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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峥一脸严谨地注视着她的动作。
看牌落定,他松了口气,站起来往外走:“不错,你的手和以前一样镇定。”
雁归跟着他站起来:“你现在有时间了么?”
孔峥笑一笑:“我对你,一向有无比的时间和耐心。”
雁归一边琢磨着他这句话的意思,一边顺手把小房间的门关上。
“找我就是为了来送帖子?”孔峥拿起茶几上的请帖,漫不经心地打开看了看,随手又扔到桌上。
雁归看着他轻描淡写的举动不由得想,这种人就是这样,别说十多年,就是一百年也改不了坏毛病,他现在这样子和当年拿女孩给他写的情书叠飞机时有什么区别?人家的心意对他来讲总是一钱不值的,功成名就又怎么样,骡子拉到北极也还是骡子。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人你看到就会讨厌比如孔峥,而有些人看到就会喜欢,比如大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强烈对比,所以雁归觉得自己更加加倍欣赏大伟了。
但她还是礼貌地回答:“是。”
孔峥等了会,见没下文,于是摇摇头发出咋咋声:“我们都十多年不见了,你对我就这么冷淡?一般情况下是不是都应该问问,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啊?结婚了没啊?”_
雁归马上很配合地问:“你过得怎么样?结婚了没?”
孔峥笑着说:“还凑合,没结婚。”
雁归哦了一声。
孔峥说:“我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说,你应该问,那这些年你想我了没啊?”
雁归顿时把细细的眉毛竖起来:“你这人怎么还跟以前一样,总那么玩世不恭没个正经?我是认真给你送帖子来的,校长很希望你能够参加咱们学校五十年的校庆。”
孔峥站起来,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双鞋,当着雁归的面慢慢穿上。
“我干吗要去?”他问,似乎觉得挺好笑的样子。
“你以前不也是里仁巷小学的学生么?”雁归看着他穿鞋有些不自在,在她的感觉里,当着人面穿衣服鞋袜都是件隐私的事情,他们这么多年不见面,几乎就是陌生人,可孔峥给她的感觉就像和她多熟似的。
“小学毕业照上可没有我,雁归。”孔峥一边低头系鞋带一边回答。
“可你曾经是学校的一份子啊,而且你这次回来不是也给学校捐赠了么?”
“别提那个什么捐赠,那是别人用我的名义送的,我事后才知道。”孔峥穿好了鞋,舒舒服服服地在沙发上坐好,脸上全是不以为然:“至于你说的一份子,我可只记得原来班主任最大的夙愿就是能让我退学,班上如果谁丢了什么东西,第一个检查的也是我的书包。”
“多好的一份子。”孔峥微笑着说。
雁归瞪着他:“你是在我文具盒里拿过一块钱。”
她知道自己说这话很幼稚,可是不知为什么就是忍不住,她从小就很乖,几乎没有与人吵过嘴,只有孔峥,或许从小被他欺负得狠了,总能让她有战斗的欲望。
“嗯!”孔峥马上点头承认,一点也不羞愧:“那时候我特迷打电游,我妈给的钱不够,就顺手拿了你的。你看我从小就跟你特别亲近,别人的钱我还不高兴拿呢。”
雁归看他既得意又暧昧的神情,瞬间决定放弃这个无可救药的人:“帖子我已经送到了,到时候如果你实在没时间,可以不必来。当然如果你愿意来的话,我们也会欢迎。”
孔峥看她起身准备告辞,笑了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能不那么假装镇定我就很开心。好吧,看在你刚刚给我砌牌的份上,我去。”
雁归不愿意再多说话,拿起包往外面走。
“嗨,等等。”孔峥叫住她。
雁归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多米诺么?”
雁归摇摇头:“你从小就出人意表,或者你喜欢倒牌那瞬间的毁灭性吧。”
“错了!因为我喜欢事情的成败掌握在我一个人的手里,就像命运,也由我自己掌握!雁归,你知道么?我的牌是不允许别人碰的,今天你是唯一一个例外。”
“世界上哪有什么可能所有成败在一个人手中,你又不是神。”
“对,我或许操控不了其他人的成败,但是起码我自己的这幅牌没人能够左右!我高兴怎么样就怎么样,谁也不能再左右我!”
