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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阿伟的中年男子胡子满面,衣衫也是脏兮兮的,就连说话也没有几个月之前硬气了。
李月清喘了一口气,问:“叔叔,您这是干什么呀?那天,您是不要命了吗?”
李明风冲她摆摆手,扶着阿伟在路边坐下后,才说:“月清,别胡说。我刚才问过了,这位叔叔的父亲前几天去世了,所以……”
李月清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她很清楚那种失去亲人的滋味。她曾经就深切地体会过即将要失去父亲的痛楚,那种感觉是轻飘飘的,脚踩在路上就像踏空了一样,连脑袋也是空空的。
人如果去了天堂,应该就是这样吧!濒临死亡的恐惧让她更加懂得过去时光的来之不易。从那时开始,她就学会了珍惜过往的一切,痛苦也好,开心也好,相对于生命来说,不都是值得我们去铭记的吗?
李月清悄悄蹲下来,从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了阿伟:“叔叔,渴了吧。给您。”
她淡淡的一句话,不经意间的一个动作,不知怎么就触动了阿伟的心。他的嘴角抽搐着,眼泪在黑色的眼眶里打转。
李明风站在旁边,也沉默着。在死亡面前,所有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无力的。
后来,李月清才知道,阿伟的父亲一直都有重病,那天他在超市撒泼般地吵嚷,不过是担心过度罢了。他没有亲人,只有一个父亲,而现在,连唯一的依靠也没有了,他的心一定痛得都失去了知觉。
父亲去世后,他极度地埋怨自己,怨自己没有本事救活这个唯一的亲人。喝酒,在大街上闲逛,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都只是想缓解心中的内疚,都是想要埋藏满腹的痛和怨。
☆、第三十五章
李月清在几天之后就为阿伟在购时尚安排了一个保安员工作。
“谢谢你……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阿伟暗淡的眼神里游离着一丝光芒。
李月清握住了他长满老茧的手,笑着说;“叔叔,您是我的长辈,以后就叫我月清好了。行吗,叔叔?”
阿伟“哎”了一声,低下头来。
“叔叔,您别难过。以后,购时尚就是您的家,您只要有问题都可以来找我……我不可怜叔叔您,真的。您的心中有那么多浓浓的对父亲的爱,您是这个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比这里的很多人都强多了!”李月清说着,嘴角弯起一个微微的弧度。
“孩子,对不起了。每次见你,都给你找了不少麻烦。”他拍着她的手。
李月清呵呵一笑,做了一个鬼脸,“那是我和您有缘分啊!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不告诉别人好吗?”
两个人释然地笑着。
其实,李月清说的每一句话都不是客套,都是真的。她真的不是因为可怜他才给了他一份工作的,而是尊敬他。
每次从购时尚的大堂经过时,李月清都会看一眼站得笔直的阿伟叔叔。她冲他一笑,慢慢的他的脸庞也就荡起了笑容。
人和人之间总是可以相互感染的,好心情和坏心情都是如此。
秋末的傍晚时分,太阳很快就会沉下去。天的远边是一片绯红,近处的天空则被一团雾蒙蒙的黑色笼罩着。
李月清把围巾更加围紧了些,想要阻止这肆无忌惮的寒风钻入自己的脖颈。
“我送你吧!”林夕突然从她正前方的车中钻出来,还真把她吓了一跳。
“你怎么在这里,不要告诉我你是顺路。”她不看他,一边说着,一边径直朝前走。
林夕拉着她的手臂,快速地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又给她围上了一层。李月清不动,也不说话,任他折腾。他的一系列的举动让她原本已经包裹严实的心正在慢慢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抚开。
“等着我。”他揉了揉她的头,就向车边跑去。
以前,林夕总是会用手摩挲着她细软的发丝。她总是像一只小猫一样偎依在他的身边。而如今,他的动作还和几年前一样,但两个人都已经不再是曾经单纯的彼此了。
过去的,永远回不来了。破镜,无法重圆。
李月清这次没有拒绝,坐上了他的车。这起码比在大马路上等待出租车要暖和多了。而且这种时间段,出租车上往往都是爆满,和这人群一样,拥挤地密不透风。
过去了这么多年,他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地位、金钱、房子、车子,或许还会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陪在他身边;她却什么都没有了,穷到只剩下那些不属于她的金钱了。
“月清,对不起。我……”
“别说了,过去的事情大家都别提了,否则连朋友都做不成了,不是吗?”这是他离开她之后第一次和她说对不起,她等着这声抱歉等了好久好久,以至于在猛然间听到时她才发觉曾经的自己有多么可笑。
林夕没有再说话,李月清却感觉到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更加用力了。如今,换成是他痛苦了。这一切难道都是上天安排的吗?
