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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记号,不会放错地方的——小雪、贝克,我们抓几条小虫子放在鸟窝里给小鸟吃好不好?”
赵贝克大叫道:“好!我去叫豆豆。”
小雪的小脑袋里在想象小鸟吃虫子的景象,可是她一时之间还是不能忘记自己对于从沈忱腿上掉下来的蚂蟥的优先处置权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孩子夺去后的气愤,身不由己地向我靠过来。我和赵贝克的妈妈高欣然都说水里有蚂蟥,最好不要让孩子们去。
沈忱笑呵呵地说:“我逗他们玩呢,那里很安全。我带他们去抓虫子,然后我就把鸟窝放回去。”
我故意板起脸来说:“你这样做,非把鸟爸爸鸟妈妈急疯不可。快点把鸟窝放回去吧。”
沈忱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笑着对小雪说:“小雪,看你妈妈现在的模样丑不丑?”
大家笑呵呵地看着我。我只觉得脸上燥热,心里对于沈忱的挖苦很生气,可是却不能同他当众较真,于是趁着赵贝克和豆豆跑过来拉住沈忱让他带着他们去捉虫子的功夫,我走开了,走进一片密密的芦苇当中。
有时候,人是很奇怪的,同样的一句话,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景下,我们对它的感受有太多的不同。更多的时候,曾经是无数次被我们漠然视之的一句话,就在一个没有任何前兆的时间点,顷刻变成了熊熊大火。无数的愤懑铺天盖地而来,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恼恨就像火药爆炸后产生的冲击波,击倒了曾经被视为自然、平静的生活。
生活!
批评我的相貌身材,是沈忱的专利。他说我丑的时候,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一笑了之,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开玩笑。可是今天,我有些心浮气躁,我不愿接受他当众开我的玩笑。在他的眼里,我就是这么的微不足道,可以被任意地取笑吗?
我隐身在芦苇丛中,周围是熟悉的人们说笑的声音,但是茂密的芦苇把我和他们隔绝开了。我凝神倾听芦苇在风中的密语,就像听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谜语。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和别的人隔绝开?他们是我的朋友,其中还有我的家人。唉,谈到他们的时候,我的口气何其冷淡!他们的面貌在我的眼前是那么的模糊不清。在这样的时刻,我距离他们如此的遥远。我对他们漠不关心,我只愿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沉浸在自我的天地中,我是这样的多愁善感,泪水无声地落下来。刚才我想到了什么?在我的幻想中有什么?“幻想和年华都一去不返”,我会是为了普希金的诗句而感慨流泪吗?不,关于岁月,我无法挽留,也就不必伤怀,我总是把它们放在缀有芬芳的花朵的相框里,用带着些向往的念头看着它们。一个人最伤心的时候,是回想起有机会可以改变的时候,最终却什么都没有变化吗?或者,就在刚才,我没有察觉到的第一颗眼泪是为了沈忱?可它绝不是为了沈忱的好。刚才的那一句话就像是砂纸打磨掉了表层的温情和平静,露出了埋在我们之间的隔膜。这隔膜,此时此刻正用冷酷的目光冷静地看着我。它目光里的意思我是明了的:作为女性,应该服从于命运;婚后女性的命运就是服从于丈夫。服从于丈夫的女性是幸福的,因为只要有了包容,所有的棱棱角角就都会适时的消失。夫妻之间,总得要有一个人学会包容;而命运在大多数的时候,多会磨练女性拥有这一项宝贵的本领。包容就意味着美满,一个家庭中,做妻子的重要性即在于此。可是,命运怎么就没有把女性为了学会这一伟大而实用的本领所牺牲掉的自我展现在做丈夫的面前呢?以至于他们从来都没有为此真心地感谢自己的妻子,却理所应当地认为所有家庭生活的轻松惬意都理应该由他们来享受?
我不是女权主义者,可是当我不自觉地意识到沈忱享受着我的劳动和付出却依旧无动于衷的时候,我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女人,你为什么要结婚?如果只是像那位女扮男装的中世纪欧洲公主一样,不能抑制热爱家务的天性的话,为何不去向自己的血缘至亲奉献这种热情?或者,自私一些,只为自己辛劳?
为什么我不能够走出交由沈忱来主宰的天地(家庭),走进属于自己的一片世界(心灵)?我是否还可以选择?选择真正属于我的生活?