雁归望着他,发现孔峥比大伟几乎要高出半个头,她在他面前显得异常娇小,他的话满含深意,而那种无形的压迫感让她觉得有些不安,他果然不再是当年的孔峥了。_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我……”雁归开了口,又觉得后悔,她在解释什么呢?这么欲盖弥彰,倒好像怕了他似的。
果然孔峥打断她:“当年?什么当年?我这人从小记性不好,尤其对不该记得的事忘得特别快。”
雁归别过头,匆匆说:“那就好,我走了。你记得校庆那天准时到。”
她走出大厦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望了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孔峥办公室开了冷气的缘故,忽然无缘无故地打了寒颤。谁说人不会变,她一开始的判断似乎是错的,孔峥已经完全褪去了年少时的焦躁轻狂,他骄傲依旧,但他的沉着冷静让她有点不适应。以前他像一只只要有危险就会露出小小爪子的黑猫,但猫毕竟是猫,爪子再锋利,威胁性也不大;现在的他却像一只懒洋洋的黑豹,虽然是漫不经心地躺在那里,但是如果遇到猎物,他的伺机一扑却会要人的命。
多年前的那桩往事雁归几乎已经快要不记得,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有错,可是如果孔峥怀恨在心——如今的他强大又危险……
管他的,雁归甩甩头,他能拿我怎么样,我就是个没名没利的小学老师,身无长物,他就算吃了我也只是一把骨头。而且,如果孔峥的心眼像针尖这么小,又怎么可能做成这么大的事业?这么一想,她马上觉得释然了。女人对男人的触觉总是很敏锐,虽然雁归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她知道孔峥喜欢她,女人永远都不会怕一个喜欢她的男人,当然变态除外。
第七章 雁归和孔峥(下)
孔峥果然如约来参加周末的校庆。这次他规规矩矩地穿着套笔挺的黑色阿曼尼西装,一双眼睛流光溢彩,明朗得像秋夜好天气里的星星,身材好人又漂亮自然穿什么都是锦上添花。热闹的仪式里,他始终保持着冷静优雅的态度,所有人都知道他少年巨富,所以即使他沉默得有些倨傲,也没人有任何非议。在大家的再三恳请下,他上台作了一段简短的发言,侃侃而谈却张驰有度,深情地表达他对曾经的母校不能忘却的热爱和思念,大家对他的发言报以热烈的掌声。
雁归回忆起他拿起请帖时不屑的表情再对比一下现在,觉得他果然有资格担当起耀眼的商界之星称号。她虽然极力抑致,但依然控制不住自己的笑意,以致于不小心流露到脸上,孔峥远远地望了她一样,犀利的目光从雁归的脸上扫过,雁归强迫自己把笑容收敛起来。
雁归的女同事从看到孔峥开始已经紧张地跑去洗手间补了三次妆,拉着雁归问:“诶,他就是那个给学校捐赠的人?”
雁归点点头。
“怎么这么年轻?他没有结婚?”女同事眼里顿时露出一种看见张五百万彩票的神采。
“据说是没结婚。”雁归回答完马上知道同事很快会第四次去洗手间,她叹了口气,孔峥就是这样对女人有魔力,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或许等他老了落魄了还可以去勾引富家老太婆混饭吃。
里仁巷小学的五十年校庆纪念举办得空前的成功,这所全市出了名的差劲小学因为有了显贵的来临而蓬筚生辉,甚至电视台都来了人,挺着大肚腩的老校长在月微凉的天气里激动得挥汗如雨,以致面对镜头时说话都结巴起来。礼毕后孔峥提出想由老同学陪同重新温习一下记忆中母校的要求,雁归在校长殷切的目光下微笑同意。
他们走过绿树成荫的操场,孔峥笑说:“你觉得校长眼里的我是怎么样的?”_
“里仁巷小学的骄傲。”
“多可笑,十多年前我在他眼里是瘟疫。至于现在,”他无聊地扯下小树上的一片叶子:“我在他眼里等同于一间可以任意支取钞票的银行。”
雁归说:“校长希望你给学校募捐?”
