脚痛彻心脾,我没往下望,从杨骚看着我的脸色知道,我应该很糟糕,杨骚对着电话说了出事的地点就挂线了。他神色古怪的看着我,我一手的血。我很清醒,很痛,很冷,杨骚的枪指着我,我看着他的眼睛,我忽然看到一种,莫名的东西。 枪口移开,指着撞上来的车子的司机,他也没事,正在车外大呼小叫什么,我听得不真切。雨点不停的打在我身上,很冷很冷,杨骚放下枪,面无表情的替我做简单的急救。我只听到我粗喘的呼吸声,杨骚好象问了我什么,我只是看着他,我说不出话。 等待并非很漫长,我还没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已经有人在探问,那是杨骚的人吧?他们帮我上了颈箍和用夹板夹好左脚,小心翼翼将我抬出车门,那一阵痛,我几乎撑不下去,低头看到我右脚踝上的伤口,鲜血正在泊泊的流出,好象天上的雨,很干净纯粹的颜色。 在往医院的途中我很累,车上摇摇晃晃的,我忍不住闭上了眼,最后一个念头是,天空总是灰蒙蒙的。 ———— 生活,其实是一则童话。 它的美丽在于它的残酷。它的微妙在于真实与幻想之间。它令人着迷的地方正是令人迷失的地方。 住在海底深处旋涡后的巫婆说,你要到陆地上去么?那你把这药吃下,于是你的尾巴就可以分做两半,收缩成为人类所谓的漂亮的腿了。可是这是很痛苦的— 就好象有一把尖刀砍进你的身体﹗你的每一个步子将会使你觉得好象是在尖刀上行走,好象你的血在外流﹗ 原来,天父还是没有听取我的祈祷。 后来文河告诉我,我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右脚踝开放性骨折,撕裂了动脉,抢救时医生说最坏的可能是保不住脚,因为市郊与医院相隔太远,故曾经建议截肢,否则感染的机会很大,但是杨骚反对。做了4个小时的手术,两组医生终于把腿骨接了上去,并在其中打入钢钉固定。我醒来后,迷迷糊糊当中我只觉得床前站了人,我头痛欲裂,口干舌燥,视觉模糊,一句话也听不懂的看着他。手术过后麻醉的副作用令我觉得天旋地转,反胃恶心,要吐又吐不出来。真正清醒后第一句就是:「别告诉她们。」 「放心,你家人不知道。」那是杨骚的声音。 脚究竟会怎幺样?我没问。半夜脚会痛,痛得睡不着,文河就给我打镇静剂,我又终日与镇静剂为伍了。身体被禁锢在床上的感觉没有很难受,只有异样的熟悉感。我早就学会如何安静的待在床上,而当钉子钉进去和拔出时,我躺在那里感受着它的穿透,老实说,和杨骚当初做的很相似,可能因为经历过,反而没什么大感觉。 终于可以坐轮椅时,我没有意外的看到杨骚,他将我抱起,放在轮椅上。 我抬头问他:「为什么不用骨牵引疗法?我受得住。」 杨骚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道:「粉碎性骨折医生都不建议用骨牵引疗法。」我知道,因为那比受刑还要痛,原理是将钢针或牵引钳穿透我的骨质,使牵引力直接通过骨骼而抵达损伤部位,并起到复位、固定和休息的作用。实际上的样子大约就是一枝长长的钢针把我的腿穿着,另一头拽个秤砣。其中的痛不欲生可以自行想象,但是只要捱过这持续六至八周的巨痛,以后就不用和骨痛搏斗,现在这个疗法是上钢钉,这代表了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脚都会使不上劲。 杨骚只说了一句:「你会再站起来。」 在被拘禁在轮椅四星期后,双腿的石膏拆除,扫瞄确定了我的命运,复原情况良好,只要复健妥当以后不用坐轮椅。文河推了我到医院的花园,让我看天空吹吹风,在树荫下我对他说,我想看放在床上的原文书。他看了我一眼就沉默的跑回医疗大楼,类似的无聊把戏我玩了不少,文河也只能陪我玩。看着他走远,我抓紧树干慢慢的站起来,我苦笑,躺病床太久,就算不是骨折,肌肉也萎缩了不少,双脚瘦骨嶙峋,很像竹子。我不是第一次偷偷站起来,也不是第一次跌在地上。 双脚痛是痛,痛得满头是汗,连一刻也站不下去,的确每动一下都像是踩在刀尖上,但是我知道现在不动的话,以后都不用动了。我顺势躺在草地上,其实是无可选择,但有什么关系?看着树叶间细碎的阳光和浮白的云絮,嗅着泥土青草的气息,我变回婴儿了,小时候学走路,是不是也是这样的跌跌撞撞呢? 我们都曾摇摇晃晃的找寻着自己的方向而不知道疲倦,太多次的跌倒只会让我们更想走出自己的道路。可惜当我们学会了走,学会了跑,我们就忘记了去找寻自己的方向。 有人说过:「我曾抱怨我没有一双好鞋子,直到我遇到没有脚的人。」以前想飞,现在却想只要站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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