车子停在了那家她最钟爱的韩式餐馆门前。李月清盯着林夕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第三十六章
林夕赶忙拉住她的手,好像害怕她会趁自己不备溜走一样,“月清,我知道,你以前就很喜欢这家饭店。我请你吃个饭,好吗?”
她的表情让他分辨不出那究竟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可以吗……”他怯怯地问了一句。
李月清的心抽动了一下,但表面上还要装作若无其事。
她使劲从他手中抢回自己包裹着寒气的左手,冷冷地说:“我不需要你的道歉,不需要你再为我做任何事了,包括这顿饭,你不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吗!”
她快速地打开车门,二话不说就从他的身边逃开。直到坐上了出租车,直到慢慢行进在回家的路上,她才发觉自己的体温渐渐恢复了正常。
像是大梦初醒一般,她趴在车窗上向后观望着,他的车子还停留在她抛弃它的原地,只是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却还是一动不动。
她的眼泪瞬间就流了出来,一直压抑着的感情终于找到了释放的渠道。
天独自黑着,她独自在静静地哭着。出租车司机也只是无奈地瞥了她一眼,叹了一口气:“小姑娘,哭得这么伤心,失恋了吧。”
李月清摇摇头,想着当时和林夕分手时她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痛哭过。果然任何事情,都是越想越伤心的。
她尖锐的话原本是刺向他的剑,没想到,首先伤了的,是她自己……
李月清进家门,来不及换鞋就一路小跑上了二楼。
“月清啊,吃饭了吗?这是……”杨心蕊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旁的李平珉拦住了。
他说:“孩子都长大了,给她点私人空间吧!”
“私人空间,月清哭了你看到了吗?你这个做父亲的关心过自己的女儿吗?整天就是儿子长儿子短的……”
“哎哎,胡说什么!”他看了一眼李明风,冲着杨心蕊皱了一下眉头。
“好好,我不说了行了吧?我真后悔,没有给你们家生一个儿子——明风啊,你去看看你妹妹吧,她从小就听你的话,我和你爸的话她都当成耳旁风。”
李明风放下筷子,点了点头说;“杨阿姨,其实月清最听的就是您和爸的话了,只是你们都不知道。她想哭就让她哭一会儿吧,我吃完了饭再去看她。”
杨心蕊一听这话,赶紧接了过去:“你这孩子,她不是你的亲妹妹你就不疼啦!你都忘了小时候月清是怎么对你的,没有她,你还能在我们家吗?”
李平珉狠狠地把筷子摔在了饭桌上,对着杨心蕊厉声道:“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你这张嘴呀,你……什么你们家,我们家的,咱们都是一家人。我记得我二十年前就跟你说过,怎么,忘啦?”
“没有,这不是话赶话的就说到这里来了吗?”杨心蕊一脸的委屈。
李明风夹在他们两个中间很不舒服,索性站了起来,“爸,我去看看月清。您和杨阿姨吃吧。”
李平珉默认地点了下头,这事情才算告了一个段落。
☆、第三十七章
李月清靠在床头,没有开灯,屋子里却也被外面的灯光映得微亮。城市的夜晚在这个时候才刚刚开始。
“咚咚”的敲门声,她小声问了一句:“谁呀?”