“嗯。”孔峥点点头。
“其实你也别觉得他太势利,校长募捐是为了学校的体育馆,那个体育馆还是我们当年读书时的那间,这么多年过去也没翻新过,实在太旧了,地方小,设施也差劲,有时候我都担心孩子们在那里不安全。”
“我们小时候每到下雨天的体育课都在那间体育馆里上,你记不记得?”
“怎么可能忘记。”
“我现在都记得你那时候的自由操是做得最好的,你的动作轻盈又好看。” 孔峥回忆起幼年的情景,眼里露出一抹罕见的温和:“雁归你信不信,这么多年里我从没忘记过你。”
雁归偏头努力地想了想:“奇怪,为什么我只记得你在和同学掷沙包,打到我的头,起了一个好大的包,痛了好几天。”
孔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雁归,你总是记不得我半点的好。”_
雁归淡淡说道:“总要有好的才能记得住。”
她在所有人面前一向都是温婉的,隐忍的,连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一碰到孔峥就像个刺猬,似乎针锋相对才是他们之间独特的相处之道,但又莫名地让她有一种畅快的感觉,而且她竟然不能否认这种针锋相对能给她带来淋漓的快乐。
“诶,对了,你怎么想着要回来?美国不好么?”
“我刚不是说了么?我热爱这片生我养我的热土。”
“得了吧,别假惺惺。”雁归嗤鼻:“我知道你憎恶这个地方,这间学校,这条巷子。”
孔峥说:“因为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
雁归斜睨了他一眼:“什么承诺?”
“你记性真不好,我离开里仁巷那天跟你说过的话你难道就不记得了。”
雁归沉默不语,那句话,她自然是记得的,孔峥当时才岁,身量还没展开,个子并不比她高多少,小小的英俊少年对她说:“你等我!我会回来接你离开这里。”
“而且,我总得来。” 孔峥望着操场旁边的梧桐树,面孔沉寂下来,他慢慢说:“再不来,你就要嫁给那个傻子了。”
雁归很不悦:“他怎么傻了?他是我见过最聪明善良的人。”
孔峥从兜里掏出一盒烟,点燃一根:“嗯,是个聪明善良的傻子,还很怯懦。”
“可能相对于你目前的成就来说,温和等于怯懦,我们的确在物质上不如你,但是并不见得你就可以这样践踏轻视我们的生活。”雁归怒道。
孔峥笑起来:“你糊涂了吧,雁归,我哪里敢践踏你?你是我这一生中最不可轻视的人!我只是好心提醒你,温和的人不见得怯懦,怯懦的人却一定温和,它们是有区别的。而且……”他拉长声音。
“什么?”
“怯懦的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伤害他身边最亲近的人,他没有能力伤害别人,所以刀锋只能对准自己人。”
雁归恨得牙痒痒:“我懒得听你胡诌,你回不回来我都要嫁的,别以为能阻止我。”
“是么?几时?”孔峥漫不经心地点燃一支烟:“年底?”
雁归警觉得像只受惊的猫,几乎把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你怎么知道?你想干什么?”
孔峥说:“我知道的远比你想像的多。”
雁归狠狠瞪他一眼:“我现在过得很好,你少来搞破坏。”
“如果真正是你想象中固若金汤的爱情,别人想破坏也破坏不了,你怕什么?”孔峥冷冷回答:“而且我不是要破坏,我是要救你。”
“你唯一救我的方法就是离我的生活远点。”_
孔峥见她态度严肃,把脸一变,笑嘻嘻地说:“可能性不大,我已经在跟校长谈帮助学校成立基金会的事情。我没别的条件,但是连络人一定要是你,你从小办事周到妥贴,我只信得过你。”
雁归不理他,转身就走,孔峥也不追,静静站在原地看着雁归的背影。其实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他忍不住感叹,这么中规中矩的及膝A字裙,厚重的长发盘成古板无趣的发髻,时间在她身上都自动退回三十年,不需要任何说明,只要是个人都能看出她的职业是个小学老师。这个女孩到底有哪一点出彩,偏偏就能让他这么多年里心心念念只有一个她。
这些年,他外表风光,似乎是青云直上,其实内中有不足为外人说道的苦楚。
当年雁归举报过后自然是开心得意,却不知道这事给孔峥造成的影响。自从他被老爸热闹地带回去认祖归宗后,亲戚们对这个平空冒出来的儿子想当然并不认同,觉得摆明了就是来抢家产的,明里不说,暗里却不知给了多少脸色他们母子看。这样也就算了,凭空还从天上砸了个雷下来,这小子竟然还偷东西,认了回来又怎样?只怕比没有还差!