我的感觉,就像一头秉性温柔的小动物,懵懵懂懂落入一个温馨的陷阱,很久以后,它才感到了绝望。
它去向谁倾诉这绝望?
我看看四周,芦苇茫茫。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读者您好!我准备换一个笔名了。对于我来说,“秋夜微凉”显得太时髦啦,并且还有可能会与《秋夜微凉》产生不必要的冲突。所以,您要是看到笔名为“苏秀”的《百合心》,那就还是我。感谢您的阅读,真心希望这个故事不至于让您感到厌倦。
☆、第十一章
虽然是在旅游当中,午饭后,困倦照例光顾了一番。特别是大家都觉得应该在这短暂的假期里好好犒劳一下自己——路程可以慢慢赶,风景也可以消消停停地欣赏——于是,在这个绿色也不能褪去烈日刺目的光芒的午后,整个桃花涧在慵懒中陷入了安睡。
我睡不着。窗外蝉鸣阵阵,眼前似乎有无数的画面闪过,耳畔好像有人在说话,说了些什么,却转瞬就忘记了,只觉得躺在床上看着对面的沈忱睡得舒舒服服的而自己却不能安然入睡,这是一件多么令人不能忍受的事情啊。我越来越觉得浑身燥热难耐了。
于是我决定了。
我悄没声息地走出去,站在门外。十几米以外的一幢小楼的阳台上,有一个男人正坐在藤椅里沉思默想,此外看不到一个人。太阳明晃晃地照着,阳光耀眼。有阵阵蝉鸣,四周更显得静悄悄的了;哗哗的溪水自顾自地流向低处。我知道不远处有一块巨大的、近乎半月形的白色岩石。昨天傍晚经过那里,是沈忱发现了在林子里面距离路边五六米远的地方有这样一块白得耀眼的岩石。绕过去,就在站在路上的人们完全看不见的岩石后面,被挡住的溪水在岩石与山壁间汪聚成一个小水潭,宛若多情的泪眼静静仰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实际上,在笼罩周身的烦热中,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这里。
午后的阳光似乎使山林更加静谧,却使溪水躁动。水面有一层闪烁不定的白亮的光芒,水声忽高忽低。我靠着树荫下显得斑驳的岩石静静站着,这里依然是一团夹杂着闷热的气息……
时间凝固了……猛然间我意识到刚才过去的几分钟或者十几分钟就像从水潭中掬起来一捧水却又让它从指间流去那样丢掉了。我不知道丢掉的是哪一分一秒,它们已经融入岁月的长河当中,变成了不可琢磨的永恒。那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是空白的。似乎一瞬间就掌握了整个宇宙,可也是漫漫无尽地只是停留在了一个原点上。我向四周看,那样的一丛树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地站在那里,组合成美丽风景中美丽的一角,却被淹没在平庸的、千篇一律的、茫茫的山林中。那里有一朵淡黄色的小花在微风中摇曳,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只自命不凡的蝴蝶曾光顾过她的倩影。时光流转,我身边的这块岩石,也许是洪荒无极的时侯就有的,已存在了亿万年,却不能同青梗峰下的顽石一样,修炼出一丝灵性。但我怎能嘲笑它?我又有什么理由只去怜惜那些花草树木?无知无觉的生命或非生命只为自己永恒的存在,装点世界能算得了什么?和那些飞鸟走兽以及江河湖海里的鱼类相比较,后者存在得更自由。可是谁知道呢?这些穷其无尽的一生被困守在这里的植物、石块,安天乐命,无欲无求,就无法体会到存在的快乐呢?如果我生来不是作为一个人,而是一棵树,晨曦中迎来第一缕宝贵的阳光,暮色中伸出枝叶庇护倦归的小鸟;如果作为一棵树,我是用枝叶的“唦唦”声作为温柔细语,用剥落的树皮和枯朽的落叶作为坚强;如果我只关心四季和昼夜,那么,这个世界,这个我眼中的世界,会是什么样的呢?