“月清,是我,把门打开。”李明风的眼睫毛不停地一起一落,在空气中沾满了淡黄色的雏桔花粉。
楼梯的拐弯处摆着一大盆雏桔花。杨心蕊曾经想要把它搬到楼下去,说是不安全,怕下楼上楼时不小心再给碰倒了。但李明风坚持要求放在那里,因为那里是她一出房门就可以第一眼看到的地方。他想要她每天早晨一睁开眼都可以看到最美的花朵,正在朝着阳光盛开,就像缩小了的向日葵一样。
她只是觉得好看,却很少真正去了解他的用意。她当然也不知道,雏菊的花语是——“隐藏的爱”。
屋外的灯光刺进李月清的瞳孔,她有些不能适应地用手挡了一下眼睛。
“哭够了?”
她点点头。
“吃饭了没有?”他问。
她摇摇头,“还没。”
“等着。”他转身就要下楼去,李月清拉住了她,说;“哥,我不饿。你陪我呆一会儿吧。你回来都快两个月了,我们还没有好好说过话呢。”
“行,我去给你端一杯牛奶。”
李月清握住他递给自己的玻璃杯,里面满满的都是冒着热气的纯白色的牛奶。热气盘旋上升,一直绕到微微亮着的小台灯旁。
她和他就随地而坐,并肩靠着。
过了好大一会儿,李月清才说:“哥,你有没有想过去一个完全没有人认识的地方,在那里生活一辈子呢?”
他没有回答,他知道她这时候并不需要什么答案,她只是想诉说,那他,倾听不就好了。
“我有想过,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但我找不到那样的地方,或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世外桃源。总之,就是怎么找也找不到……哥哥,我真的特别希望哪一天我可以失忆,像大多数韩剧中的女主人公那样,出了一场车祸,再醒来时,就什么都不记得了,那样多好。”她平平淡淡地说着。
“可是韩剧中的女主人公到最后还是会记得男主人公的,她可以忘记所有的东西,唯独忘不了的就是爱。”
“哥,你也有忘不了的爱吗?”她把小脑袋轻轻的扭过去。
李明风盯着她看了好久,才说:“有,我喜欢一个女孩儿,但她不知道我爱她。”
“那你就告诉她啊。”
他拧了一下她的脸蛋,“不是所有的爱都是可以说出口的。看吧,和我相比,你幸福多了吧?小傻瓜,别不知足了。心中有爱的时候就好好去爱,不要等爱错过了再后悔,那就迟了,知道吗?”
李月清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头。
“来,别想太多了,把牛奶喝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什么都是原样,什么都不会改变的。我还会陪在你身边。”他把她揽在自己的怀里。
李月清老老实实地喝下了一整杯牛奶,以前她从不会这样。她讨厌喝牛奶,最多也只是礼貌性地喝一口就不再碰了。
李明风给她盖好被子,看着她睡着了,才关灯离开。
☆、第三十八章
她睡觉的样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起码,在李明风的眼中,是一样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靠窗的躺椅上看着天空,他看了好久好久。
天空漆黑一片,阴霾的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就算是这样,那种深邃和悠远也足够吸引他,吸引着他入梦,吸引着他回忆过去的美好……
“哥,你怎么老是看着天空发呆啊。”
李明风曾经孤独地在家里呆了一年多的时间才迎来了眼前的这个小生命。李月清还没有出生时,他无聊了就喜欢看着天空,看白云在上面作图,看太阳从升到落。时间长了,天空便成了他最好的朋友,经常带给他意外的惊喜,比如火烧云啊,流星啊……
他看到李月清的第一眼应该就是一团纷嫩嫩的小肉球。李平珉告诉他,这是他的妹妹。他轻轻叫了一声“妹妹”,她就哭了起来。他以为她打生下来就不喜欢自己,像杨心蕊一样讨厌自己。
没想到,李月清长大以后却和他最亲。
“我喜欢天空。”他回答说。
“啊,那我们离得这么远。我不喜欢天空,不是白色的就是蓝色的,我还是喜欢黄色的小雏菊,就像是向日葵一样。”她嘟起小嘴,不高兴起来。
李明风从草坪上坐起来,认真地说:“月清,你看,我就在那里,”他抬头指着那团正在变换形状的白云,“不管月清做什么,我都可以看到。月清有委屈了,哭了,我可以听到;开心了,笑了,我也可以听到。月清有什么想说的话,要告诉哥哥的,只管对它说就好了,它可是我们的信使呢!”