孔峥父亲或许被这些风言风语弄得也有些烦恼,又或许真的是想给他磨练,一句“小孩子受点磨难也好”就把小小年纪的他孤身一人丢去了美国。
“孔峥,你既然不是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那就得付出代价才能换到自己想要的!”母亲含泪送他上飞机时对他说,她忧心忡忡,怕他是那种烂泥糊不上墙的孩子,怕他就此自暴自弃,纸醉金迷。
孔峥皱着眉头说:“我知道了。”头也不回地一转身入了闸。
孔妈妈看着他那小小的身子背着个硕大无比的背包,身影却依然那么倔强,不由得泪如雨下。
刚开始在异国他乡的日子里,因为语言不通受尽歧视,还要独自忍受孤独煎熬,孔峥对雁归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她,他起码还可以呆在妈妈身边,他不会岁就一个人直身国外。后来再待得久一点,他成熟一点,又跟自己说要忘记她,忘记吧,那个女孩没心没肺,何必去爱她恨她。恨了她也不会知道,爱了她也不会感激。而且恨的感情太强烈,越恨越放不下。
然后真有那么几年,他竟真的一次也没想过她。他天天跟同伴们厮混着,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玩的不亦乐乎,甚至差点升不了级。
再后来到了有一年,那年他刚进大学,日子还那么混混噩噩地过着。有个冬天,大雪纷飞,其冷无比。寝室的暖气却莫名其妙的坏了,同室的同学要么回家要么去了旅馆。他懒得动,等人走光了后,他跑去把其他床上的毯子都拿过来盖在自己身上,但是那天晚上出奇的寒冷,他还是被冻醒过来。醒来后,他浑身开始哆嗦,他非常清楚地记得,刚刚他重新梦到了雁归。
梦中的情景是他们分别时刻的重现,她穿着白裙子校服,一头乌黑长发垂到肩上,眼睛凉的像寒冰中被冻住的水晶,她冷漠地对他说:“你要向我宣战么?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那么冰冷刺骨的话语,那么冷漠的表情,孔峥几乎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天气寒冷冻醒的还是被梦里雁归的冰冷冻醒。
她竟然那样对他!他再也无法入睡,把手臂枕到脑后睁着眼睛一直到天明。
早晨的第一束阳光照进窗户后,孔峥慢慢从床上爬起来,眼睛并没有因为头晚的失眠而混浊,反而变得出乎意料的明亮。
他的同学从外面返回,惊讶地看到他在桌上认真地摆一副多米诺:“嗨,你是不是昨晚被冻傻了?你从来都没耐性玩这个的。”
孔峥头也不抬:“嗯,但是现在我有的是耐性。”
从那天以后孔峥的同学都觉得他的性格变得比原来更加孤僻难讨好,却也更加刚毅,大家纷纷不解。只有孔峥自己心里明白重新梦见雁归的那一瞬间他开始真正完全的成长了,他努力让自己迅速变得强大,因为他发现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他不再与原来的狐朋狗友鬼混,他们叫他:“我们开车去西雅图吧,那真是个美妙的城市。”
他说:“。”
他有些感激雁归,以前他是那么固执的倔强着、骄傲着,像个蛮横不讲理的孩童,可是他有什么本钱那么做呢?谁也不会把他看在眼里。就算他有了个有钱老爸,别人还是照样瞧不起他,人家一不高兴照样可以把他发配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而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只有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人才有资格说:我不要这个,我要的是那个!你必须服从我!
他很庆幸自己很年轻就明白这个道理,有些人到了三十岁、四十岁才懂,到了那时候,即使明白了可能也不会再有改变的勇气。雁归,谢谢你!孔峥轻轻在心底说,表面看你好像是陷害了我,其实也是帮了我,所以……我一定会遵守我的承诺的,你放心!
他不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