在自然中,此时此刻,除我而外,没有一个其他的同类占据着我目力所及的地方。而这个“我”是和山石树木小草蝴蝶一样的。这是自然的我。只是一个自然存在的生命体,容身于几十万年前就已形成的山谷之中。呼吸着混杂了五百年前乡野鄙夫和雅士达人呼吸过的空气,更感受着用八分二十秒的时间穿越宇宙才到达地球上的那已有无数的生命感受过的阳光。空气中漂浮的水分子,曾在天地间来来回回了无数次。而我身边这欢畅清澈的溪水,不也曾在某个人的注视之下吗?逝者如斯,生命不止。
在这样一个夏日的午后,在丛林流水之畔,在葱茏的山谷之中,在晴空之下,让我——这卑微渺小的生命来思索世界上最深奥的命题之一,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沉闷无聊,反而是畅快淋漓,那样的感受就如同一只鱼儿徜徉在清凉的溪水里,随水流轻轻起伏般自在惬意。
溪水是清凉的,只要能意识到这一点,四周就一下子清凉起来。因而这清凉的溪水就充满了诱惑。我脱了鞋袜坐在石头上,把脚伸进水中,双脚似乎马上就脱离了身体的羁绊随水飘去了。我凝神谛听,除了树叶被风吹过的声音和密林深处的一两声鸟鸣、一阵显得急促的蝉鸣,再也没有其它的和声陪伴流水的歌声了。我还相信这样的一个隐秘的地方是没有几个人知道的。昨天傍晚,如果不是在一片反对声中,沈忱执意要练练他的攀岩技巧,那么,至少我们这一群人中谁也不会发现这逃离人世的小小天地。我不再迟疑,我只要那么几分钟就够了。我放下手机,很快就脱掉了衣裙,顺手搭在干燥的石头上,然后解开了头发——我滑进了水中。
一层寒意顷刻间就从肌肤渗透进骨髓里,令人不能自禁地轻轻磕着牙,周身布满了细小的疙瘩。水深及胸,我俯身潜下去,让自己完全淹没进去。这是一片海洋,我是一条自在的鱼儿,还有什么能比生命的自由舒展更畅快的吗?水的浮力推动我慢慢飘起来,头发像一团柔弱的水草在水中荡漾。在水中,我看见阳光变得丝丝缕缕,正在编织捉摸不定的轻纱;石头、树木、山顶变得光怪陆离,仿佛梦境。我像鱼儿般吐着气泡,那一串水晶一样的水泡轻快地飞向水面。
啊,我该怎样说呢?此刻,是仙境而非人间。
我钻出了水面,溅起的水花扑在岩石上,很快就被烤干了。在我雪白细腻的肩上有一层细密的水珠,它们还在殷勤地挽留着我:“多呆一会吧!也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样的时刻了。”于是我仰头伫立在水中,又低头看看漾在胸前的明亮的水波,两只手臂不由得就会像鱼鳍一样轻轻划动水波。只有“自然”那不会挑剔的目光宽容地注视着我,而我也坦然回视着它。在人类的目光中,我的躯体并不完美,但在自然的怀抱里,我是它的珍宝。有一些紧张和羞涩,但没有耻辱。是的,在自然的面前袒露自己,这不是耻辱。我看着自己那浸润了自然神采的四肢,忍不住想再一次潜到水底,却听见一声轻轻的响动——“啪!”
也许是一颗松果落到了地上;也许是小兽奔跑时踏断了一段枯枝;但也许,会是最让我难堪的事情——那就是有人走过来了……
零点的钟声响起来了,幻境被收回去了。所有一切——
我的慌张可想而知,文明人类的羞耻感占据了我全部的思想,我又一次成为了咬过智慧果的夏娃。好在我很快就能穿好衣服。我一边穿衣服一边胆战心惊地凝神听着,这一段时间,我没有再听到任何的声音。当我绕过岩石,站在有可能被人看到的地方,我只看到一棵棵的绿树无声地站在四周。
但是,已经不可能再有这种融入自然的勇气了,再回去已是不可能的了;我回头再看看那一湾包容过我的身体、也包容了我最本真的灵魂的清水,无法想象刚才的那个自己。
可以安慰自己的是:有些事情,能经历一次也就够了。
电话响了,小雪在问:“妈妈,你去哪了?我们就要出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亲爱的读者您好!我准备换一个笔名了。对于我来说,“秋夜微凉”显得太时髦啦,并且还有可能会与《秋夜微凉》产生不必要的冲突。所以,您要是看到笔名为“苏秀”的《百合心》,那就还是我。感谢您的阅读,真心希望这个故事不至于让您感到厌倦。
☆、第十二章
每到八月中下旬,安常理天气应该慢慢开始转凉了。这个时候,热闹的谢师宴一拨又一拨地摆开了,就像在这个即将要收获的季节里,人们自然而然地会想到要庆祝收获一样。小城里像点模样的饭店一律装模作样地用各种各样的广告打扮成尊师重教的模样,似乎天底下最天经地义的事就是用一次皆大欢喜的聚餐感谢老师。而这样的一顿饭,当然必须得要用相当多的money来映衬那蕴含在它一道道的珍馐美味中的喜悦、感谢、炫耀等等。
