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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第一个夏天,你就问我爱会不会变……”副驾驶座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李明风打来的。
李月清没有接,从包中拿出纸巾擦干了眼泪,长出了一口气,才启动车子往公司开去。
不管前面是什么,她都要去面对。不是更加痛苦,而是更加坦然。
刚上大学时,李月清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三好学生”。虽然家境很好,但父母从不会任意惯着她,反而是更加苛刻地要求她各方面都要出色。
大一时,她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上。进入大二,课程日渐多了起来,而自己周围的姐妹大多也都有了“归宿”,处在乱花从中的她心便慌了起来。
让她没想到的是,后来竟然误打误撞地和林夕成为了恋人。他们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所以一旦爱起来也是和其他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什么都不顾的。
李月清和林夕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大二上学期的一个冬季的夜晚,不,应该说已经是深夜了。临近期末考试,她背书背得头晕眼黑,再加上晚上没怎么好好吃饭,所以肚子一直在咕噜噜地叫。
她披着自己的羽绒服外套跑出宿舍大楼,准备到对面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去买些吃的东西。没想到,一脚踏在了柔软的雪地里,竟然踏空了,身子向后躺去,眼看着就要重重地摔在雪地上,却有一只大手轻轻将她扶了起来。那只大手无疑就是林夕的手。
李月清还在幻想着王子救公主的梦幻场面,一转过头来,却看见一个蓬头垢面的男生在冲着她色米米的傻笑。她一下就清醒了,逃命似的跑进了超市。
拿了几个面包,几瓶果汁,准备结账时,她竟然再次遇到了那个“色狼”。他只拿了几只铅笔来到收银台前,和她并排站着。
李月清彻底晕菜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和林夕在一起之后,才知道,那晚他通宵都在设计样稿,铅笔临时找不到了,才想起来下楼去买几根。大晚上的,他没想到能碰到她,自然,她也没有想到。而她所谓的那种色米米的眼睛实在是因为困极了才表现出来的。
林夕是学广告设计的,之前在高中时学过素描和油画。他对李月清说,他喜欢画画,没有了画笔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活下去。李月清相信,因为在他和她约会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也是随身带着笔和纸,一有好的点子都会随时画下来,一点也不在意她的感受。
☆、第二十五章
林夕在大学三年的时间里为李月清画过很多的人物像,她都不是很喜欢,反而是他在野外写生时画的一朵雏桔花让她很喜欢。她想要他把那个作品送给自己,但他拒绝了,没有原因。
李月清很生气,原来自己还比不上他的一幅画。在他心里,画是第一,她要排在第二或者更靠后的位置。
“既然那么喜欢画画,干嘛要学广告设计,有一种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李月清曾经这样问过林夕,在她看来,凡是画家都是超脱世俗的,不该和商业利益联系在一起。
“我要赚钱,我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赚足够的钱,那样才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他想要的是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不是她想象中那种诗意的生活。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年。林夕还算是一个体贴的人,夏天时记得给她准备冰镇的果汁,冬天时记得给她围围巾,春天到来时,他总是提醒她戴口罩或是吃过敏药,因为她花粉过敏,氧起来很难受。
她生活中所有的小细节他都记得,就连她什么来例假他都比她本人要清楚。他细心,懂得体贴人,李月清和他在一起感觉还是很舒服的。
快乐的日子总是一晃而过,大四的到来,意味着很多的爱情就此成为泡沫。李月清不相信这种毕业的诅咒,她要牢牢地抓住他,不敢有一丝放松。