在李明风留学英国的十年间,李月清终于懂得了小时候他对自己说的那些话。
若是有什么思念可以寄托在物上面,煎熬和痛苦都会减半的。
每次想起哥哥,她总会自己一个人跑到海边,对着天空大喊;“哥,我想你了,你还好吗?”回音顺着波涛仿佛也度千山过万水地传到了他的耳边。其实,他们的信使不仅仅只有天空和白云啊!
她念得时间长了,他或许是听到了吧,也就回来了。
李明风想到这里,不禁微微笑了起来。他回到这里,足够有勇气踏进这个家门,全都是因为她。实际上,他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依赖她。
屋外的空气渐渐变得稀薄起来,压抑得连树梢都丝毫不动。
晚上十一点钟,突然狂风骤起。不一会儿,天空的最深处传来“轰隆隆”的低鸣,一道闪光把天与地通通割成两半。
一道道的闪电从空中一直劈落到地面,把李明风的侧脸映得一明一暗。他站起身来,正打算合上了窗户,细小的雨丝却拼命地往屋里钻,向他的手臂上爬。他顿了顿,还是为它们留了一道缝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那一刻为什么要那样做。或许是可怜这和自己一样飘摇却毫无依靠的雨滴,亦或是恋上了这种空荡深沉的夜晚……
夜晚自有它迷人的地方,如同这城市的一杯醇酒,让人久喝而不醉。
☆、第三十九章
有关购时尚的广告策划案从一开始进行直到现在已经足足有两个多月了,作为公司代表的李月清在费劲了一番周折后,终于和蓝天广告公司达成了协议。
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这些天的辛苦总算是没有白费。在这两个月里,她深切地体会到了时间的变换。办公室窗外的那一颗清香的桐花树从初夏绽放,到秋末再次枯萎。坐在它的身边,一天又一天,并没有察觉出什么变化。而当时光流走之后,才突然发现,原来又是一个季节了。所谓的现在和未来,或许就是这样悄然流逝、变成过去的吧!
“月清姐,你这次可算是立大功了,为咱们公司啃下了一块儿大骨头。”吴美玉兴奋地趴在她的办公桌上说。
李月清看了她一眼,立马问道:“说,你是不是又想要请假。”
“才没有呢。我是想……”
李月清一边收拾着文件夹,一边说:“想什么,快说啊,趁我这会儿心情好。或许还能同意你无理的要求。说不说?好了,不说我走了。”
“哎哎,”吴美玉拉住她,“是咱们部门的同事今晚想好好出去庆祝一下,行吗?”
李月清站定,停顿了几秒钟。脸色由阴转晴:“这有什么不行的,下班了想干什么你们就去干什么,只要别杀人放火就行了。”
“不是,我们想拉着你一块儿去。月清姐,就去一次吧,平时你老是不爱和我们聚,大家都以为你很严肃,不好说话呢!”
李月清瞪了她一眼,松了一口气,说:“嗯……行吧。”
“太好了!这次我成大功臣啦!哦,对了,地址我回头发到你手机上,我先走啦!”
李月清望着她的背影唏嘘了一阵,半晌才掏出镜子看着里面的自己。自己真的有那么严肃吗?只是不那么爱笑罢了。她冲着另一个自己笑了一下,果真不好看。长时间不笑连怎样微笑都忘记了。
飒爽的秋风中,李月清一个人站在金碧辉煌的KTV外面。长这么大了,她还从没有来过这种地方。从小就是乖乖女,放学了就回家,就算是现在工作了,也很少在十一点之后回家。
她搓着手,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掉头回去。刚刚钻进车内,她就想起了吴美玉和她说的话,“严肃”?这可不好,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吧,哪怕只是稍微坐一会儿也好啊!
这样想着,便走到了二楼,包房的门口。里面是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吵闹声。她强挤出一个微笑,向大家打招呼:“我来了!”
她一进去,里面立马安静了。李月清再一看,这次不仅有自己公司的人,竟然还有林夕。他正坐在一大群女孩子的包围中,看到她进来了,便走到她跟前,说了一句