而实际上,随着有些人的见闻和品味越来越追赶上了潮流,现在就算撒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体贴地体现东道主的诚意了,更为体贴的做法是一定要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来作陪才行。当微微有点醉意、喜气洋洋的东道主亲密地把一个又一个的科长、主任、副局长、局长介绍给只为应付饭局而来的老师们的时候,主人的气魄犹如长江大河奔腾到海;而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老师,就像滚滚波涛上一只笨拙的小船。当然,现在的学校和社会的接触多了起来,见识过大场面的老师也越来越多,“轻舟已过万重山”,一些老师应付这样的场面已经驾轻就熟了。
这样的宴请场面,在蓝天中学的家长和老师中更常见。
作为当地最为知名的中学,蓝天中学当然更容易汇聚当地高端家庭的孩子。这个经济不够发达的小城还没有流行起来去国外上小学、中学的风气(很快就会流行起来了),所以那些不能去外地的大城市或省城重点中学伸展翅膀的学子,首选自然会是蓝天中学。在任何一所名校中,名师就像磁铁,会将一大批这样身份不一般的学生汇集在自己的班级上。因此,作为胡老师——响当当的名师——班上的科任教师,这两年来,我真有些害怕参加家长设下的饭局。去与不去都是很麻烦的。
这一次——“你一定得来,”胡老师在电话那头再三叮嘱,“小王家里有事来不了,老张老苏要跑两个饭局。你再不来,李老师也就不来了——没人陪她嘛。一定得来,一定……不要让我当光杆司令。”
我记得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能够下馆子吃饭,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那时候口袋里的钱真是少的可怜巴巴的,一个月只有六七百元,想要解馋或是偷懒,一般就是去小餐馆吃吃包子饺子小火锅之类的。碰上婚丧喜事或者由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才会去大饭店(难道那时候没有家长请老师吃饭的风气吗?我忘记了。)所以在那时,遇到这样的“机会”,总会见到在那一张张摆满了菜肴的圆桌之间,欢闹嬉戏的孩子们尖叫着跑来跑去,招来监护人温柔的责骂。孩子可以是从一两岁到十七八岁之间的任何年龄,五六岁到十一二岁的多一些。有一次,坐在我身旁的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一直在尽情地吃肉,似乎预备这一次要彻底干掉肚里作乱的馋虫——旁观者都是宽容的,笑眯眯地帮他挑选食物,自己也尽可能多地消耗一些这样珍贵的食物。
现在,不会是这样的了。极少有人会再带着孩子赴宴——那样会让人觉得小家子气(孩子们更愿意去肯德基);而且,吃东西的时候也只是像大家闺秀般地浅尝辄止,不会再是狼吞虎咽的了。似乎“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时代到来了。
不过,在饭桌上有一样东西并不会越来越少,那就是酒。本地风俗,每宴必有烟酒。自有“禁烟令”以来,旁若无人的吸烟者确实少了很多,然而有饮酒之好的人却一个都没少。实际上,酒的档次能显露宴席的档次;对酒的品味和容量则最容易表现人的交际能力。注意看那些肚腹鼓鼓、满面红光、一身酒气的人,他们扯开了嗓门播撒着欢声笑语。没有他们,这个聚会该会是多么沉闷无聊;他们趁着酒劲就有了公开地对熟悉的女同事们或者不熟悉的女客人说些带着点调情意味语言的胆量;没有他们,腼腆的女客脸上怎能绽放艳艳桃花?他们会怀抱着酒瓶在圆桌之间不停地巡回,用尽微笑、癞皮、逼迫,给那些最害羞的人斟满了大杯,让他们喝下这满盛厚意的谷物精华。
酒不但带来了这许多的欢声笑语,还可以成为发酵剂。许多搁在肚子里的话,在一次次交杯换盏之后会自然而然就成为体己贴心的馈赠。那些善于把握这种馈赠的人,不但可以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