临毕业那年春节放假,林夕提议要她和自己回家一起过年。李月清得知后,高兴地都快疯了,这是他第一次这么主动,她不能拒绝。
于是,瞒着父母,说学校有一个活动需要出去几天,就和林夕一起跳上了北上火车。林夕的家在东北,火车越往前开,气温就越低,冷得人直打颤。
他给她换了无数次的暖手袋,把自己的大衣也盖在了她的身上,几乎是折腾了一晚上,到后半夜她才勉强睡着。可他却是一夜未睡。
下了火车,还要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他的家。
李月清从小到大都没有受过这样的罪。在火车上冻了一晚上,胃受了凉,再加上颠簸的土路,晃得她直想吐。
汽车在行进了两个小时后终于停了下来,李月清此时已是筋疲力尽,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林夕背着她下车,一直走到家里,才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自家的炕上。
李月清浑身的筋骨好像都散了一般,说不出的疼痛。渐渐的,背部起了热,那热很快就传遍了全身,她微微觉得好受了些,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连窗户都没有的土房子里,床边还坐着一个脸色蜡黄的中年女人。
她吓了一跳,大叫道:“林夕!”。
林夕赶紧跑进来,看到她惊恐的眼神,便笑了一下,说道:“妈,这就是月清。月清,你别害怕,这是我家,这是我妈妈。”
李月清四处环视了一下,她没想到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会有这样的房子,还会有这样的生活。这是她从来都没有见过,从来没有接触到的。她也不知道林夕从小到大原来过的都是这种生活。当然,林夕从没有和她提起过。
想到这里,鼻子一酸,滴下几滴泪来。
林夕的母亲慌了神,拍着她的背安慰道;“和小夕在一起,孩子,你受罪了。”
“伯母,您想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只是什么?”林夕的母亲关切地问。
“我只是……饿了。”李月清垂下头来。
林夕和他的母亲都笑了起来,“快快,儿子,把饭端过来。”
林夕应了一声,飞快地跑了出去。不一会儿,饭菜就摆满了一桌,有鱼有肉,还有她最爱吃的腊肠。这一顿饭不知要吃掉他们一家人多少天的生活费呢。李月清这样想着,不怎么下不去嘴。
林夕的母亲好像看出了她的心思,握住她的手说:“孩子,这都是自家的粮食,不花钱的,大胆吃啊!”
“哎!”李月清笑着点了几下头,听话地猛塞了一口饭。
☆、第二十六章
东北的冬天虽然极冷,但坐在林夕家的炕床上,她觉得很温暖。
林夕的母亲身体不好,干不了重活,白天时也总是和李月清坐在一起,两人说话。
从字里行间,李月清隐隐可以体会到她对自己的愧疚。她觉得自己和林夕在一起,是自己吃亏了。这话自己的母亲之前也这样说过,她都当做没有听见。她不觉得有什么亏不亏的,只要以后他对自己还像现在一样好,她就心满意足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杨心蕊打了好几次电话问她究竟去了哪里,前几次她都找了个理由搪塞了过去,这次再不回去,父母就真的要急了。
收拾行李时,林夕的母亲把很多东北的特产,鱼罐头之类的塞满了她的一整个背包。李月清不好拒绝,只能收下。其实这些东西在K城都可以买得到,只是那些超市的鱼罐头都是加了防腐剂的,而这里的并没有。
回去的路途显然比去的时候要顺畅多了。一方面气温不至于那么低,另一方面,李月清想着终于可以回家了,她从没有这样想念过自己的家,想念父母,柔软的床还有电脑。
她坐在车上高高兴兴地哼着歌,却没有注意到林夕异常的沉默。
或许每个人在高兴的时候总是会忘记之前的悲伤,忘记周围人的悲伤,忘记恋人或是亲人的悲伤……
那次之后,李月清不管通过什么方式,都无法联系到林夕了。她的预感告诉她:一定是出事了。
果然,毕业典礼后,他出现在她的面前,告诉她,他要去香港了,这是学校唯一一个名额,他很珍惜,不愿意失去。
“所以你选择放弃我?”李月清流着眼泪质问他,她不敢相信她小心翼翼地维护他们之间的感情,终究还是抵不过现实的考验。
林夕的声音也哽咽了,做出这个选择,他又何尝不心痛?其实,早在半年前学校就决定派他去香港深造,也就是在大四寒假的那一年。
她抓住他的手,说:“林夕,你知道吗?我父亲生病住院了。”
林夕点点头。
她苦笑了一声,原来三年所谓深刻的爱情到最后还换不来他的一句问候。她不需要多问了,也不需要多说了。她的恋情就此终结了。
林夕在身后追上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画纸,放在她的手中,“等我!”他说。
李月清展开来看,是那幅她一直喜欢的雏桔花。
她忍住眼泪和痛苦,当着他的面把它撕成两半,冷冷地道:“我不会等你!”
她凭什么要等他,等一个或许根本就不存在的诺言?
她的嘴上这样说,心中也千百次地告诉过自己;“忘了他,他是一个骗子,他骗走了你的感情!他不会再回来了!笨蛋!”
林夕不仅骗走了李月清的感情,骗走了她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更骗走了她的心。因为李月清从来就是一个念旧的人,一个伤口的撕裂,她甚至需要几年的时间去让伤口恢复愈合。
现在,已经两年了,她的心里还住着他。
☆、第二十七章
现实就是一面哈哈镜,镜外的人看镜中的自己不是高了就是低了,不是胖了就是瘦了。总之,和原来不一样了……
林夕和李月清分手已经两年了,她变了,他无疑也变了。
去往购时尚的路上,车子越行越快,她想要借此释放一下自己被压抑的情绪。
突然间,一个人跑进她的视野。她惊出了一身冷汗,大叫一声,猛踩住刹车,紧闭上了眼睛。终于,车子停在了一个安全的位置。
李月清松开安全带,微微有些颤抖地走下车来,看到自己车子的正前方躺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
她一步步走到他跟前,蹲下来,问道:“喂!先生?先生,你……”
那人猝不及防地坐了起来,推开她的手,跌跌撞撞就向路边走去。
李月清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她跟在他的后面走了几步,看他还算清醒,也松了一口气。
再回到车上时,她才发觉出事情有些不对劲。这个人,她仿佛在哪里见到过,那张脸很熟悉,只是她现在怎么也想不到了。
带着满腹的疑问和委屈,她还是挪到了会议室的门前。此时,门的里面大家正在热火朝天地讨论着广告方案,她却暗淡无光地站在门外,犹疑着要不要进去。
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她踱步到走廊处,小声接通了电话。
“快进来!”李明风的声音同样是压低的,一股命令的口吻。
“我……”她还来不及解释电话就被挂断了。
这种被逼着上战场的感觉一点也不舒服。怪不得别人都说情场如战场,现在想来,一点儿也不假。
她拍了两下自己已经僵硬的面部肌肉,努力装饰起一个虚伪的笑容。不熟悉她的人都不知道这样灿烂如向日葵般的笑容原来是装出来的,原来是要付出代价和努力的。在这个世界上,想要不努力就做到一件事是完全不可能的,即使是强颜欢笑。天上不会掉馅饼,就算真的掉馅饼也不见得会砸到自己的头上。所以,还是努力吧!
李月清的座位正好被安排在林夕的对面,这让她囧到不行,脸也一阵一阵地发热。
李明风在桌子下面用脚踢了她一下,她猛地抬起头来,目光正好对上林夕似笑非笑的眼睛。
她赶紧谈工作:“林先生,您好!我非常看好您设计的广告方案,但……还是有些瑕疵……”
林夕点了下头,说道:“请说。”
“嗯……我们公司的广告方案虽然一直走亲民路线,但我还是希望可以有一些亮点,吸引到更多的公众来购买我们的产品,作为市场部的负责人,我不能不这样考虑。而且这样做不仅可以增加我们公司的客流量,对贵公司来说也无疑是锦上添花。您觉得呢?”她抑制着自己有些发抖的声音,完美地表达了观点。
李明风如此精明的一个人,又怎可能看不出她和林夕之间有事发生。他只是没有想到,她的心中竟然还有他。
会议结束,大家达成了很好的共识,林夕和赵韶阳都同意修改方案,能这样解决是李月清之前没有想到过的。
整个过程下来,林夕显得比李月清要冷静和理性多了。
虽然李月清恨他,但见到他的第一面心脏还是如几年前一般“砰砰”直跳。他对她冷漠的态度让她失望,但她同时又在盼望着什么呢?盼望着他来主动和自己道歉?盼望着看到他那无比后悔的眼神?到了那时,她又会接受他吗?她不知道。……
(今天才后知后觉地申请了签约。。。我的反射弧是有多长)
☆、第二十八章
有人说,世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有时,是由爱生恨,这中间的转化多半是因为不理解和不能体谅;有时,只是单纯的恨,到最后并不能升华为爱,这也一定是有缘故的。只是有些人不愿意主动去发现,他们怕痛,怕再次被伤害。但,逃避又何尝不会痛呢?
李月清躺在浴缸里享受着泡沫覆盖在身上的感觉,想起晚饭时接到了陆小北的电话。挂下电话,就完全没有心情吃饭了。
陆小北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四年的室友,也是最好的闺蜜。小北这个人生性豪爽,李月清曾经觉得她一定是投胎投错了,才做了个女儿身,否则依她的性子,必会干出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不可。
周晴朗则是林夕最铁的哥们儿,林夕本来想把周晴朗介绍给余洋,但谁也想不到这竟会歪打正着地成就了他和陆小北的一段姻缘。
听着陆小北在电话那头幸福的语气,明明就是一个温文贤淑的准新娘的姿态,没有了上大学时的尖锐。爱情真的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可以从头到脚地改变一个人。
李月清真心地替她高兴。她比自己幸运,可以在一开始就遇见对的人,做对的事,不用经历什么波折和大风大浪就可以收获美好的爱情,这很好。不像自己,总是错过命运的安排。
晚饭后,李明风一把拉住她,眼神灼灼地问道:“你还没有忘了他。”
李月清不解地笑了下,“哥,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林夕。他就是那个让你痛苦了这么多年,还始终忘不掉的人吧?”
李月清紧咬住嘴唇,从他的手中利落地抽出了自己的手,并用另一只手覆盖到上面,试图温暖他带给它的寒冷。
她没有回答,也不想回答,这根本就没有回答的必要。于是扭头就向楼上走。
“你还爱他。”他斩钉截铁地说,说得她的心冷冰冰的。
她还爱着林夕吗?她自己都不知道。而作为一个不在自己身边已经十年、连林夕究竟是怎样一个人都不了解的哥哥来说,他又凭什么对她讲出这种话?!
“这次的广告策划案你不用参与了,我已经和钱悦说过了,让她来负责!”
她本以为他只是说说就罢了,没想到这一切竟然扯上了自己的工作。
她冷笑着回应道:“哥,我不是小孩子了,今天的事情我对天发誓,仅此一次……我知道工作不能和生活联系起来,但你总应该允许我有一个缓冲和接受的时间吧!就因为今天我的突然离开,所以你才……”
“我给你缓冲的时间,让你去接受它。工作,你就暂时放下吧!”
“现在我已经接受了。哥,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我经手的,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我想要工作。不工作,我真不知道我要做什么。”她低下头来。
李明风没有再反驳,从小他就疼她,她想要的东西他不管有多难都会帮她得到。可如今,他犹豫了。他不知道该不该给她想要的——那份伤害。
李月清回屋后就把门反锁起来,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痛哭了好久好久……
过去的伤疤终究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揭开了,这一点她想到过,却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样快。
洗完澡,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脑袋仿佛也变空了,烦恼的事,开心的事都随着泡沫的消失而离开。
时钟在向前走着,很快就是周末了。周末,陆小北和周晴朗就要举办结婚典礼了,幸福应该就在不远处了吧……
☆、第二十九章
林夕说:“蓝天和白云,就像是你和我一样。”
初夏雨过的天空一大片一大片的白云朵朵,湛蓝的天空,潮湿的大学操场,温热的草坪……一切都是刚刚好。
“什么样?”
他摇摇头,给了她一个美好的笑容,那笑容太迷人了,以至于直到现在那一幕幕还如一张张彩色的幻灯片一样反复放映在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